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四聖諦(第一聖諦:苦諦)



細目: 佛教是既非悲觀的,也非樂觀的;它是「實觀」的 —— 苦的意義 —— 經驗上的三種面相 —— 三方面去審察「苦」—— 何謂「眾生」 —— 五蘊 —— 世間並無永恆不變而與物質對立的精神,可以被視為「自我」、「靈魂」或「個我」者 —— 五蘊都是無常的、不停地變遷著的 —— 思想者與思想 —— 生命有起源嗎


在佛陀的教法中,四聖諦可算是其中的心要了。他在波羅奈附近的鹿野苑(今印度沙納特 Sarnath 地方),向他的老同修——五苦行者作第一次說法時 [註2-01] ,所講的就是這個。這次說法的原文尚在,其中只是簡單地敘述了一下四諦。但是在早期的佛典中,有無數的地方,都是反覆闡明四諦的,解釋得很詳細,解釋的方法也不同。如果利用這種資料和註疏來研究四聖諦,便不難根據原典,對佛教的要義,作一個相當完善而正確的闡釋。

四聖諦是:

(一)苦諦。 [註2-02]

(二)集諦:苦之生起或苦之根源。

(三)滅諦:苦之止息。

(四)道諦:導致苦之止息的途徑。

第一聖諦——苦諦

幾乎所有的學者,(在英文著作裡)都將第一聖諦譯成「苦難聖諦( The Noble Truth of Suffering)」,並且將它的意義解釋為:「根據佛教,生命除了苦難與哀痛之外,別無他物。」這種翻譯及釋義極難令人滿意,而且易致誤會。就因為這種狹義、粗疏而草率的翻譯,以及膚淺的闡釋,才使得許多人發生錯覺,以為佛教是悲觀的。

先說,佛教是既非悲觀的,也非樂觀的。如果一定要說它怎麼樣,毋寧說它是「實觀」的。因為它對人生、對世界的觀點是如實的。它以客觀的眼光看一切事物,既不誑騙你,使你在一個愚人的樂園中,醉生夢死的度過一生;也不以各種虛幻的恐懼與罪惡來恫嚇、折磨你。它只是客觀而正確地告訴你:你是什麼?你周圍的世界又是什麼?並為你指出走向十足自由、和平、寧靜與快樂的途徑。

有的醫生會過份誇大病情,對它放棄一切希望。有的醫生會愚昧地宣稱根本無病,不需要治療,以虛妄的安慰來欺騙病人。你也許可以叫前者為悲觀的,後者為樂觀的。兩者都是同樣的危險。可是另有一類醫生,卻能把症候診斷得很正確;他了解疾病的原因與性質,很清楚地看到這種病可以治愈,而且果敢地採取治療措施,因而救了病人一命。佛就像這第三類的醫師。他是對治世間疾苦的、睿智而且合乎科學的、像醫生一樣的老師 [註2-a1]

巴利文「苦」Dukkha(梵文作Duhkha)一字,在一般用法上,誠然有「苦難」、「痛苦」、「憂悲」、「苦惱」等意義,而與 Sukha一字之具有「快樂」、「舒適」、「安逸」等意義相反。但用在第一聖諦上時,它代表了佛對人生宇宙的看法,包含有更深的哲學意義,它所詮釋的範疇也大大地擴充了。不可否認的,第一聖諦的「苦」,顯然含有通常的「苦難」意義在內,但是它還包含更深的意念,如「缺陷」、「無常」、「空」、「無實」等。因此,要找一個(英文)字而具有第一聖諦「苦」(Dukkha)的全部概念,是很困難的事。所以,(在英文裡)這個字最好不翻,以免輕易將它譯為「苦難」或「痛苦」,反倒令人生起不合適而錯誤的意念。

佛說世間有苦難,並不是否認人生有樂趣。相反的,他承認居士和比丘都可以有各種物質和精神的樂趣。在巴利經藏中,五部原典之一的《增支部》,其中就有一張列舉各種快樂的清單。例如:家庭生活之樂、五欲之樂、厭離之樂、染著之樂、色身之樂、心靈之樂等等。 [註2-03] 可是這一切都包含在「苦」中。甚至由修習高級禪定而得的非常純淨的精神狀態,其中了無通常所謂「苦難」的蹤影,可稱是無染的樂受的各種禪定境界,以及不苦不樂只有純粹捨支與一心支的禪定境界,像這種非常高超的精神境界,也都包含在「苦」中。在《中部》(也是巴利文經藏中五部原典之一)裡有一部經,佛先讚嘆禪定之樂,後接著說這些喜樂是無常、苦、變易不居的。 [註2-04] 請注意這裡明明白白地標出一個「苦」字。這「苦」並不是通常所謂的苦難,而是「無常即是苦」。

佛是真實而客觀的。他說一個人對人生欲樂的享受,有三件事必須了了分明:(一)欲樂的對象與欲樂的享受。(二)欲樂的惡果、危險、以及其它不如意處。(三)從欲樂得解脫。 [註2-05] 當你看見一個愉快迷人而美麗的人兒時,你喜歡他(她),被他(她)所吸引。你樂於一再見到那人,從那人處得到歡樂與滿足。這就是欲樂的享受,是經驗上的一項事實。但是這種享受不會長久,就和那人以及他(她)所有的吸引力也不長久一樣。情況改變時,你不能再見到那人;失去了這份享受,你就變得憂鬱,也可能變得不可理喻而失去心智的平衡。你也許會做出傻事來。這就是(欲樂)惡的、不如意與危險的一面;這也是一項經驗上的事實。可是如果你對那人不貪著,完全抱一種超然的態度,那就是自在、解脫。一切生命中的享受,都不離這三件事。

從這一點上,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這不是一個悲觀或樂觀的問題。要想完全而客觀地去了解人生,不可不計及生活中的樂趣、痛苦憂傷,以及從兩者得解脫的三個不同方面。只有這樣,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脫。關於這個問題,佛說:

「比丘們啊!任何梵志出家人,如果不能在享受欲樂的時候,以客觀的態度,了了分明這是享受;在欲樂的享受不能如意時,客觀地了知這是不如意的;在從欲樂得解脫時,客觀地了知這是解脫;他們就不可能確實而完全地了解感官享受的欲求。但是,比丘們啊!任何梵志出家人,如果能客觀地了知欲樂的享受為享受、它們的不如意為不如意、從欲樂得解脫為解脫,他們就可能確實而完全地了解感官享受的欲求(之究竟)。他們也就可以以此教導旁人,而受教遵行的人,也就能夠完全了解感官享受的欲求(之究竟)。」 [註2-06]

「苦」的觀念可從三方面去審察:

(一)一般苦難的苦(苦苦)。

(二)由變易而生的苦(壞苦)。

(三)由因緣和合(條件具備)而生起的苦(行苦)。 [註2-07]

人生的各種苦難,如生、老、病、死、冤憎會、愛別離、求不得、憂、悲、哀傷......凡此種種身心苦楚,為世人所公認苦難或痛苦者,都包括在一般苦難的苦(苦苦)中。生活中快樂的感覺和快樂的境遇,是無常的、不永恆的、遲早要改變的。它改變的時候,就產生了痛苦、苦惱、不樂。這種變遷都包括在變易的苦(壞苦)中。

以上所述兩種苦並不難了解,也不會有人對此持什麼異議。苦諦中這兩方面的苦比較為眾所熟知,因為它們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共同經驗,因而容易明白。

