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忿怒品(《法句經》, Dhammapada, Kodh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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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p. 221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Kodhaṃ jah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ahe 應斷絕、應捨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jahati),受詞「Kodhaṃ 忿怒、瞋怒」(單數)。此句為「他應斷絕忿怒」。
- 「vippajaheyya mān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vippajaheyya 應捨離、應放棄」(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ippajahati),受詞「mānaṃ 我慢」(單數)。此句為「他應離棄我慢」。
- 「saṃyojanaṃ sabbamatikkameyya」、「saṃyojanaṃ sabbam atikkam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atikkameyya 應克服、應渡過」(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ikkamati),受詞「saṃyojanaṃ 結縛、結使」(單數),「sabbam saṃyojanaṃ 所有結縛、結使」。此句為「他應克服所有結縛」。
- 「taṃ nāmarūpasmimasajjamānaṃ, akiñcanaṃ nānupatanti dukkhā」。主詞為「dukkhā 眾苦」(複數),動詞為「anupatanti 跟隨」(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nānupatanti, na anupatanti 不跟隨」,受詞為「taṃ 他」(單數);有兩個形容詞形容「taṃ 他」:「nāmarūpasmim asajjamānaṃ 不執著於名色」、「akiñcanaṃ 一無所有」。此句為「眾苦不會跟隨不執著於名色、一無所有的他」。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2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tamahaṃ sārathiṃ brūmi, taṃ ahaṃ sārathiṃ brūmi」。主詞為「ahaṃ 我」(單數);動詞為「brūmi 說、稱」(第一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aṃ 他」(單數)和「sārathiṃ 御者、馬車或戰車的駕駛者」(單數);有一個形容詞子句形容「taṃ 他」:「Yo ve uppatitaṃ kodhaṃ, rathaṃ bhantaṃva vāraye」。此一子句,「Yo 他 who」為「關係代名詞」,動詞為「vāraye 能避免、能阻止」(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āreti),受詞「kodhaṃ 忿怒」(單數),「uppatitaṃ kodhaṃ 升起的忿怒」,「va 如同」,「rathaṃ 馬車,二輪馬車」,「rathaṃ bhantaṃ 擺動而即將翻覆的馬車」。此句為「他能制止升起的忿怒,如同控制擺動而即將翻覆的馬車,我稱他為御者」。
- 「rasmiggāho itaro jano」。主詞為「itaro 其他人,除此之外的人」(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省略),主詞補語為「rasmiggāho 執著韁繩的人」。此句為「除此之外的人只是執著韁繩而已」。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3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Akkodhena jine kodh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jināti),受詞為「kodhaṃ 忿怒」(單數);「Akkodhena 以不忿怒」(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不怒戰勝忿怒」。
- 「asādhuṃ sādhunā jin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受詞為「asādhuṃ 不善」(單數);「sādhunā 以善」(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善戰勝不善」。
- 「Jine kadariyaṃ dānen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受詞為「kadariyaṃ 慳吝」(單數);「dānena 以布施」(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布施戰勝慳吝」。
- 「saccenālikavādinaṃ」、「saccena ālikavādinaṃ」。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jine 應戰勝」(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省略),受詞為「ālikavādinaṃ 失真扭曲的主張、學說」(單數);「saccena 以真諦」(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應以真諦戰勝邪見邪說」。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4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Saccaṃ bhaṇ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bhaṇe 應說」(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bhaṇati),受詞為「Saccaṃ 真諦」(單數)。此句為「他應說真諦」。此處的「bhaṇe」有「講法」的字義,所以隱含著「他講說法義時,應說真諦」的句意。
