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愛欲品(法句經, Dhammapada, TANHA-VAGGO, 了參 法師 譯, 文言文版)
- 《法句經》目錄 , 了參 法師 譯, 文言文版
愛欲品 TANHAVAGGO
三三四 若住於放逸,愛增如蔓蘿。(此)生又(彼)生,如猿求林果。
三三五 若於此世界,為惡欲纏縛,憂苦日增長,如毘羅 [LChnFn24-01] 得雨。
三三六 若於此世界,降難降愛欲,憂苦自除落,如水滴蓮葉。
三三七 我說此善事:汝等集於此,掘愛欲之根,如求毘羅那,掘去其甜根。勿再為魔王,屢屢害汝等,如洪水(侵)葦。
三四四 捨欲喜林間 [LChnFn24-05] ,離欲復向欲 [LChnFn24-06] ,當觀於此人;解縛復向縛。
三四七 彼耽於欲隨(欲)流,投自結網如蜘蛛。斷此(縛)而無著者,離一切苦而遨遊 [LChnFn24-07] 。
三四八 [LChnFn24-08] 捨過現未來 [LChnFn24-09] ,而渡於彼岸。心解脫一切,不再受生老。
三四九 惡想所亂者,求樂欲熾然,彼欲倍增長,自作堅牢縛。
三五0 喜離惡想者,常念於不淨。當除於愛欲,不為魔羅縛。
三五一 達究竟處 [LChnFn24-10] 無畏,離愛欲無垢穢,斷除生有之箭,此為彼最後身 [LChnFn24-11] 。
三五二 離欲無染者,通達詞無礙,善知義與法 [LChnFn24-12] ,及字聚次第,彼為最後身,大智大丈夫。
三五三 我降伏一切,我了知一切。一切法無染,離棄於一切,滅欲得解脫,自證誰稱師? [LChnFn24-13] (研讀).
三五四 諸施法施勝;諸味法味勝;諸喜法喜勝;除愛勝諸苦。
三五五 財富毀滅愚人,決非求彼岸者。愚人為財欲害,自害如(害)他人。 (研讀).
三五六 雜草害田地,貪欲害世人。施與離貪者,故得大果報。
三五七 雜草害田地,瞋恚害世人。施與離瞋者,故得大果報。
三五八 雜草害田地,愚癡害世人。施與離癡者,故得大果報。
三五九 雜草害田地,欲望害世人。施與離欲者,故得大果報。
愛欲品第二十四竟〔Ta.nhaavaggo Catuviisatimo〕
注釋:
[LChnFn24-01] | 〔註24-01〕 「毗羅那」(Birana)草名。 |
[LChnFn24-02] | 〔註24-02〕 愛欲有三重:一、欲愛(Kamatanha),二、有愛(Bhavatanha--與常見有關之愛),三、非有愛(Vibhavatanha--與斷見有關之愛)。如是內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愛及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愛合為十二;欲愛十二,有愛十二,非有愛十二,合為三十六。 |
[LChnFn24-03] | 〔註24-03〕 從六根門生。 |
[LChnFn24-04] | 〔註24-04〕 涅槃。 |
[LChnFn24-05] | 〔註24-05〕 離俗家而出家。 |
[LChnFn24-06] | 〔註24-06〕 出家復還俗。 |
[LChnFn24-07] | 〔註24-07〕 證涅槃。 |
[LChnFn24-08] | 〔註24-08〕 此頌保留法舫法師原譯。 |
[LChnFn24-09] | 〔註24-09〕 指貪著過去、未來及現在的五蘊。 |
[LChnFn24-10] | 〔註24-10〕 指阿羅漢。 |
[LChnFn24-11] | 〔註24-11〕 此後再沒有生死輪迴了。 |
[LChnFn24-12] | 〔註24-12〕 此二句 Niruttipadakovido 直譯為「通達詞與他句」。即指四無礙解(Catupaisambhida)--義(Attha),法(Dhamma),詞(Nirutti),辯說(Patibhana)(知字聚次第一句當指辯說無礙)。 |
[LChnFn24-13] | 〔註24-13〕 這是佛陀成道之後,從菩提場去鹿野苑的時候,在路上碰到一位異教徒的修道者--優波迦 (Upaka),問佛陀道:『你從誰而出家?誰是你的師父?你信什麼宗教』?於是佛陀答以此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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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