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惡品(《法句經》, Dhammapada, Pāp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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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p. 116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abhittharetha kalyāṇe」,主詞為「tumhe 你們」(代名詞,主詞,複數,省略);動詞為「abhittharetha, abhittaretha 你們應迅速」(第二人稱複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bhittharati);此一動詞有一副詞「kalyāṇe 於善行、於善」。此句為「你們應速作善行」。
- 「pāpā cittaṃ nivāraye」,主詞為「tvaṃ 你」(代名詞,主詞,單數,省略);動詞為「nivāraye 應防護」(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nivāreti);受詞為「cittaṃ 心」,「pāpā 從惡」(從格 ablative)。此句為「你應防制心向惡」。
- 「Dandhañhi karoto puññaṃ, pāpasmiṃ ramatī mano」。主詞為「karoto mano 行為者的心」(單數);動詞為「ramatī 快樂、喜樂」(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應為 ramati ,可能因須符合詩韻而改作「長母音 ramatī」);副詞為「pāpasmiṃ 於惡」(位格 locative)。「dandhaṃ puññaṃ」用以形容「karoto 行為者」,意為「遲延善行」。此句為「遲延行善者的心樂於向惡」。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23。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17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Pāpañce puriso kayirā, na naṃ kayirā punappunaṃ」,此為「if ... then」的假設語態。第一段「條件句」的主詞為「puriso 人」(名詞,單數);動詞為「 kayirā 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aroti);受詞為「pāpaṃ 惡」(Pāpañce 為 Pāpaṃ ce),「ce」為「假如」。此半句為「假如有人已作惡」。後半段的主詞為「puriso 人」(名詞,單數,省略);動詞為「kayirā 應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na kayirā 不應作」;受詞為「naṃ 它」(意指上半句的「pāpaṃ 惡」),副詞為「punappunaṃ 一再、一次又一次地」;後半句為「他不應一再作惡」。
- 「Na tamhi chandaṃ kayirātha」,「puriso 人」(名詞,單數,省略);動詞為「kayirātha 應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na kayirātha 不應作」;受詞為「chandaṃ 意願」,「tamhi 於它(指「pāpaṃ 惡」)」(位格)。此句為「他不應希求作惡」。
- 「dukkho pāpassa uccayo」。主詞為「pāpassa uccayo 惡的累積」(單數);動詞為「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為「dukkho 痛苦的」(形容詞)。此句為「惡行的累積是痛苦的」。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21。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18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Puññañce puriso kayirā, kayirā naṃ punappunaṃ」,此為「if ... then」的假設語態。第一段「條件句」的主詞為「puriso 人」(名詞,單數);動詞為「 kayirā 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aroti);受詞為「puññaṃ 善」(Puññañce 為 Puññaṃ ce),「ce」為「假如」。此半句為「假如有人已行善」。後半段的主詞為「puriso 人」(名詞,單數,省略);動詞為「kayirā 應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受詞為「naṃ 它」(意指上半句的「pāpaṃ 惡」),副詞為「punappunaṃ 一再、一次又一次地」;後半句為「他應一再行善」。
- 「tamhi chandaṃ kayirātha」,「puriso 人」(名詞,單數,省略);動詞為「kayirātha 應作」(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受詞為「chandaṃ 意願」,「tamhi 於它(指「pāpaṃ 惡」)」(位格)。此句為「他應希求行善」。
