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樂品(《法句經》, Dhammapada, Sukh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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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Sukhavaggo)總結 |
Dhp. 197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Susukhaṃ vata jīvāma, verinesu averino」。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jīvāma 生活」,一般當作「jīv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jīv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副詞為「Susukhaṃ 非常快樂地」,「vata 確實」,「verinesu 在瞋恨之中」(位格),「averino 無瞋恨」。此句的意思為「在瞋恨之中,讓我們非常快樂地住於無瞋恨」。
- 「Verinesu manussesu, viharāma averino」。「verinesu 瞋恨的」(位格),「manussesu 在眾人之中」(位格),「Verinesu manussesu」為「在瞋恨的眾人之中」。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viharāma 居住」,一般當作「vihar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vihar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averino 無瞋恨」。此句的意思為「在瞋恨的眾人之中,讓我們住於無瞋」。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98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Susukhaṃ vata jīvāma, āturesu anāturā」。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jīvāma 生活」,一般當作「jīv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jīv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副詞為「Susukhaṃ 非常快樂地」,「vata 確實」,「āturesu 在煩惱之中」(位格),「anāturā 無煩惱」。此句的意思為「在煩惱之中,讓我們非常快樂地住於無煩惱」。
- 「Āturesu manussesu, viharāma anāturā」。「manussesu 在眾人之中」(位格),「āturesu 煩惱的」(位格),「āturesu manussesu」為「在煩惱的眾人之中」。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viharāma 居住」,一般當作「vihar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vihar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anāturā 無煩惱」。此句的意思為「在煩惱的眾人之中,讓我們住於無煩惱」。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99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Susukhaṃ vata jīvāma, ussukesu anussukā」。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jīvāma 生活」,一般當作「jīv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jīv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副詞為「Susukhaṃ 非常快樂地」,「vata 確實」,「ussukesu 在渴望之中」(位格),「anussukā 無渴望」。此句的意思為「在渴望之中,我們非常快樂地住於無渴望」。
- 「Ussukesu manassesu, viharāma anussukā」。「ussukesu 渴望的」(位格),「manussesu 在眾人之中」(位格),「Verinesu manussesu」為「在瞋恨的眾人之中」。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viharāma 居住」,一般當作「vihar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vihar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anussukā 無渴望」。此句的意思為「在渴望的眾人之中,讓我們住於無渴望」。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0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Susukhaṃ vata jīvāma, yesaṃ no natthi kiñcanaṃ」。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jīvāma 生活」,一般當作「jīvati」的第一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諾曼認為應該當作「jīvati 的第一人稱複數動詞,命令態 imperative」。此處的翻譯採用諾曼的解釋。副詞為「Susukhaṃ 非常快樂地」,「vata 確實」;「yesaṃ 那樣的人」(屬格關係代名詞,連接前面的 amha 我們),「kiñcanaṃ 任何物 anything」,動詞為「n'atthi 不存在」,「no 對我們 for us」(與格)。此句相當於英文「there is not anything for us」,意思為「我們非常快樂地住於一無所有」。