- 「na kujj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kujjheyya 應生氣、應發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ujjhati),「na kujjheyya 不應生氣、不應發怒」。此句為「他不應發怒」。
- 「dajjā appampi yācito」。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dajjā 應施捨、應布施」(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dadāti),受詞為「appampi 即使些許,即使只一點點」(單數,appam 少許、一點點 pi 即使);「yācito 被請求」。此句為「當被請求時,他應布施,即使只布施少許」。
- 「Etehi tīhi ṭhānehi, gacche devāna santik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gacche 能去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gacchati),受詞為「devāna santike 諸天的附近、諸天的領域」(單數);「Etehi tīhi ṭhānehi 以這三件事、以這三個方法」(工具格)為副詞。此句為「他能以這三件事去到諸天的領域」。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5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munayo niccaṃ kāyena saṃvutā」。主詞為「munayo 牟尼」(複數);此字有兩個形容詞:「Ahiṃsakā ye 不害的」(ye 為關係代名詞 who,Ahiṃsakā 為複數形容詞)與「niccaṃ kāyena saṃvutā 總是調御身」(niccaṃ 總是,kāyena 為工具格,saṃvutā 是過去分詞,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 saṃvarati)。扣掉這兩個形容詞,此句僅是「牟尼」,作為下一句「te 他們」的「同位語」。此處可翻譯作「不害的、總是調御自身的牟尼」。
- 「te yanti accutaṃ ṭhāna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yanti 去到」(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accutaṃ 常恆的」,受詞為「ṭhānaṃ 地方,堅固的站立處」(單數)。此句為「他們會去到常恆的地方」;此一「地方」有一形容詞子句「yattha gantvā na socare」。主詞為「yattha 該處」(關係代名詞),動詞為「socare 憂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na socare 不憂傷」;副詞為「gantvā 已經到達之後」。此句為「他們會去到常恆的地方,到達此處之後,他們不再憂傷」。
「accutaṃ ṭhānaṃ」是一個令古代註釋師與譯經師頭痛的詞彙。巴利《法句經註》說:「 Accutanti sassataṃ.」( Accutaṃ 就是「永恆的、長久的」),「sassata」在佛教辭彙是有一點負面的用語,因為「 sassatadiṭṭhi」是「常見」,「sassatavāda」是「常見」的學說或學派。
T210 《法句經》翻譯作「天上」和「不死」,《法集要頌經》翻譯作「無盡(位)」,
元亨寺版《法句經》翻譯作「不死(境)」,了參法師與 Thera Nārada 翻譯作「不死」,黃寶生將此「不死地」解釋為「涅槃」。
我不贊同將「accutaṃ ṭhānaṃ」等同於「天上」、「不死地」或「涅槃」,我傾向於接受 KR Norman 的解釋,他翻譯為「unshakable place 不可動搖之處、穩固的境地」。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6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atthaṃ gacchanti āsavā 漏消失了」。主詞為「āsavā 漏」(複數),動詞為「gacchanti 去」(複數),受詞為「atthaṃ 家」(有些字典解釋為 destruction 毀滅),「atthaṃ gacchati」為古印度慣用語,意為「消失」。
「āsavā 漏」,此字有三個形容詞:
- 「Sadā jāgaramānānaṃ 總是維持警寤者的」(Sadā 總是,jāgara 警醒的 mānānaṃ 心)。
- 「ahorattānusikkhinaṃ 日夜勤奮學習者的」。
- 「Nibbānaṃ adhimuttānaṃ 致力於修證涅槃者的」。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7
此首偈頌包含七個句子:
- 「atula 阿圖拉」(呼格 vocative,人名,是舍衛城中一位優婆塞)。
- 「Porāṇametaṃ」為「Porāṇam etaṃ」。主詞為「etaṃ 這個」(單數),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形容詞為「Porāṇam 古老的」。
- 「netaṃ ajjatanāmiva」、「na etaṃ ajjatanām iva」。「iva 僅是」(此處用 iiva 代替 eva),主詞為「etaṃ 這個」(單數),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na hoti 不是」,形容詞為「ajjatanām 今日的」。
- 「Nindanti tuṇhimāsīna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Nindanti 責罵、責備、羞辱」(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tuṇhimāsīnaṃ 坐而不言的人」。
