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不放逸品(《法句經》, Dhammapada, Appamadavaggo,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含巴利文法分析,2021)
- 《法句經》目錄 , 白話文版, 蘇錦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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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Appamadavaggo)總結 |
Dhp. 021
這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
- 「Appamādo amatapadaṃ」,主詞是「Appamādo 不放逸」,動詞「hoti 是」省略未出現在偈頌當中,「amatapadaṃ (導向)不死的路」;整句的意思是「不放逸是不死路」。
- 「pamādo maccuno padaṃ」,主詞是「pamādo 放逸」,動詞「hoti 是」省略未出現在偈頌當中,「maccuno padaṃ (導向)死王的路」;整句的意思是「放逸是死路」。
- 「Appamattā na mīyanti」,主詞是「Appamattā 不放逸的人們」(複數),動詞是「mīyanti 死」(第三人稱,複數動詞),「na mīyanti 不死」;整句的意思是「不放逸的人們不死」。
- 「ye pamattā yathā matā」,主詞是「ye pamattā 那些放逸的人們」,動詞「honti 是」省略未出現在偈頌當中, yathā 像」,「matā 形容詞,複數」;整句的意思是「那些放逸的人們就像是死的一樣」。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三種漢譯其實只是一譯,後兩者直接抄襲 T210《法句經》的譯文,在古代是一般的操作,沒有所謂「失德」或「侵犯版權」的問題。
漢譯將「不放逸」翻譯成「戒」,可能是受到湊合成「一句五字」的限制,原文可能並未出現「戒」字。古譯將「amatapadaṃ (導向)不死的路」翻譯作「甘露道」,因為古譯慣常將「amata 不死藥、諸天的食物」翻譯作「甘露」。
「不貪則不死」這一句頗難理解,因為偈頌並未出現「貪、不貪」的用字。
以各語言版本《法句經》來說,只出現〈不放逸品〉;所以漢譯〈放逸品〉應作〈不放逸品〉。《出曜經》既有〈不放逸品〉也有〈放逸品〉,此舉導致《出曜經》「錯誤地」出現 34品,而不是 33品。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22
這首偈頌為兩個句子。
- 「paṇḍitā appamāde pamodanti」,主詞是「paṇḍitā 智者們」(複數,paṇḍita 又音譯為「班迪達、般智達」等等),動詞是「pamodanti 歡樂、歡喜」(第三人稱複數),副詞是「appamāde 於不放逸」(位格);整句的意思是「智者們歡樂於不放逸」。前面有一個子句(此首偈頌的第一行)「Evaṃ visesato ñatvā appamādaṃ hi 如是,(智者)已經清晰地知道了不放逸」,「visesato 全部地、完全地」(副詞)。
- 此首偈頌的後半段是「ariyānaṃ gocare ratā」,這是一個形容詞片語用來描述主詞「paṇḍitā 智者們」,動詞是「pamodanti 歡樂、歡喜」(第三人稱複數,省略),「gocare 領域」(位格),此一片語的意思是「於聖者領域歡樂的」,「ratā」是「現在分詞」,相當於英文「delighting」。
為了便於閱讀,翻譯時分作兩節。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三種漢譯當中,《出曜經》直接抄襲 T210《法句經》的譯文,但是,《法集要頌經》的翻譯團隊決定「重譯」。從譯詞「聖道」反映了「ariyānaṃ gocare 於聖者的境界(位格)」,可以見到《法集要頌經》的翻譯團隊有梵本作參考,他們有時決定重新翻譯,有時決定沿用古譯。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23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te phusanti nibbānaṃ」,主詞是「te 他們」,動詞是「phusanti 觸及」(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受詞是「nibbānaṃ 涅槃」。主詞「te 他們」有四個「同位語」:
- 「jhāyino」,禪修者。
- 「sātatikā」,努力不懈者。
- 「daḷhaparakkamā」,精進者;niccaṃ daḷhaparakkamā 永遠的精進者。
- 「dhīrā」,明智者。
這四個詞是「te 他們」的「同位詞」意思是「他們是禪修、精進不懈、精進的智者」。