- 「Pītibhakkhā bhavissāma, devā ābhassarā yathā」。主詞為「amha 我們」(省略),動詞為「bhavissāma 將是」(第一人稱複數將來式動詞),「pītibhakkhā 以樂為食的」(形容詞),「yatha 就像」,「devā ābhassarā 光音天的諸天」(複數)。此句為「就像光音天的諸天一樣,我們將以樂為食」。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1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Jayaṃ veraṃ pasavati」。主詞為「Jayaṃ 勝利」(單數),動詞為「pasavati 產生」(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受詞為「veraṃ 憎恨」。此句意為「勝利產生憎恨」。諾曼認為此一偈頌談到「勝利者」、「失敗者」和「寂靜者」,因此此處的主詞應為「jinanto 勝利者」(單數名詞,省略),「Jayaṃ 從勝利」(從格),動詞為「pasavati 產生」(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受詞為「veraṃ 憎恨」。此句意為「勝利者從勝利產生(他人的)憎恨」。此處採用諾曼的解說。
- 「dukkhaṃ seti parājito」。主詞為「parājito 失敗者、被擊敗者」(單數),動詞為「seti 置於、住於 (諾曼翻譯為「睡臥 sleeps」)」(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dukkhaṃ 痛苦地」(副詞)。此句為「失敗者痛苦地睡臥」。
- 「Upasanto sukhaṃ seti, hitvā jayaparājayaṃ」。主詞為「Upasanto 寂靜者」(單數),動詞為「seti 置於、住於 (諾曼翻譯為「睡臥 sleeps」)」(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sukhaṃ 快樂地」(副詞),前面為「hitvā jayaparājayaṃ 捨棄了勝負之後」(獨立片語)。此句為「捨棄了勝負之後,寂靜者快樂地睡臥」。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2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句子的結構是「和乙相當的甲不存在」,意思是「沒有比乙更厲害的甲」。這四句為:
- 「Natthi rāgasamo aggi」。主詞為「aggi 火」(單數),形容詞為「rāgasamo 和貪欲一樣(厲害)的」,動詞為「atthi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n'atthi」為「na atthi 不存在」。此句意為「沒有比貪欲(猛烈)的火」。(「rāga」有時用以指「性慾、色欲」)
- 「natthi dosasamo kali」。主詞為「kali 惡、邪惡」(單數),形容詞為「dosasamo 和瞋怒一樣(厲害)的」,動詞為「atthi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n'atthi」為「na atthi 不存在」。此句意為「沒有比瞋怒(凶猛)的惡」。
- 「Natthi khandhasamā dukkhā」。主詞為「dukkhā 苦」(複數),形容詞為「khandhasamā 和(五)蘊一樣(厲害)的」,動詞為「atthi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n'atthi」為「na atthi 不存在」。此句意為「沒有比(五)蘊(厲害)的苦」。
- 「natthi santiparaṃ sukhaṃ」。主詞為「sukhaṃ 快樂」(單數),形容詞為「santiparaṃ 高過寂靜的、超越寂靜的」,動詞為「atthi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n'atthi」為「na atthi 不存在」。此句意為「沒有高過寂靜的快樂」。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3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Jighacchāparamā rogā」。主詞為「Jighacchā飢餓」(複數),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現在式,省略),主詞補語為「rogā 疾病」(複數),「paramā 第一的、最強烈的」,此句為「飢餓為第一病」。
- 「saṅkhāraparamā dukhā」。主詞為「dukhā 苦」(複數),動詞為「honti 置是」(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現在式,省略),「paramā 第一的、最強烈的」,主詞補語為「saṅkhārā 行」(複數),巴利《法句經註》解釋此處「saṅkhārā 行」指的是「五蘊」;依此解釋,此句為「五蘊為第一苦」。
- 「Etaṃ ñatvā yathābhūtaṃ, nibbānaṃ paramaṃ sukhaṃ」。「nibbānaṃ paramaṃ sukhaṃ」為「涅槃是最高的快樂」;前面為「Etaṃ ñatvā yathābhūtaṃ 如實知道如此(的道理)之後」(獨立片語)。此句為「如實知道如此(的道理)之後,涅槃是最高的快樂」。
《法句經》卷2〈泥洹品 36〉: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這首偈頌不是字面上顯示的「簡單明白」,它有不同解釋,例如 Daw Mya Tin (一位與緬甸聖典學會有關的學者),將 roga 當作「輕微的疾病、病痛」,將 dukhā 當作「ill 禍害、苦惱」,而且他解釋說:「saṅkhārā」代表五蘊(這是巴利《法句經註》的解釋),所以他將第二句翻譯作:「五蘊是最大的疾病 Khandhas are the greatest ill.」。
