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皈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第廿五:比丘品(《法句經》, Dhammapada, Bhikkhu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廿五:比丘品 目次
Dhp_360 Dhp_361 Dhp_362 Dhp_363 Dhp_364 Dhp_365
Dhp_366 Dhp_367 Dhp_368 Dhp_369 Dhp_370 Dhp_371
Dhp_372 Dhp_373 Dhp_374 Dhp_375 Dhp_376 Dhp_377
Dhp_378 Dhp_379 Dhp_380 Dhp_381 Dhp_382 本品(Bhikkhuvaggo)總結

Dhp. 360

Cakkhunā saṃvaro sādhu, sādhu sotena saṃvaro;
Ghānena saṃvaro sādhu, sādhu jivhāya saṃvaro. (360)

收攝眼根是良善的,收攝耳根是良善的,
收攝鼻根是良善的,收攝舌根是良善的。(360)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Cakkhunā saṃvaro sādhu」。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Cakkhunā 以眼睛」(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有品德的(古譯為『善哉』)」。
  2. 「sādhu sotena saṃvaro」。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sotena 以耳」(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
  3. 「Ghānena saṃvaro sādhu」。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Ghānena 以鼻」(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
  4. 「sādhu jivhāya saṃvaro」。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jivhāya 以鼻」(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端目耳鼻口,身意常守正,
 比丘行如是,可以免眾苦。」(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3)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善哉制於眼,善哉制於耳,
善哉制於鼻,善哉制於舌。」(CBETA, N26, no. 9, p. 50, a3 // PTS. Dhp. 52)


Dhp. 361

Kāyena saṃvaro sādhu, sādhu vācāya saṃvaro;
Manasā saṃvaro sādhu, sādhu sabbattha saṃvaro;
Sabbattha saṃvuto bhikkhu, sabbadukkhā pamuccati. (361)

收攝身是良善的,收攝語良善的,
收攝意是良善的,收攝於一切處都是良善的,
於一切處善收攝的比丘可解脫眾苦。(361)


此首偈頌包含五個句子:

  1. 「Kāyena saṃvaro sādhu」。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Kāyena 以身」(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有品德的(古譯為『善哉』)」。
  2. 「sādhu vācāya saṃvaro」。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vācāya 以語」(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
  3. 「Manasā saṃvaro sādhu」。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形容詞為「Manasā 以意」(工具格),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
  4. 「sādhu sabbattha saṃvaro」。主詞為「saṃvaro 調御、收攝」(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sādhu 好的」,副詞為「sabbattha 一切處」。
  5. 「Sabbattha saṃvuto bhikkhu, sabbadukkhā pamuccat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pamuccati 被解脫」(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被動態 pass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muccati),副詞為「sabbadukkhā 從一切苦」(從格 ablative)。主詞「bhikkhu 比丘」有一形容詞片語「Sabbattha saṃvuto 於一切處收攝的」。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端目耳鼻口,身意常守正,
 比丘行如是,可以免眾苦。」(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3)

《出曜經》卷10〈學品 8〉:

「護身為善哉,護口善亦然,
 護意為善哉,護一切亦然,
 比丘護一切,能盡苦原際。」(CBETA, T04, no. 212, p. 662, b29-c2)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護身為善哉,護口善亦然,
 護意為善哉,護一切亦然,
 苾芻護一切,能盡諸苦際。」(CBETA, T04, no. 213, p. 781, a26-2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1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善哉制於身,善哉制於語,
善哉制於意,善哉制一切,
制一切比丘,解脫一切苦。」(CBETA, N26, no. 9, p. 50, a4-5 // PTS. Dhp. 52)

第四句「善哉制一切」不是「調御一切」(「一切」為動詞「調御」的受詞),而是「於一切處是良善的、好的」,此句子的基本句型是「調御是良善的,於一切處都是良善的」,「於一切處」是副詞,而非受詞。

第五句「制一切比丘」也是一樣,「一切」不是動詞「制」的受詞,這是「於一切處都能調御」的比丘,而不是「調御一切」的比丘。


Dhp. 362

Hatthasaṃyato pādasaṃyato, vācāsaṃyato saṃyatuttamo;
Ajjhattarato samāhito, eko santusito tamāhu bhikkhuṃ. (362)

自我調御手、腳與語言者,
致力於內與建立定的自我調御者,最上的自我調御者,
獨居而知足的自我調御者,他被稱為比丘。(36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āhu bhikkhuṃ」、「tam āhu bhikkhu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省略),動詞為「āhu 稱呼」(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m 他」,間接受詞為「bhikkhuṃ 比丘」,此句為「他們稱他為比丘」。

受詞「tam 他」有八個形容詞:

  1. hatthasaṃyato 自我調御手者
  2. pādasaṃyato 自我調御足者
  3. vācāsaṃyato 自我調御語者
  4. saṃyatuttamo 最上的自我調御者
  5. Ajjhattarato 致力於內的(自我調御者)
  6. samāhito 建立定的(自我調御者)
  7. eko 獨居的(自我調御者)
  8. santusito 知足的(自我調御者)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手足莫妄犯,節言[1]順所行,
 常內樂定意,守一行寂然。」(CBETA, T04, no. 210, p. 572, a4-5),[1]順=慎【元】【明】。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手足莫妄犯,節言[7]慎所行,
 常內樂定意,守行謂比丘。」(CBETA, T04, no. 212, p. 765, b19-20),[7]慎=順【宋】*【元】*【明】*。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善調手足與言語,最善調御身與首,
心喜善住於三昧,獨居知足是比丘。」(CBETA, N26, no. 9, p. 50, a6 // PTS. Dhp. 52)

在「善調手足與言語」與「samāhito 建立定的(自我調御者)」之間,是「saṃyatuttamo 最上的自我調御者」與「Ajjhattarato 致力於內的(自我調御者)」,此處翻譯為「最善調御身與首」和偈頌本意不符。


Dhp. 363

Yo mukhasaṃyato bhikkhu, mantabhāṇī anuddhato;
Atthaṃ dhammañca dīpeti, madhuraṃ tassa bhāsitaṃ. (363)

善於調御自己語言、說話善巧、不傲慢自負、能法說義說的比丘,
他的話是甜蜜的。(36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madhuraṃ tassa bhāsitaṃ」。主詞為「tassa bhāsitaṃ 他的言語」(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madhuraṃ 甜蜜的」。「tassa 他的」,有一關係子句描述「他」,由關係代名詞「yo 那樣的人」連結起來。

