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花品(《法句經》, Dhammapada, Pupph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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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p. 044
此首偈頌包含兩個疑問句。
- 「Ko pathaviṃ vicessati yamalokaṃ ca」,主詞是疑問代名詞「ko 誰」,動詞是「vicessati 調查、審察」(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此處有兩個受詞:「imaṃ pathaviṃ 此地界」、「yamalokaṃ 閻魔界」。「sadevakaṃ 與天」有一些不同的解釋,一是誰能與諸天一起審察地界與閻魔界,二是誰能審察地界、地界之諸天、與閻魔界。三是誰能審察地界、閻魔界、與天界。帖主此處採用 KR Norman 的詮釋,是將「諸天」繫於「地界」。
- 「ko pacessati dhammapadaṃ」,主詞是疑問代名詞「ko 誰」,動詞是「pacessati 採集」(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受詞是「dhammapadaṃ 法句、關於法的詞句」,「法句」有一個形容詞「sudesitaṃ 善說的」。此一句子之後有一個子句:iva 如同,kusalo 善巧的人、巧匠,動詞「pacessati 採集」省略,受詞 pupphaṃ 花(複數,單數?)。
印順導師《妙雲集》23冊《華雨香雲》213-220頁〈法句序〉,在219頁討論到此首偈頌:
新譯四四頌:「誰征服地界,閻魔界天界」?舊譯作:「孰能擇地,捨鑑(應作監,即監獄)取天」?征服,舊譯為擇,即抉擇……錫蘭的解說為「如實了解」,這是一樣的。罽賓所傳,地為愛欲;錫蘭傳者,以地為自己,以閻魔界為四惡趣,以天界為人及六欲天,意義都不明顯,妥貼。原來,《阿含經》中,佛不一定說五趣、六趣,每以現生人間為本,使人了解何善何惡,不致下墮於地獄,而能上生於天趣。所以,征服地界,即人類如實了解,而能自主的(不為他轉,即征服意)離地獄而生天。地,是大地人類;監──閻魔界是地獄;天即三界諸天。這如下頌所說,唯有(人間的)「有學」(依有部說,頂位或忍位即能決不墮落),才能決定的於來生不墮地獄而生天趣。這豈非文從義順!學派的解說,可能為一是一非的,也有可以兩存的,也有應該再為確訓的:這又是一例。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45
大致上來說,此首偈頌僅是將「ko 誰」替換成「sekho 有學」,而將兩個疑問句改作肯定句。
- 「sekho pathaviṃ vicessati yamalokaṃ ca」,主詞是「sekho 有學」,動詞是「vicessati 調查、審察」(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此處有兩個受詞:「pathaviṃ 地界」、「yamalokaṃ 閻魔界」。「sadevakaṃ 與天」,帖主此處採用 KR Norman 的詮釋,是將「諸天」繫於「地界」。
- 「sekho pacessati dhammapadaṃ」,主詞是「sekho 有學」,動詞是「pacessati 採集」(第三人稱單數,將來式),受詞是「dhammapadaṃ 法句、關於法的詞句」,「法句」有一個形容詞「sudesitaṃ 善說的」。此一句子之後有一個子句:iva 如同,kusalo 善巧的人、巧匠,動詞「pacessati 採集」省略,受詞 pupphaṃ 花(複數,單數?)。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羅良艾
原來【鑑】是指地獄,想不到,還以為是鏡子或內心呢。
帖主回答:
玄應大師是輔助玄奘翻譯的字學大師,他所著的《一切經音義》很少出錯,但是,這裡是少數的錯處之一:「捨鑑(又作『鑒』,同。『古儳』反,《廣雅》:『鑑,照也』。鑑,謂之鏡,所以察形者也)。」(CBETA, T54, no. 2128, p. 800, b1)。
所以,犯錯是自古即有,這意味著支謙於西元224 年翻譯了《法句經》之後,有將近五百年沒人深入研究此本翻譯。
Dhp. 046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so gacche adassanaṃ」,主詞是「so 他」,省略而未出現在偈頌當中。動詞是「gacche 應去、應去到」(第三人稱單數,祈使態),受詞是「adassanaṃ 見不到的(領域、境界、地方)」。受詞有一個形容詞「maccurājassa 死王的 」。所以句子的主幹是:「他應去到死王見不到的領域。」在主幹之前有三個動名詞片語:
- 「pheṇūpamaṃ kāyaṃ imaṃ viditvā」,動名詞是「viditvā 已經知道 having known」,受詞是「kāyaṃ imaṃ 此身」,此受詞有一個形容詞「Pheṇūpamaṃ 似泡沫的 」。
- 「marīcidhammaṃ abhisambudhāno」,動名詞是「abhisambudhāno 已經瞭解 having realized」,受詞是「kāyaṃ imaṃ 此身」,此受詞有一個形容詞「marīcidhammaṃ (似)海市蜃樓的本質 」。
- 「Chetvāna mārassa papupphakāni」,動名詞是「chetvāna 已經切斷 having cut off」,受詞是「papupphakāni」,此受詞有一個形容詞「mārassa 魔羅的 」。
「papupphakāni」的「詞性」和「詞義」都有爭議。巴利註釋書將此字解釋為「以花簇為箭尖的箭」,一則此字並未出現與「箭」相關的拼寫,二則「以花簇作為箭尖」的箭,也難以理解。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47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maccu ādāya gacchati byāsattamanasaṃ naraṃ」,主詞是「maccu 死神、死亡」。動詞是「ādāya gacchati 帶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是「byāsattamanasaṃ naraṃ 心散亂的人」。「byāsattamanasaṃ」的字義有兩種不同主張,一種是解釋為「attached mind 繫著的心、貪著的心」,另一種如 KR Norman 和 Thera Nārada 解釋為「distracted mind 散亂的心、散漫的心」。
「Pupphāni heva pacinantaṃ 採集花朵」為形容「人 naraṃ」。所以句子的主幹是:「死亡帶走一個心神散亂的人,即使他只是在採摘花朵」,這一句「即使他只是在採摘花朵」不易理解,有些註釋主張,此處的「pupphāni 花朵(複數)」意指「欲貪」。
在主幹之後有一個子句:「suttaṃ gāmaṃ mahoghova」,「mahā-ogho 洪水」,動詞是「ādāya gacchati 帶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是「suttaṃ gāmaṃ 沉睡的村莊」。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48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antako kurute vasaṃ naraṃ」,主詞是「antako 死亡」。動詞是「kurute vasaṃ 控制」(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是「byāsattamanasaṃ naraṃ 心散亂的人」。「byāsattamanasaṃ」的字義有兩種不同主張,一種是解釋為「attached mind 繫著的心、貪著的心」,另一種如 KR Norman 和 Thera Nārada 解釋為「distracted mind 散亂的心、散漫的心」。
「Pupphāni heva pacinantaṃ 採集花朵」為形容「人 naraṃ」。所以句子的主幹是:「死亡控制一個心神散亂的人,即使他只是在採摘花朵」,這一句「即使他只是在採摘花朵」不易理解,有些註釋主張,此處的「pupphāni 花朵(複數)」意指「欲貪」。
在主幹之後有一個片語形容前面的主詞「人 naraṃ」:「atittaṃ eva kāmesu hoti」。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是「atittaṃ kāmesu 於感官欲樂不滿足」。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49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gāme munī care」,主詞是「munī 牟尼」。動詞是「care 應行走」(第三人稱單數,祈使態),有兩個副詞形容動詞「care 應行走」。一是「evaṃ 如此地、如是地」,二是「game 於村莊」(位格)。「文法書」主張「game 於村莊」為動詞「care 應行走」的受詞,帖主此處未採納此一種解釋。
「Yathāpi bhamaro pupphaṃ, vaṇṇagandhamaheṭhayaṃ; Paleti rasamādāya,」為銜接「evaṃ 如此地、如是地」的子句。
「Yathā」正如,「pi」也,「bhamaro」蜜蜂,「pupphaṃ」花(受詞), 「vaṇṇa」顏色樣貌,「gandhaṃ」香氣,「aheṭhayaṃ」不傷害,「paleti」離開,「rasam」花蜜,「ādāya」已取走(動名詞)。這一子句的意思是:「就像蜜蜂取了花蜜後離開花朵,不損傷花的顏色樣貌。」。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0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與兩個否定句。
