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聖諦:集諦——苦之生起
細目: 定義 —— 四食 —— 苦之生起的原因、種子 —— 生起與息滅的本質 —— 業與輪迴 —— 死倒底是什麼? —— 再生是什麼呢?
第二聖諦——集諦,就是關於苦之生起或根源的真諦。這一聖諦最通俗而為人所熟知的界說,在巴利文原典中許多地方都可見到。
「苦的根源,就是『渴(愛)』。它造成『來世』與『後有』;與強烈的貪欲相纏結,隨地隨處拾取新歡。這『渴(愛)』有三:(一)感官享受的渴求(欲愛);(二)生與存的渴求(有愛);(三)不再存在的渴求(無有愛)。」 [註3-01]
這以各種形式表現的「渴求」、欲望、貪婪、愛著,就是生起一切痛苦及使得生死相續不斷的根源。但卻不能將它視為最初因,因為按佛法說,一切都是相對的、相互依存的。這苦之根源的渴(愛),也是依其他的條件而生起的。這條件就是受 [註3-02] ,而受又依觸而生起,輾轉相依,即構成所謂十二緣起。這在下文再為詳論。
由上可知,「渴(愛)」並不是苦之生起的最初或唯一的原因,而是最明顯、最直接的原因,也是最主要與最普遍的事實。 [註3-03] 因此,在巴利文原典的某些地方,集諦的定義中,除了以渴(愛)為主要原因以外,還包括了其他的煩惱不淨法。 [註3-04] 本文篇幅有限,無法詳論,只請牢記一點:這渴(愛)的核心,就是從無明生起的虛妄我見。
「渴(愛)」一詞的意義,不僅是對欲樂、財富、權勢的貪求與執著,也包括對意念、理想、觀點、意見、理論、概念、信仰等的貪求與執著。 [註3-05] 根據佛的分析,世間一切困擾紛爭,小至家庭個人之間的口角,大至國與國間的戰爭,無不由於這自私的「渴(愛)」所引起的。 [註3-06] 從這一觀點看,一切經濟、政治、與社會問題的根本,都在這自私的渴愛。大政治家們想僅從經濟與政治方面去解決國際糾紛,討論戰爭與和平,只觸及問題的表面,而不能深入到根本癥結之所在。佛就曾告訴羅吒波羅:「世人常感不足,夢寐以求,乃成為『渴(愛)』的奴隸。」 [註3-15]
每一個人都會承認,世間一切惡事都從自私欲生。這並不難懂。但是這「渴(愛)」如何能產生來世與後有,就不是那末容易把握的一個問題了。在這裡,我們必須探討與第一聖諦的哲理相應的第二聖諦中的深奧哲理。我們必須對業與再生的理論有若干的概念。
眾生所賴以繼續生存的要件「因、緣」共有四種,叫做四食:(一)普通物質的食糧(段食);(二)感官(包括意根)與外境的接觸(觸食);(三)知覺(識食);(四)思或意志(思食)。 [註3-07]
四者中最後一項的思食,就是求生、求存、求再生、求生生不已、繁衍滋長的意志:。 [註3-08] 它是造成生命延續的根本,以善惡等業使生命向前邁進。 [註3-09] 它就是「思」。 [註3-10] 在前面已經說明過思就是業 [註3-11] ,這就是佛自己所下的定義。關於剛才提到的「思食」,佛說:「一個人能瞭解思食的意義,他就能懂得三種『渴(愛)』的意義。」 [註3-12] 可知「渴(愛)」、「思」、「思食」及「業」等名詞所表詮的,都是一樣的東西,都是表示求生、求存、求再生、求日益繁衍、滋長、積聚。這就是苦之生起的原因。在構成眾生的五蘊中,它是隸屬於行蘊的。
