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皈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第廿一:雜品(《法句經》, Dhammapada, Pakiṇṇak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廿一:雜品 目次
Dhp_290 Dhp_291 Dhp_292 Dhp_293 Dhp_294 Dhp_295
Dhp_296 Dhp_297 Dhp_298 Dhp_299 Dhp_300 Dhp_301
Dhp_301 Dhp_302 Dhp_303 Dhp_304 Dhp_305 本品(Pakiṇṇakavaggo)總結

Dhp. 290

Mattāsukhapariccāgā, passe ce vipulaṃ sukhaṃ;
Caje mattāsukhaṃ dhīro, sampassaṃ vipulaṃ sukhaṃ. (290)

假如從捨棄小樂,智者能看見大樂,
考慮了大樂,智者應捨棄小樂。(290)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Mattāsukhapariccāgā, passe ce vipulaṃ sukhaṃ」。「ce 假如」,主詞為「dhīro 智者、賢者」(單數,出現於下一句),動詞為「passe 應看見」(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passati),受詞為「sukhaṃ 樂」(單數),「vipulaṃ sukhaṃ 廣大的樂、大樂」;副詞為「Mattāsukhapariccāgā 從捨棄小樂」(ablative 從格,Mattāsukha 小量的快樂 - pariccāgā 永捨、徹底捨棄[第三人稱單數動詞 pariccajati 的動名詞 gerund])。此句為「假如從捨棄小樂,智者能看見大樂」。
  2. 「Caje mattāsukhaṃ dhīro, sampassaṃ vipulaṃ sukhaṃ」。主詞為「dhīro 智者、賢者」(單數),動詞為「caje 應放棄」(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cajati),受詞為「mattāsukhaṃ 小樂、小量的快樂」(單數);副詞為動名詞片語「sampassaṃ vipulaṃ sukhaṃ 考慮了大樂」(動名詞 sampassaṃ 考慮了 [第三人稱單數動詞 Sampassati 的動名詞 gerund])。此句為「考慮了大樂,智者應捨棄小樂」。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施安雖小,其報彌大;
 慧從小施,受見景福。」(CBETA, T04, no. 210, p. 569, c11-12)。

《出曜經》卷27〈樂品 31〉:

「慎莫著於樂,當就護來行,
 當念捨於世,觀於快樂事。」(CBETA, T04, no. 212, p. 757, a8-9)

《法集要頌經》卷4〈樂品 30〉:

「慎莫著於樂,當就護來行,
 當念捨於世,觀於快樂事。」(CBETA, T04, no. 213, p. 794, c27-2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0 樂品〉,Uv 30.30。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若棄於小樂,得見於大樂,
智者棄小樂,當見於大樂。」(CBETA, N26, no. 9, p. 42, a14 // PTS. Dhp. 42)。

後半偈應作:「考慮了大樂,智者應捨棄小樂。」


Dhp. 291

Paradukkhūpadhānena, attano sukhamicchati;
Verasaṃsaggasaṃsaṭṭho, verā so na parimuccati. (291)

他藉由造成別人痛苦來希求自己的快樂,
充滿仇恨的人,他無法從仇恨解脫。(291)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Paradukkhūpadhānena, attano sukhamicchati」、「Paradukkhūpadhānena, attano sukham icchati」。主詞為「so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icchati 希求、想要」(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受詞為「sukhaṃ 樂」(單數),「attano sukham 自己的快樂」;副詞為「Paradukkhūpadhānena 藉由造成別人痛苦」(工具格,Paradukkha 別人的痛苦 - ūpadhāna 造成、引起])。此句為「他藉由造成別人痛苦來希求自己的快樂」。
  2. 「Verasaṃsaggasaṃsaṭṭho, verā so na parimuccati」。主詞為「so 他」(單數),動詞為「parimuccati 被解脫、被釋出」(第三人稱單數動詞,被動語態 passive),「na parimuccati 不被解脫、不被釋出」;副詞為「verā 從仇恨」(從格 ablative);主詞「so 他」有一個形容詞「verasaṃsaggasaṃsaṭṭho 充滿仇恨的」。此句為「充滿仇恨的人,他無法從仇恨解脫」。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施勞於人,而欲望祐,
 殃咎歸身,自遘廣怨。」(CBETA, T04, no. 210, p. 569, c12-13)

《出曜經》卷27〈樂品 31〉:

「若人[8]嬈亂彼,自求安樂世,
 遂成其怨憎,終不脫苦患。」(CBETA, T04, no. 212, p. 753, a20-21),[8]嬈=撓【宋】*【元】*【明】*。

《法集要頌經》卷4〈樂品 30〉:

「若人擾亂彼,自求安樂世,
 遂成其怨憎,終不得解脫。」(CBETA, T04, no. 213, p. 794, a25-26)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0 樂品〉,Uv 30.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施與他人苦,離求自己樂,
彼為瞋繫縛,怨憎不解脫。」(CBETA, N26, no. 9, p. 43, a1 // PTS. Dhp. 42)。

第二句「離求自己樂」似為「欲求自己樂」。


Dhp. 292

Yañhi kiccaṃ apaviddhaṃ, akiccaṃ pana kayirati;
Unnaḷānaṃ pamattānaṃ, tesaṃ vaḍḍhanti āsavā. (292)