最後兩個字「yogakkhemaṃ anuttaraṃ 無上的離繫、離軛」,用來形容受詞「涅槃」。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三種漢譯均未採用「涅槃」來翻譯「nibbānaṃ, nirvāṇaṁ」,令人感到意外。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 Uv 4.3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24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yasobhivaḍḍhati」,也就是「yaso abhivaḍḍhati 名譽增長」,主詞是「yaso 名譽」,動詞是「abhivaḍḍhati 增長」(第三人稱單數動詞)。有七個形容詞來說明是誰的名譽增長:
- 「Uṭṭhānavato」,積極勤奮者的。
- 「satīmato」,具念者的。
- 「sucikammassa」,行為純淨者的。
- 「nisammakārino」,行為審慎者的。
- 「Saññatassa」,自我調御者的。
- 「dhammajīvino」,以法謀生者,正命者的。
- 「appamatta」,不放逸者的。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三種漢譯在相當於「Saññatassa dhammajīvino」之處,翻譯作「自制以法壽」,「dhammajīvi」相當於「sammājīva」,意為「正命,以符合『法』的方式謀生」。
當《出曜經》直接承襲T210《法句經》時,《法集要頌經》將「法壽」改譯作「法命」而較為貼近字義,頗令人意外。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25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Dīpaṃ kayirātha medhāvī」,也就是「medhāvī kayirātha dīpaṃ 智者應作(自己的)洲(島嶼)」,主詞是「medhāvī 智者」,動詞是「kayirātha 應作」(第三人稱單數,祈使態動詞 optative,第三人稱單數動詞是 karoti ),受詞是「dīpaṃ 洲(島嶼)」。動詞有四個副詞(工具格):
- 「Uṭṭhānena」,以勤奮。
- 「appamādena」,以不放逸。
- 「saṃyamena」,以自制。
- 「damena」,以調伏。
有一個子句用來說明「dīpaṃ 洲、島嶼」的功用、用途:
yaṃ ogho nābhikīrati,yaṃ 是「關係代名詞,受格」,用來連接前面的「洲」,ogho 是瀑流,在佛典常用來指生死輪迴的瀑流。「nābhikīrati」是 na abhikīrati 不會淹沒。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閱讀漢譯佛典時,我們希望藉助巴利與梵文對應經典來跨越古譯的障礙,這首偈頌可以作為鮮明的例子,讓我們理解這能帶來怎樣的面貌。
《法句經》:「發行不放逸,約[26]以自調心,慧能作[27]定明,不返冥淵中。」對應「發行」是「Uṭṭhānena,以勤奮」。
第二句「約以自調心」,「宋、元、明藏」作「約已自調心」,其實可以參考《出曜經》和《法集要頌經》作「約己自調心」,這是對應「saṃyamena,以自制」和「damena,以調伏」。
第三句「慧能作定明」,宋、元、明藏」作「慧能作錠明」,古字有柄的燈具為「錠」,無柄的燈具為「燈」,但也可以兩者都稱作「錠」;但是這一字對應的是「dīpaṃ 洲、島嶼」,因為下一句是「作為不被瀑流淹沒」的物品,所以是「dīpaṃ 洲、島嶼」,而不是「燈」。
第四句「不返冥淵中」,由於上一句將「dīpaṃ 洲、島嶼」翻譯作「燈」,下一句遇到「ogha 潭、湖、溪流」就尷尬了,看來似乎是自圓其說地將「ogha 潭、湖、溪流」翻譯作「冥淵」。很有可能翻譯團隊不認得「nābhikīrati」的字義。
關於漢譯《法句經》的誤譯,請參考: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第二句「勝己自調御」,巴利偈頌並未出現與「勝」、「己」對應的用字,仍以古譯「約以自調心」為合適。
Dhp. 026
這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
- 「bālā anuyuñjanti pamādaṃ 愚人追求放逸」,主詞是「bālā 愚人」(複數),動詞是「anuyuñjanti 追求」(第三人稱複數動詞)。受詞是「pamādaṃ 放逸」。「dummedhino janā 無知的人們」是指「bālā 愚人們」。
- 「medhāvī rakkhati appamādaṃ 智者保護不放逸」,主詞是「medhāvī 智者」(單數),動詞是「rakkhati 保護」(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受詞是「appamādaṃ 不放逸」。受詞「appamādaṃ 不放逸」有一個形容詞片語:「dhanaṃ seṭṭhaṃva」,意為「va 像 dhanaṃ 珍寶 seṭṭhaṃ 最珍貴的」。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第四句「如〔護〕最上寶」,「護」字為「rakkhati 保護」,實有此字,無需加中括號。
