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婆羅門品(《法句經》, Dhammapada, Brāhmaṇ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Dhp. 383
此首偈頌包含五個句子:
- 「Chinda sotaṃ parakkamma」。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Chinda 必需截斷、砍斷」(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hindati),受詞為「sotaṃ 流」。動名詞「parakkamma 盡力去努力」。此句為「盡全部努力去斷流」。一般將「sotaṃ 流」解釋為「欲流」,我傾向於在此處解釋作「輪迴之流」。
- 「kāme panuda」。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panuda 必需截斷、砍斷」(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nudati),受詞為「kāme 感官欲樂」(複數,受格)。此句為「你必需去除感官欲樂」。
- 「brāhmaṇa 婆羅門」(呼格)。
- 「saṅkhārānaṃ khayaṃ ñatvā, akataññūsi」、「saṅkhārānaṃ khayaṃ ñatvā, akataññū asi」。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asi 是」(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akataññū 知涅槃者、知無為法者」(單數,受格);前面的動名詞片語為「saṅkhārānaṃ khayaṃ ñatvā」,動名詞為「ñatvā 已經知道 having known」,受詞為「saṅkhārānaṃ khayaṃ 諸行的滅盡」(複數,受格)。此句為「已經知曉諸行的滅盡,你是一位知涅槃者」。
- 「brāhmaṇa 婆羅門」(呼格)。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8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sabbe saṃyogā atthaṃ gacchanti」。主詞為「saṃyogā 結縛」(複數),「sabbe saṃyogā 一切結縛」。動詞為「gacchanti 去到」(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atthaṃ 家、休息處」;「gacchanti atthaṃ 回家、結束、消失、消滅」。「Athassa sabbe saṃyogā」為「Atha assa sabbe saṃyogā」,「Atha 然後」,「assa sabbe saṃyogā 他的一切結縛」,「jānato 知者的」(屬格)。此句為「然後,知者的一切結縛消滅」。
動詞「gacchanti 去到」有一時間副詞子句:「Yadā dvayesu dhammesu, pāragū hoti brāhmaṇo」。「Yadā 當」(關係副詞),主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pāragū 渡河到岸的」,副詞為「dvayesu dhammesu 在兩重法上」,《法句經註》暗示這是指「止、觀」,KR Norman 指出「dvaya dhamma 兩重法」與《法句經註》提到的「dve dhammā 兩法」不同,應如巴利《經集》886頌,意為「pairs of opposites 成對的法」(請參考 Bhikkhu Bodhi《經集英譯》頁1151-1152)。此句採取KR Norman 的主張而翻譯為「當婆羅門渡過了兩重法」。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很顯然地「dvayesu dhammesu」不能翻譯作「不二行、無二法、無二」,漢譯版本很可能是「誤譯」。
Dhp. 38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assa pāraṃ apāraṃ vā, pārāpāraṃ na vijjati」。主詞有三個:「yassa pāraṃ 他的彼岸」(yassa 為「關係代名詞、屬格」)、「yassa apāraṃ 他的此岸」、「yassa pārāpāraṃ 他的彼岸此岸」,動詞為「na vijjati 不存在」(vijjati 為「vindati 看見、知道」的被動態、第三人稱單數動詞)。此句為「他的彼岸、此岸或彼岸此岸都不存在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Vītaddaraṃ 無恐懼的」。
- 「visaṃyuttaṃ 離繫的、離軛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此處,「離若無繫縛」應是「離苦無繫縛」;元亨寺版在紙版排訂時發生失誤。
第三句「Vītaddaraṃ visaṃyuttaṃ」,Vīta 是「離」,dara 是「恐懼、憂傷、苦惱」,為了不與「dukkha 苦」混淆,建議譯作「憂惱」而不是「苦」。
Dhp. 386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 我稱他為婆羅門」。主詞為「ahaṃ 我」(單數),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和「tam 他」。「tam 他」有以下有六個「受格 accusative」形式的形容詞。
- 「jhāyiṃ 禪修的」
- 「virajaṃ 無瑕疵的」
- 「āsīnaṃ 已安住的」
- 「katakiccaṃ 已完成應作的事」。此字古譯為「所作已辦、所作已作」。
- 「anāsavaṃ 無漏的」
- 「Uttamatthamanuppattaṃ」、「uttamattham anuppattaṃ」。「uttamattham 最高的果證」,「anuppattaṃ 已達到」。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87
此首偈頌包含五個句子:
- 「Divā tapati ādicco 太陽照耀於日間」。主詞為「ādicco 太陽」(單數),動詞為「tapati 照耀」(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Divā 白天、晝」(從格)。
- 「rattimābhāti candimā」、「rattim ābhāti candimā」。主詞為「candimā 月亮」(單數),動詞為「ābhāti 發光、光亮」(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rattim 夜晚」。
- 「Sannaddho khattiyo tapati」。主詞為「Sannaddho khattiyo 武裝的剎帝利」(單數),動詞為「tapati 照耀」(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
- 「jhāyī tapati brāhmaṇo」。主詞為「jhāyī brāhmaṇo 禪修的婆羅門」(單數),動詞為「tapati 照耀」(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