拒絕所有應作的事,從事所有不該作的事,
那些傲慢者的、放逸者的漏增長。(292)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Yañhi kiccaṃ apaviddhaṃ」、「Yaṃ hi kiccaṃ apaviddhaṃ」。主詞為「Yaṃ kiccaṃ 凡是應作的 what should be done」(Yaṃ 關係代名詞,相當於英文的 what),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形容詞為「apaviddhaṃ 被拋棄的、被拒絕的」。此句為「凡是應作的事都拒絕了」、「拒絕所有應作的事」。
  2. 「akiccaṃ pana kayirati」。主詞為「Yaṃ akiccaṃ 凡是不該作的 what should not be done」(Yaṃ 關係代名詞,相當於英文的 what),動詞為「kayirati 被執行、被作」(第三人稱單數動詞,被動語態 pass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karoti)。此句為「凡是該作的事都被作了」、「從事所有不該作的事」。
  3. 「Unnaḷānaṃ pamattānaṃ, tesaṃ vaḍḍhanti āsavā」。主詞為「āsavā 漏、垢穢」(複數),「tesaṃ āsavā 他們的漏、垢穢」(複數),動詞為「vaḍḍhanti 增加、增長」(第三人稱複數動詞),「tesaṃ 他們的」有兩個形容詞,一為「unnaḷānaṃ 傲慢者的」,二為「pamattānaṃ 放逸者的」。此句為「那些傲慢者的、放逸者的漏增長」。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已為多事,非事亦造,
 伎樂放逸,惡習日增。」(CBETA, T04, no. 210, p. 569, c13-14)。

《出曜經》卷6〈放逸品 5〉:

「行亦應正,非事莫豫,邪徑增垢,
 諸漏興盛,漏已熾盛,除邪漏盡。」(CBETA, T04, no. 212, p. 642, b25-26)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Uv 4.1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應作而不作,不應作而作,
傲慢放逸者,彼增長煩惱。」(CBETA, N26, no. 9, p. 43, a2 // PTS. Dhp. 42)


明法比丘對「āsava」的解釋:

āsava,(ā向﹑從…+su(梵sru)流動),【陽】1.流動的。2.幽靈。3.痛處的流出,4.(貪瞋癡的)漏(原意:流向,從…流)。各種煩惱中,「漏」是最古的用法,

  1. 「漏」在佛教是「漏出」的意思,心中的汙穢泄漏到外面眼流者。《雜阿含551經》:「眼識起貪,依眼界貪欲流出,故名為流。耳鼻舌身意流者,謂意識起貪,依意界貪識流出,故名為流。」(T2.144中);
  2. 在耆那教則是「漏入」的意思,汙穢從外面流入體內」附著於阿特曼(Atman)。
  3. 總之,「漏」是佛教和耆那教所共用的。

在四漏當中,欲漏與有漏都是屬於貪心所,前者是對五欲的貪,後者是對存在或生命的貪。見漏是邪見心所,無明漏則是癡心所。「四漏」(cattāro āsavā)。DhsA.CS:p.402:

  1. pañcakāmaguṇasaṅkhāte kāme āsavo ‘kāmāsavo’.(「欲漏」是所謂的五種欲漏),
  2. rūpārūpasaṅkhāte kammato ca upapattito ca duvidhepi bhave āsavo ‘bhavāsavo’.(「有漏」是從色、無色的業,產生兩種‘有’的流漏)。
  3. diṭṭhi eva āsavo ‘diṭṭhāsavo’(「見漏」是邪見的漏),
  4. avijjāva āsavo ‘avijjāsavo’(「無明漏」則是無明的漏)。

Vibhv.p.167︰Rūpārūpabhavesu chandarāgo bhavāsavo.Jhānanikantisassatadiṭṭhisahagato ca rāgo ettheva saṅgayhati.(於色、無色的欲染為「有漏」。此處收錄具有常見的禪那欲求的染)。《中部》第九經《正見經》,舍利弗尊者說:「當漏生起,無明即生起」(āsavasamudayā avijjāsamudayo)「當無明生起,漏即生起。」(avijjā-samudayā āsavasamudayo)《殊勝義》(Atthasālinī (PTS:1115;CS:1120):「道的趣向中,須陀洹道斷欲漏,斯陀含道斷有漏,阿那含道斷邪見漏,阿羅漢道斷無明漏。」(Maggapaṭipāṭiyā sotāpattimaggena diṭṭhāsavo pahīyati,anāgāmimaggena kāmāsavo,arahattamaggena bhavāsavo avijjāsavo cāti.)


Dhp. 293

Yesañca susamāraddhā, niccaṃ kāyagatā sati;
Akiccaṃ te na sevanti, kicce sātaccakārino;
Satānaṃ sampajānānaṃ, atthaṃ gacchanti āsavā. (293)

那些善精進者,那些持續修身念處者,
他們不斷地作該作的事,不親近不該作的事,
正知正念者的漏止息。(293)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Yesañca susamāraddhā, niccaṃ kāyagatā sati; akiccaṃ te na sevanti, kicce sātaccakārino」、「Yesaṃ ca susamāraddhā, niccaṃ kāyagatā sati, akiccaṃ te na sevanti, kicce sātaccakārino」。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sevanti 練習、親近」(第三人稱複數動詞),「na sevanti 不練習、不親近」,受詞為「akiccaṃ 不該作的事」;動詞有一動名詞片語作為副詞:「kicce sātaccakārino 不斷地作該作的事」。此句的主幹為「不斷地作該作的事,他們不親近不該作的事」。主詞「te 他們」有兩個形容詞,一為「Yesaṃ ca susamāraddhā 那些善精進者」,二為「(yesaṃ) niccaṃ kāyagatā sati 那些持續修身念處者」。
  2. 「Satānaṃ sampajānānaṃ, atthaṃ gacchanti āsavā」。主詞為「āsavā 漏、垢穢」(複數),「Satānaṃ sampajānānaṃ āsavā 正知正念者的漏、垢穢」(複數),動詞為「gacchanti 去」(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受詞為「atthaṃ 止息處、家」。此句為「正知正念者的漏止息」。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精進惟行,習是捨非,
 修身自覺,是為正習。」(CBETA, T04, no. 210, p. 569, c15-16)。

《出曜經》卷6〈放逸品 5〉:

「諸有[8]猗權慧,常念於身患,
 非事亦不為,應為而不捨,
 有念思智慧,永無有諸漏。」(CBETA, T04, no. 212, p. 642, c17-19),[8]猗=倚【宋】*【元】*【明】*。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Uv 4.20。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常勤以念身,不作不應作,
應作則常作,念者煩惱盡。」(CBETA, N26, no. 9, p. 43, a3 // PTS. Dhp. 42)。

原巴利偈頌為六句,此翻譯過為減省。如將第五、六兩句「Satānaṃ sampajānānaṃ, atthaṃ gacchanti āsavā 正知正念者的漏止息」翻譯為「念者煩惱盡」,省略了「sampajānānaṃ 正知者」。


Dhp. 294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
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294)

殺了母親、父親及兩個剎帝利王,殺了國人及所有隨從,
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於世間)的婆羅門。(29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主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動詞為「yāti 前往、去、前行」(第三人稱單數動詞),主詞的形容詞為「anīgho 無擾亂的、平靜的」。此句為「無擾亂的婆羅門(繼續)前行」。動詞「yāti 前往、去、前行」有兩個動名詞片語作為副詞:

  1.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動名詞為「hantvā 已經殺死了」(動名詞 gerund,having killed),受詞有三個:一為「Mātaraṃ 母」,二為「pitaraṃ 父」,三為「rājāno dve ca khattiye 兩個剎帝利王」(兩個剎帝利種姓的國王)。
  2. 「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hantvā」。動名詞為「hantvā 已經殺死了」(動名詞 gerund,having killed),受詞為「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國人、國家的居民及隨從者」,「sānucaraṃ」、「sa 及 anucaraṃ 隨從者」。

在巴利《法句經註》及漢譯論書解釋了下列詞彙所隱喻的對象,但是各背誦傳統的詮釋並非完全一致,我們稍後再談。

  1. 母親
  2. 父親
  3. 兩個剎帝利王
  4. 國人
  5. 隨從

有些翻譯和詮釋將第三項「兩個剎帝利王」當作兩項「兩個王」及「剎帝利」,註釋書不作這樣的解釋。

諾曼博士(KR Norman)贊成「兩個剎帝利王」當作一項的詮釋。


《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39]學先斷母,率君二臣,
 廢諸營從,是上道人。」(CBETA, T04, no. 210, p. 559, c3-4),[39]此頌=295。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除其父母緣,王家及二種,
 遍滅其境[12]土,無垢為梵[13]志。」(CBETA, T04, no. 212, p. 750, c15-16),[12]土=界【宋】*【元】*【明】*。[13]志=行【元】【明】*。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先去其母,王及二臣,
 盡勝境界,是謂梵志。」(CBETA, T04, no. 212, p. 774, c18-19)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除其父母緣,王家及二種,
 徧滅其境界,無垢為梵行。」(CBETA, T04, no. 213, p. 793, b18-19)

《法集要頌經》卷4〈梵志品 33〉:

「學先去其母,率君及二臣,
 盡勝諸境界,是名為梵志。」(CBETA, T04, no. 213, p. 799, b7-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Uv 29.2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殺母[1]〔愛欲〕與父〔我慢〕,
殺剎帝利族二王〔斷見、常見〕,
滅王國〔十二處〕殺從臣〔喜食〕,
行無苦患婆羅門。」(CBETA, N26, no. 9, p. 43, a4-5 // PTS. Dhp. 43)


[1]從註釋解為譬喻的說法。十二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及色、聲、香、味、觸、法,五蓋為五種之障蓋云為貪欲、瞋恚、睡眠、掉舉惡作、疑。


Dhp. 295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sotthiye;
Veyagghapañcam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295)

殺了母親、父親及兩個多聞的國王,
所殺的第五人是(兇猛)如老虎者,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於世間)的婆羅門。(29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主詞為「brāhmaṇo 婆羅門」(單數),動詞為「yāti 前往、去、前行」(第三人稱單數動詞),主詞的形容詞為「anīgho 無擾亂的、平靜的」。此句為「無擾亂的婆羅門(繼續)前行」。動詞「yāti 前往、去、前行」有兩個動名詞片語作為副詞:

  1.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sotthiye」。動名詞為「hantvā 已經殺死了」(動名詞 gerund,having killed),受詞有三個:一為「Mātaraṃ 母」,二為「pitaraṃ 父」,三為「rājāno dve ca sotthiye 兩個多聞的國王」(註釋書認為「sotthiye 多聞的」意指「婆羅門種姓的」)。
  2. 「Veyagghapañcamaṃ hantvā」。動名詞為「hantvā 已經殺死了」(動名詞 gerund,having killed),受詞為「Veyagghapañcamaṃ 以老虎為第五者」,「Veyaggha 老虎 - pañcamaṃ 第五者」。

在巴利《法句經註》及漢譯論書解釋了下列詞彙所隱喻的對象,但是各背誦傳統的詮釋並非完全一致,我們稍後再談。

  1. 母親
  2. 父親
  3. 兩個多聞的國王(婆羅門種姓的國王)
  4. 以「兇猛如老虎的人(虎士)」為第五者

諾曼博士(KR Norman)不贊成將註釋書所認為的此兩項解釋:

  1. 「sotthiye 多聞的」意指「婆羅門種姓的」
  2. ,也不贊成註釋書所認為的,「Veyagghapañcamaṃ 」意指「五蓋的第五項『疑蓋』」或意指全部五蓋。

《法句經》、《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都未出現對應偈頌。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3 婆羅門品〉,Uv 33.62-6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殺母[*]與慢父,殺婆羅門族二王〔同上〕,殺虎第五者〔五蓋、虎=疑蓋〕,行無苦患婆羅門。」(CBETA, N26, no. 9, p. 43, a6-7 // PTS. Dhp. 43)

[*1-1]從註釋解為譬喻的說法。十二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及色、聲、香、味、觸、法,五蓋為五種之障蓋云為貪欲、瞋恚、睡眠、掉舉惡作、疑。


Dhp. 296

Suppabuddhaṃ 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
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buddhagatā sati. (296)