Dhp. 027
這首偈頌為三個句子。
第一個句子「mā anuyuñjetha pamādaṃ 不要追求放逸」,主詞是「你們」(省略,未出現在偈頌中),動詞是「anuyuñjetha 追求、執行」(第二人稱複數,命令式動詞)。受詞是「pamādaṃ 放逸」。
第二個句子「mā kāmaratisanthavaṃ 不要追求感官欲樂」,主詞是「你們」(省略,未出現在偈頌中),動詞是「anuyuñjetha 追求、執行」(省略)。受詞是「kāmaratisanthavaṃ 感官欲樂」。
第三個句子「jhāyanto pappoti sukhaṃ 禪修者獲得快樂」,主詞是「jhāyanto 禪修者」(單數),動詞是「pappoti 獲得」(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是「sukhaṃ 快樂」。
「jhāyanto 禪修者」是「appamatto jhāyanto 不放逸的禪修者」,「sukhaṃ 快樂」是「vipulaṃ sukhaṃ 廣大的快樂」。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以《法句經》偈頌比較研究而言,漢譯經常(或總是)將 pamāda 翻譯成「爭、諍」,將 dīpa 翻譯成「燈、錠」,頗覺得困擾。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 Uv 4.1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法句經》卷1:
Dhp. 028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
首先我們閱讀第一段,這是一個時間子句:Pamādaṃ appamādena yadā nudati paṇḍito paññāpāsādam āruyha asoko 當已登上智慧高閣的無憂智者以不放逸去除了放逸時」,這個子句的主詞是「paṇḍito 智者」,動詞是「nudati 去除、摒棄」(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是「pamādaṃ 放逸」。「yadā 當...時」,這是「時間關係複詞」,用來銜接下一句子。「paññāpāsādam」是「paññā 智慧 pāsādam 高閣、殿堂」,「āruyha 已登上」,「asoko 無憂的」。
第二段是「sokiniṃ pajaṃ pabbataṭṭhova bhūmaṭṭhe dhīro bāle avekkhati」。主詞是「dhīro 聰慧者」,動詞是「avekkhati 觀察、看」(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受詞是「bāle 愚者」。動詞「avekkhati 觀察、看」有一副詞子句:「sokiniṃ pajaṃ pabbataṭṭho va bhūmaṭṭhe」,va 如同, pabbataṭṭho 站立於高山上的人,動詞是「avekkhati 觀察、看」(因重複而省略),bhūmaṭṭhe 站立於地面上的,sokiniṃ 憂傷的,pajaṃ 群眾。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不管是《法句經》,或是《出曜經》,還是《法集要頌經》, Cbeta Taiwan 在此偈頌的標點和斷句都不恰當。 《法集要頌經》第一句「迷醉如自禁」,為何翻譯出「迷醉」,令人困惑。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 Uv 4.4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29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
句子的主幹是「sumedhaso yāti 聰明者前進」,主詞是「sumedhaso 聰明者」,動詞是「yāti 去、前進」(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sumedhaso 聰明者」有兩個「同位語」
- 「appamatto pamattesu 在放逸者當中的不放逸者」
- 「suttesu bahujāgaro 在睡眠者當中的警覺者」
動詞「yāti 去、前進」有一副詞子句:「abalassaṃva sīghasso hitvā」,也就是「abalassaṃ va sīghasso hitvā」,va 是「像」(連接詞),主詞 sīghasso 是「sīgha 快 assa 馬」,動詞「yāti 去、前進」(省略重複),副詞為「abalassaṃ hitvā」,hitvā 是「已經超越了」,abalassaṃ 是「abala 弱 assa 馬」。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上述的《法句經》偈頌第三句「是力過師子」,很可能是將「sīgha 快」理解成「sīha 獅子」所造成的失誤。