- 「sukho puññassa uccayo」。主詞為「puññassa uccayo 善的累積」(單數);動詞為「hoti 是」(省略);主詞補語為「sukho 快樂的」(形容詞)。此句為「善行的累積是快樂的」。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22。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19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Pāpopi passati bhadraṃ, yāva pāpaṃ na paccati」、「Pāpo pi passati bhadraṃ, yāva pāpaṃ na paccati」,此句的前半段為「Pāpo pi passati bhadraṃ」,主詞為「Pāpo 惡人、行惡的人」,動詞為「passati 看見、認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bhadraṃ 好事、善良」(名詞,單數),「pi 甚至」。後半段為「yāva pāpaṃ na paccati」的主詞為「pāpaṃ 惡」(名詞,單數);動詞為「paccati 被煮、被熟」(第三人稱單數被動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cati);「na paccati 不被煮、未成熟」,「yāva 只要,一直到」;此句意為「惡人甚至認為他作了好事,直到惡成熟」。
- 「Yadā ca paccati pāpaṃ, atha pāpo pāpāni passati.」,主詞為「Pāpo 惡人、行惡的人」,動詞為「passati 看見、認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pāpāni 惡」(名詞,複數),「atha 然後」,此句為「然後惡人就見到惡」。前面的副詞子句:「yadā 當」,主詞為「pāpaṃ 惡」(名詞,單數);動詞為「paccati 被煮、被熟」(第三人稱單數被動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cati);此句意為「當惡成熟了,然後惡人就見到惡」。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1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0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Bhadropi passati pāpaṃ, yāva bhadraṃ na paccati」、「Bhadro pi passati pāpaṃ, yāva bhadraṃ na paccati」,此句的前半段為「Bhadro pi passati pāpaṃ」,主詞為「Bhadro 善人、行善的人」,動詞為「passati 看見、認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pāpaṃ 惡事」(名詞,單數),「pi 甚至」。後半段為「yāva bhadraṃ na paccati」的主詞為「bhadraṃ 善」(名詞,單數);動詞為「paccati 被煮、被熟」(第三人稱單數被動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cati);「na paccati 不被煮、未成熟」,「yāva 只要,一直到」;此句意為「善人甚至認為他作了惡事,直到善成熟」。
- 「Yadā ca paccati bhadraṃ, atha bhadro bhadrāni passati.」,主詞為「bhadro 善人、行善的人」,動詞為「passati 看見、認為」(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bhadrāni 善」(名詞,複數),「atha 然後」,此句為「然後善人就見到善」。前面的副詞子句:「yadā 當」,主詞為「bhadraṃ 善」(名詞,單數);動詞為「paccati 被煮、被熟」(第三人稱單數被動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cati);此句意為「當善成熟了,然後善人就見到善」。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20。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1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Māvamaññetha pāpassa, na mantaṃ āgamissati」、「mā avamaññetha pāpassa, na maṃ taṃ āgamissati」,此句的前半段為「mā avamaññetha pāpassa」,主詞為「tumhe 你們」(代名詞,主詞,複數,省略);動詞為「avamaññetha 應忽視、應輕視」(第二人稱複數現在式,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vamaññati);「mā avamaññetha 不應忽視、不應輕視」,受詞為「pāpassa 惡」(屬格)。此句的後半段為「na maṃ taṃ āgamissati」;主詞為「taṃ 它」(名詞,單數);動詞為「āgamissati 將會來到」(第三人稱單數未來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āgacchati),「na āgamissati 不會來到」,受詞為「maṃ 我」;此句意為「你們切勿輕視惡(報),(認為)它不會報應到我身上」。
- 「Udabindunipātena, udakumbhopi pūrati」,主詞為「udakumbho, uda-kumbho 水壺、水瓶」,動詞為「pūrati 充滿、成為滿」(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副詞為「udabindunipātena 水滴降落」(工具格),「uda 水- bindu 滴 - nipāta 降落」;此句意為「即使以水一滴一滴降落,也能填滿水壺」。
- 「Bālo pūrati pāpassa, thokaṃ thokampi ācinaṃ」,主詞為「Bālo 愚人」(主格,單數);動詞為「pūrati 充滿、成為滿」(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pāpassa 惡」(屬格)。「thokaṃ thokaṃ pi ācinaṃ 即使是一點一點累積(惡)」。此句意為「即使以一點一點累積惡,愚人也會惡貫滿盈」。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7 水品〉,Uv 17.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三句「依水點滴落」應作「以水點滴落」。