「Yo mukhasaṃyato bhikkhu, mantabhāṇī anuddhato; atthaṃ dhammaṃ ca dīpeti」。關係代名詞「yo 那樣的人」,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dīpeti 解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atthaṃ dhammaṃ ca 法與義、法說與義說」。主詞「bhikkhu 比丘」有三個形容詞:

  1. 「mukhasaṃyato 自我調御口的」
  2. 「mantabhāṇī 說話吉祥的」
  3. 「anuddhato 不自負的、不傲慢的」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學當守口,[3]宥言安徐,
 法義為定,言必柔軟。」(CBETA, T04, no. 210, p. 572, a6-7),[3]宥=寡【宋】【元】【明】。

《法句經》卷1〈言語品 8〉:

「解自[38]抱損[39]意,不躁言得中,
 義說如法說,是言柔軟甘。」(CBETA, T04, no. 210, p. 561, c29-p. 562, a2),[38]抱=挹【宋】【元】【明】【聖】。[39]意=惡【宋】【元】【明】【聖】。

《出曜經》卷11〈誹謗品 9〉:

「比丘[21]抱損意,不躁言得忠,
 義說如法說,是言柔軟甘。」(CBETA, T04, no. 212, p. 666, c22-23),[21]抱=挹【宋】*【元】*【明】*。

《法集要頌經》卷1〈語言品 8〉:

「苾芻挹損意,不躁言得忠,
 義說如法說,所語言柔軟。」(CBETA, T04, no. 213, p. 781, b26-2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8 言語品〉,Uv 8.10。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調於語,賢明而寂靜,
明正法與義,所說甚柔軟。」(CBETA, N26, no. 9, p. 50, a7 // PTS. Dhp. 52)。

第四句「所說甚柔軟」,偈頌的用語是「madhuraṃ tassa bhāsitaṃ 他的言語是甜蜜的」。


Dhp. 364

Dhammārāmo dhammarato, dhammaṃ anuvicintayaṃ;
Dhammaṃ anussaraṃ bhikkhu, saddhammā na parihāyati. (364)

比丘住於法、樂於法、思惟法、憶持法,
他不會從正法退墮。(36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 saddhammā na parihāyat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parihāyati 衰退、縮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na parihāyati 不衰退、不縮小」,副詞為「saddhammā 從正法」(從格)。此句為「他不會從正法退墮」、「他不會退失正法」。

主詞「bhikkhu 比丘」有四個形容詞:

  1. 「Dhammārāmo 住於法的」
  2. 「dhammarato 樂於法的」
  3. 「dhammaṃ anuvicintayaṃ 思慮法的」
  4. 「Dhammaṃ anussaraṃ 憶持、憶念法」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樂法欲法,思惟安法,
 比丘依法,正而不費。」(CBETA, T04, no. 210, p. 572, a7-8)。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樂法欲法,思惟安法,
 比丘依法,正而不費。」(CBETA, T04, no. 212, p. 765, b28-29)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樂法意欲法,思惟安隱法,
 苾芻依法行,正而勿廢忘。」(CBETA, T04, no. 213, p. 796, b29-c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住法之樂園,樂法與隨法,
思惟憶念法,比丘不退墮。」(CBETA, N26, no. 9, p. 50, a8 // PTS. Dhp. 53)。


Dhp. 365

Salābhaṃ nātimaññeyya, nāññesaṃ pihayaṃ care;
Aññesaṃ pihayaṃ bhikkhu, samādhiṃ nādhigacchati. (365)

他不應忽視自己的利益(解脫),他不應妒羨別人的利益,
妒羨別人利益的比丘,他無法得定。(365)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Salābhaṃ nātimaññeyya」、「Salābhaṃ na atimaññ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atimaññeyya 應忽視」(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imaññati),「na atimaññeyya 不應忽視」,受詞為「Salābhaṃ 自己的利益」(sa 自己 - lābhaṃ 所得到、利得)。此句為「他不應忽視自己的利益」。
  2. 「nāññesaṃ pihayaṃ care」。「na aññesaṃ pihayaṃ care」。主詞為「sa 單」(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執行、應做、應從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na care 不應執行、不應從事」,受詞為「aññesaṃ pihayaṃ 羨慕別人的 (利益)」(動名詞片語,動名詞為 pihayaṃ 妒羨 envying)。此句為「他不應妒羨別人的利益」。
  3. 「Aññesaṃ pihayaṃ bhikkhu, samādhiṃ nādhigacchati」、「Aññesaṃ pihayaṃ bhikkhu, samādhiṃ na adhigacchat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adhigacchati 獲得、到達」(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na adhigacchati 無法獲得、無法到達」,受詞為「samādhiṃ 定」。此句為「妒羨別人利益的比丘,他無法得定」。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學無求利,無愛他行,
 比丘好他,不得定意。」(CBETA, T04, no. 210, p. 572, a8-9)。

《法句經》卷2〈利養品 33〉:

「自得不恃,不從他望,
 望彼比丘,不至正定。」(CBETA, T04, no. 210, p. 571, c11-12)

《出曜經》卷15〈利養品 14〉:

「自得不恃,不從他望,
望彼比丘,不至正定。」(CBETA, T04, no. 212, p. 691, c18)

《法集要頌經》卷2〈利養品 13〉:

「苾芻貪利養,不得三摩地,
 知足常寂靜,止觀可成就。」(CBETA, T04, no. 213, p. 783, c20-22)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3 利養品〉,Uv 13.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勿輕自所得,勿羨他所得,
比丘羨他得,不入三昧地。」(CBETA, N26, no. 9, p. 50, a9 // PTS. Dhp. 53)。


Dhp. 366

Appalābhopi ce bhikkhu, salābhaṃ nātimaññati;
Taṃ ve devā pasaṃsanti, suddhājīviṃ atanditaṃ. (366)

