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皈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第十七:忿怒品(《法句經》, Dhammapada, Kodh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十七:忿怒品 目錄
Dhp_221 Dhp_222 Dhp_223 Dhp_224 Dhp_225 Dhp_226
Dhp_227 Dhp_228 Dhp_229 Dhp_230 Dhp_231 Dhp_232
Dhp_233 Dhp_234 本品(Kodhavaggo)總結      

Dhp. 221

Kodhaṃ jahe vippajaheyya mānaṃ,
saṃyojanaṃ sabbamatikkameyya;
Taṃ nāmarūpasmimasajjamānaṃ,
akiñcanaṃ nānupatanti dukkhā. (221)

他應斷絕忿怒、應離棄我慢、應克服所有結縛,
眾苦不會跟隨不執著於名色、一無所有的他。(221)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Kodhaṃ jah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ahe 應斷絕、應捨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jahati),受詞「Kodhaṃ 忿怒、瞋怒」(單數)。此句為「他應斷絕忿怒」。
  2. 「vippajaheyya mān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vippajaheyya 應捨離、應放棄」(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ippajahati),受詞「mānaṃ 我慢」(單數)。此句為「他應離棄我慢」。
  3. 「saṃyojanaṃ sabbamatikkameyya」、「saṃyojanaṃ sabbam atikkam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atikkameyya 應克服、應渡過」(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ikkamati),受詞「saṃyojanaṃ 結縛、結使」(單數),「sabbam saṃyojanaṃ 所有結縛、結使」。此句為「他應克服所有結縛」。
  4. 「taṃ nāmarūpasmimasajjamānaṃ, akiñcanaṃ nānupatanti dukkhā」。主詞為「dukkhā 眾苦」(複數),動詞為「anupatanti 跟隨」(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nānupatanti, na anupatanti 不跟隨」,受詞為「taṃ 他」(單數);有兩個形容詞形容「taṃ 他」:「nāmarūpasmim asajjamānaṃ 不執著於名色」、「akiñcanaṃ 一無所有」。此句為「眾苦不會跟隨不執著於名色、一無所有的他」。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捨恚離慢,避諸愛[10]會,
 不著名色,無為滅苦,」(CBETA, T04, no. 210, p. 568, a26-27),[10]會=貪【宋】*【元】*【明】*。

《出曜經》卷20〈恚品 21〉:

「除恚去憍慢,超度諸結使,
 不染著名色,除有何有哉?」(CBETA, T04, no. 212, p. 713, b6-7)。

《法集要頌經》卷2〈瞋恚品 20〉:

「除瞋去我慢,遠離諸煩惱,
 不染彼名色,冤家無有伴。」(CBETA, T04, no. 213, p. 787, a9-1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0 忿怒品〉,Uv 20.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應去於忿怒,應棄我慢心,
解脫一切縛,不執著名色〔精神、物質〕,
彼無一物者,無苦相隨事。」(CBETA, N26, no. 9, p. 35, a11-12 // PTS. Dhp. 33)


Dhp. 222

Yo ve uppatitaṃ kodhaṃ, rathaṃ bhantaṃva vāraye;
Tamahaṃ sārathiṃ brūmi, rasmiggāho itaro jano. (222)

他能制止升起的忿怒,如同控制擺動而即將翻覆的馬車,
我稱此人為真正的御者,其餘只是執著韁繩而已。(222)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tamahaṃ sārathiṃ brūmi, taṃ ahaṃ sārathiṃ brūmi」。主詞為「ahaṃ 我」(單數);動詞為「brūmi 說、稱」(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單數)和「sārathiṃ 御者、馬車或戰車的駕駛者」(單數);有一個形容詞子句形容「taṃ 他」:「Yo ve uppatitaṃ kodhaṃ, rathaṃ bhantaṃva vāraye」。此一子句,「Yo 他 who」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vāraye 能避免、能阻止」(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āreti),受詞「kodhaṃ 忿怒」(單數),「uppatitaṃ kodhaṃ 升起的忿怒」,「va 如同」,「rathaṃ 馬車,二輪馬車」,「rathaṃ bhantaṃ 擺動而即將翻覆的馬車」。此句為「他能制止升起的忿怒,如同控制擺動而即將翻覆的馬車,我稱他為御者」。
  2. 「rasmiggāho itaro jano」。主詞為「itaro 其他人,除此之外的人」(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rasmiggāho 執著韁繩的人」。此句為「除此之外的人只是執著韁繩而已」。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恚能自制,如止奔車,
 是為善御,棄冥入明。」(CBETA, T04, no. 210, p. 568, a8-9)。

《出曜經》卷20〈恚品 21〉:

「恚能自制,如止奔車,
 是為善御,去冥入明。」(CBETA, T04, no. 212, p. 716, b3-4)。

《法集要頌經》卷2〈瞋恚品 20〉:

「恚能自制斷,如止奔走車,
 是為善調御,去冥入光明。」(CBETA, T04, no. 213, p. 787, b17-19)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0 忿怒品〉,Uv 20.2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止勃發忿怒,如止急行車,
是名善御者,餘為執韁人。」(CBETA, N26, no. 9, p. 35, a13 // PTS. Dhp. 33)