Dhp. 122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Māvamaññetha puññassa, na mantaṃ āgamissati」、「mā avamaññetha puññassa, na maṃ taṃ āgamissati」,此句的前半段為「mā avamaññetha puññassa」,主詞為「tumhe 你們」(代名詞,主詞,複數,省略);動詞為「avamaññetha 應忽視、應輕視」(第二人稱複數現在式,命令語態 imper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vamaññati);「mā avamaññetha 不應忽視、不應輕視」,受詞為「puññassa 善」(屬格)。此句的後半段為「na maṃ taṃ āgamissati」;主詞為「taṃ 它」(名詞,單數);動詞為「āgamissati 將會來到」(第三人稱單數未來式,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āgacchati),「na āgamissati 不會來到」,受詞為「maṃ 我」;此句意為「你們切勿輕視善(報),(認為)它不會報應到我身上」。
- 「Udabindunipātena, udakumbhopi pūrati」,主詞為「udakumbho, uda-kumbho 水壺、水瓶」,動詞為「pūrati 充滿、成為滿」(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副詞為「udabindunipātena 水滴降落」(工具格),「uda 水 - bindu 滴 - nipāta 降落」;此句意為「即使以水一滴一滴降落,也能填滿水壺」。
- 「Dhīro pūrati puññassa, thokaṃ thokampi ācinaṃ」,主詞為「Dhīro 智者」(主格,單數);動詞為「pūrati 充滿、成為滿」(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puññassa 善」(屬格)。「thokaṃ thokaṃ pi ācinaṃ 即使是一點一點累積(善)」。此句意為「即使以一點一點累積善,智者也會充滿了善」。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7 水品〉,Uv 17.6。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三句「於水點滴落」應作「以水點滴落」。
Dhp. 12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āpāni parivajjaye」,主詞為「sa 他」(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省略);動詞為「parivajjaye 應避免、應遠離」(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rivajjeti),受詞為「pāpāni 惡」(複數受格)。此句意為「他應遠離諸惡」。句子中有兩個比喻:
- 「Vāṇijova bhayaṃ maggaṃ, appasattho mahaddhano」、「 vāṇijo va bhayaṃ maggaṃ, appasattho mahaddhano」,「va 如同」,主詞為「vāṇijo 商人」(單數),動詞為「parivajjaye 應避免、應遠離」(省略),受詞為「bhayaṃ maggaṃ 可怕的路徑(危險的路徑)」;主詞「vāṇijo 商人」有兩個形容詞:「appasattho 有一輛小車的、有少數隨從的」、「mahaddhano 帶很多財物的、富有的」此句意為「如同財寶多而伴侶少的商人應避免危險的路徑」。
- 「Visaṃ jīvitukāmova」、「Visaṃ jīvitukāmo va」,「va 如同」,主詞為「jīvitukāmo 有意求生的人」(單數),動詞為「parivajjaye 應避免、應遠離」(省略),受詞為「visaṃ 毒物」;此句意為「如同意欲求生的人應避免毒物」。
《法句經》卷2〈愛欲品 32〉: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14。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4
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Pāṇimhi ce vaṇo nāssa, hareyya pāṇinā visaṃ」,這是一個「if ..., then ...」的假設語句,第一段為「條件句」,「ce 如果」,主詞為「vaṇo 傷口」(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動詞為「nāssa, na assa 不存在、沒有」(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副詞為「Pāṇimhi 在手、在手掌」(位格)。第二段為「hareyya pāṇinā visaṃ」,主詞為「sa 他」(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省略);動詞為「hareyya 能拿」(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harati),副詞為「pāṇinā 用手」(工具格),受詞為「visaṃ 毒」。此句意為「如果手沒傷口,他就能用手拿毒物」。
- 「Nābbaṇaṃ visamanveti」、「Na abbaṇaṃ visaṃ anveti」。主詞為「visaṃ 毒」(單數),動詞為「anveti 跟隨」,「na anveti 不跟隨」,受詞為「abbaṇaṃ 無傷口的(人、物)」。