但是第三種由因緣和合生起的苦(行苦),卻是第一聖諦中最重要、最具哲理的一面。要了解它,必須先將我們所認為「眾生」、「個人」及「我」的觀念作一番分析闡釋。

根據佛教哲學,所謂「眾生」、「個人」及「我」,只是經常在變動著的物質與精神力量或能力的綜合。這種組合可以分成五類,或稱五蘊。佛說:「簡言之,這五類能執著的組合體(五取蘊)就是苦。」 [註2-08] 在別的經中,他更明白地以五取蘊作為苦的界說。他說:「比丘們啊!什麼是苦呢?應該說它就是五種能執著的組合體(五取蘊)。」 [註2-09] 於此,必須要明白了知的就是:苦與五蘊並不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五蘊本身即是苦。我們對於構成所謂「眾生」的五蘊,稍為有點概念之後,對於這一點當有更進一步的了解。現在且說這五蘊是那些東西。

第一是物質的組合之類——色蘊。在這色蘊之中,包括有傳統的四大種性,就是堅性(地)、濕性(水)、煖性(火)與動性(風),以及四大的衍生物。 [註2-10] 這些衍生物包括我們的五種感覺器官(根),也就是眼、耳、鼻、舌、身,以及在外境中與它們相應的對象(塵),也就是色、聲、香、味、觸等。尚有某種思想、意念或觀念為我們精神活動的對象者(法塵)。 [註2-11] 因此,色蘊包括了整個物質的領域,在內和在外的都算。

第二是感覺組合之類——受蘊。這一蘊包括我們身心器官與外界接觸到的所有感覺:愉快的、不愉快的,以及既非愉快又非不愉快——中性——的。這些感覺可分六種:由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的感覺;耳根與聲塵、鼻根與香塵、舌根與味塵、身根與觸塵、意根(佛教哲學中的第六識)與法塵(思想與意念) [註2-12] 等相接而生的感覺。也就是說,我們身心的一切感受,都包括在此蘊之中。

在這裡,對於佛教哲學中「意」之一字的涵義,似有略作解釋的必要。「意」並不是與物質相對的精神,這一點務必要弄清楚。佛教不承認有與物質相對立的精神,像別的宗教與哲學體系中所承認者。這一點尤須牢記在心。「意」只不過是一個器官或官能,與眼耳一般。它像別的官能一樣,可以予以控制及發展。佛就常常控制及鍛鍊六種官能的價值。眼的官能與「意」的官能之不同處,在於前者所感覺的是顏色及形態的世界,而後者所感覺的則是各種意象、思想等心靈活動的對象(心所有法)的世界。我們以不同感官,感受世間不同領域的事物。我們不能聽見但是可以看得見顏色。我們也不能看見但是可以聽見聲音。以我們的五官——眼、耳、鼻、舌、身,我們只能經驗有色、有聲、有香、有味和可以捉摸的世界。但這些僅是世界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體。意念和思想怎麼樣呢?它們也是世界的一部份,但是它們不能用眼、耳、鼻、舌、身等官能來察覺,只能用另一種官能——「意根」來體會。意念與思想,並不是與其它五種肉體官能所能經驗到的世界無關。事實上,它們是建立於色身經驗之上,而依之為移轉的。因此,生來盲目的人,不可能有色彩的意念,僅能靠聲音或其它感官所經驗到的事物作譬,而得到某種程度的色的概念。所以,構成一部份世界的意念和思想,雖在意根內形成,它們卻是由色身的經驗所產生,而受其限制。因此,意根也被認為是一個感覺的器官或官能,和眼根、耳根一樣。

第三是識別組合之類——想蘊。與受蘊一樣,想蘊也有六種,與在內的六根和在外的六塵相關聯。它們也和受蘊一樣,是由六根與外境相接而生起的。它的功能就在認識與辨別各種身心活動的對象。 [註2-13]

第四是心所組合之類——行蘊。 [註2-14] 這一類包括了所有善的與惡的意志活動。一般所謂的「業」,也屬於這一蘊。佛親自為業所立的界說,應該牢記不忘:「比丘們啊!我叫作業的就是意志(思)。先有了決意,才經由身、口、意發為行動。」 [註2-15] 思(Volition)就是「心的造作、心志的活動。它的功能,就是指揮心智以從事善、惡、無記等活動」。 [註2-16] 和受、想二蘊一樣,行蘊也有六種,內與六根、外與六塵相聯接。 [註2-17] 可是,受與想不是意志的活動,不能產生業果。只有意志的活動如作意、欲、勝解、信、定、慧、精進、貪、瞋、無明、慢、身見等,才能產生業果。在行蘊中,像這樣的心志活動(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二種。

第五是知覺組合之類——識蘊。 [註2-18] 知覺(識)是以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一為基本,以及和它相應的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為對象而生的反應。例如,眼識即以眼根為基本,而以可見的形態為對象而生起。意識(末那)是以意根為基本,而以心所有法(即意念、思想等)為對象而生起。所以,識也與其它官能有關聯。和受、想、行三蘊一樣,識也分六種,與內六根和外六塵相攸關。 [註2-19]

識並不能辨認事物,這點必須明白了解。它只是一種知覺,對於某一事物的存在的察覺。眼睛接觸一種顏色,比方說藍色的時候,眼識即行生起。但它只是察覺到有一種顏色存在,並不認識它是藍色。 [註2-a2] 在這階段,尚沒有認識。認出它是藍色的,是想蘊(前面討論過的第三蘊)。「眼識」是一個哲學名詞。它所表詮的意念,與普通「看」字所表達的一樣。看的意思,並不就是認識。(譯者按:所謂視而不見也)。其它各識,亦復如是。

在這裡必須重覆說明的就是:根據佛教哲學,世間並無永恆不變而與物質對立的精神,可以被視為「自我」、「靈魂」或「個我」者。「識」也不可以視之為與物質對立的精神。這一點必須特別強調,因為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識」是一種「自我」或「靈魂」,在一人一生中為持續不變的實質。這種觀念,自最早的時候起直到如今,始終為人所固執不捨。

佛的弟子中有一個叫做嗏帝的,聲稱世尊曾教他:「輪轉飄泊的,乃是同一不變的識。」佛問他,他所謂的識是指什麼?嗏帝給佛的是一個典型的答案:「它就是那個能夠表現、能夠感覺,而且能夠隨處承受一切善惡業報的東西。」世尊就訓誡他說:「你這愚蠢的人啊!你聽見過我對誰這樣說法呀?我沒有用種種方法解釋識蘊是由因緣和合而生,如無因緣和合則不能生起嗎?」接著佛就詳細為他解釋識蘊:「識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眼識;因耳根與聲塵相接而生的識,就叫做耳識;因鼻根與香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鼻識;因舌根與味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味識;因身根與觸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身識;因意根與法塵(意念與思想)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意識。」

接著,佛更進一步以譬喻作解釋:「火每從所燒的燃料得名,因木柴而燃燒的火叫做柴火,因稻草而燃燒的火叫做稻草火。所以,識也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 [註2-21]

大註疏家覺音在詳論這一點時,解釋道:「因木柴燃燒的火,只有在木材供應不斷時才燃燒。供應斷絕時,即就地熄滅,因為造成燃燒的條件(因緣)改變了。但是火並不跳到木屑等上去,而變成木屑火等。同樣的,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眼識,只生在眼根門頭;而且只在眼根、色塵、光與作意(注意) 四緣具備的時候才生起。 一旦因緣消散,其識即時就地止息,因為條件改變了。但是這識並不跳到耳根等處去,而變成耳識等等‧‧‧‧‧‧。」 [註2-22] 佛曾經毫不含糊地宣稱識蘊是依色、受、想、行四蘊而生起,不能離此四蘊而獨存。他說:「識可以以色為方便、以色為對象、以色為給養而存在,並且為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識也可以以受為方便‧‧‧‧‧‧而存在,以想為方便‧‧‧‧‧‧而存在;以行為方便、以行為對象、以行為給養而存在,並且為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

「如有人說:我可以顯示識的來、去、消逝、生起、成長、增進、發展,而與色、受、想、行無關,那他所說的東西根本就不存在。」 [註2-23]