Dhp. 223

Akkodhena jine kodhaṃ, asādhuṃ sādhunā jine;
Jine kadariyaṃ dānena, saccenālikavādinaṃ. (223)
他應以不怒戰勝忿怒,以善勝不善,
他應以布施戰勝慳吝,他應以真諦戰勝邪見邪說。(223)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Akkodhena jine kodh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jināti),受詞為「kodhaṃ 忿怒」(單數);「Akkodhena 以不忿怒」(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不怒戰勝忿怒」。
  2. 「asādhuṃ sādhunā jin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受詞為「asādhuṃ 不善」(單數);「sādhunā 以善」(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善戰勝不善」。
  3. 「Jine kadariyaṃ dānen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受詞為「kadariyaṃ 慳吝」(單數);「dānena 以布施」(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布施戰勝慳吝」。
  4. 「saccenālikavādinaṃ」、「saccena ālikavādin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省略),受詞為「ālikavādinaṃ 失真扭曲的主張、學說」(單數);「saccena 以真諦」(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真諦戰勝邪見邪說」。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忍辱勝恚,善勝不善,
 勝者能施,至誠勝欺。」(CBETA, T04, no. 210, p. 568, a9-10)。

《出曜經》卷16〈忿怒品 15〉:

「忍辱勝怨,善勝不善,
 勝者能施,至誠勝欺。」(CBETA, T04, no. 212, p. 697, c6-7)

《出曜經》卷20〈恚品 21〉:

「忍辱勝怨,善勝不善,
 勝者能施,真誠勝欺。」(CBETA, T04, no. 212, p. 715, c29-p. 716, a1)。

《法集要頌經》卷2〈瞋恚品 20〉:

「忍辱勝於怨,善勝不善者,
 勝者能施善,真誠勝欺善。」(CBETA, T04, no. 213, p. 787, b13-14)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0 忿怒品〉,Uv 20.1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由忍勝忿怒,由善克不善,
以施勝吝嗇,由實勝虛妄。」(CBETA, N26, no. 9, p. 35, a14 // PTS. Dhp. 33)


Dhp. 224

Saccaṃ bhaṇe na kujjheyya, dajjā appampi yācito;
Etehi tīhi ṭhānehi, gacche devāna santike. (224)

他應說真諦,他應不瞋怒,他應在請求時能布施,即使少許數量,
他能以此三事(死後)生天。(224)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1. 「Saccaṃ bhaṇ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bhaṇe 應說」(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bhaṇati),受詞為「Saccaṃ 真諦」(單數)。此句為「他應說真諦」。此處的「bhaṇe」有「講法」的字義,所以隱含著「他講說法義時,應說真諦」的句意。
  2. 「na kujj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kujjheyya 應生氣、應發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ujjhati),「na kujjheyya 不應生氣、不應發怒」。此句為「他不應發怒」。
  3. 「dajjā appampi yācito」。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dajjā 應施捨、應布施」(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dadāti),受詞為「appampi 即使些許,即使只一點點」(單數,appam 少許、一點點 pi 即使);「yācito 被請求」。此句為「當被請求時,他應布施,即使只布施少許」。
  4. 「Etehi tīhi ṭhānehi, gacche devāna santik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gacche 能去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gacchati),受詞為「devāna santike 諸天的附近、諸天的領域」(單數);「Etehi tīhi ṭhānehi 以這三件事、以這三個方法」(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能以這三件事去到諸天的領域」。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不欺、不怒、意不多求,
 如是三事,死則上天。」(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0-11)。

《出曜經》卷20〈恚品 21〉:

「諦說不瞋恚,乞者念以施,
 三分有定處,自然處天宮。」(CBETA, T04, no. 212, p. 715, b14-15)。

《法集要頌經》卷2〈瞋恚品 20〉:

「諦說不瞋恚,乞者念以施,
 三分有定處,自然處天宮。」(CBETA, T04, no. 213, p. 787, b7-9)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0 忿怒品〉,Uv 20.16。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語實不瞋怒,分與施乞者,
人由此三事,得至諸天前。」(CBETA, N26, no. 9, p. 36, a1 // PTS. Dhp. 33)


Dhp. 225

Ahiṃsakā ye munayo, niccaṃ kāyena saṃvutā;
Te yanti accutaṃ ṭhānaṃ, yattha gantvā na socare. (225)

