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阿羅漢品(《法句經》, Dhammapada, Arahant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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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p. 090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riḷāho na vijjati」。主詞是「pariḷāho 痛苦、憂惱」,動詞為「vijjati 被找到(存在)」(第三人稱單數,被動語態,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為「vindati 得到、遭遇」);「na vijjati」為「不被找到(不存在)」。
主詞「pariḷāho 痛苦、憂惱」有四個「所有格形容詞」,意指這四種人的苦惱不再存在:
- 「Gataddhino 已經完成旅程者的」
- 「visokassa 離憂愁者的」,
- 「vippamuttassa sabbadhi 各方面均已解脫者的」
- 「Sabbaganthappahīnassa 捨斷所有束縛者的」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為 Uv 29.35。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091
此首偈頌包含個句子:
- 「Uyyuñjanti satīmanto」。主詞是「satīmanto 具念者」(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為「uyyuñjanti 出家、出發」(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na vijjati」為「不被找到(不存在)」。
主詞「pariḷāho 痛苦、憂惱」有四個「所有格形容詞」,意指這四種人的苦惱不再存在:
「Gataddhino 已經完成旅程者的」
「visokassa 離憂愁者的」,
「vippamuttassa sabbadhi 各方面均已解脫者的」
「Sabbaganthappahīnassa 捨斷所有束縛者的」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17 水品〉,相當於 Uv 17.1 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法集要頌經》「如鵝守枯池」的譯語是錯誤的,應如《法句經》與《出曜經》翻譯作「如鴈棄池」才合適。
Dhp. 092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gati tesaṃ durannayā.」。主詞是「gati 行程、足跡」(第三人稱單數,此字為雙關語,可以作死後往生之處,如 sugati 善趣、 duggati 惡趣),「gati tesaṃ」為「他們的行跡、他們的去處」;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durannayā 難以追尋的」可以拆解為「du-(r)-annaya」、「du-(r)-anvaya」,「du 難」,「anvaya」為「anveti 跟隨、追尋」的動名詞。此句可以解釋為「他們的足跡難以追尋」。其後有一個子句「Ākāse va sakuntānaṃ」,「va 如」,「sakuntānaṃ 鳥類的」(屬格、所有格),「gati 行程、足跡」(沿用前一句,不再重述),「ākāse 於空中」。所以全句為:「他們的足跡難以追尋,如空中的鳥跡(難以追尋)」,「他們的足跡有如空中的鳥跡難以追尋」。
偈頌中有以下三個子句描述「他們」的特質:
- 「Yesaṃ sannicayo natthi」。關係代名詞「yesaṃ 他們的」(屬格),「yesaṃ sannicayo 他們的積聚」,動詞為「natthi」、「n'atthi 不存在」;意為「他們不積存物品、錢財」。
- 「ye pariññātabhojanā」。關係代名詞「ye 他們」,動詞為「hon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為「pariññātabhojanā」、「pariññāta - bhojanā 完全知道 - 食物」,此字為「飲食知量」的同義字。此一子句意為「他們飲食知量」。
- 「suññato animitto ca vimokkho yesaṃ gocaro」。關係代名詞「yesaṃ 他們的」(屬格),「yesaṃ gocaro 他們的行處、他們所行的境界」,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為「vimokkho 解脫」,有「suññato 空的」(形容詞)與「animitto 無相的」(形容詞)來形容「 vimokkho 解脫」。此句意為:「他們的行境是空、無相的解脫」。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法集要頌經》「空無相願定」的譯語可能有誤,應如《法句經》與《出曜經》僅有「空及無相」,| 偈頌並未出現「無作」或「無願」。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相當於 Uv 29.26 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1]所謂正念食者(pariññāta-bhojana-)當對食物知食物之為何物,知彼之不淨,此謂悟者對食事無真正之悅樂。
Dhp. 093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daṃ tassa durannayā.」。主詞是「padaṃ 足跡」,「padaṃ tassa」為「他們的足跡」;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durannayā 難以追尋的」可以拆解為「du-(r)-annaya」、「du-(r)-anvaya」,「du 難」,「anvaya」為「anveti 跟隨、追尋」的動名詞。此句可以解釋為「他們的足跡難以追尋」。其後有一個子句「Ākāse va sakuntānaṃ」,「va 如」,「sakuntānaṃ 鳥類的」(屬格、所有格),「padaṃ 足跡」(沿用前一句,不再重述),「ākāse 於空中」。所以全句為:「他們的足跡難以追尋,如空中的鳥跡(難以追尋)」,「他們的足跡有如空中的鳥跡難以追尋」。