Dhp. 204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Ārogyaparamā lābhā」。主詞為「Ārogya 無病、健康」,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現在式,省略),「paramā 第一的、最強烈的」,主詞補語為「lābhā 利得,得到的利益」(複數)。此句為「無病是最大的利得」。
- 「santuṭṭhiparamaṃ dhanaṃ」。主詞為「santuṭṭhi 知足」(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省略),「paramā 第一的、最強烈的」,主詞補語為「dhanaṃ 財富」(單數)。此句為「知足是最大的財富」。
- 「Vissāsaparamā ñāti」。主詞為「Vissāsa 值得信賴的人」(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省略),「paramā 第一的、最強烈的」,主詞補語為「ñāti 親友、眷屬」(單數)。此句為「可信賴者是最佳親友」。
- 「nibbānaṃ paramaṃ sukhaṃ」。「nibbānaṃ paramaṃ sukhaṃ」為「涅槃是最高的快樂」。
《法句經》卷2〈泥洹品 36〉: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Niddaro hoti nippāpo」。主詞為「sa 他」,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形容詞為「Niddaro 離苦的」、「nippāpo 不作惡的」與「dhammapītirasaṃ pivaṃ 飲用著法味與法樂」。此句到此為「他是離苦的與不作惡的,而飲用著法味與法樂」。
在此句之前有一個「動名詞片語」:
「Pavivekarasaṃ pitvā」,「pitvā 飲用了之後 having drunk」(動名詞,來自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 pivati),受詞有兩個:
- 「Pavivekarasaṃ 離群獨居的滋味」(單數)。
- 「rasaṃ upasamassa 寂靜(止息)的滋味」(單數)。
此句為「飲用了離群獨居與寂靜的滋味之後」。
《出曜經》卷25〈惡行品 2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可以參考 79頌 (或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91306231038114/permalink/1748007665367958 )
Dhp. 206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Sādhu dassanamariyānaṃ」、「Sādhu dassanam ariyānaṃ」。主詞為「dassanamariyānaṃ」或「dassanam ariyānaṃ」,「dassanam 看見 seeing」為「動名詞」,「ariyānaṃ 聖者」(複數)為此一「動名詞」的受詞;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省略),「Sādhu 好的、善哉」。此句為「見到聖賢是一件樂事,見到聖者是好的」。
- 「sannivāso sadā sukho」。主詞為「sannivāso 共住」(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省略),副詞為「sadā 總是」,形容詞為「sukho 快樂的」。此句為「(與聖者)共住是快樂的」。
- 「Adassanena bālānaṃ, niccameva sukhī siyā.」。主詞為「sa 他」(單數,省略),動詞為「siyā 會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形容詞為「sukhī 快樂的」。,「paramā 第一的、最強烈的」,主詞補語為「ñāti 親友、眷屬」(單數)。此句為「可信賴者是最佳親友」。動詞有一副詞及另一副詞片語,「niccameva」、「niccam eva」為「正 just 總是 always」,副詞片語為「Adassanena bālānaṃ 由於不見到愚人」,此句為「由於見不到愚人,他總是快樂的」。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7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bālasaṅgatacārī hi, dīghamaddhāna socati」。主詞為「bālasaṅgatacārī 與愚人同行者」(單數);動詞為「socati 憂傷」(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副詞為「dīghamaddhāna 很長的時間」。此句為「與愚人同行者會長時間受苦(憂愁)」。
- 「Dukkho bālehi saṃvāso, amitteneva sabbadā」。主詞為「saṃvāso 共住」(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省略),形容詞為「dukkho 痛苦的」,「sabbadā dukkho 總是痛苦的」;後面有一副詞子句「amitteneva」為「amittena iva」,「iva 像」,「amittena 與敵人」,以下三字均省略了:「saṃvāso 共住」(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形容詞為「dukkho 痛苦的」。此句為「與愚人共住總是痛苦的,就像與敵人共住一樣」。