不害的、總是調御自身的牟尼,
他們會去到穩固的境地,到達此處之後,他們不再憂傷。(225)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1. 「munayo niccaṃ kāyena saṃvutā」。主詞為「munayo 牟尼」(複數);此字有兩個形容詞:「Ahiṃsakā ye 不害的」(ye 為關係代名詞 who,Ahiṃsakā 為複數形容詞)與「niccaṃ kāyena saṃvutā 總是調御身」(niccaṃ 總是,kāyena 為工具格,saṃvutā 是過去分詞,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saṃvarati)。扣掉這兩個形容詞,此句僅是「牟尼」,作為下一句「te 他們」的「同位語」。此處可翻譯作「不害的、總是調御自身的牟尼」。
  2. 「te yanti accutaṃ ṭhāna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yanti 去到」(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accutaṃ 常恆的」,受詞為「ṭhānaṃ 地方,堅固的站立處」(單數)。此句為「他們會去到常恆的地方」;此一「地方」有一形容詞子句「yattha gantvā na socare」。主詞為「yattha 該處」(關係代名詞),動詞為「socare 憂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na socare 不憂傷」;副詞為「gantvā 已經到達之後」。此句為「他們會去到常恆的地方,到達此處之後,他們不再憂傷」。

「accutaṃ ṭhānaṃ」是一個令古代註釋師與譯經師頭痛的詞彙。巴利《法句經註》說:「 Accutanti sassataṃ.」( Accutaṃ 就是「永恆的、長久的」),「sassata」在佛教辭彙是有一點負面的用語,因為「 sassatadiṭṭhi」是「常見」,「sassatavāda」是「常見」的學說或學派。

T210 《法句經》翻譯作「天上」和「不死」,《法集要頌經》翻譯作「無盡(位)」,

元亨寺版《法句經》翻譯作「不死(境)」,了參法師與 Thera Nārada 翻譯作「不死」,黃寶生將此「不死地」解釋為「涅槃」。

我不贊同將「accutaṃ ṭhānaṃ」等同於「天上」、「不死地」或「涅槃」,我傾向於接受 KR Norman 的解釋,他翻譯為「unshakable place 不可動搖之處、穩固的境地」。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常自攝身,慈心不殺,
 是生天上,到彼無憂。」(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2-13)。

《法句經》卷1〈慈仁品 7〉:

「為[21]仁不殺,常能攝身,
 是處不死,所適無患。」(CBETA, T04, no. 210, p. 561, b17-18),[21]仁=人【宋】【元】【明】【聖】。

《出曜經》卷10〈學品 8〉:

「慈仁不殺,常能攝身,
 是處不死,所適無患。」(CBETA, T04, no. 212, p. 661, b20-21)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慈仁行不殺,常能善攝身,
 彼得無盡位,所適皆無患。」(CBETA, T04, no. 213, p. 781, a13-14)。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7。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聖者不殺生,常攝制護身,
則達不死境——彼無憂患處。」(CBETA, N26, no. 9, p. 36, a2 // PTS. Dhp. 34)


Dhp. 226

Sadā jāgaramānānaṃ, ahorattānusikkhinaṃ;
Nibbānaṃ adhimuttānaṃ, atthaṃ gacchanti āsavā. (226)

總是維持警寤、日夜勤奮學習、致力於修證涅槃的人,
他們能漏盡解脫。(226)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atthaṃ gacchanti āsavā 漏消失了」。主詞為「āsavā 漏」(複數),動詞為「gacchanti 去」(複數),受詞為「atthaṃ 家」(有些字典解釋為 destruction 毀滅),「atthaṃ gacchati」為古印度慣用語,意為「消失」。

「āsavā 漏」,此字有三個形容詞:

  1. 「Sadā jāgaramānānaṃ 總是維持警寤者的」(Sadā 總是,jāgara 警醒的 mānānaṃ 心)。
  2. 「ahorattānusikkhinaṃ 日夜勤奮學習者的」。
  3. 「Nibbānaṃ adhimuttānaṃ 致力於修證涅槃者的」。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意常覺[4]寤,明[5]慕勤學,
 漏盡意解,可致泥洹。」(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3-14),[4]寤=悟【宋】*【元】*【明】*。[5]慕=暮【宋】【元】【明】,=莫【聖】,Ahoratto.。

《法句經》卷1〈惟念品 6〉:

「以覺意能應,日夜務學行,
 當解甘露要,令諸漏得盡。」(CBETA, T04, no. 210, p. 561, b6-8)。

《出曜經》卷9〈戒品 7〉:

「意常覺悟,晝夜力學,
 漏盡意解,可致泥洹。」(CBETA, T04, no. 212, p. 655, c21-22)

《出曜經》卷17〈惟念品 16〉:

「以覺意得應,日夜慕學行,
 當解甘露要,令諸漏得盡。」(CBETA, T04, no. 212, p. 700, c7-8)

《法集要頌經》卷1〈持戒品 6〉:

「意常生覺悟,晝夜精勤學,
 漏盡心明解,可致圓寂道。」(CBETA, T04, no. 213, p. 780, c3-5)

《法集要頌經》卷2〈憶念品 15〉:

「以覺意得應,晝夜慕習學,
 解脫甘露要,決定得無漏。」(CBETA, T04, no. 213, p. 784, c3-4)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5 念品〉,Uv 15.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恒常覺醒者,晝夜勤勉學,
志於涅槃者,終息其煩惱。」(CBETA, N26, no. 9, p. 36, a3 // PTS. Dhp. 34)