偈頌的下半段是這個肯定句:「so avekkheyya katāni akatāni ca」,主詞是「so 他」,省略而未出現。動詞是「avekkheyya 應看、應檢察」(第三人稱單數,祈使態),有兩個受詞用「ca 和」 銜接在一起「katāni 已做」、「akatāni 未做」。這兩個受詞的形容詞為「自己的 attano」,此一句中還有一個字為「va 僅」。所以整句為「(一個人)只應觀察自己所行的已做和未做。」
偈頌的上半段是這兩個否定句:「so avekkheyya na paresaṃ vilomāni. so avekkheyya na paresaṃ katākataṃ」,主詞是「so 他」,省略而未出現。動詞是「avekkheyya 應看、應檢察」(第三人稱單數,祈使態), 其後有否定副詞「na 不」,第一句的受詞是「paresaṃ vilomāni 別人錯誤的行為」,第二句的受詞是「paresaṃ katākataṃ 別人的已做和未做」, 「katāni 已做」、「akatāni 未做」。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當代學者沈丹森在〈宋代譯經事業的復興與挫敗〉一文對《法集要頌經》的翻譯有一段簡短的評論。(Sen, Tansen 沈丹森, (2002), ‘The Revival and Failure of Buddhist Translations during the Song Dynasty’, T’oung Pao, issues 88, pp.27-80.)
他說:「如同魏查理所指出的,法賢(天息災)的『翻譯』大量地借用T212《出曜經》的偈頌,這是竺佛念於西元399年翻譯的一種《法句經》版本。魏查理寫道:『《法集要頌經》顯然大量地借用《出曜經》的偈頌,或者是原文照抄,或者是添字改譯成五言句。』確實,只要比對兩者就可以顯現法賢(天息災)的翻譯團隊省略《出曜經》的長行部分,他們抄襲或稍加修改《出曜經》的許多偈頌。也如魏查理指出的,一些前譯的錯誤也溜進宋譯本之中。雖然省略《出曜經》的長行部分讓宋譯有一個新的風貌,《法集要頌經》的內容與遣辭用字主要還是跟此一四世紀的譯本一樣。」
沈丹森對《法集要頌經》的評論有失公允,從本首偈頌可以看出,巴利《法句經》及《優陀那品》(梵文《法句經》)均有此首偈頌(Uv 18.9),《出曜經》未翻譯此頌,但是《法集要頌經》翻譯了此頌(雖然第一句「不違他好惡」似乎翻譯得不正確),可見,《法集要頌經》雖然有不少偈頌「承襲或抄襲」《出曜經》,但是,《法集要頌經》自有所本,不能一概歸諸於「得自《出曜經》」。
詳細請參考:
蘇錦坤,(2016),〈《法集要頌經》(T213)的翻譯議題〉,《正觀》79期,99-171頁,南投縣,台灣。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1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
偈頌的下半段是這個肯定句:「vācā aphalā hoti」,主詞是「vācā 語言」,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主詞補語是「aphalā 沒有果實、沒有結果」。主詞「vācā 語言」有兩個形容詞為「subhāsitā 善說的、說得動聽的」、「akubbato 未執行的」。所以整句為「說得動聽而未執行的語言是沒有結果的。」
偈頌的上半段是一個子句做比喻:「Yathāpi ruciraṃ pupphaṃ vaṇṇavantaṃ agandhakaṃ」。「Yathāpi 就像」為「關係代名詞」,連結此偈頌的主幹。子句的主詞是「pupphaṃ 花」(第三人稱單數)。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而未出現。主詞「vācā 語言」有三個形容詞為:
- 「ruciraṃ 美麗的」
- 「vaṇṇavantaṃ 色彩美麗的」
- 「agandhakaṃ 沒有香氣的」
所以整句為「就像美麗的花朵色彩繽紛卻沒有花香。」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2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
偈頌的下半段是這個肯定句:「vācā saphalā hoti」,主詞是「vācā 語言」,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主詞補語是「saphalā 有果實、有結果」。主詞「vācā 語言」有兩個形容詞為「subhāsitā 善說的、說得動聽的」、「kubbato 已執行的」。所以整句為「說得動聽而已執行的語言是有結果的。」