- 「n'atthi pāpaṃ akubbato」。主詞「pāpaṃ 惡」(單數),動詞為「n'atthi, na atthi 沒有,不是」;主詞「pāpaṃ 惡」有一形容詞為「akubbato 未作者的、無犯者的」(屬格)。此句意為「不作惡的人不會有惡」。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兩者的「毒無奈瘡何」應作「毒奈無瘡何」。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1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m eva bālaṃ pacceti pāpaṃ」,主詞為「pāpaṃ 惡」(單數),動詞為「pacceti 回到原處」;(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tam eva bālaṃ 正是那個愚者」。
第二段為「sukhumo rajo paṭivātaṃ va khitto」,「va 像、如同」,主詞為「sukhumo rajo 微小的灰塵」(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pacceti 回到原處」,主詞的形容詞為「paṭivātaṃ khitto 逆風擲出的」。此句意為「惡會回到愚者身上,就像逆風揚塵(,灰塵會回到自己身上一樣)」。
「Yo 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dussati, su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為形容詞子句,用以形容「tam bālaṃ 那個愚者」。「yo 那樣的人 who」(關係代名詞),動詞為「dussati 攻擊」,受詞為「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無過失的人」與「su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 值得信賴的、無可責難的人」。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兩者「無故畏彼人」疑作「無故謂彼人」,「謂」作「批評」解釋。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Uv 28.9。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6
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Gabbham eke uppajjanti」,主詞為「eke 有些人」(複數),動詞為「uppajjanti 出生於」(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受詞為「gabbham 母胎、子宮」。
- 「nirayaṃ pāpakammino」,主詞為「pāpakammino 作惡的人」(複數),動詞為「uppajjanti 出生於」(省略),受詞為「nirayaṃ 地獄」。
- 「saggaṃ sugatino yanti」,主詞為「sugatino 行善的人」(複數),動詞為「yanti 去到」,受詞為「saggaṃ 天界」。
- 「parinibbanti anāsavā」,主詞為「anāsavā 漏盡者」(複數),動詞為「parinibbanti 涅槃」(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Na vijjatī so jagatippadeso」。主詞為「jagatippadeso 世間的處所、地方」(單數),動詞為「vijjatī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其後的子句形容主詞「世間的處所」:「yatthaṭṭhito mucceyya pāpakammā」,主詞為「yatthaṭṭhito 站在該處」,動詞為「mucceyya 能解脫」(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muccati),副詞為「pāpakammā 從惡業」(從格 ablative)。此句為「世間不存在能從惡業解脫的處所」。
此首偈頌的前半頌列舉三個世間的地方為例:
- 「antalikkhe 在天空」(位格)
- 「samuddamajjhe 在海洋之中」(位格)
- 「pabbatānaṃ vivaraṃ pavissa 進入山洞」(位格)。
《法句經》卷1〈惡行品 17〉: | 「非空非海中,非隱山石間, | 莫能於此處,避免宿惡殃。」(CBETA, T04, no. 210, p. 565, a24-25)。 | | 《出曜經》卷11〈行品 10〉: | | 「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 | 莫能於此處,避免宿惡殃。」(CBETA, T04, no. 212, p. 669, b11-12) | | 《法集要頌經》卷1〈業品 9〉: | | 「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 | 莫能於此處,避免宿惡殃。」(CBETA, T04, no. 213, p. 781, c20-21) |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12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Na vijjatī so jagatippadeso」。主詞為「jagatippadeso 世間的處所、地方」(單數),動詞為「vijjatī 存在」(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其後的子句形容主詞「世間的處所」:「yatthaṭṭhito nappasaheyya maccu」,主詞為「yatthaṭṭhito 站在該處」,動詞為「pasaheyya 能征服」(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祈使態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sahati),「nappasaheyya 不能征服」,「maccu 死王、死亡」。此句為「世間不存在魔王不能征服的處所」。