Dhp. 227

Porāṇametaṃ atula, netaṃ ajjatanāmiva;
Nindanti tuṇhimāsīnaṃ, nindanti bahubhāṇinaṃ;
Mitabhāṇimpi nindanti, natthi loke anindito. (227)

阿圖拉!
這是自古以來(即常發生)的事,不是今日才有的事。
他們責備沉默的人,他們責備多言的人,
言語適量的人也導致責備,
他們責備世間每個人。(227)


此首偈頌包含七個句子:

  1. 「atula 阿圖拉」(呼格 vocative,人名,是舍衛城中一位優婆塞)。
  2. 「Porāṇametaṃ」為「Porāṇam etaṃ」。主詞為「etaṃ 這個」(單數),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形容詞為「Porāṇam 古老的」。
  3. 「netaṃ ajjatanāmiva」、「na etaṃ ajjatanām iva」。「iva 僅是」(此處用 iiva 代替 eva),主詞為「etaṃ 這個」(單數),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na hoti 不是」,形容詞為「ajjatanām 今日的」。
  4. 「Nindanti tuṇhimāsīna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Nindanti 責罵、責備、羞辱」(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uṇhimāsīnaṃ 坐而不言的人」。
  5. 「nindanti bahubhāṇina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Nindanti 責罵、責備、羞辱」(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bahubhāṇinaṃ 多言的人」。
  6. 「Mitabhāṇimpi nindanti」。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Nindanti 責罵、責備、羞辱」(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Mitabhāṇinaṃ 說話適量、不長不短的人」,「pi 也」。
  7. 「natthi loke anindito」。主詞為「anindito 不該責罵的人、不被責罵的人」(單數),動詞為「na 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loke 於世間上」(位格)。此句為「他們責備世間每個人」(世上不存在不被責罵的人)。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人相謗毀,自古至今,既毀多言,
 又毀訥[6]忍,亦毀中和,世無不毀,」(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4-16)[6]忍=訒【宋】【元】【明】,=認【聖】。。

《出曜經》卷16〈忿怒品 15〉:

「人相謗毀,自古至今,既毀多言,
 又毀訥訒,亦毀中和,世無不毀。」(CBETA, T04, no. 212, p. 695, c16-17)

《出曜經》卷26〈䨥要品 30〉:

「或有寂然罵,或有在眾罵,
 或有未聲罵,世無有不罵。」(CBETA, T04, no. 212, p. 751, c24-25)

《法集要頌經》卷2〈怨家品 14〉:

「眾相共毀謗,各發恚怒聲,
 歡心平等忍,此忍最無比。」(CBETA, T04, no. 213, p. 784, a22-23)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或有寂然罵,或有在眾罵,
 或有未聲罵,世無不罵者。」(CBETA, T04, no. 213, p. 793, c23-2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Uv 29.4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阿托羅〔優婆塞〕應知!
此非今日始,由古來即然,
默然被人誹,多言被人誹,寡言被人誹,
不為誹謗者,是世極少有。」(CBETA, N26, no. 9, p. 36, a4-5 // PTS. Dhp. 34)


Dhp. 228

Na cāhu na ca bhavissati, na cetarahi vijjati;
Ekantaṃ nindito poso, ekantaṃ vā pasaṃsito. (228)

只有被人譴責而無讚譽的人,或只有被人讚譽而不被譴責的人,
在過去、現在、或未來都沒有這種人。(22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主詞為「poso 人」(單數);此句有三個動詞:

  1. 「ahu 過去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 hoti 的過去式)
  2. 「bhavissati 將來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bhavati 的未來式)。
  3. 「cetarahi vijjati, ca etarahi vijjati」;「vijjati 存在」,「etarahi vijjati 現在存在」。

此三個動詞之前均有「ca 和」與「na 不」,此一偈頌的主幹為:「在過去、現在、或未來都沒有這種人」。 主詞為「poso 人」有兩個形容詞:

  1. 「ekantaṃ nindito 只有被人譴責而無讚譽的」。「ekanta」為「一向」,如《雜阿含81經》:「一向是苦」,即是「ekantadukkhaṃ」。「ekanta 一向」意為「單方面的、純粹的」。
  2. 「ekantaṃ pasaṃsito 只有被人讚譽而無譴責的」。「ekanta」為「一向」,如《雜阿含81經》:「一向是苦」,即是「ekantadukkhaṃ」。「ekanta 一向」意為「單方面的、純粹的」。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欲意非聖,不能制中,
 一毀一譽,但為利名。」(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6-17)。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一毀一譽,但利其名,
 非有非無,亦不可知。」(CBETA, T04, no. 212, p. 752, a3-4)。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一毀及一譽,但利養其名,
 非有亦非有,則亦不可知。」(CBETA, T04, no. 213, p. 793, c25-2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Uv 29.46。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只被人誹者,或只被褒人,
過未已無有,現在亦應無。」(CBETA, N26, no. 9, p. 36, a6 // PTS. Dhp.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的翻譯,漏掉了「bhavissati 將來是」。