偈頌的上半段是一個子句做比喻:「Yathāpi ruciraṃ pupphaṃ vaṇṇavantaṃ sugandhakaṃ」。「Yathāpi 就像」為「關係代名詞」,連結此偈頌的主幹。子句的主詞是「pupphaṃ 花」(第三人稱單數)。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而未出現。主詞「vācā 語言」有三個主詞補語為:
- 「ruciraṃ 美麗的」
- 「vaṇṇavantaṃ 色彩美麗的」
- 「sugandhakaṃ 有香氣的」
所以整句為「就像美麗的花朵色彩繽紛且有花香。」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3
此首偈頌為一個肯定句。
偈頌的下半段是這個肯定句:「kattabbaṃ kusalaṃ」,主詞是「kusalaṃ 善、善行」(第三人稱,單數,主格),動詞是「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主詞補語是「kattabbaṃ 應被作的」。「jātena maccena 」為「工具格」,意為「由人所作」。「bahuṃ」為「許多」,「evaṃ」為「如是、如此」。所以整句為「如是,人應作許多善行。」
偈頌的上半段是一個子句做比喻:「Yathāpi puppharāsimhā, kayirā mālāguṇe bahū」。「Yathāpi 就像」為「關係代名詞」,連結此偈頌的主幹。子句的主詞是「so 他」(第三人稱單數)。動詞是「kayirā 能做、能製造」(第三人稱單數,祈使態)。受詞「mālāguṇe 花環」(受格,複數)。「puppharāsimhā 從數量眾多的花朵」(從格)。
所以整句為「如同一個人能從大量花朵編串出許多花環。」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4
我所參考的網路版本,上半頌的末尾缺了「vā」,從其他版本確認,確實有此一「vā」,這也是網路上的文獻所出現的風險。
此首偈頌為四個句子:
- 「Na pupphagandho paṭivātam eti」,主詞是「pupphagandho 花香」。動詞是「eti 行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有一個否定副詞形容動詞「na 不」。動詞另有一個副詞「paṭivātam 逆風地」,此句為「花香不逆風飄散」。
- 「na candanaṃ tagaramallikā vā」,主詞是「candanaṃ tagaramallikā 旃檀、多伽羅、茉莉(的花香)」。動詞是「eti 行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此處省略未出現),有一個否定副詞形容動詞「na 不」。動詞另有一個副詞「vā 也(不逆風)」,此句為「旃檀、多伽羅、茉莉的花香也不逆風飄散」。
- 「Satañca gandho paṭivātameti」,主詞是「sataṃ gandho 德人的香氣」。動詞是「eti 行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有一個副詞「paṭivātam 逆風地」,此句為「德香逆風飄散」。
- 「sappuriso pavāyati」,主詞是「sappuriso 善人」。動詞是「pavāyati 散播(香氣)」(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有一個副詞「sabbā disā 所有方向地、各個方向地」,此句為「善人的香氣播散到四面八方」。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5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gandhajātānaṃ sīlagandho anuttaro hoti」,主詞是「sīlagandho 戒香」。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未出現),受詞補語為「gandhajātānaṃ anuttaro 所有香味的最佳者」。受詞補語另有一個形容詞「Etesaṃ 這些的」(所有格,複數),此句為「在所有這些香氣當中,戒香最殊勝」。
這些列舉的各種香氣為「Candanaṃ 旃檀 tagaraṃ 多伽羅 uppalaṃ 青蓮花 vassikī 雨時花(茉莉花的別名)」。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6
此首偈頌為兩個句子:
- 「appamatto gandho hoti」,主詞是「gandho 香氣、香味」。動詞是「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省略未出現),主詞補語為「appamatto 微弱」。主詞有一個形容詞「ayaṃ 這個」。KR Norman 將「yvāyaṃ tagaracandanaṃ」的「yvāyaṃ」當作「yāyaṃ」,而解釋作「yo ayaṃ 例如 such as」。此句為「這些旃檀、多伽羅的香氣非常微弱」。