奇怪的是《法句經》在〈象喻品 31〉還翻譯了一首同樣的偈頌:
此處並未誤譯作「獅子」,這兩首《法句經》偈頌,第一首位於〈放逸品〉,與巴利《法句經》的相對位置相同,也就是說,從 21-29 連續九首偈頌的相對位置都相同。
第二首位於〈象喻品 31〉,與《出曜經》卷19〈馬喻品 20〉、《法集要頌經》卷2〈馬喻品 19〉的品名相仿。
巴利《法句經》29頌的對應偈頌,在波特那《法句經》與犍陀羅語《法句經》位於〈不放逸品〉,在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位於〈馬品〉,顯示第二首偈頌與梵文《法句經》的可能關係。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19 馬品〉, Uv 19.4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第四句「駑駻所不及」,「駻」字意為「兇悍不溫馴的馬」,與巴利偈頌的本義不同。「駻」字為相當偏僻的字,當代翻譯應該避免使用僻字。建議此句翻譯作「劣馬所不及」。
Dhp. 030
這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
- 「Appamādena maghavā devānaṃ seṭṭhataṃ gato 摩伽婆以不放逸成為諸天之首」,主詞是「maghavā 摩伽婆」(因陀羅的名字,也被稱為「釋提桓因」),動詞是「gato 達到、成為」,受詞是「devānaṃ seṭṭhataṃ 諸天的首領」。「appamādena 以不放逸」,(工具格)。
- 「te appamādaṃ pasaṃsanti 他們讚揚不放逸」,主詞是「他們 te」(省略,未出現在偈頌中),動詞是「pasaṃsanti 讚揚」(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動詞)。受詞是「appamādaṃ 不放逸」。
- 「pamādo garahito sadā 禪修者獲得快樂」,主詞是「他們 te」(省略,未出現在偈頌中),動詞是「garahito 譴責」,受詞是「pamādaṃ 放逸」,副詞為「sadā 總是」。
《出曜經》卷9〈戒品 7〉:
T210《法句經》無此偈頌的對應偈頌。
從《出曜經》在偈頌之後的註解可以讀出,翻譯團隊「誤解」了「maghavā 摩伽婆」(因陀羅的名字,也被稱為「釋提桓因」)的字義。
相對於此,《法集要頌經》迴避了此字的翻譯。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 Uv 4.24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31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 gacchati」是「比丘去、前進」。 主詞「bhikkhu 比丘」有兩個形容詞:
- 「appamādarato 致力於不放逸的」
- 「pamāde bhayadassi 於放逸畏懼的」
動詞「gacchati 去、前進」有一個副詞子句「Saṃyojanaṃ aṇuṃ thūlaṃ ḍahaṃ aggīva」:「va 像」,此一子句的主詞是「ḍahaṃ aggī 燒毀眾物的火」,動詞「gacchati 前進」(省略,未重複出現),受詞「Saṃyojanaṃ aṇuṃ thūlaṃ 大、小結縛」。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可以見到《出曜經》同一偈頌用不同的詞句翻譯了兩次。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 Uv 4.29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Dhp. 032
這首偈頌為一個句子「bhikkhu nibbānasseva santike hoti」是「比丘是正位於涅槃(境界)的附近」。
主詞是「bhikkhu 比丘」,動詞「hoti 是」,省略而未出現,主詞補語「nibbānasseva santike. nibbānassa 涅槃的 eva 正 santike 位於附近」。
主詞「bhikkhu 比丘」有以下三個形容詞:
- appamādarato 致力於不放逸
- pamāde bhayadassi 於放逸見到畏懼的事物(畏懼放逸)
- abhabbo parihānāya 不可能退墮
「vā」的意思是「或」,不過,在偈頌中有時為「和」的意思。
此一偈頌在T210《法句經》和《出曜經》都沒有對應偈頌,雖然我們可以列下一偈頌作為對應偈頌,但是意思並不是完全貼切,也可以算作不是。
《法集要頌經》卷1〈放逸品 4〉:
如此一來就可能完全沒有漢譯對應偈頌。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4 不放逸品〉, Uv 4.32