老實說,T210《法句經》、《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的對應偈頌只是因為相對位置而編列,以內容來說,並不相似。


Dhp. 229

Yaṃ ce viññū pasaṃsanti, anuvicca suve suve;
Acchiddavuttiṃ medhāviṃ, paññāsīlasamāhitaṃ. (229)

在日復一日的觀察下,
行為無瑕疵、聰敏、(具)戒定慧的人,為智者所讚譽。(22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主詞為「viññū 明智者」(複數),動詞為「pasaṃsanti 讚譽」(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受詞為子句,此一子句的主詞為「Yaṃ 那樣的人 whom」(受格,關係代名詞),動詞「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有三個:

  1. 「Acchiddavuttiṃ 行為無瑕疵的」。
  2. 「medhāviṃ 智者,有智慧的人」。
  3. 「paññāsīlasamāhitaṃ 戒定慧的」。

此外「ce」為「襯字」,用以符合「詩韻」,「anuvicca 已觀察了」,「suve suve 日復一日、天天」。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明智所譽,唯稱是賢,
 慧人守戒,無所譏謗。」(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8-19)。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叡人所譽,若好若醜,智人無缺,
 叡定解脫,如紫磨金,內外淨徹。」(CBETA, T04, no. 212, p. 752, a10-11)。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智人所稱譽,若好兼及醜,智人無缺漏,
 慧定得解脫,如紫磨真金,內外徹清淨。」(CBETA, T04, no. 213, p. 793, c27-p. 794, a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Uv 29.47-4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智者日日善反省,行無過失有賢明,
智慧持戒具行者,彼為智人所讚歎。」(CBETA, N26, no. 9, p. 36, a7 // PTS. Dhp. 34)


元亨寺版《法句經》的翻譯,將「anuvicca 已觀察了 having examined」作「智者日日善反省」,應該不是偈頌本意。

最後一個字「paññāsīlasamāhitaṃ 戒定慧的」,將「samāhitaṃ」翻譯為「定」的,有《出曜經》「叡定解脫」與《法集要頌經》「慧定得解脫」。

將「samāhitaṃ」翻譯為「具足、具備」的,有

元亨寺版《法句經》「智慧持戒具行者」與 T210《法句經》(?)。


Dhp. 230

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ko taṃ ninditumarahati;
Devāpi naṃ pasaṃsanti, brahmunāpi pasaṃsito. (230)

誰夠資格去譴責這樣一位像閻浮提金一樣純淨的人?
諸天與梵天都讚嘆他。(230)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ko taṃ ninditumarahati」、「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ko taṃ ninditum arahati」,這是一個疑問句。疑問代名詞為「ko 誰」(單數),動詞為「arahati 夠資格、值得」(第三人稱單數動詞),不定詞為「ninditum 去責備 to blame」,受詞「taṃ 他」(單數),句子前面有一形容詞片語形容受詞「taṃ 他」:「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像閻浮提金一樣純淨的」。
  2. 「Devāpi naṃ pasaṃsanti」。主詞為「Devā 諸天」(複數),「pi 即使」,動詞為「pasaṃsanti 讚譽」(複數),受詞為「naṃ 他」(單數)。
  3. 「brahmunāpi pasaṃsito」、「brahmunāpi pasaṃsito」。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pi 即使,也」,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pasaṃsito 被讚譽的」(過去分詞),副詞為「brahmunā 由梵天 by brahmā」(工具格)。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如羅漢淨,莫而誣謗。
 諸[7]人咨嗟,梵釋所稱」(CBETA, T04, no. 210, p. 568, a19-20),[7]人=天【宋】【元】【明】。。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叡人所譽,若好若醜,智人無缺,
 叡定解脫,如紫磨金,內外淨徹。」(CBETA, T04, no. 212, p. 752, a10-11)。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智人所稱譽,若好兼及醜,智人無缺漏,
 慧定得解脫,如紫磨真金,內外徹清淨。」(CBETA, T04, no. 213, p. 793, c27-p. 794, a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2 如來品〉,Uv 22.1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質如閻浮金[1],有誰得誹彼,
彼為婆羅門,諸天所稱讚。」(CBETA, N26, no. 9, p. 36, a8 // PTS. Dhp. 34)

[1]nekkho jambonadassa 用由閻浮河所採之金製造之良質貨幣。


元亨寺版《法句經》的翻譯,將「brahmunā 由梵天 by brahmā」(工具格)翻譯作「彼為婆羅門」,應該不是偈頌本意。 雖然 T210 《法句經》誤將動詞「arahati 夠資格、值得」翻譯作明詞「如羅漢淨」,但是在「梵釋所稱」,明確地理解這是「梵天」,而非「婆羅門」。 淨海法師、黃寶生、KR Norman 與 Thera Nārada 都翻譯作「brahmunā 由梵天 by brahmā」,了參法師與廖文燦翻譯作「婆羅門」。釋聖悔新編《真理的寶藏》也是翻譯作「婆羅門」。