在佛教的教義中,這是最重要的精義之一。因此,我們必須明白記取苦之生起的原因、種子,只在苦的本身之內,而不在外。我們也須同樣地記取苦之止息、苦之滅除的種子、原因,也是在苦的本身之內,而不在外。在巴利文原典裡,時常可以看到一條人所熟知的公式:「凡是有生的,亦必有滅。」 [註3-13] 眾生、事物、體制,凡其內在的本性是生起的、是從無到有的,其身內亦必含有自行息滅的種子。因此,苦(五蘊)之內,有它自行生起的本質,也就含有它自行息滅的本質。這一點在討論第三聖諦——滅諦時,還會再談到。
巴利文 Kamma和梵文 Karma(從字根 Kr 做、作而來),其字義是「活動」、「作為」。但在佛教的「業」的理論中,它具有一個特別的意義:僅指「有意的行為」,而不指所有的行為。有許多人誤用或濫用業字來表示業的效應。在佛學術語中,「業」字決沒有「業的效應」的意思。業的效應,叫做業果或業報。
意志(思)有相對的善或惡,如同欲望有相對的善或惡一樣。所以業也有相對的善或惡。善業得善果,惡業得惡果。「渴(愛)」、思、業,無論善惡,其結果都能產生一種力量,一種繼續向善的或向惡的方向前進的力量。無論善惡,業果也是相對的,而且是存在於輪迴之內的。阿羅漢雖然也有活動與作為,卻不造業。因為他沒有虛妄我執,沒有煩惱不淨,他已不受後有。
業的理論,不可與「道德的正義」或「獎善懲惡」之說混為一談。獎善懲惡與道德的正義,是以一個最高的主宰——上帝的觀念為出發點的。上帝製造法律,君臨眾生,裁判是非。所謂「正義」一詞,意義含混。使用不當,危險甚大。假彼之名以危害人類者,實較造福為多。業的理論,就是因果的理論、動力與反動力的理論。這是自然律,與正義、獎懲的觀念毫不相干。每一個有意的行為,一定有它的效應和結果。善業得善果,惡業得惡果。不是正義,不是任何「人」或力量對你的行為加以裁判後所施於你的獎懲,而是因為這些行為的本質如此。這是它們本身的法則。這一點還不難懂。難懂的是:根據「業」的理論,意志行為的效果,即使在人死後,在來生仍能繼續呈現。在這裡,我們必須依據佛教先解釋一下,死倒底是什麼?
前文曾說明:眾生者,不過是肉體與精神力量(能)的綜合。我們叫做死的東西,只是身體機能的全部停止而已。這身體機能停止之後,是否這一切的力量與能也全部停頓了呢?佛教說:「不然!」對於生存、持續、繁衍的意志、願力、欲望與渴愛,是一股極大的力量,大到足以推動整個生命、整個存在、整個世界。這是世界最大的力量、最大的「能」。根據佛教,這力量並不因身體機能的活動停頓——死亡——而止息。它繼續以另一形式呈現,而造成稱為再生的後有。
現在又生起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沒有永恆不變的實體如「自我」、「神我」者,那末這個在死後仍能受有、仍能再生的是什麼呢?在進一步討論死後的生命之前,我們先來研究一下現生是什麼?以及它如何持續?我們已經一再重複的說過,所謂生命乃是五蘊和合而成,是肉體與精神力量的綜合。這些力量時刻在變,沒有兩個相續的剎那是相同的。每一剎那,它們生起又立刻死亡。「五蘊生起、變壞、死亡的時候,比丘啊!那每一剎那,你也生起、變壞、死亡。」 [註3-14] 所以在今生一生當中,每一剎那我們都在生了又死,死了又生,而我依舊繼續存在。假使我們能夠瞭解,在今生中,我們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如「自我」、「神我」者,而能繼續存在,為什麼我們就不能瞭解在身體機能的活動停頓之後,這力量仍能不假助於「自我」、「神我」而繼續存在呢?