- 「Atha sabbamahorattiṃ, buddho tapati tejasā」。主詞為「buddho 佛」(單數),動詞為「tapati 照耀」(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tejasā 以榮耀、以光輝 」(工具格)和「sabbamahorattiṃ 每一日夜」(sabbam 全部的、所有的 ahorattiṃ 日夜),「Atha 而且、而」。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88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Bāhitapāpoti brāhmaṇo 太陽照耀於日間」。主詞為「Bāhitapāpoti 所謂『除惡』」(bāhita 已除去 - pāpa 惡,bāhita 為動詞 bāheti 的過去分詞),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
- 「samacariyā samaṇoti vuccati」。主詞為「sa 他」(省略),動詞為「vuccati 被稱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samaṇoti 所謂『沙門』」,副詞為「samacariyā 以寂靜行、以行於寂靜」(工具格,samacariyā 有寂靜行、平等行兩種解釋,此字在『阿育王法敕』出現過,語言學家解釋為寂靜行)。
- 「Pabbājayamattano malaṃ, tasmā ‘pabbajito’ti vuccati」、「Pabbājayam attano malaṃ, tasmā ‘pabbajito’ti vuccati」。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vuccati 被稱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pabbajito’ti 所謂『捨棄世間者』」(pabbajita 意為「出家者、遊方乞食者、捨棄世間者」),副詞為「tasmā 從此一原因、所以」(從格),此句有一動名詞片語「Pabbājayam attano malaṃ 捨斷了自己的汙垢」。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請參考:辛島靜志 〈brāhmaṇa、śramaṇa和Vaiśramaṇa ──印度语言流俗词源及其在汉译的反映〉 ( www.academia.edu )
Dhp. 389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Na brāhmaṇassa pahar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KR Norman 主張此處的主詞應為下一句的「brāhmaṇo 婆羅門」,此處不採用他的觀點),動詞為「pahareyya 應打」(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paharati 打、攻擊」),「pna ahareyya 不應打」,受詞為「brāhmaṇassa 婆羅門」(此處「brāhmaṇassa」為「與格、間接受格 dative」。)
- 「nāssa muñcetha brāhmaṇo」、「na assa muñcetha brāhmaṇo」。主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動詞為「muñcetha」(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語態動詞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動詞為「muñcati 放出、捨棄」),受詞為「kodham 忿怒」 (省略),間接受詞為「assa 對他」(dative 間接受格、與格)。否定式動詞「na muñcetha」,《法句經註》詮釋為「不對他釋放憤怒,受到他的攻擊而不反擊」,所以KR Norman 翻譯作:「nor should he release (angry words) against him 婆羅門也不該對捶打他的人釋出惡言」。 竺佛念的翻譯作「放」,「不應放捨對婆羅門的四事供養」:「此是真人,恒當供養衣被服、飯食、床臥具、病瘦醫藥,四事供養令不減少。」。帖主此處採取「放出怒言、放出忿怒」的解釋。
- 「Dhī brāhmaṇassa hantāraṃ」。「Dhī 令人厭惡!」(表示厭惡、斥責的聲音),類似漢語的「嘖」、「咄」(竺佛念翻譯為「咄」,玄奘翻譯為「訶」)。「hantāraṃ 攻擊者、殺害者」(受格),「brāhmaṇassa 婆羅門的」(屬格)。此句為「咄!令人厭惡!那些攻擊或殺害婆羅門的人」。
- 「tato dhī yassa muñcati」、「tato dhī yo assa muñcati」。「tato dhī」(更令人厭惡!),「yo 那樣的人」(關係代名詞),「muñcati 放出、捨棄」,受詞為「kodham 忿怒」 (省略),間接受詞為「assa 對他」(dative 間接受格、與格)。此句為「咄!更令人厭惡!那些對攻擊者釋出惡言的人」。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不應害梵志,亦復不應捨,若害彼或捨,俱世智所訶。」(CBETA, T26, no. 1544, p. 1029, b28-29)
My dear friends,
昨天到達法鼓山之後,很快就見到白瑞德(Rod bucknell)教授,法樂比丘尼(Dhammadinnaa)與無著比丘。我們下午在山上散步。晚上 Somaratne 教授(在泰國法身寺任教與巴利大藏經精審版critical version 重編的專案)與越建東教授也到了。在宿舍客廳交談時,鄧偉仁教授夫婦也參與討論。鄧偉仁教授留學錫蘭,他與 Somaratne 都是難得的梵文、巴利文專家,我趕快打開電腦,問他們《發智論》第二頌:
他們毫不遲疑地確定巴利第二句 nāssa muñcetha brāhmaṇo, ' brāhmaṇo' 肯定是主格 nominative.
但是梵文偈頌的格位 na ca muñceta brāhmaṇaḥ, 鄧偉仁教授一開始就認定此句的 'brāhmaṇaḥ' 是主格 nominative. 後來,他們兩位互相討論,再用 sloka 的韻律去檢驗,終於得到一致的結果: 'brāhmaṇo' 肯地是主格 nominative.
我問:有沒有可這是 genitive 而被當作 Dative, 他們再一次審讀之後,回答說:從文法立場,以及現存的文獻上的例句來看,「可能性」幾乎是「沒有」。
鄧偉仁教授是研究玄奘法師譯文的專家,他在哈佛大學的博士論文即是探討從現存梵文文本,對照玄奘譯文來探討玄奘「持業釋」的複合字的翻譯取向。我提醒他:如果把 'brāhmaṇo' 解釋為主格,意味著「玄奘可能將此句誤譯了」。
他說,他明白要稱「玄奘可能將此句誤譯」有多大冒險,但是從文法來看,作主格解釋又是如此明顯。
當然,整個下午與晚上討論了許多相關的論文,不過,這件是印象最深,趕快寫下來,以免事後又忘掉細節。
我要去沐猴而冠,穿得人模人樣一點,上會場去了。法鼓山真是個諸大善人聚會的人間天堂。
掃葉。 2013/10/18
Dear 掃葉人:
說實話,這兩個詞作為主格,並不需要梵語或巴利語專家來認定。因為實在是基本問題,既無連音,又無複雜的語法或複句牽涉在內。所以我上次就很肯定是主語無疑,不存在多少二重性。
法友 2013/10/18
My dear friends,
其實鄧偉仁教授也頗為遲疑:如果竺佛念錯譯,為何玄奘也錯譯?