比丘即使所得(四事供養)甚少,他也不忽視自己的義利(解脫),
他不怠惰,過正命清淨的生活,諸天也讚嘆他。(366)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Appalābhopi ce bhikkhu, salābhaṃ nātimaññati」、「Appalābho pi ce bhikkhu, salābhaṃ na atimaññat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省略),動詞為「atimaññati 忽視」(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 ),「na atimaññati 不忽視」,受詞為「Salābhaṃ 自己的利益」(sa 自己 - lābhaṃ 所得到、利得);主詞「bhikkhu 比丘」有一形容詞「Appalābho pi ce 假如即使所得甚少」。此句為「假如比丘即使所得甚少,他也不忽視自己的利益」。
  2. 「Taṃ ve devā pasaṃsanti, suddhājīviṃ atanditaṃ」。主詞為「devā 諸天」(複數),動詞為「pasaṃsanti 讚嘆」(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受詞「taṃ 他」有兩個形容詞:「suddhājīviṃ 清淨生活的」和「atanditaṃ 努力的、不怠惰的」。此句為「他過著清淨生活和不怠惰,諸天讚嘆他」。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比丘少取,以得無積,
 天人所譽,生淨無穢。」(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0-11)。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比丘乞求,以得無積,
 天人所譽,生淨無穢。」(CBETA, T04, no. 212, p. 764, c13-14)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苾芻若乞食,以得勿積聚,
 天人所歎譽,生淨無瑕穢。」(CBETA, T04, no. 213, p. 796, b16-18)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雖得少,不輕嫌所得,
清淨活不怠,諸天實稱讚。」(CBETA, N26, no. 9, p. 50, a10 // PTS. Dhp. 53)。


Dhp. 367

Sabbaso nāmarūpasmiṃ, yassa natthi mamāyitaṃ;
Asatā ca na socati, sa ve ‘bhikkhū’ti vuccati. (367)

徹底地不於名色起我執的人,
不因不存在而憂傷的人,他被稱為「比丘」。(36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sa ve ‘bhikkhū’ti vuccati」。主詞為「sa 他」(單數),動詞為「vuccati 被稱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被動態動詞),受詞為「‘bhikkhū’ti 比丘」,「ve 確實」(襯字,未譯出)。此句為「他被稱作『比丘』。」

主詞「sa」有兩個形容詞子句:

  1. 「Sabbaso nāmarūpasmiṃ, yassa natthi mamāyitaṃ」。關係代名詞為「yassa 這樣的人的」(屬格),主詞為「yassa mamāyitaṃ 他的我執」(單數),動詞為「n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 ),副詞為「Sabbaso 徹底地」和「nāmarūpasmiṃ 於名色」(位格)。此句為「他於名色的我執徹底不存在」、「徹底地不於名色起我執的人」。
  2. 「Asatā ca na socati」。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省略),動詞為「socati 憂傷」(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na socati 不憂傷」,副詞為「asatā 不存在」。此句為「不因不存在而憂傷的人」。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一切名色,非有莫惑,
 不近不憂,乃為比丘。」(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2-14)。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一切名色,非有莫惑,
 不近不愛,乃為比丘。」(CBETA, T04, no. 212, p. 766, a1-2)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一切諸名色,非有莫生惑,
 不近則不愛,乃名真苾芻。」(CBETA, T04, no. 213, p. 796, c8-9)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 Uv 32.1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若於名及色,不著我我所,
非有故無憂,彼實稱比丘。」(CBETA, N26, no. 9, p. 50, a11 // PTS. Dhp. 53)。


Dhp. 368

Mettāvihārī yo bhikkhu, pasanno buddhasāsane;
Adhigacche padaṃ santaṃ, saṅkhārūpasamaṃ sukhaṃ. (368)

住於慈且於佛陀教法有淨信的比丘,
他將得到快樂、達到寂靜的境界與一切有為(法)的止息。(36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 adhigacche padaṃ santaṃ」。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adhigacche 能獲得、能達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dhigacchati),受詞有三個:

  1. padaṃ santaṃ 寂靜的境界
  2. saṅkhārūpasamaṃ 有為法的止息
  3. sukhaṃ 快樂、幸福

主詞「bhikkhu 比丘」有兩個形容詞:

  1. 「Mettāvihārī yo」。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mettāvihārī 住於慈的人」。
  2. 「pasanno buddhasāsane」。關係代名詞為「yo 這樣的人」(省略),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pasanno buddhasāsane 於佛陀教法有淨信的人」。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比丘為慈,愛敬佛教,
 深入止觀,滅行乃安。」(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1-12)。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比丘為慈,愛敬佛教,
 深入止觀,滅行乃安。」(CBETA, T04, no. 212, p. 764, c27-28)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苾芻為慈愍,愛敬於佛教,
 深入妙止觀,滅穢行乃安。」(CBETA, T04, no. 213, p. 796, b18-19)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 Uv 32.2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住慈悲,信喜佛陀教,
達寂靜安樂,諸行解脫界。」(CBETA, N26, no. 9, p. 50, a12 // PTS. Dhp. 53)。


Dhp. 369

Siñca bhikkhu imaṃ nāvaṃ, sittā te lahumessati;
Chetvā rāgañca dosañca, tato nibbānamehisi. (369)

比丘!你應清空此船,船空了之後,它將走得更輕快,
斬斷了貪、瞋(、癡),你將證到涅槃。(369)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Bhikkhu 比丘」(單數,呼格)
  2. 「siñca imaṃ nāvaṃ」。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動詞為「siñca 應清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siñcati),受詞為「nāvaṃ 船」。
  3. 「sittā te lahum essati」。主詞為「sittā nāvaṃ 清空了的船」(單數, nāvaṃ 省略),動詞為「essati 將走得、將航行」(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eti),副詞為「lahum 輕快地」和「te 為你 for you」(間接受格,與格 dative)。
  4. 「Chetvā rāgañca dosañca, tato nibbānamehisi」、「Chetvā rāgaṃ ca dosaṃ ca, tato nibbānam ehisi」。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ehisi 將走得、將航行」(第二人稱單數將來式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eti),受詞為「nibbānam 涅槃」,副詞為「tato 以此緣故」。動詞「ehisi 將走得、將航行」有一個動名詞片語作為副詞:「Chetvā rāgaṃ ca dosaṃ ca 斬斷了貪與瞋之後」。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比丘[6]扈船,中虛則輕,
 除婬怒癡,是為泥洹。」(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4-15),[6]扈=戽【宋】【元】【明】。

《出曜經》卷23〈泥洹品 27〉:

「比丘速抒船,以抒便當輕,
 永斷貪欲情,然後至泥洹。」(CBETA, T04, no. 212, p. 733, b28-29)

《法集要頌經》卷3〈圓寂品 26〉:

「苾芻速杼船,以杼便當輕,
 求斷貪欲情,然後至圓寂。」(CBETA, T04, no. 213, p. 790, c13-14)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6 涅槃品〉, Uv 26.1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汲舟水,水出則舟輕,
若斷除貪瞋,汝證得涅槃。」(CBETA, N26, no. 9, p. 50, a13 // PTS. Dhp. 53)。