- 「gandho vāti」,主詞是「gandho 香氣、香味」。動詞是「vāti 吹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有一個副詞形容動詞:「devesu 在諸天之間」。「sīlavataṃ gandho」是「持戒者的香氣,戒香」,而「uttamo」是「最殊勝」。此句為「持戒者的香氣最殊勝,它上薰到諸天之間」。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7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māro maggaṃ na vindati」,主詞是「māro 魔羅」。動詞是「na vindati 找不到」(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受詞為「maggaṃ 路」,有一形容詞「tesaṃ 他們的」。此句為「魔羅找不到他們的路」,也就是說「他們能脫離魔羅的影響和掌控」。
他們主要是指三種人(偈頌中以所有格呈現)
- 「sampannasīlānaṃ 具足戒者的」。
- 「appamādavihārinaṃ 住於不放逸者的」。
- 「Sammadaññā vimuttānaṃ 正慧解脫者的」。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這首偈頌雖然位於巴利《法句經》的〈花品〉,但是整首偈頌並未提到「花」。梵文《法句經》則將此偈頌編於〈戒品〉,顯得比較合理。
這可能有三種可能的狀況:
兩者各自從「偈頌庫」選擇偈頌來編輯,互不影響。
原本位於〈花品〉,梵文《法句經》編者認為此首偈頌編於〈戒品〉比較合理。
原本位於〈戒品〉,巴利《法句經》編者將此首偈頌移到〈花品〉。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58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Padumaṃ tattha jāyetha」,主詞是「Padumaṃ 紅蓮花、蓮花」。動詞是「jāyetha 生長」(第三人稱單數,這是一個使役動詞(causative)「使生長」,但是,文法書上認為此處是「祈使態,願它們生長」),副詞 tattha 為「那裡」。此句為「願那裡生長了蓮花」。「sucigandhaṃ 香味潔淨清新的 manoramaṃ 可愛的」兩字是形容蓮花。
此首偈頌的第一字「Yathā」為「如、正如」。其次「saṅkāraṭhānasmiṃ 在垃圾堆中」,這是副詞,形容動詞「jāyetha 生長」,「ujjhitasmiṃ 拋棄 mahāpathe 大馬路」形容上一個字「垃圾堆」。 整首偈頌是「正如蓮花會生長在路旁的垃圾堆中」,這不是一句完整的句子,必需和下一首合釋才能表達完整的意思。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
Dhp. 059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Atirocati sammāsambuddhasāvako 等正覺弟子綻放光芒」,主詞是「sammāsambuddhasāvako 等正覺弟子」;「sāvako 聲聞者」,這是「學生、弟子」的意思。猶如古代漢地,「弟子」既不是「老師的弟弟」也不是「老師的子孫」,純粹是「親近的學生猶如弟弟和兒子服侍老師」。所以,古代印度的口誦傳承傳統,學生必需親近老師,跟著老師口誦「經文(教導的內容)」,當時沒有以文字抄寫的經本,不「聞聲學習」,無法學到任何教導。很可惜,「聲聞」被後代「汙名化」成「卑劣的等級」,甚至貶稱作「焦芽敗種」,這真是對歷史愚昧無知,顛倒是非、忘本背祖。動詞是「atirocati 非常閃耀地綻放光芒」(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副詞 paññāya 為「以智慧」(工具格)。此句為「等正覺的弟子以智慧閃耀地綻放光芒」。
此首偈頌的第一字「Evaṃ 如是」,銜接上一首偈頌「Yathā 正如」:「就像大道旁的垃圾堆,其中長出香潔可愛的蓮花」。其次「andhabhūte puthujjane 在愚闇無聞凡夫之中」,「saṅkārabhūtesu 在塵世,在像灰塵的眾人當中」。
兩首偈頌合併起來是「正如蓮花會生長在路旁的垃圾堆中,如是,在塵世無聞凡夫當中,有等正覺(佛)的弟子以智慧閃耀地綻放光芒。」
2006 年 3 月 16日 長老菩提比丘應寬謙法師的邀請,於新竹市法源寺演講,講解的就是這兩首偈頌。
辛島靜志老師(1957-2019)於2013年10月8日曾跟我講解,漢譯將「andha 愚笨的、黑暗的」誤解成「anta 邊界的、極端的」,所以翻譯成「凡夫處邊」。
漢譯團隊也將「saṅkārabhūtesu 在塵世,在像灰塵的眾人當中」的「saṅkāra」,當作「saṃsāra 輪迴」,所以翻譯成輪迴的古譯「生死」。
這不意味著古代漢譯團隊「不識字」,而是他們所根據的寫本所用的語言會將「d, dh, t」寫作一樣的字母,而且也會將「ṅk」寫成「ṃs」,這樣的拼寫方法,正是犍陀羅語的特徵。