物質的身體不再活動的時後,「能」並不隨之消失。它繼續形成另外一種形態,就是我們叫做另一生命的東西。兒童的身體與心智機能都非常嬌嫩、柔弱,可是其中卻含有成長為發育完全的成人的勢能。構成所謂眾生的身心的能,其中即含有形成新色身、並使之逐漸長成及充份發育的力量。
因為沒有永恆不滅的實體,所以並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從這一剎那度到另一剎那。因而,很明顯的,也就沒有任何恆常不變的東西可以從今生投向他生。生命只是剎那變化而相繼不斷的一個系列。這系列,實在講起來,只是一連串的運動。它就像一朵徹夜長明的燈燄。(從初夜到天明)它既非同一燄,也不是另一燄。一個小孩成長為六十老翁。當然的,這六十老翁與六十年前的稚子不會一樣,可是他也不是另一個人。同樣地,一個人在此地死了,在另一個地方又生了下來;這兩者既非同一人,亦非另一人。他仍是同一系列的繼續。死與生的差別只在一念頃間。此生的最後一念頃,便決定了所謂下一生的最初一念頃。這下一生實際上仍是此生同一系列的延續。就在此生中,亦復如是。此一念頃便是構成下一念頃的要件。因此,從佛教的觀點看,生死的問題並不是什麼大神秘。佛教徒對這問題是素不罣懷的。
只是求生、求存的「渴(愛)」存在一天,生死相續的輪迴,就將不停的流轉。只有以智慧照見實相、真理、涅槃,將它的動力「渴(愛)」切斷了,這輪迴才會停止轉動。
序言 | 前言 (自序) | 佛陀傳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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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佛教的宗教態度 | 第二章 四聖諦 (第一聖諦:苦諦) | 第三章 第二聖諦:集諦——苦之生起 |
第四章 第三聖諦:滅諦——苦的止息 | 第五章 第四聖諦:道諦 | 第六章 無我論 |
第七章 修習:心智的培育 | 第八章 佛的教誡與今日世界 | 佛典選譯 |
附錄 本書常見佛學名詞淺釋 | 張澄基序 (慧炬出版社) | 整部: HTML |
※※※ 建議初機學佛的讀者們:首先閱讀第一章,然後跳過去讀第五、七、八章;當基本概念較清楚與生動時,再回過頭來讀第二、三、四、六章。 〔取材自:原作者之 前言 (自序)〕
註釋:
[註3-01] | (1, 2) 一:見一九二二年阿陸葛瑪版律藏大品第九頁;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五集第四二一頁及其他各處。 律藏 → 大品(Mahā-Vagga) → 第一 大犍度 → 誦品一 → 初轉法輪 「諸比丘!苦集聖諦者,如此:持生後有,喜、貪俱行,隨處歡喜之渴愛。謂:欲愛、有愛、無有愛也。」(通妙 譯;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犍度(第1卷-第10卷)》;CBETA 2020.Q4, N03, no. 2, p. 15a8-9)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N03n0002_p0015a08 ) ~~~~~~~~~~ SN.56.11 Dhammacakkappavattanasuttaṃ (S v 421) 轉法輪經 「比丘們,這是苦集聖諦:欲愛、有愛、無有愛是帶來後有的原因。這些渴愛和喜貪連在一起,使人對各種事物產生愛喜。」(本書 佛典選譯 中之 初轉法輪經 ) ~~~~~~~~~~ 而,比丘們!這是苦集聖諦:是這導致再生、伴隨歡喜與貪、到處歡喜的渴愛,即:欲的渴愛、有的渴愛、虛無的渴愛。(相應部56相應11經/法輪轉起經(諦相應/大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1708.htm ) ~~~~~~~~~~ “比丘們,這是苦集聖諦:欲愛、有愛、無有愛是帶來後有的原因。這些渴愛和喜貪連在一起,使人對各種事物產生愛喜。(蕭式球 譯,香港志蓮淨苑:相應部 / 56 諦相應 / 十一.如來所說之一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395&page_id=48:121 ) |