Dhp. 231

Kāyappakopaṃ rakkheyya, kāyena saṃvuto siyā; Kāyaduccaritaṃ hitvā, kāyena sucaritaṃ care. (231) 他應防護自身的忿怒,應調御自身, 已捨斷了身惡行,應修習身善行。(231)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Kāyappakopaṃ rakk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rakkheyya 應守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rakkhati),受詞為「Kāyappakopaṃ 身怒」(單數)。
  2. 「kāyena saṃvut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saṃvuto siyā 應調御」,副詞為「kāyena 以身」(工具格)。
  3. 「kāyaduccaritaṃ hitvā, kāyena sucaritaṃ car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受詞為「sucaritaṃ 善行」(單數),副詞為「kāyena 以身」(工具格)。前面有一個動名詞片語「Kāyaduccaritaṃ hitvā 已斷絕了身惡行之後」。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常守慎身,以護瞋恚;  除身惡行,進修德行。」(CBETA, T04, no. 210, p. 568, a20-22)。 | | 《出曜經》卷10〈學品 8〉: | | 「護身惡行,自正身行, |  護身惡者, 修身善行。」(CBETA, T04, no. 212, p. 660, a14-15)。 | |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 | 「守護身惡行,自正護身行, |  守護身惡者,常修身善行。」(CBETA, T04, no. 213, p. 781, a1-3) | |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1。 |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攝護身忿怒,制御於身行,
棄身之惡行,依身修善行。」(CBETA, N26, no. 9, p. 36, a9 // PTS. Dhp. 34)。


Dhp. 232

Vacīpakopaṃ rakkheyya, vācāya saṃvuto siyā;
Vacīduccaritaṃ hitvā, vācāya sucaritaṃ care. (232)

他應防護自身的怒語,應調御自己的言語,
已捨斷了語惡行,應修習語善行。(232)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Vacīpakopaṃ rakk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rakkheyya 應守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rakkhati),受詞為「Vacīpakopaṃ 語怒」(單數)。
  2. 「vācāya saṃvut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saṃvuto siyā 應調御」,副詞為「vācāya 以語」(工具格)。
  3. 「Vacīduccaritaṃ hitvā, vācāya sucaritaṃ car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受詞為「sucaritaṃ 善行」(單數),副詞為「vācāya 以語」(工具格)。前面有一個動名詞片語「Vacīduccaritaṃ hitvā 已斷絕了語惡行之後」。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常守慎言,以護瞋恚;
 除口惡言,誦習法言。」(CBETA, T04, no. 210, p. 568, a22-23)。

《出曜經》卷10〈學品 8〉:

「護口惡行,自正口行,
 護口惡者,修口善行。」(CBETA, T04, no. 212, p. 660, b24-25)。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守護口惡行,自正護口行,
 守護口惡者,常修口善行。」(CBETA, T04, no. 213, p. 781, a3-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攝護語忿怒,制御於語行,
棄語之惡行,依語修善行。」(CBETA, N26, no. 9, p. 36, a10 // PTS. Dhp. 34)。


Dhp. 233

Manopakopaṃ rakkheyya, manasā saṃvuto siyā;
Manoduccaritaṃ hitvā, manasā sucaritaṃ care. (233)

他應防護自身的怒意,應調御自己的意,
已捨斷了意惡行,應修習意善行。(233)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1. 「Manopakopaṃ rakk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rakkheyya 應守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rakkhati),受詞為「Manopakopaṃ 意怒」(單數)。
  2. 「manasā saṃvut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saṃvuto siyā 應調御」,副詞為「manasā 以意」(工具格)。
  3. 「Manoduccaritaṃ hitvā, manasā sucaritaṃ car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受詞為「sucaritaṃ 善行」(單數),副詞為「manasa 以意」(工具格)。前面有一個動名詞片語「Manoduccaritaṃ hitvā 已斷絕了意惡行之後」。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常守慎心,以護瞋恚,
 除[8]心惡念,思惟念道。」(CBETA, T04, no. 210, p. 568, a23-24),[8]心=意【宋】【元】【明】。

《出曜經》卷10〈學品 8〉:

「護意惡行,自正意行,
 護意惡者,修意善行。」(CBETA, T04, no. 212, p. 660, c14-15)。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守護意惡行,自正護意行,
 守護意惡者,恒修意善行。」(CBETA, T04, no. 213, p. 781, a5-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攝護意忿怒,制御於意行,
棄意之惡行,依意修善行。」(CBETA, N26, no. 9, p. 36, a11 // PTS. Dhp. 34)。


Dhp. 234

Kāyena saṃvutā dhīrā, atho vācāya saṃvutā;
Manasā saṃvutā dhīrā, te ve suparisaṃvutā. (234)

身調御、語調御、意調御的智者,
他們確實是完全善調御的。(23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e ve suparisaṃvutā」。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省略),形容詞為「suparisaṃvutā 徹底善調御的」(複數)。

「atho 也」,「dhīrā 智者」(複數,為 te 的同為語),有三個特性:

  1. 「Kāyena saṃvutā 身調御的」
  2. 「vācāya saṃvutā 語調御的」
  3. 「Manasā saṃvutā 意調御的」。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節身慎言,守攝其心,
 捨恚行道,忍辱最強。」(CBETA, T04, no. 210, p. 568, a24-25)。

《出曜經》卷10〈學品 8〉:

「身修善行,口善亦爾,
 意修善行,無欲盡漏。」(CBETA, T04, no. 212, p. 661, a21-22)。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身當修善行,修口善亦然,
 及修意善者,無欲盡諸漏。」(CBETA, T04, no. 213, p. 781, a9-1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10。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智者制御身,亦復制御語,
於意亦制御,實成善御者。」(CBETA, N26, no. 9, p. 36, a12 // PTS. Dhp. 34)。


本品(Kodhavaggo)總結

書房夜話 421: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17品〈忿怒品〉結語

讀到第17品〈忿怒品 Kodha vaggo〉,基本上有下列「常識」:

此一體裁的文獻有多種語言版本的「法句經」,基本上,僅有漢譯稱為《經》,其他語言版本僅稱為「法句 Dhammapada, Dharmapada」和梵文本《優陀那品》(Udānavarga)。藏譯本是否稱「經」,帖主不知道。

目前列舉的漢譯本、巴利本、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波特那本,品名次序不同、品名不完全相同、各品的偈頌數量不完全相同,偈頌總數量不同。

T210《法句經》為兩次以上的翻譯所編輯而成,其內容可能包含兩種以上的《法句經》版本,也有可能包含非屬《法句經》的偈頌。

可能有機會將T210《法句經》的兩次翻譯分辨出來。

T210《法句經》的偈頌有三言句、四言句、五言句、六言句;每一首偈頌不一定是「四句」。翻譯成「四言句」的偈頌不一定是出自第一次的翻譯;翻譯成「五言句」的偈頌也有可能是出自第一次的翻譯。

現存《大正藏》的 T210《法句經》、 T212《出曜經》和 T213《法集要頌經》,以及 CBETA 電子版的錄文及新加標點符號,均有程度不等的「誤譯」、「抄寫訛誤」、「標點失當」、「分章不當」等疏失。

各部「法句經」之間,即使列於對應品當中的對應偈頌,它們的用字不一定相同。有機會利用此一差異來分辨誰的年代較為古老。

本文將舉兩首偈頌為例,說明對應偈頌的用字不同的情況。


閱讀《法句經》的偈頌,並不是如聆聽老法師、老和尚的教誨那般嚴肅,其實某些情節也頗為懸疑,頗為賞心悅目。

例如,巴利《法句經》 227頌為:

Porāṇametaṃ atula, netaṃ ajjatanāmiva;
Nindanti tuṇhimāsīnaṃ, nindanti bahubhāṇinaṃ;
Mitabhāṇimpi nindanti, natthi loke anindito. (227)

阿圖拉!這是自古以來(即常發生)的事,不是今日才有的事;
他們責備沉默的人,他們責備多言的人,
言語適量的人也導致責備,他們責備世間每個人。(227)

基本上這是「Śloka」的詩韻,由三個「半偈」構成,每個「半偈」為 16音節。第一個「半偈」是「增廣型」,後兩個「半偈」是「基本型」。

相當於「atula 阿圖拉(人名)」的字,我們查犍陀羅《法句經》的對應偈頌(Gdhp 14.14)是作「adura」,而波特那《法句經》的對應偈頌(Gdhp 16.16)是作「ādhora」,雖然註釋書將此字解釋作人名,其實,在「法句偈頌」嵌入對話的人名,是非常罕見的。

這首偈頌的梵文《優陀那品》(Uv 29.45,〈29 相應品〉)的對應偈頌只有後四句,而缺第一、二句。

我們看漢譯《法句經》留下了怎樣的紀錄。

《出曜經》有兩首對應偈頌:

「人相謗毀,自古至今,既毀多言,又毀訥訒,亦毀中和,世無不毀。」〈15 忿怒品〉(5),這是和位於巴利〈17 忿怒品〉的對應偈頌相當。

「或有寂然罵,或有在眾罵,或有未聲罵,世無有不罵。」〈30雙要品〉(35),這是和位於梵文〈29 相應品〉的對應偈頌相當。

T210《法句經》只有一首對應偈頌位於〈25 忿怒品〉。

這兩首與巴利偈頌對應的漢譯偈頌並未翻譯出人名,這有兩種可能,一是此人並不著名,所以蓄意忽略不翻。二是原來偈頌本無人名,也就是說犍陀羅語《法句經》的「adura」和波特那《法句經》的「ādhora」都是形容「porāṇam」的副詞,這兩個字分別應作「aduram」和「ādhoram」。

同時,巴利偈頌第五句的用字「Mitabhāṇinaṃ 說話適量、不長不短的人」,在波特那《法句經》作「mitabhāṇikaṁ」,在犍陀羅語《法句經》作「manabhaṇi」,在梵文《優陀那品》作「alpabhāṇiṁ」。這樣有機會分辨出哪一版本最古老嗎?