此首偈頌的前半頌列舉三個世間的地方為例:
「antalikkhe 在天空」(位格)
「samuddamajjhe 在海洋之中」(位格)
「pabbatānaṃ vivaraṃ pavissa 進入山洞」(位格)。
《法句經》卷1〈無常品 1〉: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9 業品〉,Uv 9.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本品(Pāpavaggo)總結
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九品〈惡品〉結語(書房夜話 400)
在巴利《法句經》第九品〈惡品〉我們特別點出所謂的「用字梵語化」的現象。
本品119頌的「Pāpopi passati bhadraṃ, yāva pāpaṃ na paccati」與120頌的「Bhadropi passati pāpaṃ, yāva bhadraṃ na paccati」,這兩頌將巴利文獻慣用的「bhadda 賢、善、美好的」拼作「bhadra」。(巴利《法句經》143頌的「asso bhadro kasām iva」與巴利《法句經》380頌的「assaṁ bhadraṁ va vāṇijo」也是用「bhadra」)。
在波特那《法句經》對應的偈頌也是用「bhadra」,顯然不是背誦或抄寫的失誤。
相對於此,在《中部》131-134經出現的是「Taṃ ve bhaddekarattoti 他確實是『一夜賢者』」,用的是「bhadda」的形式。
這是佛典文獻學的議題,一般「天馬行空」式的自由聯想去猜測原因,對「解答此一問題」並無幫助。
在此我「示範」一下,這類沒有文獻基礎的「胡思亂想」:
- 巴利《法句經》的內容主體為「巴利」,這些「梵語化 Sanskritisation」的偈頌是兩三百年後才編入的。
- 巴利《法句經》的內容主體為「巴利」,這些「梵語化 Sanskritisation」的用字是後代傳誦的「失誤」。
- 這些內容本是「梵語」,這幾個梵字是有意或無意之間保留下來的。
- 這些字是「偈頌根源」的本來用字之一,沒有所謂的「用字梵語化」的現象。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九品〈惡品〉為止,總共有 128 首偈頌,對應的 T210 《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17品〈惡行品〉共有 157 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6 + 22 = 157),這九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法句經》,顯然不可能「無中生有」而翻譯出比 128 首還多的偈頌,所以,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而這一「來源」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優陀那品》(Udānavarga),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優陀那品》之中。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九品為〈Pāpavaggo 惡品〉,以下文獻有「惡品」的篇章:
- 巴利《法句經》〈9 Pāpavaggo 惡品〉
- 梵文《法句經》〈28 Pāpa 惡品〉。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 T210《法句經》,〈惡行品 17〉,22首偈頌。
- 《法句譬喻經》,〈惡行品 17〉,3首偈頌。
- 《出曜經》,〈惡行品 29〉,35首偈頌。
- 《法集要頌經》,,〈罪障品 28〉,34首偈頌。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九品〈惡品〉116-128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九品。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九品:
巴利《法句經》第 128 頌並未提到「惡」,其他語言版本都將此一首偈頌編入〈1 無常品〉。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巴利《法句經》123頌的對應偈頌位於漢譯《法句經》(T210)的〈32 愛欲品〉;128頌的對應偈頌位於漢譯《法句經》(T210)的〈1 無常品〉。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的 4, 7, 8, 11, 12, 14, 15, 18, 19, 22頌無巴利對應偈頌。13頌的巴利對應偈頌是 71 頌,位於巴利《法句經》的〈5 愚人品〉。
也就是說,雖然漢譯《法句經》(T210)的〈17 惡行品〉在相對位置和品名與巴利《法句經》的第九品〈惡品〉相符,但是,22 首偈頌當中有一半的對應偈頌不在第九品〈惡品〉,這樣子看來,作為對應篇章的說服力就打了折扣。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書房夜話 400: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九品〈惡品〉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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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iṭaka 南傳大藏經; 巴利大藏經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 巴利文經典令人生厭的機械性的重覆敘述,也可能一部分是由於僧伽羅人(Sinhalese)不願遺失外國傳教師傳授給他們的聖語 …,…,…,
…,…,…,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