[註3-02] | 二: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五十一頁。 MN.9 Sammādiṭṭhisuttaṃ (M i 51) 正見經 而,學友們!什麼是渴愛?什麼是渴愛集?什麼是渴愛滅?什麼是導向渴愛滅道跡? 學友們!有這六類渴愛:對色的渴愛、對聲的渴愛、對氣味的渴愛、對味道的渴愛、對所觸的渴愛、對法的渴愛。 以受集而渴愛集,以受滅而渴愛滅,導向渴愛滅道跡就是這八支聖道,即:正見、……(中略)正定。 學友們!當聖弟子這樣了知渴愛,這樣了知渴愛集,這樣了知渴愛滅,這樣了知導向渴愛滅道跡,他捨斷一切貪煩惱潛在趨勢,……(中略)得到苦的結束,學友們!這個情形是聖弟子的正見、直見、對法具備不壞淨、通達此正法。」(中部9經/正見經(根本法門品[1])(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09.htm ) ~~~~~~~~~~ “賢友們,什麼是愛?什麼是愛集?什麼是愛滅?什麼是愛滅之道呢? “有六種愛: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法愛。 “受集就是愛集。 “受滅就是愛滅。 “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就是愛滅之道。 “賢友們,一位聖弟子知道這些是愛,知道這些是愛集,知道這些是愛滅,知道這些是愛滅之道的時候,能斷除所有貪著的性向,清除所有厭惡的性向,截斷我見和我慢,斷除無明而生起明,當下將苦終結。 “賢友們,這就是聖弟子的正見,能使人正直地生活,能帶來對法具有一種不會壞失的淨信,能使人得到正法。這就是正見所包含的內容了。” (蕭式球 譯,中部 九.正見經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190&page_id=75:91 ) |
[註3-03] | 三:見《阿毘達摩集論》第四十三頁。 《阿毘達磨集論》卷4: 決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二 「云何集諦?謂諸煩惱及煩惱增上所生諸業,俱說名集諦。然薄伽梵隨最勝說,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4]喜樂愛,是名集諦。言最勝者,是遍行義。由愛具有六遍行義,是故最勝。何等為六?一事遍行、二位遍行、三世遍行、四界遍行、五求遍行、六種遍行。」(三藏法師 玄奘 譯,CBETA 2020.Q4, T31, no. 1605, p. 676a19-25,[4]:喜【大】,希【宋】【元】【明】【宮】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76a19 ) 英文版:(缺此頁)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Rr0qDAAAQBAJ&pg=PA322&lpg=PA322&dq=sarvatrag%C4%81rtha&source=bl&ots=42aGsqLevM&sig=ACfU3U1dOBGQxWVwDMP335XKG9fmbgsaeQ&hl=zh-TW&sa=X&ved=2ahUKEwiwqabls_3tAhUCCqYKHWZDACcQ6AEwAHoECAIQAg#v=onepage&q=sarvatrag%C4%81rtha&f=false |
[註3-04] | 四:見巴利文學會版《毘崩伽》(分別論)第一零六頁以次各頁。 分別論/第四品 諦分別/二 對法分別 《分別論(第1卷-第15卷)》:「此中,如何為苦集耶?即渴愛。是言苦集。」(CBETA 2020.Q4, N49, no. 25, p. 109a6) 《分別論(第1卷-第15卷)》:「此中,如何為苦耶?是餘之煩惱、餘之不善法、三善根之有漏、餘之有漏善法、有漏善不善法之異熟,以所有法之作無記為非善非不善、非業異熟與一切之色。是言苦。」(CBETA 2020.Q4, N49, no. 25, p. 109a7-9) ..., ..., ,,, (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N0025_004 ) |
[註3-05] | 五: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五十一頁;《相應部》第二集第七十二頁;《毘崩伽》第三八零頁。 原著為:dhammataṇhā MN.9 Sammādiṭṭhisuttaṃ (M i 51) 正見經 「而,學友們!什麼是苦集?是這導致再生、伴隨歡喜與貪、到處歡喜的渴愛,即:欲的渴愛、有的渴愛、虛無的渴愛,學友們!這被稱為苦集。」(中部9經/正見經(根本法門品[1])(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09.htm ) ~~~~~~~~~~ “賢友們,什麼是苦集呢?欲愛、有愛、無有愛是帶來後有的原因。這些渴愛和喜貪連在一起,使人對各種事物產生愛喜。