很簡單地說,這些就是五蘊。我們叫做「眾生」、「個人」或「我」的,只是為這五蘊的綜合體所取的一個方便的名字或標籤而已。這五蘊都是無常的、不停地變遷著的。「凡是無常的,即是苦。」這就是佛說:「簡單地說,五取蘊即是苦」的真實義蘊。從一剎那到相接的另一剎那,它們(五蘊綜合體的成份——譯者註)就不再相同。在這種關係裡,甲並不等於甲。它們是一股剎那的生滅之流。

「梵志們啊!就好像一道山洪,源遠流長而波濤湍急,把一切都沖走。它沒有一刻一分一秒的停留,只是不斷地流、流、流。梵志們啊!人生就像這山洪一般。」 [註2-24]

佛這樣地告訴羅吒波羅:「世間遷流不息,無有恆常。」

在一連串的因果關係中,一件事物的消逝,就構成另一件事物生起的條件。其中,並沒有不變的實體。它們的幕後,並沒有可以叫做「永恆的自我(神我)」、「個性」或真正可以叫做「我」的東西。大家都會同意,無論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或識蘊中任何一法,都不能被認為是真正的「我」。 [註2-25] 但是這五種精神與肉體的「蘊」,本來是相互依存的。在它們聯合活動的時候,就成為一架身心合一的機器 [註2-26] ,因而產生了「我」的意念。但這是一個虛妄的意念,只是一種心所有法,也就是前文剛談過的五十二種心所法之一的身見——薩迦耶見。

這五蘊和合之身,通俗稱為「眾生」之物,就是「苦」的本身。在五蘊的幕後,再沒有其它的「眾生」和「我」在那裡承當這「苦」。就如覺音所說的:

「僅有苦難存在,卻找不到受苦者。
事蹟是有的,卻找不到行事之人。」 [註2-27]

在活動的後面,並沒有不動的推動者,只有活動本身。所以,講「生命是活動的」這句話是不對的。應當說生命就是活動本身。生命與活動並不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推言之,思想的幕後也沒有思想者。思想本身就是思想者。除掉了思想,就再找不到思想者。於此,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佛教的這一觀點,與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是何其相反。

現在可以提出「生命有沒有起源」的問題了。根據佛的教旨,生命之流的起源,是不可想像的。相信上帝創造生命的人,也許會對這答案感到詫異。但是,如果你問他:「什麼是上帝的起源?」他會毫不猶豫地答覆:「上帝沒有起源。」而且不會對他自己的答案感覺奇怪。佛說:「比丘們啊!這相續不斷的輪迴,沒有可見的終點。也不見有眾生受無明所矇蔽、被貪愛的桎梏所羈絆、在生死中飄泊輪轉的開端。」 [註2-28] 談到生死相續的主因——無明的時候,佛說:「無明的起源不可見,不可假定在某一點之前沒有無明。」 [註2-29] 因此,也不可能說在某一個確定的起點之前,世間沒有生命。

簡短地說,這就是苦的聖諦意義。明白了解這第一聖諦,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佛說:「凡是真正見到苦的,也必見到苦的生起,也必見到苦的止息,也必見到導致苦的止息之道。」 [註2-30]

有些人以為這將使得佛教徒的生活憂鬱而悲哀。這是錯誤的想像。其實絲毫不然。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是個最開心不過的人。他既無畏怖,也沒有煩愁。他是寧靜安詳,不為災變所惱亂沮喪,因為他能如實洞見一切事物。從不抑鬱不樂。與佛同時的人,將他描述為「經常微笑著。」在佛教的繪畫與塑像裡,佛的容顏,永遠是快樂、寧靜、滿足而慈悲的,決看不到有一絲受難或痛苦的痕跡。 [註2-31] 佛教藝術和建築,佛教的寺院,從來不曾予人以陰森苦惱的印象,只有產生寧靜安詳的喜悅氣氛。

雖然世間有苦難,佛教徒卻不該因之而鬱鬱寡歡,也不應為它生瞋而失去耐性。照佛教的說法,瞋或恨是人生首惡之一。瞋是「對眾生、苦難或與苦難有關的事物起不善欲。」它的功能,是為不快的心境及不良的行為奠下基礎。 [註2-32] 因此,不能忍受苦難是錯的。對苦難不耐煩或生恨,並不能蠲除苦難。反之,它只有更替你增加困擾,而使得不順利的逆境更趨惡化與可惱。對苦難問題必須要有了解,不該對它憤怒不耐。要明白它如何生起?如何消除?然後以堅忍、睿智、決心與精進依法實行,以袪除它。

有兩部古老的佛典叫做《長老偈》與《長老尼偈》,其中充滿了佛陀的男女弟子們的快樂心聲;他們在佛的教誡中,找到了人生的平安與快樂。憍薩羅國的國王,有一次告訴佛說,佛的弟子們全不像其它宗教的信徒那樣形容枯槁、粗劣蒼白、消瘦孱弱、神情猥瑣。佛的弟子們「歡欣鼓舞、意志昂揚、諸根怡悅、無所憂怖、寧靜和平、心情愉快一如瞪羚,享受著精神生活的快樂。」國王又說,他相信這種健全的氣質是因為「這些可敬的人,一定都已親身證道世尊所說法的重大而圓滿的意義。」 [註2-33]

佛教最反對愁慘、苦惱、悔罪、鬱悶等心理狀態,認為這些都是體證真理的障礙。在另一方面,尤須記得「喜」是七覺支之一,為證見涅槃所必須培養的一種主要德性。 [註2-34]


佛陀的啟示(What the Buddha taught) 目錄
序言 前言 (自序) 佛陀傳略
第一章 佛教的宗教態度 第二章 四聖諦 (第一聖諦:苦諦) 第三章 第二聖諦:集諦——苦之生起
第四章 第三聖諦:滅諦——苦的止息 第五章 第四聖諦:道諦 第六章 無我論
第七章 修習:心智的培育 第八章 佛的教誡與今日世界 佛典選譯
附錄 本書常見佛學名詞淺釋 張澄基序 (慧炬出版社) 整部: HTML

※※※ 建議初機學佛的讀者們:首先閱讀第一章,接著閱讀第五、七、八章;當基本概念較清楚與鮮明時,再回過頭來讀第二、三、四、六章。 〔取材自:原作者之 前言 (自序)〕


※※※ 請參考: 編譯弁言本書首頁 ) ※※※


註釋:

[註2-01]

一:見一九二二年阿陸葛馬(Alutgama)版律藏《大品轉法輪經》第九頁以次各頁;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五集第四二零頁以次各頁。

此經通稱為「轉法輪經」,相當於《相應部56.11-12經》(SN 56.11-12)與《雜阿含379經》。

詳參:律藏《大品轉法輪經》: Vinayapiṭake → Mahāvaggapāḷi → 1. Mahākhandhako → 6. Pañcavaggiyakathā 〔律藏 → 大品 → 第一 大犍度 → 六 對五(位為一)群(之比丘)說 ; 巴利語 CSCD 版 https://www.tipitaka.org/romn/cscd/vin02m2.mul0.xml

另請參考: 本書 佛典選譯 中之 初轉法輪經

《雜阿含379經》:《雜阿含經》卷15:「三七九」(CBETA 2020.Q3, T02, no. 99, p. 103c13)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2n0099_p0103c13

[註2-02]二:此處巴利原文 Dukkha 一字在英文原著並未譯成英文,理由見下文。
[註2-a1]

法嚴法師原譯:他是拯救世間疾患的,有智慧而且合乎科學的科學的醫師(藥師佛)〔張澄基註——此藥師佛並非大乘經中之東方淨土藥師佛。〕

顧法嚴譯《佛陀的啟示》註解(臉書公開社團):

對治世間疾苦的睿智且科學的醫生(Bhisakka or Bhaisajya-guru 醫師,像醫生一樣的老師)