所以有兩種狀況:
- 玄奘與竺佛念的偈頌,用字和我們現在看到的梵、巴偈頌不一樣。
- 如果玄奘與竺佛念的偈頌,用字和我們現在看到的梵、巴偈頌一樣,他們肯定是翻譯失誤。
但是如同我所顯示的: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亦復不應捨』者,謂於阿羅漢,應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恭敬供養,不應棄捨。」(CBETA, T26, no. 1544, p. 1029, c2-4)
《出曜經》卷30〈34 梵志品〉:「『不放梵志』者,此是真人,恒當供養『衣被服、飯食、床臥具、病瘦醫藥』,四事供養令不減少。」(CBETA, T04, no. 212, p. 774, c28-p. 775, a1)
從註解可以清楚看出,第二句是 dative 與格,所以也有可能是版本不同,而非錯譯。
這是今天研討會上反覆強調的事。
掃葉。 2013/10/18
《法句經註》在下一頌(390 頌)如此詮釋:
Etadakiñci seyyoti yaṃ khīṇāsavassa akkosantaṃ vā apaccakkosanaṃ, paharantaṃ vā appaṭipaharaṇaṃ, etaṃ tassakhīṇāsavabrāhmaṇassa na kiñci seyyo, appamattakaṃ seyyo na hoti, adhimattameva seyyoti attho.
「Etadakiñci seyyo」是「漏盡阿羅漢不以咒罵回報別人的責備,遭受攻擊不回擊。漏盡阿羅漢『na kiñci seyyo 不作如此之事』,不作少許如此之事,絲毫不作如此之事。」
Dhp. 390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Na brāhmaṇassetadakiñci seyyo, yadā nisedho manaso piyehi」、「Na brāhmaṇassa etad akiñci seyyo, yadā nisedho manaso piyehi」。這是一個「na A seyyo B hoti (A 不比 B 好)」的句子。主詞(A)為「akiñci 沒有事物 nothing」(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seyyo 比較好」,「brāhmaṇassa 對婆羅門」(「brāhmaṇassa」為「與格、間接受格 dative」),「etad 這個」。(B)為「yadā nisedho manaso piyehi 當制止心意愛著在可意的事物時」。此句為「對婆羅門而言,沒有任何事物比制止心意在可意事物的愛著更好」。
- 「yato yato hiṃsamano nivattati, tato tato sammatimeva dukkhaṃ」。這是一個「yato yato A, tato tato B. (每當 A 發生時, B 就發生)」的句子。「hiṃsamano」是一個有爭議的字,一般將此字詮釋為「hiṃsa-mano 害心、害意(有害人的心意)」。但是現代學者(KR Norman 和 John Brough)認為此字是「hi-(assa) - mano」(確實- 他的 - 心、意),從對應的 Uv 33.75 的用字「hy asya mano」(犍陀羅《法句經》Gdhp 1.15 的用字「yasa maṇo」)可知,這裡並未出現「hiṃsa-mano 害心、害意」。帖主此處採用此一解釋。主詞為「assa mano 他的心意」(單數),動詞為「nivattati 折回、轉離」(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B 的部分為「sammatimeva dukkhaṃ」、「sammati-(m)-eva dukkh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ammati 平息、停止」(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eva 就、正好」,受詞為「dukkhaṃ 苦」。此句為「每當他的心轉離(可意的事物),他就能止息苦」。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巴利《法句經》390頌:
KR Norman 說:「我們不知道第一句 na…akiñci (不…沒有任何事)是雙重否定句(不 +沒有任何事=任何事),還是僅僅為加重語氣 (I don’t steal nothing 只是「I steal nothing 我什麼也沒偷」,而不是「I steal everything 我什麼都偷了」)。」
他也說:「我們不知道 piyehi 是肯定句還是否定句(有可能句子中的piyehi 是 apiyehi,因為在 manaso之後的連音而造成 [o+a] ==> [o],無法清楚分辨這裡到底是 “manaso apiyehi” 還是 “manaso piyehi”)。不過我認為應該是piyehi,因為從不可意的事物移轉心意,似乎不值得一提。」
諾曼博士說:「第二句我譯作『when there is restraint of the mind from pleasant things 克制對可意事物的(喜悅)意念』。」
他引《法句經註》如下:
Etadakiñci seyyoti yaṃ khīṇāsavassa akkosantaṃ vā apaccakkosanaṃ, paharantaṃ vā appaṭipaharaṇaṃ, etaṃ tassakhīṇāsavabrāhmaṇassa na kiñci seyyo, appamattakaṃ seyyo na hoti, adhimattameva seyyoti attho.