這就是稱為苦集了。(蕭式球 譯,中部 九.正見經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190&page_id=26:39 ) ~~~~~~~~~~ SN.12.43 Dukkhasuttaṃ (S ii 72) 「比丘們!什麼是苦的集起?緣於眼與色而生起眼識,三者的會合而有觸,以觸為緣而有受,以受為緣而有渴愛,比丘們!這是苦的集起。 緣於耳與聲音而生起耳識,……(中略)緣於鼻與氣味……(中略)緣於舌與味道……(中略)緣於身與所觸……(中略)緣於意與法而生起意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以受為緣而有渴愛,比丘們!這是苦的集起。」(相應部12相應43經/苦經(因緣相應/因緣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314.htm ) ~~~~~~~~~~ 四十三.苦 「世尊說: “比丘們,什麼是苦的集起呢?以眼和色為條件而有眼識的生起,三者在一起便有觸,以觸為條件而有受,以受為條件而有愛,以愛為條件而有取,以取為條件而有有,以有為條件而有生,以生為條件而有老死,及有憂、悲、苦、惱、哀的產生。這就是一個大苦蘊的集起。比丘們,這就是苦的集起了。 “以耳和聲為條件……
“以鼻和香為條件……
“以舌和味為條件……
“以身和觸為條件……
“以意和法為條件而有意識的生起,三者在一起便有觸,以觸為條件而有受,以受為條件而有愛,以愛為條件而有取,以取為條件而有有,以有為條件而有生,以生為條件而有老死,及有憂、悲、苦、惱、哀的產生。這就是一個大苦蘊的集起。比丘們,這就是苦的集起了。」(蕭式球 譯,相應部,12-1 因緣相應 四十三.苦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278&page_id=39:107 )
~~~~~~~~~~ 《毘崩伽》第三八零頁:《分別論(第16卷-第18卷)》: 「此處,如何為六渴愛身耶?是色渴愛、聲渴愛、香渴愛、味渴愛、觸渴愛、法渴愛,此言為六渴愛身。」(CBETA 2020.Q4, N50, no. 25, p. 109a6-7) 或《分別論》 390 :《分別論(第16卷-第18卷)》: 「〔九愛根法〕此處,如何為九根愛法耶?是緣渴愛而有徧尋求,緣徧尋求而有獲得,緣獲得而有分別,緣分別而有欲貪,緣欲貪而有取著,緣取著而有把持、緣把持而有慳,依慳而有護,以護為原因而執杖、執刀、爭論、論難、爭鬥、相違、離間語、虛妄語等無量之惡不善法生。此言為九愛根法。」(CBETA 2020.Q4, N50, no. 25, p. 126a3-8) ~~~~~~~~~~ 尊者 菩提比丘(Ven. Bhikkhu Bodhi)在其譯著—《中部經典》,第九經〈正見經〉中對 dhammataṇhā 有此註解: 「對心物(名色)的渴求(法愛 dhammataṇhā)是指,除五種根識的對象外,對所有意識對象的渴求;例如對幻想和精神意象的渴求,對抽象觀念和知識體系的渴求,對感覺和情緒狀態的渴求等等。」
Craving for mind-objects (dhammataṇhā) is the craving for all objects of consciousness except the objects of the five kinds of sense consciousness. Examples would be the craving for fantasies and mental imagery, for abstract ideas and intellectual systems, for feelings and emotional states, etc. (Sammādiṭṭhi Sutta, Right View; Ven. Bhikkhu Bodhi, The MIDDLE LENGTH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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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06] | 六: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八十六頁。 MN.13 Mahādukkhakkhandhasuttaṃ (M i 86) 苦蘊大經 「再者,比丘們!欲為因、欲為因緣、因為欲之故,欲就是因,國王與國王諍論,剎帝利與剎帝利諍論,婆羅門與婆羅門諍論,屋主與屋主諍論,母親與兒子諍論,兒子與母親諍論,父親與兒子諍論,兒子與父親諍論,兄弟與兄弟諍論,兄弟與姊妹諍論,姊妹與兄弟諍論,朋友與朋友諍論。