偈頌中有以下三個子句描述「他們」的特質:
- 「yassāsavā parikkhīṇā」。關係代名詞「yassa 他的」(單數,屬格),「yassāsavā, yassa āsavā 他的漏」,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parikkhīṇā 斷盡」;意為「他已漏盡」。
- 「āhāre ca anissito」。關係代名詞「yo 他」(省略而未出現),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為「anissito 不依賴的、不執著的」,「āhāre 於食物」(位格)。此一子句意為「他於食物不貪著」。
- 「Suññato aimitto ca, vimokkho yassa gocaro」。關係代名詞「yassa 他們的」(屬格),「yassa gocaro 他的行處、他所行的境界」,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為「vimokkho 解脫」,有「suññato 空的」(形容詞)與「animitto 無相的」(形容詞)來形容「 vimokkho 解脫」。此句意為:「他的行境是空、無相的解脫」。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法集要頌經》「空無相願定」的譯語可能有誤,應如《法句經》與《出曜經》僅有「空及無相」,偈頌並未出現「無作」或「無願」。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相當於 Uv 29.29 頌。
巴利《法句經》92, 93 兩頌的差別,其中之一是 92頌主詞及關係代名詞為複數,93頌主詞及關係代名詞為單數。
巴利《法句經》92頌之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為 Uv 29.26,巴利《法句經》93頌之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為 Uv 29.29,Uv 29.26 與 Uv 29.29 兩首偈頌主詞及關係代名詞均為複數。在漢譯對應偈頌完全看不出這個差別。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094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devā tassa pihayanti」。主詞是「devā 諸天」(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為「pihayanti 羨慕、嫉妒」(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tassa 它」,「du 難」,「anvaya」為「anveti 跟隨、追尋」的動名詞。此句可以解釋為「他們的足跡難以追尋」。其後有一個子句「Ākāse va sakuntānaṃ」,「va 如」,「sakuntānaṃ 鳥類的」(屬格、所有格),「padaṃ 足跡」(沿用前一句,不再重述),「ākāse 於空中」。所以全句為:「他們的足跡難以追尋,如空中的鳥跡(難以追尋)」,「他們的足跡有如空中的鳥跡難以追尋」。
偈頌中有以下三個子句描述「他們」的特質:
「yassāsavā parikkhīṇā」。關係代名詞「yassa 他的」(單數,屬格),「yassāsavā, yassa āsavā 他的漏」,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parikkhīṇā 斷盡」;意為「他已漏盡」。
「āhāre ca anissito」。關係代名詞「yo 他」(省略而未出現),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為「anissito 不依賴的、不執著的」,「āhāre 於食物」(位格)。此一子句意為「他於食物不貪著」。
「Suññato aimitto ca, vimokkho yassa gocaro」。關係代名詞「yassa 他們的」(屬格),「yassa gocaro 他的行處、他所行的境界」,動詞為「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為「vimokkho 解脫」,有「suññato 空的」(形容詞)與「animitto 無相的」(形容詞)來形容「 vimokkho 解脫」。此句意為:「他的行境是空、無相的解脫」。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法集要頌經》「空無相願定」的譯語可能有誤,應如《法句經》與《出曜經》僅有「空及無相」,偈頌並未出現「無作」或「無願」。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相當於 Uv 29.29 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09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saṃsārā na bhavanti」。主詞是「saṃsārā 輪迴」(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為「bhavanti 存在」(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na bhavanti 不存在」,「tādino 如此之人的」(屬格)。此句可以解釋為「此種人的輪迴不存在。」
偈頌對此種人(「tādi 如此之人」)有三種描述:
- 「pathavisamo no virujjhati 像地一樣不懷敵意」,「pathavisamo, pathavi 地 - samo 一樣」(名詞,單數),「virujjhati 懷敵意」(動詞,單數),「no virujjhati 不懷敵意」。
- 「indakhilupamo 像因陀羅石柱」,「indakhilupamo, indakhila 因陀羅石柱 - upamo 比喻、像」(單數)。
- 「subbato 賢人、道德高尚者」。
- 「Rahadova apetakaddamo 如無濁泥的湖泊」,「rahadova, rahado va 如湖泊」,「apetakaddamo, apeta 無、去除 - kaddamo 汙穢、濁泥」(複數)。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梵文《法句經》無對應偈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第三句「又似堅居幢」應翻譯作「似因陀羅幢」。