- 「nindanti bahubhāṇinaṃ」。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Nindanti 責罵、責備、羞辱」(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bahubhāṇinaṃ 多言的人」。
- 「Mitabhāṇimpi nindanti」。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Nindanti 責罵、責備、羞辱」(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為「Mitabhāṇinaṃ 說話適量、不長不短的人」,「pi 也」。
- 「natthi loke anindito」。主詞為「anindito 不該責罵的人、不被責罵的人」(單數),動詞為「na atthi 不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副詞為「loke 於世間上」(位格)。此句為「他們責備世間每個人」(世上不存在不被責罵的人)。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2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主詞為「poso 人」(單數);此句有三個動詞:
- 「ahu 過去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 hoti 的過去式)
- 「bhavissati 將來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bhavati 的未來式)。
- 「cetarahi vijjati, ca etarahi vijjati」;「vijjati 存在」,「etarahi vijjati 現在存在」。
此三個動詞之前均有「ca 和」與「na 不」,此一偈頌的主幹為:「在過去、現在、或未來都沒有這種人」。 主詞為「poso 人」有兩個形容詞:
- 「ekantaṃ nindito 只有被人譴責而無讚譽的」。「ekanta」為「一向」,如《雜阿含81經》:「一向是苦」,即是「ekantadukkhaṃ」。「ekanta 一向」意為「單方面的、純粹的」。
- 「ekantaṃ pasaṃsito 只有被人讚譽而無譴責的」。「ekanta」為「一向」,如《雜阿含81經》:「一向是苦」,即是「ekantadukkhaṃ」。「ekanta 一向」意為「單方面的、純粹的」。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元亨寺版《法句經》的翻譯,漏掉了「bhavissati 將來是」。
老實說,T210《法句經》、《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的對應偈頌只是因為相對位置而編列,以內容來說,並不相似。
Dhp. 22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主詞為「viññū 明智者」(複數),動詞為「pasaṃsanti 讚譽」(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受詞為子句,此一子句的主詞為「Yaṃ 那樣的人 whom」(受格,關係代名詞),動詞「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有三個:
- 「Acchiddavuttiṃ 行為無瑕疵的」。
- 「medhāviṃ 智者,有智慧的人」。
- 「paññāsīlasamāhitaṃ 戒定慧的」。
此外「ce」為「襯字」,用以符合「詩韻」,「anuvicca 已觀察了」,「suve suve 日復一日、天天」。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元亨寺版《法句經》的翻譯,將「anuvicca 已觀察了 having examined」作「智者日日善反省」,應該不是偈頌本意。
最後一個字「paññāsīlasamāhitaṃ 戒定慧的」,將「samāhitaṃ」翻譯為「定」的,有《出曜經》「叡定解脫」與《法集要頌經》「慧定得解脫」。
將「samāhitaṃ」翻譯為「具足、具備」的,有
元亨寺版《法句經》「智慧持戒具行者」與 T210《法句經》(?)。
Dhp. 230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ko taṃ ninditumarahati」、「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ko taṃ ninditum arahati」,這是一個疑問句。疑問代名詞為「ko 誰」(單數),動詞為「arahati 夠資格、值得」(第三人稱單數動詞),不定詞為「ninditum 去責備 to blame」,受詞「taṃ 他」(單數),句子前面有一形容詞片語形容受詞「taṃ 他」:「Nikkhaṃ jambonadasseva 像閻浮提金一樣純淨的」。
- 「Devāpi naṃ pasaṃsanti」。主詞為「Devā 諸天」(複數),「pi 即使」,動詞為「pasaṃsanti 讚譽」(複數),受詞為「naṃ 他」(單數)。
- 「brahmunāpi pasaṃsito」、「brahmunāpi pasaṃsito」。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pi 即使,也」,動詞為「hoti 是」(單數,省略),「pasaṃsito 被讚譽的」(過去分詞),副詞為「brahmunā 由梵天 by brahmā」(工具格)。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元亨寺版《法句經》的翻譯,將「brahmunā 由梵天 by brahmā」(工具格)翻譯作「彼為婆羅門」,應該不是偈頌本意。 雖然 T210 《法句經》誤將動詞「arahati 夠資格、值得」翻譯作明詞「如羅漢淨」,但是在「梵釋所稱」,明確地理解這是「梵天」,而非「婆羅門」。 淨海法師、黃寶生、KR Norman 與 Thera Nārada 都翻譯作「brahmunā 由梵天 by brahmā」,了參法師與廖文燦翻譯作「婆羅門」。釋聖悔新編《真理的寶藏》也是翻譯作「婆羅門」。
Dhp. 231