原著英文為:「He is the wise and scientific doctor for the ills of the world (Bhisakka or Bhaisajya-guru). 他是對治世間疾苦的睿智且科學的醫生 (Bhisakka or Bhaisajya-guru 醫師,像醫生一樣的老師)。」

原文括符內的巴利用字和梵文詞彙並無佛字,也似乎不該譯為「藥師佛」。

如果這是失誤的話,不知該算顧法嚴還是張澄基的失誤? ( 台語與佛典 ,蘇錦坤 Ken Su,獨立佛學研究者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151023611716056/?hc_location=ufi )

[註2-03]

三: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增支部》第四十九頁。

  1. AN i 49 (PTS): AN.2.1 Vajjasuttaṃ ~ AN.2.4 Atapanīyasuttaṃ ??
  2. 或為:

Sukhavaggo (AN 2.65~71, AN i 80) 2.樂品

AN 2.65 增支部2集65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在家之樂與出家之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出家之樂。」(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3.htm

AN.2.66 增支部2集66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欲之樂與離欲之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離欲之樂。」(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4.htm

AN.2.67 增支部2集67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有依著之樂與無依著之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無依著之樂。」 (「億波提/有餘(SA);受身(GA)」,南傳作「依著」(upadhiṃ,另譯為「依戀;再生的基質;執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獲得;所獲」(acquisition)。按:《顯揚真義》以「蘊與污染的造作」(khandhakilesābhisaṅkhāresu, SN.8.2),《破斥猶豫》以「蘊的依著、污染的依著、造作依著、五種欲的依著(pañcakāmaguṇūpadhīti, MN.140)解說。)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5.htm

AN.2.68 增支部2集68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有煩惱之樂與無煩惱之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無煩惱之樂。」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6.htm

AN.2.69 增支部2集69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肉體的樂與精神的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精神的樂。」(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7.htm

AN.2.70 增支部2集70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聖樂與非聖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聖樂。」(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8.htm

AN.2.71 增支部2集71經:

  「比丘們!有這二種樂,哪二種呢?身體的之樂與心理的之樂,比丘們!這是二種樂。比丘們!這二種樂中,這是最高的,即:心理的之樂。」(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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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在家: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在家之樂和出家之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出家之樂了。”

六十四.欲: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欲樂和出離之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出離之樂了。”

六十五.依: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有依之樂和無依之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無依之樂了。”

六十六.漏: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有漏之樂和無漏之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無漏之樂了。”

六十七.物質: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物質之樂和心靈之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心靈之樂了。”

六十八.非聖: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非聖者之樂和聖者之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聖者之樂了。”

六十九.身:
  “比丘們,有兩種樂。什麼是兩種樂呢?
  “身樂和心樂。
  “比丘們,有這兩種樂。在兩種樂之中,最優勝的就是心樂了。”

[註2-04](1, 2)

原著的註解為:「Mahadukkhakkhandha-sutta, M I (PTS), p. 90.」。法嚴法師之原註解為,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五集第九十頁大涅槃經。這是明顯的「誤譯」;應為: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九十頁大苦蘊經。

MN 13 (MN i 83) Mahādukkhakkhandhasuttaṃ 中部13經

苦蘊大經(師子吼品[2]):(「師」爲「獅」的古字)

  比丘們!什麼是受的樂味?比丘們!這裡,比丘從離欲、離不善法後,進入後住於有尋、有伺,離而生喜、樂的初禪,比丘們!每當比丘從離欲、離不善法後,進入後住於有尋、有伺,離而生喜、樂的初禪時,那時,他既不意圖加害自己,也不意圖加害別人,也不意圖加害兩者,那時,他只感受不加害受。比丘們!我說:不加害是受的最勝樂味。

  再者,比丘們!比丘以尋與伺的平息,自信,一心,進入後住於無尋、無伺,定而生喜、樂的第二禪,…..(中略)比丘們!每當以喜的褪去與住於平靜,有念、正知,以身體感受樂,進入後住於這聖弟子宣說:『他是平靜、具念、住於樂者』的第三禪時……(中略)比丘們!每當比丘以樂的捨斷與苦的捨斷,及以之前喜悅與憂的滅沒,進入後住於不苦不樂,由平靜而念遍淨的第四禪時,那時,他既不意圖加害自己,也不意圖加害別人,也不意圖加害兩者,那時,他只感受不加害受。比丘們!我說:不加害是受的最勝樂味。

比丘們!什麼是受的過患?比丘們!凡受是 無常的(aniccā)、苦的(dukkhā)、變易法(vipariṇāmadhammā) ,這是受的過患。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13.htm

~~~~~~~~~~~~

013 大苦蘊經:

    “比丘們,再者,什麼是感受的味呢?比丘們,一位比丘保持捨心,對喜沒有貪著,有念和覺知,通過身體來體會樂──聖者說: ‘這人有捨,有念,安住在樂之中。’ ──他進入了三禪。這時候,他不會想到惱害自己,不會想到惱害他人,不會想到惱害自己和他人雙方;他領受一種不惱害的感受。比丘們,我說不惱害的感受是最高的味。

  “比丘們,再者,什麼是感受的味呢?比丘們,一位比丘滅除了苦和樂,喜和惱在之前已經消失,沒有苦、沒有樂,有捨、念、清淨;他進入了四禪。這時候,他不會想到惱害自己,不會想到惱害他人,不會想到惱害自己和他人雙方;他領受一種不惱害的感受。比丘們,我說不惱害的感受是最高的味。

“比丘們,什麼是感受的患呢?比丘們,感受是 無常的、是苦的、是變壞法 ,這就是感受的患了。 (蕭式球 譯, 香港志蓮淨苑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194&page_id=33:0

~~~~~~~~~~~~

對應的漢譯經典為《中阿含99經》「苦陰經」( CBETA, T01, no. 26, p. 584, c8 )。

《中阿含99經》:「云何覺味?比丘者,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彼於爾時不念自害,亦不念害他,若不念害者,是謂覺樂味。所以者何?不念害者,成就是樂,是謂覺味。云何覺患?覺者是無常法、苦法、滅法,是謂覺患。」(此處的「覺」字,是「vedanā 受」的譯詞)( CBETA, T01, no. 26, p. 586, a18-23 )。

《中部13經》和對應的《中阿含99經》「苦陰經」(苦陰大經),都是講解「欲、色、受」及其「集 、味 assāda、患 ādīnava、離 nissaraṇa」。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151023611716056/permalink/1317489821736100/

[註2-05]

五: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八十五頁以次各頁及同版《相應部》第三集第廿七頁以次各頁。

《中部經》第一集第八十五頁為《中部13經》。MN. 13 (MN i 83) Mahādukkhakkhandhasuttaṃ 中部13經,參 [註2-04]

顧譯:《雜部經》第三集第廿七頁為《相應部22.25經》。

SN 22.25 Chandarāgasuttaṃ (相應部22相應25經/欲貪經)

  起源於舍衛城。
  「比丘們!凡關於色的欲、貪,你們要捨斷,這樣,那色將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
  凡關於受的欲、貪,你們要捨斷,這樣,那受將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
  凡關於想的欲、貪,你們要捨斷,這樣,那想成為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
  凡關於行的欲、貪,你們要捨斷,這樣,那行成為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
  凡關於識的欲、貪,你們要捨斷,這樣,那識成為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   蘊相應/蘊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543.htm)

二十五.愛著

  “比丘們,你們要斷除對色的愛著,像使連根拔起的棕櫚樹無法再生長那樣根除色。
  “你們要斷除對受……
  “你們要斷除對想……
  “你們要斷除對行……
  “你們要斷除對識的愛著,像使連根拔起的棕櫚樹無法再生長那樣根除識。” (取材自: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6&page_id=267:364