實際上,偈頌雖提到船,但是並未提到「水」。


Dhp. 370

Pañca chinde pañca jahe, pañca cuttari bhāvaye;
Pañca saṅgātigo bhikkhu, ‘oghatiṇṇo’ti vuccati. (370)

應斷五,應捨五,應修習五,
超越五種執著的比丘,被稱為是「渡過瀑流者」。(370)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Pañca chinde」。主詞為「sa 他」(單數),動詞為「chinde 應砍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hindati),受詞為「Pañca 五個」。
  2. 「pañca jahe」。主詞為「sa 他」(單數),動詞為「jahe 應捨棄」(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jahati),受詞為「Pañca 五個」。
  3. 「pañca cuttari bhāvaye」。主詞為「sa 他」(單數),動詞為「bhāvay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bhavati),受詞為「Pañca 五個」,副詞為「cuttari 進一步、更」。
  4. 「Pañca saṅgātigo bhikkhu ‘oghatiṇṇo’ti vuccati」、「Pañca saṅga atigo bhikkhu, ‘oghatiṇṇo’ti vuccat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vuccati 被稱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oghatiṇṇo’ti 『渡過瀑流者』」,主詞「bhikkhu 比丘」有一個動名詞片語作為形容詞:「Pañca saṅga atigo」,「atigo 克服」(動名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 atigacchati)。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捨五斷五,思惟五根,
 能分別五,乃[7]渡河淵。」(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5-16),[7]渡=度【宋】【明】。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五斷與棄五[1],五種善勤修,
越五著比丘!名為渡瀑流。」(CBETA, N26, no. 9, p. 50, a14 // PTS. Dhp. 53)

[1]若從註釋,「五」之順次為:五下分結(欲界五種之煩惱)即欲界貪、瞋、身見、戒取見、疑;五上分結(色界無色界之煩惱)即色界貪、無色界貪,掉舉、慢、無明;五根即信、勤、念、定、慧;又五著指貪、瞋、癡、慢、見。然大約「五」應成為五著者之意味,此時 uttari-bhavaye 非為「勤修」之意,應解為「克服」之義。


Dhp. 371

Jhāya bhikkhu mā pamādo, mā te kāmaguṇe bhamassu cittaṃ;
Mā lohaguḷaṃ gilī pamatto, mā kandi ‘dukkhamida’nti ḍayhamāno. (371)

比丘!勤修禪定,慎勿放逸!不要讓你的心遊蕩於五欲,
你不要不小心地吞下鐵球,被燃燒時而痛哭「這真痛苦!」(371)


此首偈頌包含五個句子:

  1. 「bhikkhu 比丘!」(呼格)。
  2. 「Jhāya mā pamādo」。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Jhāya 必需禪修」(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jhāyati),另一個動詞為「bhavasi 成為」(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mā bhavasi 不要成為」,形容詞為「pamādo 放逸的」。此句為「你必需禪修而不放逸」。
  3. 「mā te kāmaguṇe bhamassu cittaṃ」。主詞為「te cittaṃ 你的心」(單數),動詞為「bhamassu 要遊蕩」(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bhamati),「mā bhamassu 不要遊蕩」,副詞為「kāmaguṇe 在(五)欲」(位格)。此句為「不要讓你的心遊蕩於五欲」。
  4. 「Mā lohaguḷaṃ gilī pamatto」。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gilī 吞下」(第二人稱單數過去式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gilati),「mā gilī 不要吞下」,受詞為「lohaguḷaṃ 鐵球」,副詞為「pamatto 不小心地」。此句為「你不要不小心地吞下鐵球」。
  5. 「mā kandi ‘dukkhamida’nti ḍayhamāno」、「mā kandi dukkham idaṃ’ti ḍayhamāno」。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kandi 痛哭、哭喊」(第二人稱單數過去式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andati),「mā kandi 不要哭喊」,受詞為「dukkham idaṃ’ti 『這很苦』」,動詞「kandi 痛哭、哭喊」有一動名詞為副詞「ḍayhamāno 被燃燒時」。此句為「被燃燒時你不要不哭喊著『這很苦』」。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禪無放逸,莫為欲亂,
 [8]不吞[*]洋銅,自惱燋形。」(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6-18),[8]不=夫【宋】,=無【元】【明】【聖】。[*31-1]洋=鎔【宋】*【元】*【明】*。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禪無放逸,莫為欲亂,
 無吞洋銅,自惱[11]燋形。」(CBETA, T04, no. 212, p. 766, c7-8),[11]燋=焦【明】*。

《出曜經》卷28〈心意品 32〉:

「在靜自修學,慎勿逐欲跡,
 莫吞熱鐵丸,[11]㘁哭受其報。」(CBETA, T04, no. 212, p. 761, b15-16),[11]㘁=臯【宋】【元】【明】。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禪行無放逸,莫為欲亂心,
 無吞洋銅汁,自惱燋形軀。」(CBETA, T04, no. 213, p. 796, c22-23)。

《法集要頌經》卷4〈護心品 31〉:

「在靜自修學,慎勿逐欲跡,
 莫吞熱鐵丸,嘷哭受其報。」(CBETA, T04, no. 213, p. 795, c17-1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1 心品〉,Uv 31.3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修定勿放逸,勿使心迷欲,
勿待吞鐵丸,燒然而叫苦。」(CBETA, N26, no. 9, p. 51, a1 // PTS. Dhp. 53)。


Dhp. 372

Natthi jhānaṃ apaññassa, paññā natthi ajhāyato;
Yamhi jhānañca paññā ca, sa ve nibbānasantike. (372)