喬達摩聲聞弟子常自覺醒,
不論晝夜,總是具念導向佛。(296)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主詞為「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複數),動詞為「pabujjhanti 清醒、覺醒」(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有兩個:

  1. 「sadā 總是、常常」。
  2. 「suppabuddhaṃ 清晰覺醒地」。

在漢語看來「清晰覺醒地清醒著」有一點繞口。

主詞「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有一形容詞子句:「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buddhagatā sati」。關係代名詞為「yesaṃ 他的」,「yesaṃ sati 他的念」,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buddhagatā 導向佛陀的」;副詞有兩個:

  1. 「divā ca ratto ca 日夜地」,
  2. 「niccaṃ 總是」。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為佛弟子,常寤自覺,
 晝夜念佛,惟法思眾。」(CBETA, T04, no. 210, p. 569, c20-21)

《法句經》卷1〈惟念品 6〉:

「己知自覺意,是為佛弟子,
 常當晝夜念,佛與法及僧。」(CBETA, T04, no. 210, p. 561, b10-11)。

《出曜經》卷17〈惟念品 16〉:

「能知自覺者,是瞿曇弟子,
 晝夜當念是,一心歸命佛。」(CBETA, T04, no. 212, p. 701, b20-21)

《法集要頌經》卷2〈憶念品 15〉:

「善知自覺者,是瞿曇聲聞,
 應當於晝夜,一心恒念佛。」(CBETA, T04, no. 213, p. 784, c11-12)。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1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瞿曇之弟子,常善自覺醒,
不分晝與夜,常稱念佛陀。」(CBETA, N26, no. 9, p. 43, a8 // PTS. Dhp. 43)


Dhp. 297

Suppabuddhaṃ 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
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dhammagatā sati. (297)

喬達摩聲聞弟子常自覺醒,
不論晝夜,總是具念導向法。(29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主詞為「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複數),動詞為「pabujjhanti 清醒、覺醒」(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有兩個:

  1. 「sadā 總是、常常」。
  2. 「suppabuddhaṃ 清晰覺醒地」。

在漢語看來「清晰覺醒地清醒著」有一點繞口。

主詞「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有一形容詞子句:「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dhammagatā sati」。關係代名詞為「yesaṃ 他的」,「yesaṃ sati 他的念」,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dhammagatā 導向法的」;副詞有兩個:

  1. 「divā ca ratto ca 日夜地」,
  2. 「niccaṃ 總是」。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為佛弟子,常寤自覺,
 晝夜念佛,惟法思眾。」(CBETA, T04, no. 210, p. 569, c20-21)

《法句經》卷1〈惟念品 6〉:

「己知自覺意,是為佛弟子,
 常當晝夜念,佛與法及僧。」(CBETA, T04, no. 210, p. 561, b10-11)。

《出曜經》卷17〈惟念品 16〉:

「善覺自覺者,是瞿曇弟子,
 晝夜當念是,一心念於法。」(CBETA, T04, no. 212, p. 701, c2-3)

《法集要頌經》卷2〈憶念品 15〉:

「善知自覺者,是瞿曇聲聞,
 應當於晝夜,一心恒念法。」(CBETA, T04, no. 213, p. 784, c13-1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1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瞿曇之弟子,常善自覺醒,
不分晝與夜,常稱念達磨。」(CBETA, N26, no. 9, p. 43, a9 // PTS. Dhp. 43)


Dhp. 298

Suppabuddhaṃ 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
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saṅghagatā sati. (298)

喬達摩聲聞弟子常自覺醒,
不論晝夜,總是具念導向僧。(29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主詞為「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複數),動詞為「pabujjhanti 清醒、覺醒」(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有兩個:

  1. 「sadā 總是、常常」。
  2. 「suppabuddhaṃ 清晰覺醒地」。

在漢語看來「清晰覺醒地清醒著」有一點繞口。

主詞「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有一形容詞子句:「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saṅghagatā sati」。關係代名詞為「yesaṃ 他的」,「yesaṃ sati 他的念」,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saṅghagatā 導向僧的」;副詞有兩個:

  1. 「divā ca ratto ca 日夜地」,
  2. 「niccaṃ 總是」。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為佛弟子,常寤自覺,
 晝夜念佛,惟法思眾。」(CBETA, T04, no. 210, p. 569, c20-21)

《法句經》卷1〈惟念品 6〉:

「己知自覺意,是為佛弟子,
 常當晝夜念,佛與法及僧。」(CBETA, T04, no. 210, p. 561, b10-11)。

《出曜經》卷17〈惟念品 16〉:

「善覺自覺者,是瞿曇弟子,
 晝夜當念是,一心念於眾。」(CBETA, T04, no. 212, p. 701, c7-8)

《法集要頌經》卷2〈憶念品 15〉:

「善知自覺者,是瞿曇聲聞,
 應當於晝夜,一心恒念僧。」(CBETA, T04, no. 213, p. 784, c15-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1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瞿曇之弟子,常善自覺醒,
不分晝與夜,常稱念僧伽。」(CBETA, N26, no. 9, p. 43, a10 // PTS. Dhp. 43)


Dhp. 299

Suppabuddhaṃ 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
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kāyagatā sati. (299)

喬達摩聲聞弟子常自覺醒,
不論晝夜,總是具念導向於身念。(29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主詞為「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複數),動詞為「pabujjhanti 清醒、覺醒」(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有兩個:

  1. 「sadā 總是、常常」。
  2. 「suppabuddhaṃ 清晰覺醒地」。

在漢語看來「清晰覺醒地清醒著」有一點繞口。

主詞「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有一形容詞子句:「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niccaṃ kāyagatā sati」。關係代名詞為「yesaṃ 他的」,「yesaṃ sati 他的念」,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kāyagatā 導向身念的」;副詞有兩個:

  1. 「divā ca ratto ca 日夜地」,
  2. 「niccaṃ 總是」。

《法句經》、《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都未出現對應偈頌。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1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瞿曇之弟子,常善自覺醒,
不分晝與夜,則常念於身。」(CBETA, N26, no. 9, p. 43, a11 // PTS. Dhp. 43)


Dhp. 300

Suppabuddhaṃ 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
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ahiṃsāya rato mano. (300)

喬達摩聲聞弟子常自覺醒,
不論晝夜,他的心總是專注於無害。(300)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主詞為「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複數),動詞為「pabujjhanti 清醒、覺醒」(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有兩個:

  1. 「sadā 總是、常常」。
  2. 「suppabuddhaṃ 清晰覺醒地」。

在漢語看來「清晰覺醒地清醒著」有一點繞口。

主詞「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有一形容詞子句:「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ahiṃsāya rato mano」。關係代名詞為「yesaṃ 他的」,「yesaṃ mano 他的心」,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ahiṃsāya rato 樂於無害的、專注於無害的」;副詞有兩個:

  1. 「divā ca ratto ca 日夜地」,
  2. 「niccaṃ 總是」。

《出曜經》卷17〈惟念品 16〉:

「善覺自覺者,是瞿曇弟子,
 晝夜當念是,一心念不害。」(CBETA, T04, no. 212, p. 701, c26-27)。

《法集要頌經》卷2〈憶念品 15〉:

「善知自覺者,是能仁弟子,
 應當於晝夜,一心念不殺。」(CBETA, T04, no. 213, p. 784, c27-28)。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1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瞿曇之弟子,常善自覺醒,
不分晝與夜,常念不殺生。」(CBETA, N26, no. 9, p. 43, a12 // PTS. Dhp. 43)


Dhp. 301

Suppabuddhaṃ 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
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bhāvanāya rato mano. (301)

喬達摩聲聞弟子常自覺醒,
不論晝夜,他的心總是專注於禪修。(301)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bujjhanti sadā gotamasāvakā」。主詞為「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複數),動詞為「pabujjhanti 清醒、覺醒」(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副詞有兩個:

  1. 「sadā 總是、常常」。
  2. 「suppabuddhaṃ 清晰覺醒地」。

在漢語看來「清晰覺醒地清醒著」有一點繞口。

主詞「gotamasāvakā 喬達摩聲聞(弟子)」有一形容詞子句:「yesaṃ divā ca ratto ca, ahiṃsāya rato mano」。關係代名詞為「yesaṃ 他的」,「yesaṃ mano 他的心」,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bhāvanāya rato 樂於禪修的、專注於禪修的」;副詞有兩個:

  1. 「divā ca ratto ca 日夜地」,
  2. 「niccaṃ 總是」。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為佛弟子,當寤自覺,
 日暮思禪,樂觀一心。」(CBETA, T04, no. 210, p. 569, c21-22),[26]當=常【宋】【元】【明】【聖】。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瞿曇之弟子,常善自覺醒,
不分晝與夜,心常樂靜慮。」(CBETA, N26, no. 9, p. 43, a13 // PTS. Dhp. 43)


Dhp. 302

Duppabbajjaṃ durabhiramaṃ, durāvāsā gharā dukhā;
Dukkhosamānasaṃvāso, dukkhānupatitaddhagū;
Tasmā na caddhagū siyā, na ca dukkhānupatito siyā. (302)

出家難,樂於出家難,
居家生活有難以居住之苦,
與不相襯的人共住是受苦,
來回不停旅行(輪迴)的折磨是受苦,
所以他不要再成為旅行(輪迴)者,而不要再遭受苦的壓迫。(302)


此首偈頌包含六個句子:

  1. 「Duppabbajjaṃ」。主詞為「ta 它、那」(省略),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duppabbajjaṃ 出家難」(du 難 -p- pabbajjaṃ 出家[動詞為 pabbajati 意指捨棄世俗生活而乞食為生並修行,所以有所謂「外道出家」,不限於指稱佛教的出家])。KR Norman 指出「出家難」指「難以出家」,而非「出家生活很難」
  2. 「durabhiramaṃ」。主詞為「ta 它、那」(省略),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durabhiramaṃ 樂於此難」(dur 難 - abhiramaṃ樂),意指「樂於出家是困難的」。
  3. 「durāvāsā gharā dukhā」。主詞為「gharā 家」(複數),動詞為「honti 是」(複數),形容詞為「durāvāsā 難以居住」與「dukhā 苦」(複數)。
  4. 「dukkhosamānasaṃvāso」、「dukkho asamānasaṃvāso 共住者之間的差異是苦的」。「asamāna 差異、不一致 - saṃvāso 共住」。
  5. 「dukkhānupatitaddhagū 旅行(輪迴)者遭遇的折磨是苦的」,「dukkha 苦 -anupatito 壓迫、折磨 -addhagū 旅行(輪迴)者」。
  6. 「Tasmā na caddhagū siyā, na ca dukkhānupatito siyā」、「Tasmā na ca addhagū siyā, na ca dukkhānupatito siyā」。「tasmā 所以」,主詞為「sa 他」(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成為」(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atthi),「na siyā 不應成為」,主詞補語為「addhagū 旅行(輪迴)者」。KR Norman 解釋「ca..., ca...」為兩件事或兩個動作同時發生。「dukkhānupatito」、「dukkhā 苦 - anupatito 壓迫、折磨」。此句意為「所以他不要再成為旅行(輪迴)者,而不要再遭受苦的壓迫」。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學難捨罪難,居在家亦難,
 會止同利難,[28]難難無過有。」(CBETA, T04, no. 210, p. 569, c25-27),[28]難=艱【宋】【元】【明】。

《出曜經》卷13〈沙門品 12〉:

「學難捨罪難,居在家亦難,
 會止同利難,艱難不過有。」(CBETA, T04, no. 212, p. 679, b8-9)。

《法集要頌經》卷1〈沙門品 11〉:

「學難捨罪難,居在家亦難,
 會止同利難,艱難不過是。」(CBETA, T04, no. 213, p. 782, c16-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1 沙門品〉,Uv 11.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愛樂出家難,在家生活難,
非輩[2]共住難,輪迴往來苦,
故不應往來,然將陷於苦。」(CBETA, N26, no. 9, p. 43, a14-p. 44, a1 // PTS. Dhp. 43)

[2]或與「不同輩共住事」(a-)Samānasaṁvāso(ed. PTS)但 N. P. Cnakravarti: L udānav. Sanskrit P. 129-130 參照。


明法比丘對「durāvāsā gharā dukhā」的註解:

āvāsa,【陽】家,住宅。āvāsika,【形】居民。āvāsikavatta ,(舊)住者的職責。durāvāsā gharā dukhā,居家有難住之苦。DhA.v.302.:Durāvāsāti yasmā pana gharaṁ āvasantena rājūnaṁ rājakiccaṁ,issarānaṁ issarakiccaṁ vahitabbaṁ,parijanā ceva dhammikā samaṇabrāhmaṇā ca saṅgahitabbā.Evaṁ santepi gharāvāso chiddaghaṭo viya mahāsamuddo viya ca duppūro.Tasmā gharāvāsā nāmete durāvāsā dukkhā āvasituṁ,teneva kāraṇena dukkhāti attho.(居家難住苦:因為住家(身為在家人),

  1. 要作國王的國王差事,
  2. 要作主人的主人差事;
  3. 款待隨從、沙門、婆羅門;

雖然這樣居家,像有破裂的水壺難添滿的,像大海難添滿的。所以居家有難住之苦,以這個原因說是苦。


Dhp. 303

Saddho sīlena sampanno, yasobhogasamappito;
Yaṃ yaṃ padesaṃ bhajati, tattha tattheva pūjito. (303)

正信、具戒而有名聲財富的人在各個國土處處受到歡迎,
無論去到何處,他都被人敬重。(303)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Saddho sīlena sampanno, yasobhogasamappito yaṃ yaṃ padesaṃ bhajati」。主詞為「Saddho 正信者」(單數)、「sīlena sampanno 具戒者」(單數)、「yasobhogasamappito 具財富與名聲者」(單數),動詞為「bhajati 結交(朋友)」(單數),主詞的三個名詞未用「ca 和」、「va 或」連結,「bhajati 結交(朋友)」為單數動詞,代表這三個名詞是「同位語」,只是一個人,而非不同的三個人。受詞為「yaṃ yaṃ padesaṃ 各個國土、處處」(單數)。此句為「正信、具戒而有名聲財富的人在各個國土處處受到歡迎」。
  2. 「tattha tattheva pūjito」、「tattha tattha eva pūjito」。主詞為「sa 他」(省略),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形容詞為「pūjito 被尊敬的」,副詞為「tattha tattha 處處」,「eva 就會 just」(當作「用以符合詩韻的襯詞」,不譯出)。

《法句經》卷1〈篤信品 4〉:

「信使戒誠,亦受智慧,
 在在能行,處處見養。」(CBETA, T04, no. 210, p. 560, c4-5)。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有信則戒成,從戒多致寶,
 亦從得諧偶,在所見供養。」(CBETA, T04, no. 210, p. 570, a1-3)。

《出曜經》卷12〈信品 11〉:

「信使戒成,亦壽智慧,
 在在能行,處處見養。」(CBETA, T04, no. 212, p. 674, a11-12)。

《法集要頌經》卷1〈正信品 10〉:

「信使戒成就,亦獲壽及慧,
 在在則能行,處處見供養。」(CBETA, T04, no. 213, p. 782, b4-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0 信品〉,Uv 10.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正信而具戒,得譽與財者,
彼至於何處,到處受尊敬。」(CBETA, N26, no. 9, p. 44, a2 // PTS. Dhp. 43)。

此處漏翻譯了「Yaṃ yaṃ padesaṃ bhajati 處處(易於)與人結交」。


Dhp. 304

Dūre santo pakāsenti, himavantova pabbato;
Asantettha na dissanti, rattiṃ khittā yathā sarā. (304)

賢善的人即使處在遠方也如同雪山一樣閃耀,
惡人像黑夜中射出的箭,即使在近處也看不見。(304)
「善人在遠處也看得見,惡人在近處也看不見;善人像雪山,惡人像夜裡射出的箭」。(304)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Dūre santo pakāsenti, himavantova pabbato」、「Dūre santo pakāsenti, himavanto va pabbato」。主詞為「santo 善人」(複數),動詞為「pakāsenti 告知(閃耀)」(複數),副詞為「Dūre 在遠方」(位格);「iva 如同」,「himavanto pabbato 有雪的山、雪山」。此句為「善人如同雪山在遠方也告知(他的所在)」、「賢善的人即使處在遠方也如同雪山一樣閃耀」。
  2. 「Asantettha na dissanti, rattiṃ khittā yathā sarā」、「asanto ettha na dissanti, rattiṃ khittā yathā sarā」。主詞為「asanto 惡人」(複數),動詞為「dissanti 被看見」(複數,被動語態),「na dissanti 不被看見」,副詞為「ettha 近處」,「yathā 就像」連接另一個句子,主詞為「sarā 箭」(複數),「khittā sarā 射出的箭」動詞為「na dissanti 不被看見」(省略),副詞為「rattiṃ 晚上,夜間」。此句為「惡人如同夜間射出的箭在在近處也看不見」。