《雜阿含13經》:「諸比丘!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自證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取材自:CBETA, T02, no. 99, p. 2, c5-9)。(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2n0099_p0002c05 )

《雜阿含42經》卷2:「有七處善、三種觀義。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云何比丘七處善?比丘!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滅道跡、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取材自:CBETA, T02, no. 99, p. 10, a5-12)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2n0099_p0010a04

尤其以《雜阿含42經》的「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色味、色患、色離」七處,解說得更清楚。

[註2-06]

六: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八十七頁。

《中部13經》。 MN 13 (MN i 83) Mahādukkhakkhandhasuttaṃ 中部13經

《苦蘊大經》:「比丘們!凡任何沙門、婆羅門這樣對欲不如實了知:樂味是樂味、過患是過患、出離是出離,他們自己將對欲遍知,或將以真實勸導他人依之實行而對欲遍知,這是不可能的。但,比丘們!凡任何沙門、婆羅門這樣對欲如實了知:樂味是樂味、過患是過患、出離是出離,他們自己將對欲遍知,或將以真實勸導他人依之實行而對欲遍知,這是可能的。」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13.htm

《大苦蘊經》:「“比丘們,如果沙門或婆羅門不能如實知貪欲的味,不能如實知貪欲的患,不能如實知貪欲的離,是沒有可能親身遍知貪欲的,是沒有可能教人踏上遍知貪欲的道路的。如果沙門或婆羅門如實知貪欲的味,如實知貪欲的患,如實知貪欲的離,是能夠親身遍知貪欲的,是能夠教人踏上遍知貪欲的道路的。」 (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194&page_id=21:26

[註2-07]

七:見巴利文學會版《清淨道論》第四九九頁及《阿毘達摩集論》(一九五零年山提尼克坦版)第三十八頁。

《清淨道論》第四九九頁 http://nanda.online-dhamma.net/anya/visuddhimagga/visuddhimagga-chap16/#id32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3〈三法品 1〉:「云何苦苦性。幾是苦苦性。為何義故觀苦苦性耶。謂苦受自相故。隨順苦受法自相故。是苦苦性義。一切一分是苦苦性。為捨執著有苦我故。觀察苦苦性。

云何壞苦性。幾是壞苦性。為何義故觀壞苦性耶。謂樂受變壞自相故。隨順樂受法變壞自相故。於彼愛心變壞故。是壞苦性義。一切一分是壞苦性。為捨執著有樂我故。觀察壞苦性。

云何行苦性。幾是行苦性。為何義故觀行苦性耶。謂不苦不樂受自相故。隨順不苦不樂受法自相故。彼二麁重所攝受故。不離二無常所隨不安隱故。是行苦性義。除三界二處諸蘊一分。一切是行苦性。為捨執著有不苦不樂我故觀察行苦性。」 (取材自:CBETA, T31, no. 1605, p. 672, a15-29)。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72a15

[註2-08]

八: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五集第四二一頁。

SN 56.13 相應部56相應13經

《蘊經》:「而,比丘們!什麼是苦聖諦呢?應該回答:『五取蘊。』即:色取蘊、……(中略)識取蘊,比丘們!這被稱為苦聖諦。」 (取材自:諦相應/大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1710.htm

《蘊經》:「“比丘們,什麼是苦聖諦呢?應這樣說,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比丘們,這稱為苦聖諦。」 (取材自:相應部.五十六.諦相應 蕭式球譯 十三.蘊)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395&page_id=48:121

《雜阿含344經》:「云何苦如實知?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苦、怨憎會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說五受陰苦,是名為苦,如是苦如實知。」 (取材自:CBETA, T02, no. 99, p. 95, a1-4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2n0099_p0095a01

《雜阿含490經》:「舍利弗言:「苦者,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所求不得苦。略說五受陰苦,是名為苦。」」 (取材自:CBETA, T02, no. 99, p. 126, c26-29;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2n0099_p0126c26

[註2-09]

九: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第一五八頁。

SN 22.104 (相應部22相應104經)《苦經》:「而,比丘們!什麼是苦?應該回答:『五取蘊。』哪五個呢?即:色取蘊、……(中略)識取蘊,比丘們!這被稱為苦。」 (取材自:蘊相應/蘊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622.htm

元亨寺版《相應部22.104經》:「以何為苦耶?名五取蘊。以何為五耶?謂:色取蘊……乃至……識取蘊是。諸比丘!此名為苦。」 (取材自:CBETA, N15, no. 6, p. 223, a14-p. 224, a1 // PTS. S. 3. 158)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N15n0006_p0223a14

[註2-10]

十:見同書第三集第五十九頁。

SN 22.56 Upādānaparipavattasuttaṃ

《取[蘊]之遍輪轉經》:「而,比丘們!什麼是色?四大與四大之所造色,比丘們!這被稱為色。以食集而有色集;以食滅而有色滅。」 (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56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574.htm

《五十六.四轉五取蘊》:「“比丘們,什麼是色呢?由四大組成、由四大衍生出來的色身,這就是稱為色了。食集帶來色集。食滅帶來色滅。」 (取材自: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6&page_id=580:620

[註2-11]

十一:見《阿毘達摩集論》第四頁。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云何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何等眼根?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清淨色。何等耳根?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清淨色。何等鼻根?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清淨色。何等舌根?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清淨色。何等身根?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清淨色。何等為色?謂四大種所造眼根所行義,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麁、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闇、雲、煙、塵、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此復三種,謂妙、不妙、俱相違色。何等為聲?謂四大種所造耳根[4]所取義,或可意、或不可意、或俱相違,或執受大種為因、或不執受大種為因、或俱大種為因,或世所極成、或成所引、或遍計所起,或聖言所攝、或非聖言所攝。何等為香?謂四大[5]所造鼻根所取義,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何等為味?謂四大種所造舌根所取義,謂苦、酢、甘、辛、醎、淡,或可意、或不可意、或俱相違、或俱生,或和合,或變異。何等所觸一分?謂四大種所造身根所取義,謂滑性、澁性、輕性、重性、軟性、緩、急、冷、飢、渴、飽、力、劣、悶、癢、黏、病、老、死、疲、息、勇。 (取材自:CBETA 2020.Q3, T31, no. 1605, p. 663b23)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63b23

[註2-12]

十二: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第五十九頁。

SN 22.56 Upādānaparipavattasuttaṃ

《取[蘊]之遍輪轉經》:「又,比丘們!什麼是受?比丘們!有六類受: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比丘們!這被稱為受。」 (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56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574.htm

《五十六.四轉五取蘊》:“比丘們,什麼是受呢?有六種受:由眼觸所生的受、由耳觸所生的受、由鼻觸所生的受、由舌觸所生的受、由身觸所生的受、由意觸所生的受。這就是稱為受了。 (取材自: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6&page_id=580:620

[註2-13](1, 2)

十三: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第六十頁。

SN 22.56 Upādānaparipavattasuttaṃ

《取[蘊]之遍輪轉經》:「又,比丘們!什麼是想?比丘們!有六類想:色想、聲想、氣味想、味道想、所觸想、法想,比丘們!這被稱為想。」 (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56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574.htm

《五十六.四轉五取蘊》:「“比丘們,什麼是想呢?有六種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法想。這就是稱為想了。」 (取材自: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6&page_id=580:620

「慧炬版」編者 張澄基 識:

  1. 想蘊(Sanjna, Pali Sanna)不僅是perception而且是conception概念及意念,所以不能說只有六種,著者太著重perception之義,故有此曲解,本人殊不同意。編者張澄基識
  2. 又:《阿毘達摩集論》,無著造,大正藏一六零五,六六四頁及安慧造,大正藏一六零六,六九五頁,皆由六根、六塵中說明想蘊並不是只限於此六種,想蘊就是思想及概念。張澄基識。