元亨寺版《法句經》《法句經》卷1:
本品(Appamadavaggo)總結
巴利《法句經》第二品為〈Appamādavaggo 不放逸品〉,下列各語言版本都有〈不放逸品〉:
- 巴利《法句經》,第二品
- 犍陀羅語《法句經》,第七品
- 波特那《法句經》,第二品
- 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第四品
漢譯《法句經》的相關品名如下:
- T210《法句經》,〈放逸品 10〉,20首偈頌。
- 《法句譬喻經》,〈放逸品 10〉,6首偈頌。
- 《出曜經》,〈無放逸品 4〉,16首偈頌。〈放逸品 5〉,24首偈頌。
- 《法集要頌經》,〈放逸品 4〉,40首偈頌。
帖主認為,應該只有所謂的〈不放逸品〉,漢譯的〈放逸品〉應該是翻譯團隊想要將「品名」一致地編為兩個字。《出曜經》誤將〈不放逸品〉編作兩品:〈無放逸品 4〉與〈放逸品 5〉。這造成34品,而非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法集要頌經》與藏文《法句經》共有的 33品。實際上,《法集要頌經》,〈放逸品 4〉為40首偈頌,而《出曜經》〈無放逸品 4〉與〈放逸品 5〉兩品總共也是40首偈頌,此品應該作〈無放逸品〉而不是〈放逸品〉。
初期漢譯佛教文獻有兩個字常出現混淆:
- 「dīpa 洲」(對應的梵文為「dvīpa」),這是指「大河、大海、大湖中的小島或沙洲」,這個字常與「dīpa 燈」(對應的梵文為「dīpa」)混淆。
- 「oka 家」,這個字常與「ogha 水、水池、河流」混淆。
以 巴利《法句經》25頌為例:
第二句《大正藏》錄文作「約以自調心」,「宋、元、明藏」錄文作「約已自調心」。應以《大正藏》錄文為合適,但是古代寫本「以、已」不分,經常混用,不能算是抄寫訛誤,而是轉寫時的問題。
第三句《大正藏》錄文作「慧能作定明」,「宋、元、明藏」錄文作「慧能作錠明」,應以「宋、元、明藏」錄文為合適。擺放燭火的器具,有足曰「錠」,無足曰「燈」;但是兩者也常混用無別。
第三句譯文出現「錠」字,代表漢譯團隊誤將「dīpa 洲」當作「dīpa 燈」。
第四句「yaṃ ogho nābhikīrati 不被洪水淹沒的(洲、島)」,漢譯作「不返冥淵中」,可以推測譯者加入偈頌所無的「冥」字來和「燈」字取得連繫。
這樣的例子顯示,佛教經、律、論是翻譯文獻,容或有翻譯失誤的情況,同時作為輾轉傳抄的古代寫本,「衍、脫、倒、錯」的情況也是常見的狀況。
「將《大正藏》收錄的文字當作佛口親傳,一字也不許他人更動」,這樣的主張已經不合時宜,無法達到「願解如來真實義」的心願。
本群組在「巴利《法句經》」的目錄下,介紹了第二品〈不放逸品〉21-32頌,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
- 漢譯《法句經》(T210)的第十品〈放逸品〉是否翻譯自巴利《法句經》的第二品〈不放逸品〉。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 漢譯《法句經》(T210)的第十品〈放逸品〉是否翻譯自巴利《法句經》的第二品〈不放逸品〉:
問題雖然字數很多,答案只有兩個字:「不是」。
巴利第二品〈不放逸品〉有 12頌,T210《法句經》的〈放逸品 10〉有20首偈頌,不可能從比較少的偈頌翻譯出更多首來。(有可能因缺譯或佚失而翻譯出比較少的偈頌。)
- 從巴利《法句經》的視角閱讀漢譯《法句經》(T210):
巴利《法句經》從 21-29首在《法句經》(T210)的對應偈頌正好是第1-9首,顯示兩者有相當關聯。不過,漢譯並未翻譯 30. 32 兩首偈頌;漢譯雖翻譯了第 31 首偈頌,卻未將其列在第十,而是列在第十三首偈頌。
- 從漢譯《法句經》(T210)的視角閱讀巴利《法句經》:
漢譯《法句經》(T210)的〈放逸品 10〉20首偈頌當中,前九首和第13首偈頌在巴利《法句經》第二品有對應偈頌;但是此品的第15, 16兩首的巴利對應偈頌卻位於〈13 世間品〉,此品第17 首的巴利對應偈頌卻位於〈25 比丘品〉,還有第20 首的巴利對應偈頌卻位於〈6 智者品〉。
漢譯《法句經》(T210)的其他偈頌在巴利《法句經》則沒有對應偈頌,看來似乎有一點複雜。
我們繼續閱讀吧!
(原貼:書房夜話 377:巴利《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第二品〈不放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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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iṭaka 南傳大藏經; 巴利大藏經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 巴利文經典令人生厭的機械性的重覆敘述,也可能一部分是由於僧伽羅人(Sinhalese)不願遺失外國傳教師傳授給他們的聖語 …,…,…,
…,…,…,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