「Etadakiñci seyyo」是「漏盡阿羅漢不以咒罵回報別人的責備,遭受攻擊不回擊。漏盡阿羅漢『na kiñci seyyo 不作如此之事』,不作少許如此之事,絲毫不作如此之事。」
Dhp. 391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單數),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和「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關係子句作為形容詞:「yassa kāyena vācāya, manasā natthi dukkaṭaṃ, saṃvutaṃ tīhi ṭhānehi」。關係代名詞為「yassa」(單數),主詞為「yassa dukkaṭaṃ 他的惡行」,動詞為「n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副詞為「kāyena vācāya manasā 以身、以語、以意」 (工具格),此句為「他的身、語、意惡行不存在」、「他無身、語、意惡行」。
受詞「taṃ 他」另有一個形容詞:「saṃvutaṃ 已調御的」,以及此一形容詞的副詞:「tīhi ṭhānehi 從三處(身、語、意)地」 (從格)。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9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Sakkaccaṃ taṃ namass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namasseyya 禮敬、尊敬」(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namassati),受詞為「taṃ 他」,副詞為「Sakkaccaṃ 完全地、徹底地、敬重地」;動詞「namasseyya 禮敬、尊敬」有一副詞子句:「aggihuttaṃva brāhmaṇo」、「aggihuttaṃ va brāhmaṇo」,「va 像」,主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省略),動詞為「namassati 禮敬、尊敬」(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 ),受詞為「aggihuttaṃ 供奉的火」。此句為「他應完全地敬奉他,如婆羅門禮敬他的供火」。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關係子句作為形容詞:「Yamhā dhammaṃ vijāneyya, sammāsambuddhadesitaṃ」。關係代名詞為「yamhā 從這樣的人」(從格),動詞為「vijāneyya 知曉」(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命令語態動詞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ijānāti),受詞為「dhammaṃ 法」 ,「dhammaṃ sammāsambuddhadesitaṃ 正等覺所教導的法」(sammāsambuddha 正等覺 - desitaṃ 教導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偈頌第四句原文為「aggihuttaṃ 供奉的火」,並無「聖火」之意。
Dhp. 393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Na jaṭāhi na gottena, na jaccā hoti brāhmaṇo」。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三個工具格的副詞為
- 「Na jaṭāhi 不是以辮髮、纏髮」
- 「na gottena 不是以家族世系」
- 「na jaccā 不是以血統」。
此句為「一個人不是因辮髮、家世、血統而成為婆羅門」。
「Yamhi saccañca dhammo ca, so sucī so ca brāhmaṇo」。下半頌用「ca 和」(連接詞)連接兩個句子:
- 主詞為「so 他」(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ucī 純淨的、善良的」(形容詞)。
- 主詞為「so 他」(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
主詞「so 他」有一形容詞子句:「Yamhi saccañca dhammo ca」,關係代名詞為「yamhi 在這樣的人(身上)」(位格),動詞為「atthi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dhammo 法」 與「saccaṃ 真諦」。
此句為「具真諦與法的人,他是純淨的,他也是婆羅門」。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四句「sucī 純淨的、善良的」(形容詞),翻譯為「幸福」,似乎不妥。
Dhp. 394
此首偈頌包含五個句子:
- 「dummedha 愚蠢的人」(呼格)。
- 「Kiṃ te jaṭāhi」。疑問代名詞為「Kiṃ 什麼、為什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te 對你」(與格 dative),「jaṭāhi 以辮髮」(工具格)。此句為「辮髮對你是什麼?」、「辮髮對你有什麼用?」。
- 「kiṃ te ajinasāṭiyā」。疑問代名詞為「Kiṃ 什麼、為什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ajinasāṭiyā 以鹿皮衣、羊皮衣」(工具格),副詞為「te 對你」(與格 dative)。此句為「鹿皮衣、羊皮衣對你是什麼?」、「鹿皮衣、羊皮衣對你有什麼用?」。
- 「Abbhantaraṃ te gahanaṃ」。主詞為「Abbhantaraṃ 內部」,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gahanaṃ 叢林、密林」 ,副詞為「te 對你」(與格 dative)。此句為「你的內部是密林。」
- 「bāhiraṃ parimajjasi」。主詞為「tvaṃ 你」,動詞為「parimajjasi 擦拭、清掃」(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bāhiraṃ 外部、外觀」 。此句為「你(只)清掃外觀。」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9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與「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到此為止是「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三個形容詞:
- 「Paṃsukūladharaṃ jantuṃ 持『(僅穿)糞掃衣』戒的人」。
- 「kisaṃ dhamanisanthataṃ 消瘦而見到血管分布的人」。
- 「Ekaṃ vanasmiṃ jhāyantaṃ 獨居禪修的人」。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96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Na cāhaṃ brāhmaṇaṃ brūmi, yonijaṃ mattisambhavaṃ」、「Na ca ahaṃ brāhmaṇaṃ brūmi, yonijaṃ mattisambhav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na brūmi 不稱呼」,受詞為「yonijaṃ 母胎」與「mattisambhavaṃ 血緣」,這兩字有一同位語「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不因母親或血緣而稱他為婆羅門」。