Nanda 補註:

1.) 「云何建立想蘊?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 (取材自:《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CBETA 2020.Q3, T31, no. 1605, p. 664a3)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64a03

2.) 「問:想蘊何相?答:搆了相是想相。由此想故搆[12]畫種種諸法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言說。見聞覺知義者,眼所受是見義、耳所受是聞義。自然思搆應如是如是是覺義。自內所受是知義。諸言說者,謂[13]詮辯義。」 (取材自:《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1 三法品〉(CBETA 2020.Q3, T31, no. 1606, p. 695c7)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6_p0695c07

3.) 「又,比丘們!為什麼你們稱它為想?比丘們!『認知』,因此被稱為『想』,認知什麼呢?認知藍、黃、紅、白,比丘們!『認知』,因此被稱為『想』。」(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79經/ 被食經 (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或

  「“比丘們,你們稱為想的,就是 ‘認知’ ,因此這稱為想。認知什麼呢?認知什麼是藍色,認知什麼是黃色,認知什麼是紅色,認知什麼是白色。因為這是 ‘認知’ ,所以這稱為想。」(取材自: 吞噬 (志蓮淨苑, 蕭式球譯))

4.) 「學友!被稱為『想,想』,學友!什麼情形被稱為『想』呢?」  「學友!『認知,認知』,因此被稱為『想』。認知什麼呢?認知青,認知黃,認知赤,認知白,學友!『認知,認知』,因此被稱為『想』。」 (取材自:中部43經/ 毘陀羅大經 (雙小品[5])(莊春江譯) );或

  「“賢友,人們說 ‘想,想’ 。想所包含的內容是什麼呢?”  “賢友, ‘認知,認知’ ,因此這稱為想。認知什麼呢?認知什麼是藍色,認知什麼是黃色,認知什麼是紅色,認知什麼是白色等等。賢友, ‘認知,認知’ ,因此這稱為想。”」(取材自: 大廣解經 ; 蕭式球 譯)

5.) 在經教裡,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為五種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識五蘊(pañcakkhandha)。於(阿毗達摩)論教,諸究竟法則歸納為四種類別。首三種──心、心所與色──包含了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經教裡的五蘊相等於這三種(究竟法)。識蘊(viñña7a)在此列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於代表基於其相應心所而得以分門別類的諸「識」。在論教方面,五蘊的中間三蘊(受、想、行)則被列入心所(cetasika)之內;心所與識同生(俱生),執行種種不同的作用。在《阿毗達摩論》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當中:受蘊與想蘊各是一種心所;行蘊(saṅkhārakkhandha)則再分為五十種心所。而色蘊則當然是相等於《阿毗達摩論》裡的二十八「色」。(取材自:《阿毗達摩概要精解》(A Comprehensive Manual of Abhidhamma),英編者:菩提比丘 Bhikkhu Bodhi,中譯者:尋法比丘 Bhikkhu Dhammagavesaka,中譯修訂版2015 年4 月; PDF

6.) 想蘊(saññākkhandhakhandho;the perception aggregate):於89(或121)種心識中的想心所。「想」是內心作記號(取相),與思想活動無關。標記所緣,有顏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法想。(取材自:《攝阿毘達摩義論(Abhidhammatthasaṅgaha)》,第七 攝集分別品(Samuccayaparicchedo); PDF

7.) 另可參:上揭《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八章:緣之概要〉之 「概念之分析」( PDF

[註2-14]十四:「心所」一詞現常用以代表五蘊中意義甚廣的「行」字。「行」字在其它行文中之意義,幾可代表任何有為法,任何世間之物,乃至五蘊,無不是「行」。
[註2-15]

十五: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增支部》第五九零頁。

AN.6.63 Nibbedhikasuttaṃ (AN iii 410)

「而,當像這樣說:『比丘們!業應該被體會,……(中略)導向業滅道跡應該被體會。』時,緣於什麼而說呢?比丘們!我說思是業,思後作業:以身業、以語業、以意業。」 (取材自:增支部6集63經/洞察經,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1194.htm

[註2-16]

十六:見《阿毘達摩集論》第六頁。

「何等為思?謂於心造作意業為體,於善不善無記品中役心為業。」 (取材自:《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CBETA 2020.Q3, T31, no. 1605, p. 664a24)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64a24

[註2-17]

十七: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第六十頁。

「慧炬版」編者 張澄基 註:此處著者亦犯與前面一般的錯誤,見註十三,編者張澄基識。

Nanda 補註:

SN 22.56 Upādānaparipavattasuttaṃ

又,比丘們!什麼是行?比丘們!有六類思:色思、聲思、氣味思、味道思、所觸思、法思,比丘們!這些被稱為行。

以觸集而有行集;以觸滅而有行滅。(相應部22相應56經/ 取[蘊]之遍輪轉經 (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1.) 云何建立行蘊?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耳觸所生思、鼻觸所生思、舌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取材自:《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CBETA 2021.Q2, T31, no. 1605, p. 664a13)

2.) 「問:行蘊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15]中驅役心故。又[16]於種種苦樂等位驅役心故。」(取材自:《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1 三法品〉(CBETA 2021.Q2, T31, no. 1606, p. 695c12)

3.) 又,比丘們!為什麼你們稱它為行?比丘們!『作被作的』,因此被稱為『行』,作什麼被作的呢?以色的特性而作被作的色;以受的特性而作被作的受;以想的特性而作被作的想;以行的特性而作被作的行;以識的特性而作被作的識,比丘們!『作被作的』,因此被稱為『行』。」(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79經/ 被食經 (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或

「“比丘們,你們稱為行的,就是 ‘製造因緣條件’ ,因此這稱為行。製造什麼因緣條件呢?為色製造因緣條件,為受製造因緣條件,為想製造因緣條件,為行製造因緣條件,為識製造因緣條件。因為這是 ‘製造因緣條件’ ,所以這稱為行。」(取材自: 吞噬 (志蓮淨苑, 蕭式球譯))

4.) 在經教裡,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為五種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識五蘊(pañcakkhandha)。於(阿毗達摩)論教,諸究竟法則歸納為四種類別。首三種──心、心所與色──包含了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經教裡的五蘊相等於這三種(究竟法)。識蘊(viñña7a)在此列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於代表基於其相應心所而得以分門別類的諸「識」。在論教方面,五蘊的中間三蘊(受、想、行)則被列入心所(cetasika)之內;心所與識同生(俱生),執行種種不同的作用。在《阿毗達摩論》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當中:受蘊與想蘊各是一種心所;行蘊(saṅkhārakkhandha)則再分為五十種心所。而色蘊則當然是相等於《阿毗達摩論》裡的二十八「色」。(取材自:《阿毗達摩概要精解》(A Comprehensive Manual of Abhidhamma),英編者:菩提比丘 Bhikkhu Bodhi,中譯者:尋法比丘 Bhikkhu Dhammagavesaka,中譯修訂版2015 年4 月; PDF )

[註2-18]十八:根據大乘佛教哲學,識蘊分心、意、識三義。阿賴耶識(通常譯作藏識)即在此蘊中。本書著者現正從事寫作一部佛教哲學之專著,不久即將出版。其中對此課題將有詳盡之比較研究。 Alayavijnana - Store Consciousness Venerable Dr. Walpola Rahula; https://www.saigon.com/anson/ebud/ebdha195.htm
[註2-19]

十九: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第六十一頁。

SN 22.56 Upādānaparipavattasuttaṃ

《取[蘊]之遍輪轉經》:「又,比丘們!什麼是識?比丘們!有六類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比丘們!這被稱為識。」 (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56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 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574.htm

《五十六.四轉五取蘊》:「“比丘們,什麼是識呢?有六種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就是稱為識了。」 (取材自: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6&page_id=580:620