無智慧則不得禪定,無禪定則不得智慧,
具足禪定與智慧的人,他確實接近涅槃。(372)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Natthi jhānaṃ apaññassa」。主詞為「jhānaṃ 禪定」(單數,省略),「apaññassa jhānaṃ 沒有智慧的禪定」;動詞為「n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此句為「沒有智慧的禪定不存在」。
  2. 「paññā natthi ajhāyato」。主詞為「paññā 智慧」(單數,省略),「paññā ajhāyato 沒有禪定的智慧」;動詞為「n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此句為「沒有智慧的禪定不存在」。
  3. 「Yamhi jhānañca paññā ca, sa ve nibbānasantike」。主詞為「sa 他」(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nibbānasantike 位於涅槃附近,接近涅槃」,副詞為「ve 確實」,「Yamhi jhānañca paññā ca」、「Yamhi jhānam ca paññā ca 有禪與智的人」。此句為「具足禪定與智慧的人,他確實接近涅槃」。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無禪不智,無智不禪,
 道從禪智,得至泥洹。」(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8-19)。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無禪不智,無智不禪,
 道從禪智,得近泥洹。」(CBETA, T04, no. 212, p. 766, b29-c1)。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無禪則無智,無智則無禪,
 道從禪智生,得近圓寂路。」(CBETA, T04, no. 213, p. 796, c20-21)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無慧者無定,無定者無慧,
具定與智慧,實彼近涅槃。」(CBETA, N26, no. 9, p. 51, a2 // PTS. Dhp. 53)。


Dhp. 373

Suññāgāraṃ paviṭṭhassa, santacittassa bhikkhuno;
Amānusī rati hoti, sammā dhammaṃ vipassato. (373)

獨居空室、寂靜其心、諦觀教法的比丘,
得到超出常人的快樂。(37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no amānusī rati hoti, sammā dhammaṃ vipassato」。主詞為「rati 快樂」(單數),「bhikkhuno 比丘的」(屬格),「amānusī 非人的、異於常人的快樂」,「bhikkhuno amānusī rati 比丘的異於常人的快樂」;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以下為三種異於常人的快樂:

  1. 「Suññāgāraṃ paviṭṭhassa」。「Suññāgāraṃ 空屋」(單數),「paviṭṭhassa 進入的」。此句為「進入空屋」、「獨居」。
  2. 「santacittassa 心寂靜的」。
  3. 「sammā dhammaṃ vipassato 正觀世尊教法的」。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當學入空,靜居止意,
 樂獨屏處,一心觀法。」(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9-20)。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當學入空,比丘靜居,
 樂非人處,觀察等法。」(CBETA, T04, no. 212, p. 765, c6-7)。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當學入空定,苾芻常安靜,
 愛樂非人處,觀察平等法。」(CBETA, T04, no. 213, p. 796, c2-3)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入空屋,彼心之寂靜,
諦觀於正法,享超人界樂。」(CBETA, N26, no. 9, p. 51, a3 // PTS. Dhp. 54)。


Dhp. 374

Yato yato sammasati, khandhānaṃ udayabbayaṃ;
Labhatī pītipāmojjaṃ, amataṃ taṃ vijānataṃ. (374)

當觀見五蘊的生滅時,
他欣喜歡樂,對於識見此(五蘊生滅)的人,這就是甘露。(374)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Yato yato sammasati, khandhānaṃ udayabbayaṃ; labhatī pītipāmojj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labhatī 獲得」(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pītipāmojjaṃ 欣喜快樂」,副詞子句為「Yato yato sammasati khandhānaṃ udayabbayaṃ」,「Yato yato 任何時候」(關係副詞),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ammasati 徹底理解、親身體證」(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受詞為「khandhānaṃ udayabbayaṃ 五蘊生滅」。此句為「當親身體證五蘊的生滅時,他欣喜歡樂」。
  2. 「amataṃ taṃ vijānataṃ」。主詞為「taṃ 那個」(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主詞補語為「amataṃ vijānataṃ 識者的甘露」。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9]常制五陰,伏意如水,
 清淨和悅,為甘露味。」(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0-21),[9]常=當【宋】【元】【明】。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當制五陰,服意如水,
 清淨和悅,為甘露味。」(CBETA, T04, no. 212, p. 765, c18-19)。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當制於五蘊,服意如水流,
 清淨恒和悅,為飲甘露味。」(CBETA, T04, no. 213, p. 796, c4-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10。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人若常正念,諸蘊之生滅,
獲得喜與樂,已知得不死〔涅槃〕。」(CBETA, N26, no. 9, p. 51, a4 // PTS. Dhp. 54)。


Dhp. 375

Tatrāyamādi bhavati, idha paññassa bhikkhuno;
Indriyagutti santuṭṭhi, pātimokkhe ca saṃvaro. (375)

這是智慧比丘到處的基本行儀:
收攝諸根、少欲知足和防護戒律。(37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trāyamādi bhavati idha paññassa bhikkhuno」、「Tatra ayaṃ ādi bhavati, idha paññassa bhikkhuno」。主詞為「ayaṃ 這個」(單數),動詞為「bhava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ādi 基本」,完整的主詞補語為「paññassa bhikkhuno ādi 智慧比丘的基本」。副詞為「tatra idha 彼處、此處;到處」。

「智慧比丘的基本」為:

  1. 「Indriyagutti 收攝諸根」,
  2. 「santuṭṭhi 知足」(少欲知足),
  3. 「pātimokkhe saṃvaro 防護律儀、於戒防護、防護戒」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不受所有,為慧比丘,
 攝根知足,戒律悉持。」(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2-23)。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26-2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有智慧比丘,於現世作是:
攝根及知足,隨護戒律儀。」(CBETA, N26, no. 9, p. 51, a5 // PTS. Dhp. 54)。


Dhp. 376

Mitte bhajassu kalyāṇe, suddhājīve atandite;
Paṭisanthāravuttyassa, ācārakusalo siyā;
Tato pāmojjabahulo, dukkhassantaṃ karissati. (376)

你必需結交有德、淨命、勤奮的朋友,
他應待人和善,舉止具威儀(熟知禮節),
然後,充滿喜樂者將究竟苦邊。(376)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Mitte bhajassu kalyāṇe, suddhājīve atandite」。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bhajassu 必需結交」(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bhajati),受詞為「mitte 朋友」,受詞的形容詞為「kalyāṇe 有德的」、「 suddhājīve 淨命的」、「atandite 活躍的、勤奮的」。此句為「你必需結交有德、淨命、勤奮的朋友」。
  2. 「Paṭisanthāravuttyassa」 、「Paṭisanthāravutti ass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assa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與 siyā 相當),受詞為「mitte 朋友」,形容詞為「paṭisanthāravutti 待人和善的」。此句為「他應待人和善」。
  3. 「ācārakusal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主詞補語為「ācārakusalo 舉止具威儀(熟知禮節)的」。此句為「他舉止具威儀(熟知禮節)」。
  4. 「Tato pāmojjabahulo dukkhassantaṃ karissati」。主詞為「pāmojjabahulo 充滿喜樂者」(單數),動詞為「karissati 將作」(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aroti),受詞為「dukkhassantaṃ 苦邊、苦的盡頭」,副詞為「tato 然後」。此句為「然後,充滿喜樂者將究竟苦邊」。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生當行淨,求善師友,
 智者成人,度苦致喜。」(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3-24)。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念親同朋友,正命無雜糅,
 施知應所施,亦令威儀具,
 比丘備眾行,乃能盡苦際。」(CBETA, T04, no. 212, p. 765, b10-12)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念親同朋友,正命無雜糅,
 施知應所施,亦合威儀具。
 苾芻備眾行,乃能盡苦際,」(CBETA, T04, no. 213, p. 796, b26-2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6。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態度盡好誼,行為應善行,
依此彼多樂,至滅盡諸苦。」(CBETA, N26, no. 9, p. 51, a6 // PTS. Dhp. 54)。