- 「Bhovādi nāma so hoti, sace hoti sakiñcano」。主詞為「so 他」,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Bhovādi 對人說菩(bho)者」(婆羅門談話時稱對方為 bho),此字有一形容詞「nāma 名為」。動詞「hoti 是」有一副詞子句「sace hoti sakiñcano」,「sace 假如」,主詞為「so 他」(省略),動詞為「hoti 是」,主詞補語為「sakiñcano 有財物者」。此句為:如果他有所執著,他只是被稱作「對人說菩(bho)者」。
- 「Akiñcanaṃ anādānaṃ, 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此字有一同位語「brāhmaṇaṃ 婆羅門」,受詞「taṃ 他」有兩個形容詞「akiñcanaṃ 一無所有」與「anādānaṃ 無執著」。此句為「一無所有且斷除執著的人,我才稱他為婆羅門」。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4]原文使 Sa-kiñcana- 與 a-kiñcana 對立。若從註釋在 kiñcana- 有「貪欲、執著」等義,Sa-kincana- 兼有「富裕」「執著」之兩義,a-kiñcana- 兼有「無一物」「無執著」之兩義。亦須參照第四二一頌。尚有 Sa ce hoti(ed. PTS)改譯為 Sa ve hoti(Fausb.)。(CBETA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解標號"[03]"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CBETA將此處的"[03]"註解標號修訂成"[04]"註解標號)。
Dhp. 39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Sabbasaṃyojanaṃ chetvā, yo ve na paritassati」。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paritassati 渴求(財物)」(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na paritassati 不渴求(財物)」,「ve 確實」(當作襯字而未翻譯),動詞「na paritassati 不渴求(財物)」有一動名詞片語「Sabbasaṃyojanaṃ chetvā」,動名詞為「chetvā 已經切斷」(having cut off),受詞為「Sabbasaṃyojanaṃ 一切縛結」。此句為:「斷除一切縛結而不渴求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Saṅgātigaṃ 克服執著的」
- 「visaṃyuttaṃ 離軛的、離繫的」。如《瑜伽論記》的解釋:「云何捨遠離軛?謂於遠離邊際臥具等者。景云:『阿蘭若處為遠離彼故,臥具最是下品,故名邊際。若住此處遠離眾惡,遠離人所習近,雖住空林似寂靜室。何者住此遠離之中,如牛被軛不得縱逸,今時遠棄捨之,不生欲樂,故捨遠離軛』。」(CBETA, T42, no. 1828, p. 692, c25-p. 693, a1)。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明法比丘《巴漢字典》解釋為:
Paritassati,(paritasati) (pari+tas+ya)(pari+tasati1,梵paritrsyati,but freq.confused with tasati2,Sn 924 is the only example of paritasati representing tasati2),興奮,焦慮,顯示渴望(to be excited,to be tormented,to show a longing after,to be worried)。【過】paritassi。【過分】paritassita。【現分】aparitassaṁ。【過分】paritasita。
Dhp. 39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動名詞片語:「Chetvā naddhiṃ varattañca, sandānaṃ sahanukkamaṃ」、「Chetvā naddhiṃ varattaṃ ca sandānaṃ sahanukkamaṃ」。動名詞為「chetvā 已經切斷」(having cut off),受詞有四個:
- 「naddhiṃ 皮帶」。
- 「varattaṃ 綁帶」。
- 「sandānaṃ 繫繩」。
- 「sahanukkamaṃ 韁繩及附件」。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Ukkhittapalighaṃ 移去橫桿的、拔出門閂的(除去障礙的)」
- 「buddhaṃ 覺醒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39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Akkosaṃ vadhabandhañca yo titikkhati」。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titikkhati 忍耐」(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受詞為「Akkosaṃ 辱罵」與「vadhabandha 捶打與綑綁」,主詞補語為「aduṭṭho 不為難他人的」。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Khantībalaṃ 忍辱力的」
- 「balānīkaṃ 勇武力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0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六個形容詞:
- 「Akkodhanaṃ 沒有瞋怒的、無瞋的」
- 「vatavantaṃ 具德行的」(《法句經註》解釋為「具頭陀行的」)
- 「sīlavantaṃ 持戒的、守戒的」
- 「anussadaṃ 無穢污的」(《法句經註》解釋為「成為不增盛貪欲的」)
- 「dantaṃ 已調御的」
- 「antimasārīraṃ 最後身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1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Vāri pokkharapatteva, āraggeriva sāsapo; Yo na limpati kāmesu」。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limpati 沾染,沾染油、塗抹油」(第三人稱單數動詞),「na limpati 不沾染,不沾染油、不塗抹油」,副詞為「kāmesu 在感官欲樂、於五欲之中」(位格)。
動詞「na limpati 不沾染,不沾染油、不塗抹油」有兩個副詞子句:
- 「Vāri pokkharapatteva」、「Vāri pokkharapatte va」。「va 像」,主詞為「vāri 水」,動詞為「na limpati 不沾染,不沾染油、不塗抹油」(省略),副詞為「pokkharapatte 於蓮花葉尖上」(位格)。
- 「āraggeriva sāsapo」、「āragge - (r)- iva sāsapo」。「iva 像」,主詞為「sāsapo 芥子」,動詞為「na limpati 不沾染,不沾染油、不塗抹油」(省略),副詞為「āragge 於錐子的尖端上」(位格)。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二句「介子」應作「芥子」。
Dhp. 40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o dukkhassa pajānāti, idha eva khayam attano」。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pajānāti 知曉、了知」(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受詞為「khayam 毀滅」,「dukkhassa khayam 苦的毀滅」,副詞為「idha 此處、此世」、「eva 就、正是 just」與「attano 由自己」(屬格 genitive)。此句為「那些自知此世為苦的究竟者」。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pannabhāraṃ 放下重擔的」。