[註2-a2]「慧炬版」編者 張澄基 註:如果眼識只察覺到顏色,而不知是藍的,那麼此處所謂的顏色究竟是什麼意義呢?沒有紅、黃、藍‧‧‧‧‧‧的顏色,究竟是什麼顏色呢?張澄基識。 ( Nanda 補註: 請參: 本章註十三 [註2-13]
[註2-21]

二十一: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一集第二五六頁起 Mahatanhasamkhaya Sutta(譯者註:約相當於漢譯《中阿含》二零一嗏帝經。)

MN.38 Mahātaṇhāsaṅkhayasuttaṃ

「比丘們!猶如凡緣於那樣的緣而火燃燒,就被名為那樣的火:緣於柴而火燃燒,就被名為柴火;緣於木片而火燃燒,就被名為木片火;緣於草而火燃燒,就被名為草火;緣於牛糞而火燃燒,就被名為牛糞火;緣於穀殼而火燃燒,就被名為穀殼火;緣於碎屑而火燃燒,就被名為碎屑火。同樣的,比丘們!凡緣於那樣的緣而生起識,就被名為那樣的識:緣於眼與色而生起識,就被名為眼識;緣於耳與聲音而生起識,就被名為耳識;緣於鼻與氣味而生起識,就被名為鼻識;緣於舌與味道而生起識,就被名為舌識;緣於身與所觸而生起識,就被名為身識;緣於意與法而生起識,就被名為意識。」 (取材自:[中部38經/渴愛的滅盡大經(雙大品[4])(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38.htm

「“比丘們,就正如不同的因緣條件生起不同的火:以柴枝為緣所生起的火,稱為柴火;以木屑為緣所生起的火,稱為木屑火;以草為緣所生起的火,稱為草火;以牛糞為緣所生起的火,稱為牛糞火;以穀殼為緣所生起的火,稱為穀殼火;以廢物為緣所生起的火,稱為廢物火。
“比丘們,同樣地,不同的因緣條件生起不同的識:以眼和色為緣所生起的識,稱為眼識;以耳和聲為緣所生起的識,稱為耳識;以鼻和香為緣所生起的識,稱為鼻識;以舌和味為緣所生起的識,稱為舌識;以身和觸為緣所生起的識,稱為身識;以意和法為緣所生起的識,稱為意識。」 (取材自:中部 38 大愛盡經, 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219&page_id=22:65

《中阿含經》卷 54, (二〇一)中阿含 大品 𠻬帝經第十 (第五後誦):

「諸比丘答曰:「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識因緣故起,世尊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

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諸比丘!汝等知我如是說法。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識因緣故起,我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猶若如火,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木生火,說木火也。緣草糞聚火,說草糞聚火。如是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緣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 (取材自:CBETA 2020.Q3, T01, no. 26, p. 767a19-b2)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1n0026_p0767a19

[註2-22]

二十二: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覺音疏第二集第三零六至三零七頁。

「就被名為柴火」註釋:「說木火也」,南傳作「就被名為柴火」(kaṭṭhaggitveva saṅkhyaṃ gacchati)。按:《破斥猶豫》說明譬喻例子意義為「以門的轉移不存在」(Dvārasaṅkantiyā abhāvaṃ):如因緣於柴燃燒的火當燃料存在時燃燒,當那個不存在時,以緣的殘缺就在那時熄滅,不轉移到木片等而來到被名為木片火等,同樣的,緣於眼與色眼識被生,當那個門:就是被名為眼、色、光明、作意的緣存在時生起,當那個不存在時,以緣的殘缺就在那時滅(nirujjhati),不轉移到耳等而來到被名為耳識等(na sotādīni saṅkamitvā sotaviññāṇantiādisaṅkhyaṃ gacchati),這個理趣適於全部場合(Esa nayo sabbavāresu)。像這樣,世尊:「我不說當識轉起時像門轉移那樣(viññāṇappavatte dvārasaṅkantimattampi),而這位愚鈍男子沙低說有的轉移(bhavasaṅkantiṃ)。」 (取材自:中部38經/渴愛的滅盡大經(雙大品[4])(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38.htm

[註2-23]

二十三: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第五十八頁。

SN.22.55 Udānasuttaṃ (SN iii 55)

《優陀那經》:「比丘!如果任何人這麼說:『除了色,除了受,除了想,除了行外,我要安立識的或來或去,或沒或生,或增長或成長或擴展。』這是不可能的。」 (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55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573.htm

《五十五.感興語》:「“比丘,如果有人這樣宣說: ‘離開色、離開受、離開想、離開行,識有來、有去、有生、有死。’ ──這是沒有可能的。」 (取材自:蕭式球譯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6&page_id=580:620

[註2-24]

二十四:見一九二九哥侖坡版《增支部》第七零零頁。佛稱此語乃他多生以前的一位師尊叫做阿邏伽的無欲仙人所說。尚憶西元前五世紀頃之希臘哲人赫拉克利脫氏 Heraclitus 也曾創一切皆遷流不息之說。他的名言是:「你不可能兩次伸足入同一河流,因為新的水在不斷流向你處。」

AN.7.74 Arakasuttaṃ (AN iv 136)

《阿勒葛經》:「婆羅門!猶如從山上發源的河流流向遠處,急流地、帶走被帶走的,剎那、頃刻、片刻不回頭而只向前流。同樣的,婆羅門!人的壽命如從山上發源的河流,是少的,……(中略:、有限的、疾速的,多苦、多絕望,聰明人應該覺醒,應該做善的,應該行梵行,)生者無不死。」 (取材自:增支部7集74經/(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1330.htm

[註2-25]二十五:無我的教義在 第六章 〈無我論〉內再行詳論。
[註2-26]

二十六:事實上,覺音曾將「生靈」比擬為一木製機器。見巴利文學會版《清淨道論》第五九四至五九五頁。

如此曾有數百經,但說名色,而無有情及補特伽羅。是故譬如車軸、車輪、車廂、車轅等部分集成一形之時,說它為車,依第一義說,於一一分去觀察之時,則無有車;亦如木材等的造屋材料,圍蓋空間而成一形之時,而名為屋,於第一義中,則無有屋;[594]又如手指,拇指等形成一相,而說為拳,譬如胴、弦等名為琵琶,象、馬等名為軍隊,城墻,房屋、城門等名為城巿,干、枝、葉等形成一相之時,而名為樹,於第一義中,一一觀察之時,則無有樹,如是僅於五取蘊存在之時而名有情及補特伽羅,於第一義中,觀察一一法,則無執著者的所謂「我」或「我是」的有情,只是第一義的名色而已。作如是觀考的見名為如實之見。

...,..., ...

所以譬如木偶,是空、無命、無力,但由於木與線的結合而行而止,看來似乎有力、會動;如果當知此名與色,是空、無命、無力、但由於相互的結合而行而止,看來似乎有力、會動。[595]古人說:

實際只是名與色,
沒有人和有情的存在;
空如造作的木偶,
一團苦,如草木。
而此(名色)不但如木偶,亦應以其他的蘆束等的譬喻來說明。

-- 《清淨道論》第十八品 說見清淨品 http://nanda.online-dhamma.net/anya/visuddhimagga/visuddhimagga-chap18/

[註2-27]

二十七:見巴利文學會版《清淨道論》第五一三頁。

有苦而無什麼受苦者, 有作而無作者的存在, 有滅而無入滅者, 有道卻無行者的存在。

-- 《清淨道論》第十六 說根諦品 http://nanda.online-dhamma.net/anya/visuddhimagga/visuddhimagga-chap16/

[註2-28]

二十八:見巴利文學會版《相應部》第三集一七八頁至一七九頁,及一四九頁至一五一頁。

原始標示似為誤植,應為《相應部》 第二集 一七八頁至一七九頁,及《相應部》第三集一四九頁至一五一頁。

SN.15.1 Tiṇakaṭṭhasuttaṃ (SN ii 178)