Dhp. 377

Vassikā viya pupphāni, maddavāni pamuñcati;
Evaṃ rāgañca dosañca, vippamuñcetha bhikkhavo. (377)

如同茉莉花讓枯萎的花朵凋落,
諸比丘!你們也應抖落貪與瞋。(377)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bhikkhavo 諸比丘!」(複數,呼格)與「Vassikā viya pupphāni, maddavāni pamuñcati; Evaṃ rāgañca dosañca, vippamuñcetha」。

第二個句子可以分成主幹與比喻。

  1. 「Vassikā viya pupphāni maddavāni pamuñcati」。「viya 如、像」(連接詞),主詞為「Vassikā 茉莉花、雨時花」(單數),動詞為「pamuñcati 使得放開、令凋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役使語態 caus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moceti),受詞為「pupphāni maddavāni 枯萎的花朵」。此句為「就像茉莉花令你枯萎的花朵凋謝」。
  2. 「Evaṃ rāgañca dosañca, vippamuñcetha」 。「Evaṃ 如是」,主詞為「tumhe 你們」(複數,省略),動詞為「vippamuñcetha 應抖落」(第二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ippamoceti),受詞為「rāgañca dosañca 貪與瞋」。此句為「你們應抖落貪與瞋」。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如衛師華,熟[11]如自墮,
 釋婬怒癡,生死自解。」(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4-26),[11]如=知【宋】【元】【明】。

《出曜經》卷19〈華品 19〉:

「猶如雨時華,萌芽始欲敷,
 婬怒癡如是,比丘得解脫。」(CBETA, T04, no. 212, p. 709, c4-5)。

《法集要頌經》卷2〈華喻品 18〉:

「如末哩妙華,末拘羅清淨,
 貪欲瞋若除,苾芻淨香潔。」(CBETA, T04, no. 213, p. 786, a28-b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8 花品〉,Uv 18.1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如夏之生花,枯萎而凋落,
汝等諸比丘!須棄貪瞋恚。」(CBETA, N26, no. 9, p. 51, a7 // PTS. Dhp. 54)。

「vassikā」古譯為「雨時花」,應翻譯作「茉莉花」。


Dhp. 378

Santakāyo santavāco, santavā susamāhito;
Vantalokāmiso bhikkhu, ‘upasanto’ti vuccati. (378)

身寂靜、語寂靜、(心)寂靜、安止於定、
捨棄世俗的比丘,他被稱為「寂止者」。(37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 ‘upasanto’ti vuccat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vuccati 被稱為」,受詞為「‘upasanto’ti 『寂止者』」。此句為「(這樣的)比丘被稱為『寂止者』」。

主詞「bhikkhu 比丘」有五個形容詞:

  1. Santakāyo 身寂靜的
  2. santavāco 語寂靜的
  3. santavā 安詳的、寂靜的
  4. susamāhito 安止的、善於調御自己的、住於定的
  5. vantalokāmiso 捨棄世俗、捨棄世間的釣餌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12]止身止言,心守玄默,
 比丘棄世,是為受寂。」(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6-27),[12]止=正【宋】*【元】*【明】*。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能自護身口,護意無有惡,
 後[14]獲禁戒法,故號為比丘。」(CBETA, T04, no. 212, p. 766, c14-15),[14]獲=護【宋】*【元】*【明】*。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能自護身口,護意無有惡,
 後獲禁戒法,故號為苾芻。」(CBETA, T04, no. 213, p. 796, c24-2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2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身靜及語靜,意靜住三昧,
棄俗樂比丘,稱為寂靜者。」(CBETA, N26, no. 9, p. 51, a8 // PTS. Dhp. 54)。


Dhp. 379

Attanā codayattānaṃ, paṭimaṃsetha attanā;
So attagutto satimā, sukhaṃ bhikkhu vihāhisi. (379)

你必需自己督促自己,應反省自己,
自我守護的具念比丘將住於安樂。(379)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Attanā codayattānaṃ」、「Attanā codaya attānaṃ」。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codaya 必需督促、告誡」(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oceti, codayati),受詞為「attānaṃ 自己」,副詞為「attanā 由自己」(工具格)。此句為「你必需自己督促自己」。
  2. 「paṭimaṃsetha attan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paṭimaṃsetha 應反省、應控制」(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ṭimasati),副詞為「attanā 由自己」(工具格)。此句為「他應反省自己」。(「paṭimaṃsetha」這個字為「paṭimasati」的祈使態動詞,巴利文獻有「anumasati 觸碰」的字義,但是對我來說,「paṭimasati」的字義不是很清楚,KR Noeman 與 Thera Nārada翻譯作 examine 審查,了參法師翻譯作「反省」。)
  3. 「So attagutto satimā, sukhaṃ bhikkhu vihāhisi」。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so 他」為主詞的同位語,動詞為「vihāhisi 將住於」(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iharati),,受詞為「sukhaṃ 安樂」,主詞「bhikkhu 比丘」有兩個形容詞:為「attagutto 自我防護的、自我調御的」和「satimā 具念的」。此句為「自我守護的具念比丘將住於安樂」。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當自[13]勅身,內與心爭,
 護身念諦,比丘惟安。」(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7-28),[13]勅=飾【宋】【元】【明】。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2 比丘品〉,Uv 32.2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汝當自警策,自行自省察,
自護與正念,比丘住安樂。」(CBETA, N26, no. 9, p. 51, a9 // PTS. Dhp. 54)。


Dhp. 380

Attā hi attano nātho,
Attā hi attano gati;
Tasmā saṃyamamattānaṃ,
assaṃ bhadraṃva vāṇijo. (380)