- 「visaṃyuttaṃ 離繫的、離軛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四個同位語:
- 「Gambhīrapaññaṃ 具甚深智慧的人」
- 「medhāviṃ 聰慧的人」
- 「kovidaṃ maggāmaggassa 知曉道、非道的人」
- 「uttamattham anuppattaṃ 證得最上義的人」。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三個形容詞:
- 「Asaṃsaṭṭhaṃ gahaṭṭhehi anāgārehi cūbhayaṃ」、「Asaṃsaṭṭhaṃ gahaṭṭhehi anāgārehi ca ubhayaṃ」。「Asaṃsaṭṭhaṃ 不往來的」,「ca 和」,「ubhayaṃ 兩者」,「gahaṭṭhehi 與家主」(複數,工具格),「anāgārehi 與無家者」(複數,工具格)。
- 「Anokasārim 遊方乞食的」。
- 「appicchaṃ 少欲知足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
「Yo na hanti na na hanti」。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na hanti 不害、不殺 」和「na ghāteti 不教人殺」。整句到此為止為「那些不殺也不教人殺的人,我稱他為婆羅門」。
動詞「na hanti 不害、不殺 」和「na ghāteti 不殺」有一個動名詞片語:「Nidhāya daṇḍaṃ bhūtesu 於眾生放下刀杖」。「Nidhāya 放下」(動名詞),受詞為「daṇḍaṃ 刀杖」,副詞為「bhūtesu 於眾生」(位格),「bhūtesu tasesu thāvaresu ca 於顫動的與靜止的眾生」(位格)。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6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aviruddhaṃ viruddhesu, attadaṇḍesu nibbutaṃ, sādānesu anādānaṃ」。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hoti 是」,主詞補語有三個:
- 「aviruddhaṃ viruddhesu 處於敵意者之中而不懷敵意 」
- 「attadaṇḍesu nibbutaṃ 對於鬥諍者之中而心懷寧靜」,(attadaṇḍa: atta 拿起 daṇḍa 刀杖,準備鬥諍或正在鬥諍),(nibbuta 寧靜的、寂靜的)。
- 「sādānesu anādānaṃ 在有執者之中而無執著」。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
「Yassa rāgo ca doso ca, māno makkho ca pātito; sāsaporiva āraggā」。關係代名詞為「yassa 他的」(屬格),
- rāgo 貪
- doso 瞋
- māno 慢
- makkho 貶損他人(makkha 有多義:覆蓋、貶損他人及忿怒,漢譯有時翻譯作「慳」。)
動詞為「hoti 是 」(第三人稱單數動詞),主詞補語為「pātito 已令其掉落的」(第三人稱單數動詞 patati 的役使態為 pāteti, 此字的過去分詞為 pātito);副詞子句為「sāsaporiva āraggā」、「sāsapo-(r)-iva āraggā 如芥子從錐尖掉落」。整句為「那些已讓『貪、瞋、慢、貶損他人』如芥子從錐尖掉落的人,我稱他為婆羅門」。
(「貪、瞋、慢、貶損他人」也無法附著在他身上,如同芥子無法附著在錐尖上)。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三句「介子」應作「芥子」。
Dhp. 408
此首偈頌為兩個句子:
- 「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受詞「taṃ 他」意指下一句主詞「他」:
- 「Yāya nābhisaje kañci」、「Yāya na abhisaje kañci」。主詞為「sa 他」(省略),動詞為「abhisaje 遷怒、冒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動詞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bhisajjati),受詞為「kañci 任何人」,副詞為「yāya 以此」(關係代名詞,工具格);「yāya 以此」所連結的是「Akakkasaṃ viññāpaniṃ, giraṃ saccam udīraye」。此句的主詞為「sa 他」(省略),動詞為「udīraye 應說」(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動詞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udīreti),受詞為「giraṃ 言論」,此字有三個形容詞「akakkasaṃ 柔和的」、「viññāpaniṃ 充滿信息的、有益的」、「sacca 真實的」。
缺漢譯對應偈頌。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3 婆羅門品〉,Uv 33.1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0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
「Yodha dīghaṃ va rassaṃ vā, aṇuṃ thūlaṃ subhāsubhaṃ loke adinnaṃ nādiyati」、「Yo idha dīghaṃ va rassaṃ vā, aṇuṃ thūlaṃ subha-asubhaṃ loke adinnaṃ na ādiyati」。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ādiyati 拿、取、抓住」(第三人稱單數動詞),「na ādiyati 不拿、不取」,副詞為「idha loke 於此世間」(位格),受詞為「adinnaṃ 未給的物品、未允許拿走或享用的物品」;受詞有下列六個形容詞,用「vā 或」、「va 或」連結:
- 「dīghaṃ 長的」。
- 「rassaṃ 短的」。
- 「aṇuṃ 細小的」。
- 「thūlaṃ 粗大的」。
- 「subhaṃ 可意的」。
- 「asubhaṃ 不可意的」。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一句「於此善或惡」對應巴利「subhāsubhaṃ」,應翻譯作「可意或不可意」,較不易滋生誤解。
Dhp. 410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Āsā yassa na vijjanti, asmiṃ loke paramhi ca」。主詞為 「āsā yassa 這樣的人的願望」,「āsā 願望」,「yassa 這樣的人的」(關係代名詞,屬格),動詞為「vijjanti 被發現」(第三人稱複數動詞,被動式 pass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vindati),「na vijjanti 不被發現」,「āsā 願望」的形容詞為「asmiṃ loke paramhi ca 於此世與他世」(位格)。此句為「這樣的人在此世與他世的願望不會被發現」,也就是說「這樣的人沒有在此世與他世的願望」。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Nirāsāsaṃ 無依賴的」
- 「visaṃyuttaṃ 無繫著的」。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1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兩個形容詞子句:
- 「Yassālayā na vijjanti」、「Yassa ālayā na vijjanti」。主詞為 「yassa ālayā 這樣的人的執著」,「ālayā 執著」,「yassa 這樣的人的」(關係代名詞,屬格),動詞為「vijjanti 被發現」(第三人稱複數動詞,被動式 pass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vindati),「na vijjanti 不被發現」。此句為「這樣的人的執著不會被發現」,也就是說「這樣的人沒有執著」。(ālayā 的音譯為「阿賴耶」,無著為「anālayo」、「asaṅga」,下一首偈頌即提到「saṅga 執著」)。