我們有理由主張北宋天息災翻譯的《法集要頌經》是根據梵文寫本,而不是犍陀羅語寫本。那麼,為何《法集要頌經》會翻譯作「有生必有終」呢?帖主在此作一的大膽的猜測,這一頌可能是擔任「筆受」者從《法句經》的「有生死然」自行增添字數創造出來的。
《法句經》卷1〈華香品 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本品(Pupphavaggo)總結
有法友問及此處巴利《法句經》文法分析的來源。我必需坦白,這些文法分析得自近代的巴利學者與僧侶,他們則得自更古老的南傳上座部僧團。而且,我必需提醒: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
近代有不少版本將巴利《法句經》翻譯成當代白話文字,或將漢譯《法句經》翻譯成現代白話,在此之後,應該有一本翻譯談到文法結構,和對應偈頌所呈現的風貌。
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來呼應此項需求,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
本則貼文也同時回顧第一到第四品。
巴利《法句經》第四品為〈Pupphavaggo 花品〉,下列各語言版本都有〈花品〉:
- 巴利《法句經》,第四品
- 犍陀羅語《法句經》,第18品
- 波特那《法句經》,第八品
- 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第18品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 T210《法句經》,〈華香品 12〉,17首偈頌。
- 《法句譬喻經》,〈華香品 12〉,4首偈頌。
- 《出曜經》,〈華品 19〉,19首偈頌。
- 《法集要頌經》,〈華喻品 18〉,29首偈頌。
帖主認為,可以粗略地以所在的品次及偈頌內容來判定漢譯偈頌是出自巴利文本或是梵語文本。當然,這樣的判定仍需更細緻的偈頌比較。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四品〈花品〉44-59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一品到第四品。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法句經》的第一品到第四品:
我們看到這樣的現象:50頌「不是別人錯誤的行為,不是別人的已做、未做,(一個人)只應觀察自己所行的已做和未做。」57頌「那些具戒、精進、依正智而解脫的人,魔羅無法找到他們。」這兩首偈頌並未提到「花」。
就第 50頌而言,巴利《法句經》和梵文《法句經》都位於〈花品〉,但是,波特那《法句經》編於〈自己品〉、犍陀羅《法句經》編於〈雜品〉,漢譯《法句經》與《法集要頌經》編於〈花品〉,雖然有點奇怪,但是問題不大。就第 57頌而言,巴利《法句經》、波特那《法句經》與犍陀羅《法句經》都編於〈花品〉,唯獨梵文《法句經》則位於〈戒品〉。漢譯方面,《法句經》位於〈華香品 12〉,《出曜經》與《法集要頌經》位於〈戒品〉,顯示前者較接近巴利版本,後者較接近梵文版本。
在巴利第一品〈雙品〉,第 5, 6 兩頌並未「善惡有對,兩兩相明」,第 19, 20 兩頌,前者四句、後者六句,並未成對,顯示各品的編輯容許有一些「意外、例外」。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此品的巴利《法句經》偈頌在《法句經》(T210)均有對應偈頌。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的〈華香品 12〉17首偈頌當中,第 3首偈頌在巴利《法句經》未出現對應偈頌。
從前四品來看,漢譯《法句經》(T210)的偈頌數量總是比巴利偈頌多,而且多出來的偈頌有時在梵文《法句經》未出現對應經典。
也就是說,漢譯《法句經》(T210)的所根據的版本,除了其中一本與巴利版本相近以外,另外的版本可能不僅是與梵文《法句經》相近的版本,可能至少還參考了另一版本。
讓我們繼續閱讀,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
(原貼:書房夜話 379: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三品〈心品〉)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 法句經 首頁
- Tipiṭaka 南傳大藏經; 巴利大藏經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 巴利文經典令人生厭的機械性的重覆敘述,也可能一部分是由於僧伽羅人(Sinhalese)不願遺失外國傳教師傳授給他們的聖語 …,…,…,
…,…,…,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