自己確實是自己的保護者,自己確實是自己的歸依處,
所以應自我調御,如同商人調御他的良馬。(380)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Attā hi attano nātho」。主詞為「Attā 自己」(單數),動詞為「atth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nātho 主人、保護者」,「attano nātho 自己的保護者」;「hi 確實」。此句為「所以你必需自我調御,就像商人調御他的良馬」。
  2. 「Attā hi attano gati」。主詞為「Attā 自己」(單數),動詞為「atth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gati 去處、歸依處」(《法句經註》解釋 gati 為 patiṭṭha 歸依處),「attano nātho 自己的歸依處」;「hi 確實」。此句為「自己確實是自己的歸依處」。
  3. 「Tasmā saṃyamamattānaṃ, assaṃ bhadraṃ va vāṇijo」。「Tasmā 因此」,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省略),動詞為「saṃyama 自制」(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saṃyamati;「saṃyama 自制」有些版本寫作「saññamaya」,受詞為「attānaṃ 自己」。連接詞「va 像」接下一個比喻:「assaṃ bhadraṃ vāṇijo」,主詞為「vāṇijo 商人」,動詞為「saṃyama 自制」(省略),受詞為「assaṃ bhadraṃ 良馬」。此句為「所以你必需自我調御,就像商人調御他的良馬」。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我自為我,計無有我,
 故當損我,調乃為賢。」(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8-29)。

《出曜經》卷19〈馬喻品 20〉:

「自為自衛護,自歸求自度,
 是故躬自慎,如商賈良馬。」(CBETA, T04, no. 212, p. 712, c16-17)

《法集要頌經》卷2〈馬喻品 19〉:

「自師自衛護,自歸求自度,
 是故躬謹慎,如商賈智馬。」(CBETA, T04, no. 213, p. 787, a6-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9 馬品〉,Uv 19.1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自為自護己,自為自依怙,
故須自制御,如商調良馬。」(CBETA, N26, no. 9, p. 51, a10 // PTS. Dhp. 54)。


Dhp. 381

Pāmojjabahulo bhikkhu, pasanno buddhasāsane;
Adhigacche padaṃ santaṃ, saṅkhārūpasamaṃ sukhaṃ. (381)

深信佛陀教法而且對此充滿喜樂的比丘,
他將得到快樂、寂靜、一切生滅都止息的的境界。(381)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 adhigacche padaṃ santaṃ, saṅkhārūpasamaṃ sukhaṃ」。主詞為「bhikkhu 比丘」(單數),動詞為「adhigacche 將獲得」(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語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dhigacchati),受詞為「padaṃ 境界」。受詞「padaṃ 境界」有三個形容詞:

  1. 「santaṃ 寂靜的」
  2. 「saṅkhārūpasamaṃ 有為法止息的」
  3. 「sukhaṃ 喜樂的」

主詞「bhikkhu 比丘」有兩個形容詞:

  1. 「Pāmojjabahulo 充滿快樂的」
  2. 「pasanno buddhasāsane 於佛陀教法起淨信的」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喜在佛教,可以多喜,
 至到寂寞,行滅永安。」(CBETA, T04, no. 210, p. 572, b1-2)。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具喜心,樂教信佛陀,
達寂靜安樂,諸行解脫境。」(CBETA, N26, no. 9, p. 51, a11 // PTS. Dhp. 54)。


Dhp. 382

Yo have daharo bhikkhu, yuñjati buddhasāsane;
Somaṃ lokaṃ pabhāseti, abbhā muttova candimā. (382)

比丘少壯出家,勤修佛陀的教導,
如月亮離開雲層的遮蔽而照亮世間。(38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So imaṃ lokaṃ pabhāseti, abbhā mutto va candimā」。主詞為「so 他」(單數),動詞為「pabhāseti 使明亮、照亮」(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役使語態 caus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bhāsati),受詞為「imaṃ lokaṃ 此世界」。動詞「pabhāseti 照亮」有一個副詞片語:「abbhā mutto va candimā 像出雲的月亮」。

主詞「so 他」有一個關係子句作為形容詞:「Yo have daharo bhikkhu, yuñjati buddhasāsane」。「Yo 這樣的人」(關係代名詞,銜接主詞「so 他」),主詞「daharo bhikkhu 年輕的比丘」,動詞為「yuñjati 勤修、參與」(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buddhasāsane 於佛陀教法」(位格)。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少壯捨家,盛修佛教,
 是[*]炤世間,如月雲消。」(CBETA, T04, no. 210, p. 562, c23-24),[*39-2]炤=照【宋】*【元】*【明】*。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儻有少行,應佛教[14]戒,
 此照世間,如日無曀。」(CBETA, T04, no. 210, p. 572, b2-3)
[14]戒=誡【宋】【元】【明】。

《出曜經》卷18〈雜品 17〉:

「少壯捨家,盛修佛教,
 是照世間,如月雲消。」(CBETA, T04, no. 212, p. 704, c14-15)。

《法集要頌經》卷2〈清淨品 16〉:

「少年而出家,求佛深妙法,
 是光照世間,如月晃雲散。」(CBETA, T04, no. 213, p. 785, b2-4)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6 雜品〉,Uv 16.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比丘雖年少,精勤佛陀教,
如月離雲翳,照耀於此世。」(CBETA, N26, no. 9, p. 51, a12 // PTS. Dhp. 55)


本品(Bhikkhuvaggo)總結

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25品〈比丘品〉結語

巴利《法句經》的〈25 比丘品〉與支謙《法句經》(T210)的〈34 沙門品〉,兩者互為對應的品。漢譯的四本《法句經》(T210, T211, T212, T213)所翻譯的品名或多或少有一些狀況。

以支謙《法句經》(T210)為例,第一品〈無常品 1〉,對應的是《優陀那品》(梵文《法句經》)第一品〈Udānavarga 1 Anitya 無常〉;《出曜經》第一品為〈無常品 1〉,但是號稱最接近《優陀那品》的《法集要頌經》第一品卻是翻譯作〈有為品〉。

支謙《法句經》(T210)第二品為〈教學品 2〉,《優陀那品》(梵文《法句經》)第二品則是〈Udānavarga 2 Kāma 愛欲〉,《優陀那品》並未出現與「教學」相當的品名。《出曜經》〈欲品 2〉和《法集要頌經》則與梵文本相符。