在他們爭吵、爭論、爭辯時,以拳頭、土塊、棍棒、刀劍互相攻擊,在那裡,他們遭受死亡,或像死亡那樣的苦。比丘們!這也被稱為欲的過患,直接可見的苦蘊,欲為因、欲為因緣、因為欲之故,欲就是因。」(中部13經/苦蘊大經(師子吼品[2])(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13.htm ) ~~~~~~~~~~ 「“比丘們,再者,貪欲為原因,貪欲為因緣,貪欲為成因;因為貪欲的原因而導致國王跟國王互相爭執,剎帝利跟剎帝利互相爭執,婆羅門跟婆羅門互相爭執,居士跟居士互相爭執,父母跟子女互相爭執,兄弟姊妹跟兄弟姊妹互相爭執,朋友跟朋友互相爭執。當爭吵、爭罵、爭執不休時便互相動手,使用石塊、棒杖、武器,由此帶來死亡或接近死亡之苦。比丘們,這就是貪欲的患,是一個現生可見的苦蘊。貪欲是這個苦蘊的原因,貪欲是這個苦蘊的因緣,貪欲是這個苦蘊的成因;因為貪欲的原因而帶來這個現生可見的苦蘊。」(蕭式球 譯,中部,013 大苦蘊經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194&page_id=14:17) |
[註3-07] | 七: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四十八頁 MN.9 Sammādiṭṭhisuttaṃ (M i 48) 正見經 「學友們!有這四種食,為了已生成眾生的存續,或為了求出生者的資助。哪四種呢?或粗或細的物質食物,第二、觸,第三、意思,第四、識。學友們!這四種食,支撐已生成的眾生,也資助求出生者。以渴愛而食集,以渴愛滅而食滅,導向食滅道跡就是這八支聖道,即: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中部9經/正見經(根本法門品[1])(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09.htm ) ~~~~~~~~~~ 「“賢友們,有的。一位聖弟子知道什麼是食1,知道什麼是食集,知道什麼是食滅,知道什麼是食滅之道;這就是聖弟子的正見,能使人正直地生活,能帶來對法具有一種不會壞失的淨信,能使人得到正法。這就是正見所包含的內容了。 “賢友們,什麼是食?什麼是食集?什麼是食滅?什麼是食滅之道呢? “有四種食能令已投生的眾生得到持續,能幫助將要投生的眾生得到投生。這四種食是什麼呢?第一種是粗幼摶食,第二種是觸食,第三種是意思食,第四種是識食。 “渴愛集就是食集。 “渴愛滅就是食滅。 “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就是食滅之道。 1 “食” (āhāra)原本是指食物,但在法義中引申為生命賴以投生及持續的四種食糧。對四食起貪愛是導致生死流轉的原因。」(蕭式球 譯,中部 九.正見經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190&page_id=15:26 ) |
[註3-08] | 八:此所謂「思食」與現代心理中之 libido (性本能、生命的泉源)可成一有趣的對比。 |
[註3-09] | 九:見巴利文學會版學《中部》覺音疏第一集第二一零頁。 巴利原文:Ettha ca manosañcetanāhāro tayo bhave āharatīti sāsavā kusalākusalacetanāva vuttā. ( MA.9./I,210.; MA I (PTS), p. 210 ) |
[註3-10] | 十:見同書二零九頁。 巴利原文:Manosañcetanāti cetanā eva vuccati. (MA I (PTS), p. 209 );意思(心思)︰稱為‘思’。(《巴漢詞典》明法尊者增訂) |
[註3-11] | 見第二章 四聖諦(第一聖諦:苦諦)之 「第四是心所組合之類——行蘊」 段落。 |
[註3-12] | 十一: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二集第一零零頁。三種渴(愛)是(一)感官享受的渴求(欲愛),(二)生與存的渴求(有愛),(三)不再存在的渴求(無有愛)。前文 集諦——苦之生起的 定義 中,業已列舉。 ( [註3-01] ) SN.12.63 Puttamaṃsūpamasuttaṃ (S ii 100) 「比丘們!當意思食被遍知後,三類渴愛被遍知;當三類渴愛被遍知後,我說對聖弟子來說沒有任何還應該做的。」(相應部12相應63經/像兒子的肉那樣經(因緣相應/因緣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334.htm ) ~~~~~~~~~~ 六十三.子肉 「“比丘們,同樣地,我說,應這樣看待意思食。比丘們,當一個人能遍知意思食時,他能遍知三愛;當一位聖弟子能遍知三愛時,我說,他沒有更高的修行工作需要做。」(蕭式球 譯,相應部,12-2因緣相應,六十三.子肉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278&page_id=324:386 ) |