- 「Dhīro ca sukhasaṃvāso, ñātīnaṃva samāgamo」。主詞為「Dhīro 智者」(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省略),形容詞為「sukhasaṃvāso 快樂同住的」;後面有一形容詞片語「ñātīnaṃva samāgamo 像與親戚的會見一樣」;「va 像」,「samāgamo 會見、同住」,「ñātīnaṃ 與親戚的」(屬格)。此句為「與智者共住是快樂的,就像與親戚的會見一樣」。
《法句經》卷2〈安寧品 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208
這首偈頌在「tasmā hi 也就是說」之下為一個句子:
「bhajetha sappurisaṃ」。主詞為「tvaṃ 你」(單數),動詞為「bhajetha 應與交往」(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bhajati),受詞為「sappurisaṃ 善人、正直的人」;有一副詞片語形容「bhajetha 應與交往」:「nakkhattapathaṃva candimā」,連接詞「va 就像」,主詞為「candimā 月」(單數),動詞為「hoti 是」,「bhajetha 交往著」(現在分詞),受詞為「nakkhattapathaṃ 眾星的軌道」。此句為「你應與善人交往,就像月亮與眾星的軌道互動一樣」。 此首偈頌以九個形容詞來形容此一「sappurisaṃ 善人、正直的人」:
《出曜經》卷22〈親品 26〉: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明法比丘增訂《巴漢字典》:
Sappurisa: (sa(=sat=santsat)真實的 + purisa人),【陽】真善人(他譯:善士﹑善知識﹑真人﹑實人﹑真實人)。
例句:
- 「比丘們!在這裏某一人,從殺傷生物,變成已喜樂背離; 從拿起未被給與者,變成已喜樂背離; 從邪行於諸欲,變成已喜樂背離; 從妄語,變成已喜樂背離; 從存續在谷酒﹑果酒﹑醉品﹑放逸之中,變成已喜樂背離。比丘們! 此被叫做真善人。」(A ii 217)
- sappurisāvassayo﹐倚靠善知識。(AA.4.31.CS:p.2.289-290) Sappurisāvassayoti Buddhādīnaṁ sappurisānaṁ avassayanaṁ sevanaṁ bhajanaṁ,na rājānaṁ (倚靠善知識︰仰賴、結交、交往諸佛(不是諸王)等善知識)。
- satta sappurisa-dhammā 七善士法(seven qualities of the true man)︰dhammaññū,知法(knowing the doctrine),atthaññū,知義(knowing the meaning),attaññū,自知(knowing self),mattaññū,知量(knowing moderation),kālaññū,知時(knowing the right time),parisaññū,知眾 (knowing groups),puggalaññū,知人(knowing persons)。
- DA.33./III,1039.︰Tattha suttageyyādikaṁ dhammaṁ jānātīti dhammaññū.Tassa tasseva bhāsitassa atthaṁ jānātīti atthaññū.“Ettakomhi sīlena samādhinā paññāyā”ti evaṁ attānaṁ jānātīti attaññū.Paṭiggahaṇaparibhogesu mattaṁ jānātīti mattaññū.Ayaṁ kālo uddesassa,ayaṁ kālo paripucchāya,ayaṁ kālo yogassa adhigamāyāti evaṁ kālaṁ jānātīti kālaññū.Ettha ca pañca vassāni uddesassa kālo.Dasa paripucchāya.Idaṁ atisambādhaṁ.Dasa vassāni pana uddesassa kālo.Vīsati paripucchāya.Tato paraṁ yoge kammaṁ kātabbaṁ.Aṭṭhavidhaṁ parisaṁ jānātīti parisaññū.Sevitabbāsevitabbaṁ puggalaṁ jānātīti puggalaññū.(知法︰知經、偈等法。知義︰知(佛陀)說法之義。自知︰自知“我有這麼多戒定慧”。知量︰於接受、受用知量。知時︰知道指出時分,論究時分,證得相應之時分,這是關於時分。知眾︰知……。知人︰知應親近該親近的人。)
- AA.7.64./IV,57-8.︰puggalaparoparaññū hotīti evaṁ bhikkhu puggalānaṁ paroparaṁ tikkhamudubhāvaṁ jānanasamattho nāma hoti.(知人勝劣︰如是比丘識別眾人高低、利鈍。)。
- A.3.79./I,226.︰“Na pupphagandho paṭivātameti,Na candanaṁ tagaramallikā vā.Satañca gandho paṭivātameti,Sabbā disā sappuriso pavāyatī”ti.(花香撲鼻不逆風,栴檀.沈香.茉莉花;逆風撲鼻善士香,處處風靡善士(香)。)巴利《法句經》54頌。
本品(Sukhavaggo)總結
書房夜話 418: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15品〈樂品〉結語
在看似簡單的巴利《法句經》203頌出了一點點亂流。
在網站 ( https://tipitaka.sutta.org/ )顯示的偈頌是(如照片):
諾曼 KR Norman 對此一偈頌的詮釋提出不同的意見,他指出:
「Jighacchāparamā rogā」和「Jighacchā paramā rogā」,「saṅkhāraparamā dukhā」和「saṅkhāra paramā dukhā」,意思並不相同。在 paramā 和 Jighacchā 構成一字時,「Jighacchāparamā rogā」,paramā 就是形容「Jighacchā」而非形容「rogā」。也就是說,第一句應該是「最大的飢餓是疾病」,而不是「飢餓是最大的疾病」。諾曼宣稱「飢餓是最大的疾病」,此句不通;因為,「飢餓」不會是最大的疾病。