以巴利《法句經》第21品〈Pakiṇṇakavagga 雜品〉而言,T210《法句經》的對應品翻譯為〈廣衍品 29〉,《出曜經》翻譯作〈雜品 17〉,《法集要頌經》翻譯作〈清淨品 16〉,所以,要判斷不同版本之間的對應「品」,無法單純從品名下結論,必需藉助篇章次序和各品的對應偈頌。

在巴利《法句經》的偈頌新譯與句型分析的過程,我們也可以回顧古代譯經大德的翻譯策略,以及檢討譯文的得失。

以巴利《法句經》377頌為例,

Vassikā viya pupphāni, maddavāni pamuñcati;
Evaṃ rāgañca dosañca, vippamuñcetha bhikkhavo. (377)

如同茉莉花讓枯萎的花朵凋落,
諸比丘!你們也應抖落貪與瞋。(377)

如照片所示,第二句的「pamuñcati」意為「抖落 shake off, 放棄 give up, 脫落、蛻皮 shed」的意思。我們看漢譯怎樣處置這一字。

首先看《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如衛師華,熟[11]如自墮,
 釋婬怒癡,生死自解。」(CBETA, T04, no. 210, p. 572, a24-26),[11]如=知【宋】【元】【明】。

支謙翻譯的是「熟如自墮」或「熟知自墮」,前者「如」字的古義是「而」字,如作「知」字,原偈頌並未出現此一動詞。我認為是「如」字比較合理。

接著看《出曜經》卷19〈華品 19〉:

「猶如雨時華,萌芽始欲敷,
 婬怒癡如是,比丘得解脫。」(CBETA, T04, no. 212, p. 709, c4-5)。

感覺竺佛念對此字的理解有問題,如作開花(敷),比丘如花開一樣,跟「貪瞋癡(婬怒癡)」配不上,必需如同花「凋萎、抖落」一樣,去抖落「貪瞋癡(婬怒癡)」,動詞才能連貫上。

我們看北宋天息災翻譯的《法集要頌經》,既不是花開。也不是花謝,而是花清淨!

《法集要頌經》卷2〈華喻品 18〉:

「如末哩妙華,末拘羅清淨,
 貪欲瞋若除,苾芻淨香潔。」(CBETA, T04, no. 213, p. 786, a28-b1)。

《法集要頌經》的對應偈頌是唯一出現「末拘羅」的翻譯,比對梵文對應偈頌確實也出現了「vaguro 末拘羅」。

Uv 18.11

varṣāsu hi yathā puṣpaṁ
vaguro vipramuñcati |
evaṁ rāgaṁ ca doṣaṁ ca
vipramuñcata bhikṣavaḥ // (Uv 18.11)

「如於雨季中,末拘羅脫落其華。比丘!如是汝應除貪與瞋。」

《法集要頌經》的翻譯團隊對「vipramuñcati」理解為「清淨」,與「抖落 shake off, 放棄 give up, 脫落、蛻皮 shed」的字義不同。

巴利《法句經》377頌的第一字為「Vassikā」,譯為「茉莉花 Jasmine」,巴利文獻有時稱為「Mallika」。

此字在支謙《法句經》翻譯作「衛師華」,這是「Vassikā」的音譯,一般慣用的「茉莉花」,則是「Mallika」的音譯。《出曜經》翻譯作「雨時華」是意譯,因為「Vassika」的另一字義為「雨季的」。

《法集要頌經》翻譯作「末哩妙華」,「末哩」兩字是「Mallika」的音譯,不過,此處梵文偈頌的本意是「雨季」,翻譯團隊在此作了不同的詮釋。

從《法集要頌經》翻譯的「末哩妙華」及「末拘羅」的譯詞可以知道,支謙《法句經》和竺佛念《出曜經》都不曾出現此兩字,因此,如果《法集要頌經》的翻譯團隊止是採集舊譯,無法作出此類譯詞;他們一定是根據梵本所作的翻譯。


漢譯《法句經》的〈34 沙門品〉有32首偈頌,而巴利〈25 比丘品〉有23首偈頌,兩者的大致相同。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25品〈比丘品〉為止,總共有382首偈頌,對應的 T210《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34品〈沙門品〉(不包含〈33 利養品〉)共有454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6 + 22 + 14 + 14 + 13 + 14 + 21 + 14 + 12 + 26 + 19 + 17 + 28 + 14 + 16 + 17 + 26 + 32 = 454)。

也就是說,如果主張T210《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34品〈沙門品〉(不包含〈33 利養品〉)為依據巴利《法句經》所翻譯,那麼,不可能從後者的382頌翻譯出454首偈頌。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25品為〈Bhikkhu vaggo 比丘品〉,其他語言版本《法句經》相當於「比丘品」的品名為:

1. 巴利《法句經》〈25 比丘品〉共23首偈頌。
2. 波特那《法句經》〈4 比丘品〉
3. 犍陀羅《法句經》〈2 比丘品〉
4. 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第11品為〈沙門品〉。

值得注意的是,巴利《法句經》有〈比丘品〉(Bhikkhu)而無〈沙門品〉,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有〈11 沙門品〉(Śramaṇavarga)也有〈32 比丘品〉(Bhikṣu),因此支謙《法句經》品名翻譯作〈沙門品 34〉,就讓人猜疑了。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1. T210《法句經》,〈沙門品 34〉,32首偈頌。
2. 《法句譬喻經》,〈象喻品 34〉,6首偈頌。
3. 《出曜經》,〈沙門品 33〉,44首偈頌。
4. 《法集要頌經》,〈苾芻品 32〉,64首偈頌。


本書介紹了第25品〈比丘品〉360-382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1.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25品〈比丘品〉。
2.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3.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1.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25品〈比丘品〉:

〈25 比丘品〉23首偈頌之中,共有 372, 374, 380 等三首偈頌未出現與「比丘」有關的詞彙。

  1.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漢譯《法句經》(T210)的〈沙門品 34〉包含所有 360-382 頌的對應偈頌。

  1.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的32首偈頌當中,從第 23, 24, 26, 28, 30, 32 頌缺巴利對應偈頌;其中,第 26, 28頌有梵文對應偈頌,第32 頌則缺巴利對應偈頌與梵文對應偈頌,但是,卻有《出曜經》和《法集要頌經》的對應偈頌。

可見漢譯《法句經》(T210)、《出曜經》和《法集要頌經》所參考的版本有現存的巴利《法句經》與梵文《優陀那品》所無的偈頌。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 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25品〈比丘品〉結語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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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