第四句「如無污泥地」應翻譯作「如無污泥湖」。
Dhp. 096
此首偈頌為兩個句子:
- 「santaṃ tassa manaṃ hoti」。主詞是「manaṃ 意」(第三人稱單數),「tassa 他的」(代名詞,屬格),「santaṃ tassa 他的意」;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主詞補語為「Santaṃ 寂靜的、寂止的」(形容詞,單數)。
- 「santā vācā ca kamma ca」。主詞是「vācā ca kamma ca 言語和行為」(第三人稱單數),「tassa 他的」(代名詞,屬格,省略),「vācā ca kamma ca tassa 他的言語和行為」;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省略);主詞補語為「Santā 寂靜的、寂止的」(形容詞,複數)。
對於「身口意都已寂止的這個人」,偈頌有三個詞形容「他」:
- 「Sammadaññā vimuttassa」,「sammā 正 - (d) - aññā 智的」,「vimuttassa 解脫者的」(屬格,單數)。
- 「upasantassa」,「upa-santassa 寂靜者的」(單數,屬格)。
- 「tādino 如此者的」(單數,屬格)。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第一句「自則致歡喜」,應作「息則致歡喜」。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31 心品〉,相當於 Uv 31.45 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09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sa ve uttamaporiso」。主詞是「sa 他」(第三人稱代名詞,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主詞補語為「uttamaporiso 上人、至高無上的人」(名詞,單數)。一般翻譯會將「ve 確實」當作「襯字」而忽略不譯。
偈頌有三個詞形容「sa 他」,KR Norman 諾曼指出,上半頌「yo naro」(yo 關係代名詞,naro 人)意為「one man who is 一個是(如此如此)的人」,以文法來說,似乎不完整:
- 「assaddho」,「a 無 - (s) - saddho 信的」(形容詞,單數)。各家對此字的詮釋顯示一些困擾,諾曼 KR Norman 解釋為「無欲 without desire」,那羅陀 Nārada 解釋為「不盲信 not credulous, without blind trust」。
- 「akataññū」(形容詞,單數),「akata-ññū」為「knowing 了知(動名詞) - akata」,各家對「akata」此字也有不同解釋,如作「涅槃」解釋,或作「未被作、無可被作」解釋。
- 「sandhicchedo」(形容詞,單數),「sandhi 連結 - cchedo 切斷」,意指「不再有連結輪迴的」。
- 「hatāvakāso」(形容詞,單數),「hata 斬斷 - avakāso 機會」,意指「不再有(後有)機會的」。
- 「vantāso」(形容詞,單數),「vanta 捨棄 - āso 期盼」(形容詞,單數),意指「(對未來)不再有期盼的」。那羅陀 Nārada 解釋為「吐出所有期望 who has vomitted all desires」,諾曼 KR Norman 將「hatāvakāso vantāso」解釋為「捨棄食人遺唾的欲望 abandoned desire as an eater of vomit」。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相當於 Uv 29.23 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09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aṃ bhūmiṃ rāmaṇeyyakaṃ」。主詞是「bhūmiṃ 地界、區域」(第三人稱單數),「taṃ bhūmiṃ 那個區域、那個地界」;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主詞補語為「rāmaṇeyyakaṃ 可意的、快樂的」(形容詞)。此句可以解釋為「那個地界是快樂的。」
偈頌對那個地界描述為「Yattha arahanto viharanti」,「Yattha」為關係代名詞,意指「這樣的地方 where」,「arahanto 阿羅漢」(複數),「viharanti 居住」,列舉了下列幾種居住地點:
- 「Gāme 在村落」(位格,單數),
- 「vāraññe, vā araññe 在阿蘭若」(位格,單數),「vā 或」。
- 「ninne 在低地、在溪谷」(位格,單數),
- 「thale 在高地」(位格,單數)。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相當於 Uv 29.18 頌。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Dhp. 099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Ramaṇīyāni araññāni」。主詞是「araññāni 阿蘭若」(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省略);主詞補語為「ramaṇīyāni 可意的、快樂的」(複數形容詞,現在分詞)。此句可以解釋為「阿蘭若是快樂的」。有一子句形容「araññāni 阿蘭若」:「yattha na ramatī jano, vītarāgā ramissanti」。「yattha 這裡 where」是關係代名詞,銜接「araññāni 阿蘭若」,子句的主詞是「jano 人們」(單數,類似英文 people 為複數而不加 s),動詞為「ramatī 歡樂、快樂」(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na ramatī 不歡樂、不快樂」;此一子句的另一部分為「yattha vītarāgā ramissanti」,主詞為「vītarāgā 離欲者」(複數名詞),動詞為「ramissa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將來式)。此句可以解釋為「阿蘭若是個快樂的地方,但是眾人卻不以為樂,而離欲者將會以此為樂」。