整首偈頌是「善人在遠處也看得見,惡人在近處也看不見;善人像雪山,惡人像夜裡射出的箭」。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近道名顯,[25]如高山雪,
 遠道闇昧,如夜發箭。」(CBETA, T04, no. 210, p. 569, c19-20),[25]下三頌=304,296,298,299-301。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難移難可動,如彼重雪山,
 非賢則不現,猶夜射冥室。」(CBETA, T04, no. 212, p. 750, a26-27)。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難移難可動,如彼重雪山,
 非賢則不現,猶夜射冥室。」(CBETA, T04, no. 213, p. 793, b8-9)。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Uv 29.1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善名揚遠方,光耀如雲口,
惡者夜放箭,雖近不得見。」(CBETA, N26, no. 9, p. 44, a3 // PTS. Dhp. 43)。

此處為抄寫訛誤,將「himavanto pabbato 有雪的山、雪山」抄寫成「雲口」。


Dhp. 305

Ekāsanaṃ ekaseyyaṃ, eko caramatandito;
Eko damayamattānaṃ, vanante ramito siyā. (305)

獨坐、獨臥、獨行而不怠惰、單獨自我調御的人,
樂於居住森林邊緣。(30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vanante ramito siyā」,主詞有四個:

  1. 「Ekāsanaṃ 獨坐」。
  2. 「ekaseyyaṃ 獨臥」。
  3. 「eko caramatandito」、「eko caram atandito 在遠方」(位格);主詞為「eko 獨一」,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caram 走動的、行走的」,副詞為「atandito 活躍地、不倦怠地」。
  4. 「Eko damayamattānaṃ」。主詞為「eko 獨一」,動詞為「hoti 是」(省略),形容詞為「damayamattānaṃ 自我調御的」。

整首偈頌的動詞是「siyā 應成為」(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atthi),形容詞為「ramito 喜樂的」,副詞為「vana-ante 在森林邊緣」(單數,位格)。


《法句經》卷2〈廣衍品 29〉:

「一坐一處臥,一行無放恣,
 守一以正身,心樂居樹間。」(CBETA, T04, no. 210, p. 570, a3-4)。

《出曜經》卷21〈我品 24〉:

「一坐一臥,獨步無伴,
 當自降伏,隻樂山林。」(CBETA, T04, no. 212, p. 722, c13-14)。

《法集要頌經》卷2〈己身品 23〉:

「一坐而一臥,獨步而無伴,
 當自降伏心,自樂居山林。」(CBETA, T04, no. 213, p. 788, b21-22)。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3 己身品〉,Uv 23.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獨坐與獨臥,獨行而不倦,
彼獨自調御,可樂於林中。」(CBETA, N26, no. 9, p. 44, a4 // PTS. Dhp. 44)


「阿蘭若 Arañña」處於森林邊緣,僻靜、遠離俗人居住處,但又不是深山叢林之中,「住於深山叢林」不便往返托缽乞食。

明法比丘的註解:

Arañña,(Vedic araṇya; from araṇa(遠離的、偏僻的),+ya抽象名詞),【中】曠野,林野,森林(forest不精確)( wilderness,open field,the great outdoors);音譯:阿蘭若、阿練若。泰語︰pa(第三聲)或aran。Vin.III,46.(cf.Vism.72.):Pārā.III,46.︰Araññaṁ nāma ṭhapetvā gāmañca gāmūpacārañca avasesaṁ araññaṁ nāma.(曠野:村及村的邊界之外,剩下者名叫‘曠野’。) Vibh.(p.251.):“Araññan”ti nikkhamitvā bahi indakhīlā sabbametaṁ araññaṁ(阿蘭若︰離開帝柱之外,一切都為‘阿蘭若’。)Samantapāsādikā(p.301.):“āraññakaṁ nāma senāsanaṁ pañcadhanusatikaṁ pacchiman”ti.(五百弓(一弓約四肘長)之外的坐臥處,名為‘阿蘭若’。) araññaka,【形】曠野的,森林的,生活在森林的。araññagata,【形】到森林去。araññavāsa,【陽】在曠野的居所。araññavihāra,【陽】獨住曠野。araññāyatana,【中】曠野處。--āyatana a forest haunt Vin II.201; S II.269; J I.173; VvA 301; PvA 54,78,141.--kuṭikā a hut in the forest,a forest lodge.


本品(Pakiṇṇakavaggo)總結

書房夜話 428: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21品〈雜品〉結語

巴利《法句經》的〈21 雜品〉與支謙《法句經》(T210)的〈29 廣衍品〉,兩者互為對應的品。

在巴利《法句經》〈21 雜品〉的294, 295 兩頌為: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
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294)

「殺了母親、父親及兩個剎帝利王,殺了國人及所有隨從,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於世間)的婆羅門。」(294)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sotthiye;
Veyagghapañcam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295)

「殺了母親、父親及兩個多聞的國王,所殺的第五人是(兇猛)如老虎者,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於世間)的婆羅門。」(295)

從現存的文獻來看,波特那《法句經》(〈3 婆羅門品〉)與犍陀羅《法句經》(〈1 婆羅門品〉)都有 294頌的對應偈頌,卻沒有 295頌的對應偈頌。在|

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的情況則不一樣,在〈29 相應品〉只出現 294頌的對應偈頌,在〈33 婆羅門品〉則出現 294, 295 兩頌的對應偈頌;這也是梵文《法句經》極其少見的「重出偈頌」。似乎,這兩首偈頌應該歸屬〈婆羅門品〉。

我們看漢譯所呈現的狀況,《法句經》(T210)只出現一首對應偈頌,這是與巴利 294頌相對應的偈頌(《大正藏》的頁底註是失誤了)。

《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39]學先斷母,率君二臣,
 廢諸營從,是上道人。」(CBETA, T04, no. 210, p. 559, c3-4),[39]此頌=295。

《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都有兩首偈頌,從第三句來判斷,兩首偈頌均是巴利 294頌相對應的偈頌,所以這是「重譯偈頌」而非翻譯了巴利 294, 295 兩頌的相對應偈頌。他們都是一首在〈雙要品〉,一首在〈婆羅門品〉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除其父母緣,王家及二種,
 遍滅其境土,無垢為梵志。」(CBETA, T04, no. 212, p. 750, c15-16)。