Kāyappakopaṃ rakkheyya, kāyena saṃvuto siyā; Kāyaduccaritaṃ hitvā, kāyena sucaritaṃ care. (231) 他應防護自身的忿怒,應調御自身, 已捨斷了身惡行,應修習身善行。(231)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Kāyappakopaṃ rakk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rakkheyya 應守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rakkhati),受詞為「Kāyappakopaṃ 身怒」(單數)。
- 「kāyena saṃvut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saṃvuto siyā 應調御」,副詞為「kāyena 以身」(工具格)。
- 「kāyaduccaritaṃ hitvā, kāyena sucaritaṃ car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受詞為「sucaritaṃ 善行」(單數),副詞為「kāyena 以身」(工具格)。前面有一個動名詞片語「Kāyaduccaritaṃ hitvā 已斷絕了身惡行之後」。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常守慎身,以護瞋恚; 除身惡行,進修德行。」(CBETA, T04, no. 210, p. 568, a20-22)。 | | 《出曜經》卷10〈學品 8〉: | | 「護身惡行,自正身行, | 護身惡者, 修身善行。」(CBETA, T04, no. 212, p. 660, a14-15)。 | | 《法集要頌經》卷1〈善行品 7〉: | | 「守護身惡行,自正護身行, | 守護身惡者,常修身善行。」(CBETA, T04, no. 213, p. 781, a1-3) | |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7 善行品〉,Uv 7.1。 |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32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Vacīpakopaṃ rakk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rakkheyya 應守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rakkhati),受詞為「Vacīpakopaṃ 語怒」(單數)。
- 「vācāya saṃvut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saṃvuto siyā 應調御」,副詞為「vācāya 以語」(工具格)。
- 「Vacīduccaritaṃ hitvā, vācāya sucaritaṃ car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受詞為「sucaritaṃ 善行」(單數),副詞為「vācāya 以語」(工具格)。前面有一個動名詞片語「Vacīduccaritaṃ hitvā 已斷絕了語惡行之後」。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33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Manopakopaṃ rakkheyya,」。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rakkheyya 應守護」(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rakkhati),受詞為「Manopakopaṃ 意怒」(單數)。
- 「manasā saṃvuto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應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tthi),「saṃvuto siyā 應調御」,副詞為「manasā 以意」(工具格)。
- 「Manoduccaritaṃ hitvā, manasā sucaritaṃ care.」。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care 應修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carati),,受詞為「sucaritaṃ 善行」(單數),副詞為「manasa 以意」(工具格)。前面有一個動名詞片語「Manoduccaritaṃ hitvā 已斷絕了意惡行之後」。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3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e ve suparisaṃvutā」。主詞為「te 他們」(複數),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省略),形容詞為「suparisaṃvutā 徹底善調御的」(複數)。
「atho 也」,「dhīrā 智者」(複數,為 te 的同為語),有三個特性:
- 「Kāyena saṃvutā 身調御的」
- 「vācāya saṃvutā 語調御的」
- 「Manasā saṃvutā 意調御的」。
《法句經》卷2〈忿怒品 2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本品(Kodhavaggo)總結
書房夜話 421: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17品〈忿怒品〉結語
讀到第17品〈忿怒品 Kodha vaggo〉,基本上有下列「常識」:
此一體裁的文獻有多種語言版本的「法句經」,基本上,僅有漢譯稱為《經》,其他語言版本僅稱為「法句 Dhammapada, Dharmapada」和梵文本《優陀那品》(Udānavarga)。藏譯本是否稱「經」,帖主不知道。
目前列舉的漢譯本、巴利本、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波特那本,品名次序不同、品名不完全相同、各品的偈頌數量不完全相同,偈頌總數量不同。