[註3-13] | 十二: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三集第二八零頁;。《相應部》第四集第四十七頁及一零七頁;第五集第四二三頁及其他各處。 「而那些許多跟在一起的天眾們的遠塵、離垢之法眼生起: 凡任何集法都是滅法 。」 (「集法(SA);習法/有習之法(AA)」,南傳作「集法」(samuday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有起源者」(subject to origination),或「起源性質」(the nature of origination, SN.47.40)。這裡的「法」不是指「正法」。 「滅法(SA/MA/DA);盡法/磨滅[法](AA)」,南傳作「滅法」(nirodhadhamm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停止者」(subject to cessation)。這裡的「法」不是指「正法」。 MN.147 Cūḷarāhulovādasuttaṃ (M iii 280) 中部147經/教誡羅侯羅小經(六處品[15])(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47.htm
SN.35.74 Paṭhamagilānasuttaṃ (S iv 47) 相應部35相應74經/病人經第一(處相應/處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908.htm
SN.35.121 Rāhulovādasuttaṃ (S iv 107) 相應部35相應121經/教誡羅侯羅經(處相應/處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955.htm
SN.56.11 Dhammacakkappavattanasuttaṃ (S v 423) 相應部56相應11經/法輪轉起經(諦相應/大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1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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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尊說了以上的話後,五比丘對世尊的說話心感高興,滿懷歡喜。憍陳如尊者在這段解說之中去除塵垢,生起法眼,明白到: “所有集起法,都是滅盡法。” 」 「世尊說了以上的話後,那位比丘對世尊的說話心感高興,滿懷歡喜。他在這段解說中沒有塵埃,沒有污垢,生起了法眼,明白到: “所有集起法,都是息滅法。” 」 (蕭式球 譯,中部,147 小教化羅睺邏經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470
相應部,35-1 六處相應,七十四.病之一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514&page_id=621:0
相應部,35-2 六處相應,一二一.羅睺邏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515&page_id=826:0
相應部,56 諦相應,十一.如來所說之一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395&page_id=4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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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14] | 十三:根據《小部》集覺音疏(巴利文學會版)第七十八頁,此語係佛親口所說。但著者迄未能查得其原文出處。 巴利原文:Paramatthato ca khandhesu jāyamānesu jīyamānesu mīyamānesu ca ‘‘khaṇe khaṇe tvaṃ bhikkhu jāyase ca jīyase ca mīyase cā’’ti (Khuddakapāṭha-aṭṭhakathā (Paramatthajotikā) 《小誦註》(《勝義光明》) 4. Kumārapañhavaṇṇanā / Pañhavaṇṇanā / Ekaṃ nāma kintipañhavaṇṇanā, https://tipitaka.org/romn/cscd/s0501a.att4.xml ) |