第二句,數位圖書館的網站顯示「saṅkhārā paramā dukhā」,在 (https://tipitaka.sutta.org/) 還顯示了「saṅkhāraparamā dukhā」。前一種是「paramā dukhā」,「paramā」用以形容「dukhā 苦」(複數)。後一種是「saṅkhāraparamā dukhā」,「paramā」用以形容「saṅkhārā 行」(複數)。前一個形式為「行是第一苦」,後者是「第一行是苦」。
對我而言,兩種解釋都不順心。於是去查對應偈頌,發現 Patna 《法句經》作 saṁkhāraparamaṁ dukhaṁ 和 Udānavarga (《優陀那品》,梵文《法句經》) 作「saṁskārā duḥkham eva tu」。也就是說,這個字必需和「dukhā 苦」各自獨立作一個字,意思為「輪迴是第一苦」。
諾曼 KR Norman 203頌的英譯並未遵循自己的解釋:「Greed is the worst of diseases; conditioned things are the worst sorrow; (for one) knowing this as it really is, nibbāna is the best happiness.」。
諾曼的英譯有以下幾個問題點:
他將「Jighacchā 飢餓」翻譯成「greed 貪婪」,而且「paramā (worst, best)」用以形容「rogā 疾病」,跟自己的解說相反。
他將「dukhā」翻譯成「sorrow 憂傷、憂患」,這和「苦」的字義有一段距離。
Thera Nārada 的英譯為:
「Hunger is the greatest of disease, compound things the greatest ill; knowing this as it really is (the wise realize), Nibbāna, the bliss supreme.」
還是有問題。
閱讀巴利《法句經註》,它解釋說「Saṅkhārāti pañca khandhā. 所謂『行』,是指『五蘊』」,此一解釋相當有可能,在偈頌當中舉一蘊來代表五蘊並非罕見。《法句經註》又說「rogā 是指『略一治療即可得到療效的病痛』,稱『飢餓為第一病』是因每次治療後,飢餓還會再起。」
現代學者言之鑿鑿,認為巴利《法句經註》不是覺音論師所作,一則因《法句經註》的解釋,時有「不能令人滿意的狀況」,二則它對「rogā」的詮釋,似乎沒有其他證據。因此,難以決定。
另一方面,諾曼 KR Norman 對於「paramā (worst, best)」的解釋,也令人疑慮。我們看 204頌:
以上可以判斷諾曼判讀「paramā」所形容的對象,不能完全採信。
《法句經》卷2〈泥洹品 36〉:
漢譯《法句經》的〈安寧品 23〉有14首偈頌,其對應狀況不是完全吻合,以下帖主以巴利〈15 樂品〉的次序編列在T210《法句經》的對應偈頌。
也就是說,巴利《法句經》第15品〈樂品〉的12首偈頌只有八首對應偈頌在漢譯《法句經》(T210)的〈23 安寧品〉當中。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15品〈樂品〉為止,總共有 208 首偈頌,對應的 T210 《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23品〈安寧品〉共有 247 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6 + 22 + 14 + 14 + 13 + 14 + 21 + 14= 247),這 15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法句經》,顯然不可能「無中生有」而翻譯出比 208 首還多的偈頌,所以,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而這一「來源」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優陀那品》(Udānavarga),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優陀那品》之中。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15品為〈Sukhavaggo 樂品〉,以下文獻有「樂品」的篇章: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15品〈樂品〉197-208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15品。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 15品:
巴利《法句經》有一首偈頌(208)未出現與「樂 sukha」相關的用字。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巴利《法句經》有二首偈頌(203, 204)在漢譯《法句經》(T210)的對應偈頌位於〈36 泥洹品〉,有二首偈頌(205, 208)在漢譯《法句經》(T210)無對應偈頌。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有六頌無巴利對應偈頌。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 書房夜話 418: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15品〈樂品〉結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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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iṭaka 南傳大藏經; 巴利大藏經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 巴利文經典令人生厭的機械性的重覆敘述,也可能一部分是由於僧伽羅人(Sinhalese)不願遺失外國傳教師傳授給他們的聖語 …,…,…,
…,…,…,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