《草木經》:「比丘們!輪迴是無始的,無明所蓋、渴愛所繫之眾生的流轉、輪迴,起始點不被了知。 (取材自:相應部15相應1經(無始相應/因緣篇/如來記說)(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396.htm

《一.草木》:「“比丘們,輪迴找不到它的開始,沒法找得到它過去的盡頭。眾生受無明的覆蓋、受渴愛的繫縛,因而生死相續、不斷輪迴。」 (取材自:蕭式球譯 相應部.十五.無始相應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77

SN.22.99 Gaddulabaddhasuttaṃ (SN iii 149) & SN.22.100 Dutiyagaddulabaddhasuttaṃ (SN iii 151)

「比丘們!輪迴是無始的,無明所蓋、渴愛所繫之眾生的流轉、輪迴,起始點不被了知。

比丘們!有時大海乾枯、蒸發、不存在了,然而,比丘們!我仍說,無明所蓋、渴愛所繫之眾生的流轉、輪迴,得不到苦的結束。(取材自:相應部22相應99經/被皮帶束縛的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617.htm & 相應部22相應100經/被皮帶束縛的經第二(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618.htm

《九十九.繩索之一》及《一零零.繩索之二》:「“比丘們,輪迴找不到它的開始,沒法找得到它過去的盡頭。眾生受無明的覆蓋、受渴愛的繫縛,因而生死相續、不斷輪迴。

“比丘們,到了這個大海乾涸、不存在的時候,我說,受無明覆蓋、受渴愛繫縛的眾生,他們生死相續、不斷輪迴的苦還沒有去到盡頭。」 (取材自:蕭式球譯 相應部.22-2 蘊相應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487&page_id=510:584

[註2-29]

二十九:見同版《增支部》第五集第一一三頁。

AN.10.61 Avijjāsuttaṃ (A v 113)

「比丘們!這被這麼說:『比丘們!無明之最初點,像這樣:在之前,無無明,而之後,它存在,是不被了知的。』但,『無明之特定條件』則被了知。(取材自:增支部10集61經/無明經(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1593.htm

[註2-30]

三十:見同版《相應部》第五集第四三七頁。事實上,佛說在任何人如見到四聖諦中任何一諦,即見餘諦。四聖諦是互相關連的。

SN.56.30 Gavampatisuttaṃ (S v 436~437)

當時,眾多上座比丘食畢,從施食處返回,在圓形帳蓬集會共坐,出現這樣的談論:

「學友們!有看見苦,也看見苦集,也看見苦滅,也看見導向苦滅道跡者嗎?」

當這麼說時,尊者牛主對上座比丘們這麼說:

「學友們!這被我從世尊面前聽聞、領受:『凡看見苦者,他也看見苦集,也看見苦滅,也看見導向苦滅道跡;凡看見苦集者,他也看見苦,也看見苦滅,也看見導向苦滅道跡;凡看見苦滅者,他也看見苦,也看見苦集,也看見導向苦滅道跡;凡看見導向苦滅道跡者,他也看見苦,也看見苦集,也看見苦滅。』」(取材自:相應部56相應30經/牛主經(諦相應/大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1727.htm

~~~~~~~~~~~~

《三十.牛主尊者》這時候,一些長老比丘在化食完畢,吃過食物後聚集在圓帳篷,當中生起了這段說話:

“賢友們,一個看見苦的人,是否也會看見苦集、苦滅、苦滅之道的呢?”

長老比丘說了這番話後,牛主尊者對他們說: “賢友們,我曾在世尊面前聽過,曾在世尊面前受教: ‘比丘們,一個看見苦的人,是也會看見苦集、苦滅、苦滅之道的;一個看見苦集的人,是也會看見苦、苦滅、苦滅之道的;一個看見苦滅的人,是也會看見苦、苦集、苦滅之道的;一個看見苦滅之道的人,是也會看見苦、苦集、苦滅的。’ ”(取材自:蕭式球譯 56 諦相應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1&id=395&page_id=121:198

[註2-31]三十一:犍陀羅國及中國之福建兩地,各有佛修苦行之像,形容枯槁,脅骨盡露。但此為佛得道前厲修苦行之像。佛得道後,即嚴斥此種修持為非法。
[註2-32]

三十二:見《阿毘達摩集論》第七頁。

「何等為瞋?謂於有情苦及苦具心恚為體,不安隱住惡行所依為業。」(取材自:《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CBETA 2020.Q4, T31, no. 1605, p. 664b25)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64b2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何等為忿?謂於現前不饒益相,瞋之一分,心怒為體,執[1]杖憤發所依為業。何等為恨?謂自此已後,即瞋一分,懷怨不捨為體,不忍所依為業。」(CBETA 2020.Q4, T31, no. 1605, p. 665a3-6)[1]:杖【大】,伏【宋】,仗【元】【明】【宮】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65a03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何等為害?謂瞋之一分,無哀無悲無愍為體,損惱有情為業。」(CBETA 2020.Q4, T31, no. 1605, p. 665a19-20)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31n1605_p0665a19

[註2-33]

三十三: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第二集第一二一頁。

MN.89 Dhammacetiyasuttaṃ (M ii 121)

再者,大德!我在園林與園林、遊園與遊園間走動、探查,在那裡,我看見一些憔悴、粗卑、醜惡、成為蠟黃、全身浮現青筋的沙門、婆羅門,我認為人們的眼睛不想再見到他們。大德!我這麼想:『確實,這些尊者或不樂於行梵行,或有任何他們所作的惡不善法藏覆,像這樣,這些尊者憔悴、粗卑、醜惡、成為蠟黃、全身浮現青筋,我認為人們的眼睛不想再見到他們。』我去見他們後,這麼說:『尊者們!為何你們憔悴、粗卑、醜惡、成為蠟黃、全身浮現青筋,我認為人們的眼睛不想再見到你們呢?』他們這麼說:『大王!這是我們的家族病。』但,大德!這裡,我看見比丘們以成為鹿[溫馴]之心住於歡喜、踊躍、大喜的樣子、諸根喜悅、不用操心、安心、被他人施與而生活,大德!我這麼想:『確實,這些尊者在世尊的教導中次第知道更卓越的特質,像這樣,這些尊者以成為鹿[溫馴]之心住於歡喜、踊躍、大喜的樣子、諸根喜悅、不用操心、安心、被他人施與而生活。』大德!這是我對世尊法的類比:『世尊是遍正覺者,法被世尊善說,世尊的弟子僧團是依善而行者。』(取材自:中部89經/法的塔廟經(王品[9])(莊春江譯)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89.htm

~~~~~~~~~~~~

《中部 089 法廟經》:“大德,再者,我常到叢林、樹園散步,在那裏曾看見一些沙門婆羅門枯瘦、憔悴、難看、蒼白、筋脈盡露,人們都不想看見他們。那時我心想: ‘這些尊者一定是對修習梵行沒有興趣,要不然就是犯了罪而躲進這裏來。’ 我前往他們那裏,然後對他們說: ‘尊者們,為什麼你們這樣子的呢?’ 他們說: ‘大王,我們患上黃疸病。’ 但是,我看見比丘歡欣、快慰、喜悅、根門平穩、少欲望、平淡、安定,內心像鹿那樣遠離。那時我心想: ‘這些尊者這樣子,一定是在世尊的教誡之下帶來美好的質素。’ 大德,因此,我對世尊有這種慕信: ‘世尊是一位等正覺,法義已由世尊完善開示出來,世尊的弟子僧能善巧地進入正道。’(取材自:蕭式球譯 中部 089 法廟經 http://www.chilin.edu.hk/edu/report_section_detail.asp?section_id=60&id=270&page_id=21:26

[註2-34]三十四:關於七覺支請參閱「 修習:心智的培育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