[註3-15] | 『世間是不足的、不滿足的、渴愛的奴隸。』大王!這是第四個法的總說被那有知、有見的世尊、阿羅漢、遍正覺者誦說,我知道、看到、聽到那些後而從在家出家,成為非家生活。 …, …, … 護國尊師說:『世間是不足的、不滿足的、渴愛的奴隸。』護國先生!應該怎樣看見這所說的義理呢?」 「大王!你怎麼想:你統治富庶的俱盧嗎?」 「是的,護國先生!我統治富庶的俱盧。」 「大王!你怎麼想:如果有值得信賴、可靠的男子從東方來這裡,他抵達後這麼說:『真的,大王!你應該知道,我從東方來,在那裡,看見一個富庶、繁榮,人口眾多,人群擁擠的大地方,在那裡,有許多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在那裡,有許多財穀,在那裡,有許多未加工與已加工的金幣、金條,在那裡,有許多可取用的女人,就以[你]目前的力量應該有能力征服,征服[它],大王!』你會怎麼作?」 「護國先生!我們會征服後統治它。」 「大王!你怎麼想:如果有值得信賴、可靠的男子從西方……從北方……從南方……從海外來這裡,他抵達後這麼說:『真的,大王!你應該知道,我從海外來,在那裡,看見一個富庶、繁榮,人口眾多,人群擁擠的大地方,在那裡,有許多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在那裡,有許多財穀,在那裡,有許多未加工與已加工的金幣、金條,在那裡,有許多可取用的女人,就以[你]目前的力量應該有能力征服,征服[它],大王!』你會怎麼作?」 「護國先生!我們會征服後統治它。」 「大王!這是關於『世間是不足的、不滿足的、渴愛的奴隸。』被那有知、有見的世尊、阿羅漢、遍正覺者誦說,我知道、看到、聽到那些後而從在家出家,成為非家生活。」 「不可思議啊,護國先生!未曾有啊,護國先生!這被那有知、有見的世尊、阿羅漢、遍正覺者多麼善說:『世間是不足的、不滿足的、渴愛的奴隸。』護國先生!確實,世間是不足的、不滿足的、渴愛的奴隸。」( 中部82經/護國經 (王品[9])(莊春江譯) ) ~~~~~~~~~~ “大王,世間不完美、不圓滿,人們常做渴愛的奴僕。這是世尊.阿羅漢.等正覺有知有見,為人解釋的第四種法。我因為知道、看見、聽見這種法而出家。 “大王,世尊.阿羅漢.等正覺有知有見,為人解釋這四種法。我因為知道、看見、聽見這四種法而出家。” …, …, … “賴吒和羅賢者,賴吒和羅賢者說世間不完美、不圓滿,人們常做渴愛的奴僕。我應怎樣理解這個道理呢?” “大王,你認為怎樣,繁榮的俱盧國是由你統治的嗎?” “賴吒和羅賢者,繁榮的俱盧國是由我統治的。” “大王,你認為怎樣,假如有一個你信賴的人從東方來你那裏,對你說: ‘大王,真好了!你要知道,我從東方來,在那裏看見一個富庶、繁榮、人口眾多的大國,那裏有很多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很多象牙,很多金子與金飾,很多少女,以你的兵力,一定能夠征服它。大王,征服它吧。’ 你將會怎樣做呢?” “賴吒和羅賢者,我會征服它,然後統治它。”
……南方……
……西方……
……北方……
“大王,你認為怎樣,假如有一個你信賴的人從海外來你那裏,對你說: ‘大王,真好了!你要知道,我從海外來,在那裏看見一個富庶、繁榮、人口眾多的大國,那裏有很多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很多象牙,很多金子與金飾,很多少女,以你的兵力,一定能夠征服它。大王,征服它吧。’ 你將會怎樣做呢?”
“賴吒和羅賢者,我會征服它,然後統治它。” “大王,就是這個道理,世尊.阿羅漢.等正覺說世間不完美、不圓滿,人們常做渴愛的奴僕。我因為知道、看見、聽見這種法而出家。” “賴吒和羅賢者,真是罕見,真是少有!世尊.阿羅漢.等正覺有知有見,善說 ‘世間不完美、不圓滿,人們常做渴愛的奴僕’ 這個道理。賴吒和羅賢者,世間真的是不完美、不圓滿的,人們真的是常做渴愛的奴僕的!”(蕭式球 譯, 中部 八十二.賴吒和羅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