- 「na te kāmagavesino」,主詞是「te 他們」(複數),動詞為「honti 是」(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na honti 不是」,主詞補語為「kāmagavesino 尋求貪欲者」(複數)。
《法句經》卷1〈羅漢品 15〉:
梵文《法句經》對應偈頌位於〈29 相應品〉,相當於 Uv 29.18 頌。
請參考本篇的結語: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91306231038114/permalink/1757008597801198
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本品(Arahantavaggo)總結
巴利偈頌第一品第一頌的第二句「manoseṭṭhā manomayā 心為主宰、心所造作」,我們發現漢譯《法句經》(T210)是「心尊心使」,也就是說,即使在與巴利《法句經》對應品次出現的漢譯偈頌,也有可能不是來自巴利文獻。在〈7 阿羅漢品〉97頌,讓現代巴利文獻學者猶豫、遲疑的偈頌內容,漢譯初看似乎翻譯得「四平八穩」,細看則發現較細微的「狀況」。95頌也是如此, T212《出曜經》為了要保持「安明山」的譯文,居然用了「四、五、四、四」的句式。(《出曜經》:「忍心如地,不動如安[4]明,澄如清泉,智者無亂。」(CBETA, T04, no. 212, p. 708, b8-9),[4]〔明〕-【宋】【元】【明】。)
在偈頌數量方面,巴利《法句經》的〈7 阿羅漢品〉有十頌(90-99),漢譯《法句經》〈羅漢品 15〉的「小序」則說:「〈羅漢品〉,法句經第十五,有十章」。我們看 Cbeta Taiwan 在〈羅漢品 15〉的標點,則標了 11 頌;帖主採用的是「十頌」的標點。(Cbeta Taiwan: 官網 、 新版漢文大藏經線上閱讀 、 (面冊、臉書) )
宏觀來看,支謙在〈《法句經》序〉說《法句經》有三個版本,各自的偈頌數量不一樣(「而《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支謙自述採用的是「五百偈本」,但是「譯所不解則闕不傳,故有脫失多不出者」。如果支謙採用的版本(第一次維祇難帶來的五百偈本)就是巴利《法句經》版本的抄本,也就是說此一寫本只有 423頌,考慮「故有脫失多不出者」的情況,第一次翻譯出來的偈頌很有可能是少於四百頌,甚至有可能少於 350頌。我們實際盤點漢譯對應的26品,共有 500頌,也就是說,支謙第二次翻譯之後,可能「編入、移入」150頌。
我們知道巴利《法句經》共有 423頌,支謙《法句經》共有多少頌呢?支謙在〈《法句經》序〉說「偈七百五十二章」,但是,將各品〈小序〉敘述的「偈頌數量」加總則為758頌。當代學者各自得到不同的結果,例如,黃懺華認為「就現行本計算是758頌」,吳根友標為759頌,帖主逐一編號計算的結果是758頌,但各人認定的各品偈頌數並不完全相同。較奇特的是,印順法師的計算結果為760.5頌,現存的文獻無法確認導師所認定的半頌指的是哪兩句。
巴利《法句經》從第一品〈雙品〉到第七品〈阿羅漢品〉為止,總共有 99 首偈頌,對應的 T210 《法句經》從第九品〈雙要品〉到第15品〈羅漢品〉共有 119 首偈頌(22 + 20 + 12 + 17 + 21 + 17 + 10 = 119),這七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法句經》,顯然不可能「無中生有」而翻譯出比 99 首還多的偈頌,所以,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而這一「來源」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優陀那品》(Udānavarga),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優陀那品》之中。
在此,我必需再提醒一次: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巴利《法句經》第七品為〈Arahantavaggo 阿羅漢品〉,此為巴利《法句經》獨有的篇章名稱。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七品〈羅漢品〉90-99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七品。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七品:
我們看到這樣的現象:僅有第 98 頌提到「阿羅漢」,其餘並未明顯提到此一名詞;以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來看,這些對應偈頌散布在〈相應品〉、〈馬喻品〉、〈水品〉。
Patna 巴特那《法句經》有此品的各首偈頌的對應偈頌,卻出現〈忍品〉、〈刀杖品〉、〈馬喻品〉、〈樂品〉、〈庇護品〉。
這樣讓〈羅漢品〉的篇章頗惹嫌疑。特別是,其他語言版本《法句經》都沒有第 95頌的對應偈頌。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這是第一次巴利《法句經》和《法句經》(T210)出現相同的偈頌數量,而且次序也完全相同。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的〈羅漢品 15〉10首偈頌當中,第 5, 6 兩首偈頌出現「重譯偈頌」。
另外,有幾首漢譯偈頌與它的巴利對應偈頌,內容有相當差異。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書房夜話 394: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七品〈阿羅漢品〉結語)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91306231038114/permalink/17570085978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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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句經 首頁
- Tipiṭaka 南傳大藏經; 巴利大藏經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 巴利文經典令人生厭的機械性的重覆敘述,也可能一部分是由於僧伽羅人(Sinhalese)不願遺失外國傳教師傳授給他們的聖語 …,…,…,
…,…,…,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