資訊更新日期: 87('98)/03/22
阿耨樓陀所著的《攝阿毗達摩義論》,是南傳巴利語系佛教 中一部精拔的作品,字數不多,文簡義豐,略述上座部各種重要 的法相及介紹全部論藏的哲學理論,為研究南傳佛教最好的一本 指導手冊。在斯里蘭卡,泰國、緬甸等國各佛學院以及世界研究 南傳佛教的人,都把它列為必讀之書。其內容和組織,條理非常 清楚。但因它是一綱領性著作,所以對許多特有的法相術語,都 無解釋,較難理解,但這些法相名詞的大部分,在《清淨道論》 中有詳細解釋,可以參考研究。通過這部論,便不難掌握阿毗達 摩的普通知識,它是研究南傳上座部論藏的一把鑰匙。 在緬甸的巴利佛典書目中列有九部像這樣的綱要書,除本論 外,其它八部書名如下: (一)《入阿毗達摩論》 (二)《色非色分別論》 這兩部都是第五世紀和覺音同時代的印度佛授所著。 (三)《諦要略論》,是佛授以後的小護法所著。 (四)《斷癡論》,是錫蘭的迦葉波所著,年代不明。 (五)《名色抄論》,亦名《開曼論》是開曼所著。年代不 明。 (六)《名色差別論》。 (七)《第一義決擇論》。 這兩部同是《攝阿毗達摩義論》的作者阿耨樓陀所著 。 (八)《名行燈論》,是十二世紀末緬甸的薩達摩喬帝波羅 所著。 在這九部論著中,以《攝阿毗達摩義論》最為傑出、著名, 弘傳也最廣,有各種文字的譯本,有古典注疏,也有近代學者專 題研究的論著。在這裏介紹幾種最重要的參考書。 一、巴利文的著名注疏: (一)《古注》,一說是錫蘭的新離垢覺著,一說是十二世 紀後半期的舍利弗著,也有說這兩者是同一人。據一 九六○年錫蘭大學出版的《錫蘭史》則說為舍利弗的 老師摩訶迦葉波的作品。 (二)《阿毗達摩義廣釋》,是錫蘭蘇門迦羅著,他是十二 世紀後半期的人。這是古代注疏中一部權威的作品, 廣泛地被學者們用為研究本論的主要參考書。緬甸的 阿利耶文率在奈羅巴奈王時代(1442~1468)曾為《 阿毗達摩義廣釋》寫了一部解疏,題名為《精義寶匣 》。 (三)《攝阿毗達摩義略疏》是緬甸的薩達摩喬帝波羅或名 卻巴達所著。據說他從1170~1180年曾在錫蘭受學。 依本書的序文所說,這是應錫蘭的國王毗闍耶跋訶二 世(1186~1187)的請求而寫的。 (四)《第一義燈注》,是近代的緬甸學者雷地沙陀著。據 說本書中含有一些獨特的見解,許多巴利學者都認為 是一部很好的作品。 (五)《新醒醐疏》,是近代印度學者谷生毗教授著,用天 城字母寫。本書以新方法解釋,對於自修《攝阿毗達 摩義論》者很大幫助。 二、英文的參考書: (一)《哲學綱要》,是緬甸的蘇仁翁譯,即《攝阿毗達摩 義論》第一英譯本。1910年由倫敦的巴利聖典協會出 版,1956年再版。這是逐字逐句翻譯的,並附有許多 可以參考的注釋。由於本書的出版,才引起歐、美學 者對《攝阿毗達摩義論》內容的注意。 (二)《阿毗達摩哲學》上冊,是印度那爛陀巴利學院的院 長迦葉波著,1942年出版,1954年再版。本書既是翻 譯又有解釋,並在每段附有全部的巴利原文,對於研 究本論很方便也很有幫助。 此外,在斯里蘭卡也有幾部英文注釋可供參考。如那 拉達的《阿毗達摩手冊》;地‧西爾瓦博士的《佛教 哲學論》等。 三、日文的參考書: (一)《攝阿毗達摩義論》,水野弘元譯。見日文版《南傳 大藏經》第六十五卷。 除了上面所列的重要參考書外,還有許多各種文字所寫的注 釋,如僧訶羅文、緬文、泰文的都有。 本論的組織和內容,作者在開宗明義的頌文說:“此中敘說 對法義,依第一義有四種:心、心所、色及涅槃,攝一切法盡無 遺。”也就是說心、心所、色、涅槃四法,是本論的主要組成部 分,可是也附帶地說了許多別的東西。全論分為九品:前五品說 心法及心所法,第六品說色法并略論涅槃法,主題在這六品中便 說完了;第七品是廣集經論中重要的法相名數,第八品是說“緣 起法”(十二支緣起)、“發趣法”(二十四種像)及“施設” (假名與概念),第九品是說修定與修慧。全論的總綱似乎很簡 單,但內容非常豐富。 關於本論的作者阿耨樓陀,除了有幾部巴利文書籍提到他的 名字之外,便無詳細年代和史實的記載了;現在只能根據另外一 些線索來推定。據緬甸的傳說,他是一位錫蘭的長老,住在波羅 奈羅瓦的摩拉輸麻寺而寫《攝阿毗達摩義論》的。錫蘭建都波羅 奈羅瓦是從第九世紀中至十三世紀的事。另據南印多林的地方志 ,在有學有德者的編年名單中,阿耨樓陀的名字和作品是被列在 第七世紀的巴利文法家之後,還介著另外兩個人的後面,由此確 定他是第八世紀以後的人。又據對本論有好幾部巴利文注疏及另 一部流行在錫蘭的舍利弗用僧訶羅文寫的義釋,都是十二世紀後 半期的作品。其次,從作者的文體看,是受了梵文影響的。例如 在覺音、佛授等著作中所用的字:rammana, kiriya, kilesa, c it, ca idha等,在阿耨樓陀的作品中則寫為: lambana, kriya, klesa, ceti, ceha、這種巴利語的梵語化傾向,也是在 十一世紀和十二世紀初的毗闍耶跋訶第一時代(1059~1114)才 盛行起來的。從以上幾方面看,本論很可能是公元一千一百年左 右的產物;同時推定本論的作者大約是十一世紀末和十二世紀上 半期的人。(cf. 附錄之另一篇文章---阿耨樓陀及其 《攝阿毗達摩義論》) 關於本論漢譯的過程:一九六一年,我在中國佛學院為幾位 上座部研究生研究原巴利文,先由我口譯,由他們筆記整理,再 由我修改並加些注釋而成初稿。一九六三年,我再詳細修改,並 為佛學院普通班同學講解過一次。同時,我曾參考許多資料而寫 成全部講義。但很可惜,一九六六年在我離開當時被解散的佛學 院後,這部講稿完全失落了!然而我過去有幾篇在《現代佛學》 上發表過的論文,對於研究本論最難理解的幾品,仍有一定的幫 助。例如第一“攝心分別品”,可參考《南傳的八十九心》(見《 附錄》),第二“攝心所分別品”,可參考《南傳的五十二心所法 》(見《附錄》),第三“攝離分別品”和第四“攝路分別品”,可 參考《八十九心的十四作用與心識活動》(見《附錄》),第六“攝 色分別品”,可參考《南傳上座部的色蘊》(見《附錄》)。今年( 一九八五),我又校對一次,才算完成此稿。這樣漢譯的佛學上 ,又增加一部比較重要的論著。 葉 均 1985年,寫於中國佛教協會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