《出曜經》卷30〈梵志品 34〉:

「先去其母,王及二臣,
 盡勝境界,是謂梵志。」(CBETA, T04, no. 212, p. 774, c18-19)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除其父母緣,王家及二種,
 徧滅其境界,無垢為梵行。」(CBETA, T04, no. 213, p. 793, b18-19)

《法集要頌經》卷4〈梵志品 33〉:

「學先去其母,率君及二臣,
 盡勝諸境界,是名為梵志。」(CBETA, T04, no. 213, p. 799, b7-8)。

那麼,我們從漢譯缺巴利 295頌的對應偈頌,我們是否可以如此推論:

「漢譯只有 294頌的對應偈頌,北傳佛教僅有一頌;很可能原先只是一頌」。

答案是否定的,北傳佛教文獻也是兼具巴利 294, 295 兩頌的對應偈頌。

竺佛念翻譯《阿毘曇八犍度論》卷30:

「捐捨於父母,亦王及二學,
 捨邦土翼從,無礙過梵志。」(294)

「捐捨於父母,亦王及二學,
 已害於五虎,彼謂之清淨。」(295)

玄奘翻譯《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

「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
 誅國及隨行,無礙過梵志。」(294)

「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
 除虎第五怨,是人說清淨。」(295)

據稱,《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又稱「阿毘達磨發智大毘婆沙論」(CBETA, T27, no. 1545, p. 1, a7),這是為解釋《發智論》而作,梵本《發智論》已經無存世文本,翻譯於西元383年的《阿毘曇八犍度論》和翻譯於西元660年的《阿毘達磨發智論》都是迦旃延尼子《發智論》僅存的譯本;日本學者稱此兩本為「異本異譯」,我不是「阿毘達磨」學者,無法評論此事。

我們可以見到漢譯一個有趣的現象,巴利偈頌是用「hantvā (V.ger.: having killed. The verb root is han-.) 殺」字,漢譯則用「斷、去、除、捨、害」,在古代漢族社會「殺父母、弒君」還是忌諱,即使出自隱喻,還是一路迴避到底了。


漢譯《法句經》的〈29 廣衍品〉有14首偈頌,而巴利〈21 雜品〉只有16首偈頌。

以下帖主以巴利〈20 道品〉的次序編列 T210《法句經》的對應偈頌。

(290),【〈29 廣衍品〉(1)】
(291),【〈29 廣衍品〉(2)】
(292),【〈29 廣衍品〉(3)】
(293),【〈29 廣衍品〉(4)】
(294),【〈2 教學品〉(12)】
(295),【--------------】
(296),【〈29 廣衍品〉(8)】
(297),【〈29 廣衍品〉(8)】
(298),【〈29 廣衍品〉(8)】
(299),【--------------】
(300),【--------------】
(301),【〈29 廣衍品〉(9)】
(302),【〈29 廣衍品〉(11)】
(303),【〈29 廣衍品〉(13),〈4 篤信品〉(8)】
(304),【〈29 廣衍品〉(7)】
(305),【〈29 廣衍品〉(14)】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21品〈雜品〉為止,總共有 305 首偈頌,對應的 T210 《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29品〈廣衍品〉共有 363 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6 + 22 + 14 + 14 + 13 + 14 + 21 + 14 + 12 + 26 + 19 + 17 + 28 + 14 = 363)。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21品為〈Pakiṇṇakavaggo 雜品〉,其他語言版本《法句經》的「道品」篇章如下:

梵文《法句經》、波特那《法句經》無對應品名,

犍陀羅《法句經》第16品可能為〈雜品〉,但是只有一首偈頌有巴利對應偈頌。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1. T210《法句經》,〈廣衍品 29〉,14首偈頌。
  2. 《法句譬喻經》,〈廣衍品 28〉,4首偈頌,其中三頌位於〈19 老耗品〉。
  3. 《出曜經》,第17品〈雜品〉,21首偈頌,沒有對應偈頌。
  4. 《法集要頌經》,第16品〈清淨品〉,21首偈頌,沒有對應偈頌。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21品〈雜品〉290-305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1.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21品〈雜品〉。
  2.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3.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1.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 21品〈雜品〉:

既然是〈雜品〉,應該是指無法加入前面各品的偈頌,我們舉巴利《法句經》290, 291 兩頌為例:

「假如從捨棄小樂,智者能看見大樂,考慮了大樂,智者應捨棄小樂。」(290)

「他藉由造成別人痛苦來希求自己的快樂,充滿仇恨的人,他無法從仇恨解脫。」(291)

此兩頌可以編入〈15 樂品〉,與〈21 雜品〉相隔並不太遠,將此兩頌編入〈雜品〉沒有多大的道理。唯一的合理解釋是,前面二十品已經固定成誦,後來的只好另外編一品來收容,這也就意味著「此前」的「法句偈頌結集」只有前二十品。

這個議題頗為複雜,我們先在此暫停。

  1.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巴利《法句經》16首偈頌當中,只有294, 295, 299, 300 四頌在漢譯《法句經》〈道行品 28〉沒有對應偈頌,其中 294 頌的對應偈頌位於〈2 教學品〉。

  1.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學者一般認為[漢譯《法句經》(T210)的核心26品翻譯自巴利《法句經》,其他13品翻譯自巴利《法句經》。

《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學先斷母,率君二臣,
 廢諸營從,是上道人。」(CBETA, T04, no. 210, p. 559, c3-4)

漢譯的這首偈頌位於〈教學品 2〉當中,與巴利偈頌位於〈21 雜品〉不同,也與梵文《法句’經》位於〈29 相應品〉和〈33 婆羅門品〉不同。

《出曜經》則不然,除了位於〈梵志品 34〉之外,還多出一首位於〈雙要品 30〉,這和梵文《法句經》類似。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 書房夜話 428: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21品〈雜品〉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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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