T210《法句經》為兩次以上的翻譯所編輯而成,其內容可能包含兩種以上的《法句經》版本,也有可能包含非屬《法句經》的偈頌。
可能有機會將T210《法句經》的兩次翻譯分辨出來。
T210《法句經》的偈頌有三言句、四言句、五言句、六言句;每一首偈頌不一定是「四句」。翻譯成「四言句」的偈頌不一定是出自第一次的翻譯;翻譯成「五言句」的偈頌也有可能是出自第一次的翻譯。
現存《大正藏》的 T210《法句經》、 T212《出曜經》和 T213《法集要頌經》,以及 CBETA 電子版的錄文及新加標點符號,均有程度不等的「誤譯」、「抄寫訛誤」、「標點失當」、「分章不當」等疏失。
各部「法句經」之間,即使列於對應品當中的對應偈頌,它們的用字不一定相同。有機會利用此一差異來分辨誰的年代較為古老。
本文將舉兩首偈頌為例,說明對應偈頌的用字不同的情況。
閱讀《法句經》的偈頌,並不是如聆聽老法師、老和尚的教誨那般嚴肅,其實某些情節也頗為懸疑,頗為賞心悅目。
例如,巴利《法句經》 227頌為:
基本上這是「Śloka」的詩韻,由三個「半偈」構成,每個「半偈」為 16音節。第一個「半偈」是「增廣型」,後兩個「半偈」是「基本型」。
相當於「atula 阿圖拉(人名)」的字,我們查犍陀羅《法句經》的對應偈頌(Gdhp 14.14)是作「adura」,而波特那《法句經》的對應偈頌(Gdhp 16.16)是作「ādhora」,雖然註釋書將此字解釋作人名,其實,在「法句偈頌」嵌入對話的人名,是非常罕見的。
這首偈頌的梵文《優陀那品》(Uv 29.45,〈29 相應品〉)的對應偈頌只有後四句,而缺第一、二句。
我們看漢譯《法句經》留下了怎樣的紀錄。
《出曜經》有兩首對應偈頌:
「人相謗毀,自古至今,既毀多言,又毀訥訒,亦毀中和,世無不毀。」〈15 忿怒品〉(5),這是和位於巴利〈17 忿怒品〉的對應偈頌相當。
「或有寂然罵,或有在眾罵,或有未聲罵,世無有不罵。」〈30雙要品〉(35),這是和位於梵文〈29 相應品〉的對應偈頌相當。
T210《法句經》只有一首對應偈頌位於〈25 忿怒品〉。
這兩首與巴利偈頌對應的漢譯偈頌並未翻譯出人名,這有兩種可能,一是此人並不著名,所以蓄意忽略不翻。二是原來偈頌本無人名,也就是說犍陀羅語《法句經》的「adura」和波特那《法句經》的「ādhora」都是形容「porāṇam」的副詞,這兩個字分別應作「aduram」和「ādhoram」。
同時,巴利偈頌第五句的用字「Mitabhāṇinaṃ 說話適量、不長不短的人」,在波特那《法句經》作「mitabhāṇikaṁ」,在犍陀羅語《法句經》作「manabhaṇi」,在梵文《優陀那品》作「alpabhāṇiṁ」。這樣有機會分辨出哪一版本最古老嗎?
我再舉位於本品的一個例子。在巴利《法句經》的 229, 230 兩頌為:
漢譯《法句經》的〈25 忿怒品〉有26首偈頌,巴利〈17 忿怒品〉只有14首偈頌,兩者的偈頌差異將近一半。以下帖主以巴利〈17 忿怒品〉的次序編列 T210《法句經》的對應偈頌。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17品〈忿怒品〉為止,總共有 234 首偈頌,對應的 T210 《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25品〈忿怒品〉共有 285 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6 + 22 + 14 + 14 + 13 + 14 + 21 + 14 + 12 + 26 = 285),這 17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法句經》,顯然不可能「無中生有」而翻譯出比 234 首還多的偈頌,所以,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而這一「來源」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優陀那品》(Udānavarga),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優陀那品》之中。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17品為〈Kodhavaggo 忿怒品〉,以下文獻有「喜品」的篇章: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17品〈忿怒品〉221-234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17品。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 17品:
巴利《法句經》225-230 頌與 234頌,總共有七頌未出現與「忿怒 Kodha」相關的用字。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巴利《法句經》14首偈頌(213, 216)在漢譯《法句經》(T210)的〈忿怒品 25〉均有對應偈頌。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忿怒品 25〉的第 1-2, 17-26 頌,不存在巴利對應偈頌。
值得注意的是,《出曜經》有〈忿怒品 15〉,14首頌。〈21 恚品〉20頌。《法集要頌經》有〈14 怨家品〉14頌,〈20 瞋恚品〉19頌。梵文《優陀那品》有14: Drohavarga (瞋恨品),20: Krodhavarga (忿怒品)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 書房夜話 421: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17品〈忿怒品〉結語 )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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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iṭaka 南傳大藏經; 巴利大藏經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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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