- 「aññāya akathaṃkathī」。主詞為 「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省略),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akathaṃkathī 無疑惑者、無猶豫者」,形容詞為「aññāya 已了知的、已證悟的」(動名詞)。此句為「這樣的人為已證悟的無疑惑者」。
受詞「taṃ 他」另有一個形容詞「amatogadhamanuppattaṃ 已達到沉浸於甘露者(已達涅槃者)」。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odha puññañca pāpañca, ubho saṅgamupaccagā」、「Yo idha puññaṃ ca pāpaṃ ca ubho saṅgam upaccagā」。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upaccagā 已克服、已超越」(第三人稱動詞,過去式 aorist(此處為現在完成式),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upātigacchati),副詞為「idha 此處、此世」,受詞為「saṅgam 繫著」,「puññaṃ ca pāpaṃ ca ubho saṅgam 福與惡兩種繫著」。此句為「這樣的人已超越福與惡兩種繫著」。
受詞「taṃ 他」另有三個形容詞:
- 「Asokaṃ 無憂的」
- 「virajaṃ 無瑕疵的」
- 「suddhaṃ 純淨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實際上此首偈頌的「puññaṃ ca pāpaṃ ca ubho saṅgam upaccagā 已超越了對好的與惡的兩種繫著」,不管在翻譯或詮釋都帶來困擾。
如果依照一般的字面解讀「puññaṃ ca pāpaṃ ca」是「功德與罪惡」,就會成為「捨棄功德與罪惡」(請參考上述的漢譯)。
元亨寺版《法句經》《相應部7.20經》解釋「捨棄福德」為「捨棄修功德期求生天界之願望、思惟」,菩提比丘(《經集英譯》註1597, 1496頁)則強調此處是指阿羅漢所行皆善,不造新業,所以超越「好的與壞的」之差別。
帖主並未採取上述三種解釋。
《相應部7.20經》卷7:
Dhammapada, verse 412:
Dhp. 41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Candaṃva vimalaṃ suddhaṃ, vippasannamanāvilaṃ」、「Candaṃ va vimalaṃ suddhaṃ, vippasannam anāvilaṃ」。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省略),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省略),此一句子有四個主詞補語:
- 「vimalaṃ 無塵垢的」
- 「suddhaṃ 清淨的」
- 「vippasannam 已明亮的」
- 「anāvilaṃ 無混濁的」,
動詞「hoti 是」有一副詞片語「Candaṃ va 像月亮」。此句為「無塵、清淨、明亮、無混濁如月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一個形容詞「Nandībhavaparikkhīṇaṃ 已滅盡『有喜』的」。「Nandībhavaparikkhīṇaṃ」為「nandī 喜」-「bhava 有」-「parikkhīṇaṃ 已滅盡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兩個形容詞子句:
1)「Yomaṃ palipathaṃ duggaṃ, saṃsāraṃ mohamaccagā tiṇṇo pāragato jhāyī, anejo akathaṃkathī」、「Yo imaṃ palipathaṃ duggaṃ, saṃsāraṃ moham accagā tiṇṇo pāragato jhāyī, anejo akathaṃkathī」。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accagā 已經克服、超越、戰勝」(第三人稱單數動詞,過去式 aorist;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atigacchati),動詞「accagā 已經克服、超越、戰勝」有五個受詞:
- imaṃ 此處、此世
- paḷipathaṃ 危險
- duggaṃ 惡趣
- saṃsāraṃ 輪迴
- moham 愚癡
主詞「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有四個形容詞:
- tiṇṇo pāragato 已渡的到彼岸者
- jhāyī 禪修的
- anejo 無欲的
- akathaṅkathī 無疑惑的
2)「Anupādāya nibbuto」。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省略),動詞為「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為「anupādāya 無執取的」與「nibbuto 已寂滅的、已證涅槃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odha kāme pahantvāna, anāgāro paribbaje」、「Yo idha kāme pahantvāna, anāgāro paribbaje」。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paribbaje 應遊行、應遊方乞食」(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paribbajati),主詞「yo 這樣的人」有一個形容詞「anāgāro 無家的」;動詞「paribbaje 應遊行、應遊方乞食」有一個動名詞片語「idha kāme pahantvāna 此世捨斷了感官欲樂」。此句為「此世捨斷了感官欲樂而遊方乞食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一個形容詞「kāmabhavaparikkhīṇaṃ 斷除了欲有(kāmabhava)的」。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6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odha taṇhaṃ pahantvāna, anāgāro paribbaje」、「Yo idha taṇhaṃ pahantvāna, anāgāro paribbaje」。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paribbaje 應遊行、應遊方乞食」(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paribbajati),主詞「yo 這樣的人」有一個形容詞「anāgāro 無家的」;動詞「paribbaje 應遊行、應遊方乞食」有一個動名詞片語「idha taṇhaṃ pahantvāna 此世捨斷了貪愛」。此句為「此世捨斷了貪愛而遊方乞食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一個形容詞:「Taṇhābhavaparikkhīṇaṃ 已完全斷除了愛有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Hitvā mānusakaṃ yogaṃ, dibbaṃ yogaṃ upaccagā」。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省略),動詞為「upaccagā 已克服、已超越」(第三人稱動詞,過去式 aorist(此處為現在完成式),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upātigacchati),受詞為「dibbaṃ yogaṃ 天界的結縛」,「yogaṃ 連接 connection,束縛 bond,執著 attachment (to the world and its lusts)」;動詞「upaccagā 已克服、已超越」有一副詞片語動詞為「Hitvā mānusakaṃ yogaṃ 捨棄了人趣的結縛」。