我再舉位於本品的一個例子。在巴利《法句經》的 229, 230 兩頌為:

Yaṃ ce viññū pasaṃsanti, anuvicca suve suve;
Acchiddavuttiṃ medhāviṃ, paññāsīlasamāhitaṃ. (229)
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ko taṃ ninditumarahati;
Devāpi naṃ pasaṃsanti, brahmunāpi pasaṃsito. (230)

在日復一日的觀察下,
行為無瑕疵、聰敏、戒定慧的人,為智者所讚譽。(229)
誰夠資格去譴責這樣一位像閻浮提金一樣純淨的人?
諸天與梵天都讚嘆他。(230)

巴利 229頌在梵文《優陀那品》的對應偈頌為 Uv 29.47 的前兩句,加上Uv 29.48 的四句。

yaṁ tu vijñāḥ praśaṁsanti
hy anuyujya śubhāśubham /
praśaṁsā sā samākhyātā
na tv ajñair yaḥ praśaṁsitaḥ // (Uv 29.47)
medhāvinaṁ vṛttayuktaṁ
prājñaṁ śīleṣu saṁvṛtam /
niṣkaṁ jāmbunadasyaiva
kas taṁ ninditum arhati //(Uv 29.48)

我們來看漢譯的情況如何。

《出曜經》卷26〈雙要品 30〉:

「叡人所譽,若好若醜,智人無缺,
 叡定解脫,如紫磨金,內外淨徹。」(CBETA, T04, no. 212, p. 752, a10-11)

《法集要頌經》卷3〈相應品 29〉:

「智人所稱譽,若好兼及醜,
 智人無缺漏,慧定得解脫,
 如紫磨真金,內外徹清淨。」(CBETA, T04, no. 213, p. 793, c27-p. 794, a1)

也就是說,《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的翻譯團隊見到的文本是六句,似乎有方法能辨別誰先誰後。


漢譯《法句經》的〈25 忿怒品〉有26首偈頌,巴利〈17 忿怒品〉只有14首偈頌,兩者的偈頌差異將近一半。以下帖主以巴利〈17 忿怒品〉的次序編列 T210《法句經》的對應偈頌。

(221),【〈25 忿怒品〉(16)】
(222),【〈25 忿怒品〉(3)】
(223),【〈25 忿怒品〉(4)】
(224),【〈25 忿怒品〉(5)】
(225),【〈25 忿怒品〉(6)】
(226),【〈25 忿怒品〉(7)】
(227),【〈25 忿怒品〉(8)】
(228),【〈25 忿怒品〉(9)】
(229),【〈25 忿怒品〉(10)】
(230),【〈25 忿怒品〉(11)】
(231),【〈25 忿怒品〉(12)】
(232),【〈25 忿怒品〉(13)】
(233),【〈25 忿怒品〉(14)】
(234),【〈25 忿怒品〉(15)】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17品〈忿怒品〉為止,總共有 234 首偈頌,對應的 T210 《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25品〈忿怒品〉共有 285 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6 + 22 + 14 + 14 + 13 + 14 + 21 + 14 + 12 + 26 = 285),這 17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法句經》,顯然不可能「無中生有」而翻譯出比 234 首還多的偈頌,所以,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而這一「來源」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優陀那品》(Udānavarga),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優陀那品》之中。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17品為〈Kodhavaggo 忿怒品〉,以下文獻有「喜品」的篇章:

巴利《法句經》〈17 Kodhavaggo 忿怒品〉
犍陀羅《法句經》,〈17 Kodhavaggo 忿怒品〉
波特那《法句經》,(缺)
梵文《法句經》,〈20 Krodhavaggo 忿怒品〉。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T210《法句經》,〈忿怒品 25〉,26首偈頌。
《法句譬喻經》,〈忿怒品 25〉,4首偈頌。
《出曜經》,〈忿怒品 15〉,14首頌。〈21 恚品〉20頌。
《法集要頌經》,〈14 怨家品〉14頌,〈20 瞋恚品〉19頌。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17品〈忿怒品〉221-234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17品。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1.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 17品:

巴利《法句經》225-230 頌與 234頌,總共有七頌未出現與「忿怒 Kodha」相關的用字。

  1.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巴利《法句經》14首偈頌(213, 216)在漢譯《法句經》(T210)的〈忿怒品 25〉均有對應偈頌。

  1.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忿怒品 25〉的第 1-2, 17-26 頌,不存在巴利對應偈頌。

值得注意的是,《出曜經》有〈忿怒品 15〉,14首頌。〈21 恚品〉20頌。《法集要頌經》有〈14 怨家品〉14頌,〈20 瞋恚品〉19頌。梵文《優陀那品》有14: Drohavarga (瞋恨品),20: Krodhavarga (忿怒品)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 書房夜話 421: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17品〈忿怒品〉結語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 巴利文經典令人生厭的機械性的重覆敘述,也可能一部分是由於僧伽羅人(Sinhalese)不願遺失外國傳教師傳授給他們的聖語 …,…,…,

…,…,…,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