此句為「捨棄了人趣的結縛、已超越天界結縛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一個形容詞:「Sabbayogavisaṃyuttaṃ 於一切結縛離繫的人」。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Hitvā ratiñca aratiñca, sītibhūtaṃ nirūpadhiṃ」。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省略),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ītibhūtaṃ 清涼的、冷靜的」和「nirūpadhiṃ 無所倚賴的」;動詞「hoti 是」有一副詞片語動詞為「Hitvā ratiñca aratiñca 捨棄了樂與不樂」。此句為「捨棄了樂與不樂、成為清涼的、無所倚賴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Sabbalokābhibhuṃ 征服一切世間的」。
- 「vīraṃ 英雄」(同位語)。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1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Cutiṃ yo vedi sattānaṃ, upapattiñca sabbaso」。主詞為「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vedi 已經知道」(第三人稱單數動詞,過去式 aorist (此處作現在完成式解釋),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vidati),受詞為「Cutiṃ 消失、死亡」和「upapattiṃ 再生、轉生」,受詞有一形容詞「sattānaṃ 眾生的」(屬格);動詞「hoti 是」有一副詞「sabbaso 徹底地」。此句為「已經徹底地理解眾生的死亡與轉生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三個形容詞
- 「asattaṃ 不執著的」
- 「sugataṃ 善逝的」
- 「buddhaṃ 覺悟的」。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20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assa gatiṃ na jānanti, devā gandhabbamānusā」。主詞為「devā gandhabbamānusā 諸天、犍沓婆與眾人」(複數),動詞為「jānanti 知道」(第三人稱複數動詞),「na jānanti 不知道」,受詞為「Yassa gatiṃ 他的去處」,「yassa 這樣的人的」(關係代名詞,屬格,連接到上一句的「taṃ 他」)。此句為「諸天、犍沓婆與眾人也不知道他去處的人」。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Khīṇāsavaṃ 漏盡的」。
- 「arahantaṃ 應供養的(阿羅漢)」。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21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一個形容詞子句:「Yassa pure ca pacchā ca, majjhe ca natthi kiñcanaṃ」。主詞為「Yassa kiñcanaṃ 他的事物」(單數,Yassa 為屬格關係代名詞),動詞為「n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為::
- 「pure 在於前」(位格)。
- 「pacchā 在於後」(位格)。
- 「majjhe 在中間」(位格)。
此句為「他的事物不存在於前、後與中間」。
受詞「taṃ 他」另有兩個形容詞:
- 「Akiñcanaṃ 一無所有的」
- 「anādānaṃ 無執著的」。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2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八個同位語(單數受格,連「brāhmaṇaṃ 婆羅門」為九個同位語):
- 「Usabhaṃ 公牛」
- 「pavaraṃ 尊貴者」
- 「vīraṃ 勝利者、英雄」(大雄)
- 「mahesiṃ 大仙、偉大的修行者」
- 「vijitāvinaṃ 征服者、勝利者」
- 「Anejaṃ 無希求者、無欲望者」
- 「nhātakaṃ 淨行者」。
- 「buddhaṃ 覺悟者」。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42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taṃ 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主詞為「ahaṃ 我」,動詞為「brūmi 稱呼」(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的同位語為「brāhmaṇaṃ 婆羅門」。此句為「我稱他為婆羅門」。
受詞「taṃ 他」有六個形容詞子句,主詞都是「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
- 「Pubbenivāsaṃ vedi 已經知曉過去生」。動詞為「vedi 已經知道」(第三人稱單數動詞,過去式 aorist (此處作現在完成式解釋),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vidati),受詞為「Pubbenivāsaṃ 過去生」。
- 「saggāpāyañca passati 看見天界與地獄(苦途)」。動詞為「passati 看見」,受詞為「saggāpāyañca」、「sagga-apāyaṃ ca」。(「ca 和」為句子跟句子之間的連接詞)。
- 「atho jātikkhayaṃ patto 已達到『生盡』(我生已盡)的」。「atho 還有、再者、更」(這是襯字,翻譯出)。動詞為「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為「jātikkhayaṃ patto 已達到『生盡』(我生已盡)的」;此處「patta」是「pāpuṇāti 達到、達成」的過去分詞。
- 「abhiññāvosito 獲得神通、住於神通」。動詞為「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為「abhiññāvosito 獲得神通、住於神通」。
- 「muni 牟尼」。動詞為「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為「muni 牟尼」。
- 「Sabbavositavosānaṃ」。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abbavositavosānaṃ 達到一切成就的」、「vosita 已完成的、已達到的」,「vosānaṃ 成就」。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6]譯文不依 abhiñña, vosito(ed, PTS)而從於 abhiñña-vasito(Fausb.)。(CBETA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解標號"[05]"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CBETA將此處的"[05]"註解標號修訂成"[06]"註解標號)。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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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