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與《法句經》作比較,筆者參照勞思光先生的觀點,將老子思 想歸納為三組觀念:(A)「常,道,反。」─-老子思想之根基。 (B)「無為,無不為。」─-老子思想之中心。 (C)「守柔,不爭,小國寡民。」─-此乃「無為觀念開展於人事上之應 用。
茲以經文為據,探討各組觀念及其精神:
(A)常,道,反 老子之思想基於觀「變」而思「常」。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 人乎。」(第二十三章)
此言萬象流逝,皆不能久,即無「常」,此觀「變」之意。老子以「天 地」概括經驗世界之萬有,言萬有無不「變」;但不屬於經驗世界之事象所 循之規律,則可常可久,老子命之曰「道」,它是超乎「天地」的。故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 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 反。」(第二十五章)
「道」創生萬物,乃萬有之規律,故謂「先天地生」。老子則以「天 地」指經驗世界之萬有總體,如: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第一章) 「天地」其實與「萬物」為同義語。又如: 「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第六章) 「道」既是形成萬有之規律,所謂「周行而不殆」,則是說明此規律之 運行遍於萬物而無終止。「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則狀此一規律之獨特 性。
萬物萬象皆變逝無常,唯「道」超越萬物而為常,然則,此「道」有何 內容?究竟是如何之規律?「曰大,曰逝,曰遠,曰反。」而歸於一「反」 字。又謂: 「反者道之動。」(第四十章) 此言宇宙萬物之運行,以「反」為其基本方式。「反」有兩種意義: (一)反向運動:亦即相對作用之意。如: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第七章)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第二十二章)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 隨。」(第二章) 「明道若昧,進道若退。」(第四十一章) 「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第八十一章) 「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第四十二章)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沖,其用不窮。大直若屈,大巧若拙, 大辯若訥。」(第四十五章)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將欲奪之,必固與之。」(第三十六章) (二)反覆運動:亦即循環作用之意。如: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第九章)(王弼注曰:四時更運,功成 則移。)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第十六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 章) 「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 母,沒身不殆。」(第五十二章) 凡此都在揭明「相反相成」、「反復循環」之理,唯其循環交變,故其 用不窮也。 總之,宇宙萬物變逝無常,唯「道」為「常」,而所謂「道」之內容即 是「反」。老子即由此推出其思想之根基主張。
(B)無為,無不為 萬物芸芸悉在變逝之中,每一事物皆無實性,故凡於事物有所固執,皆 為不知「道」。因此老子主張「無為」。如: 「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第四十三章)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
所謂「無為」,即指自覺心不陷溺於任一外在事物。事物皆在「反」之 中,故不可執,為者必執,亦必成陷溺。故無為之第一層意義在於「破 執」。故曰: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第六 十四章) 自覺心駐於無為,遂無所執,無所求,故能體道歸寂,無為而自然。 如: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第十六章) 能「虛」,能「靜」,在虛靜中,自覺心朗照萬象,故能「觀復」而回 歸自然。「虛」與「靜」皆為「無為」之註腳。 由於「無為」之無心無我,無知無能,放任萬物各得其所,各遂其生, 因自然而為,乃產生「無不為」之效用。故曰: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第四十八章)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第三十八章)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第三十七章) 老子之意:處事接物誠能以清靜無為、從容自然之方式行之,其效果當 能更為圓滿,達於至善。於是由「無為」生出實用之主張。如: 「為無為,則無不治。」(第三章)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 無欲而民自樸。」(第五十七章) 「無為」-─清靜自然,乃老子所提治國之普遍原則,亦為其對政治之 崇高理想。所謂: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第三十七章) 由「無為」既生出實用之主張,乃發展出老子思想之另一觀念。
(C)守柔、不爭、小國寡民-─「無為」觀念之開展 老子由「無為」演繹出具體實用之觀念,提出「守柔」、「不爭」及 「小國寡民」之理論。 1.守柔-─見道者自處之原則。 在變化無常的萬象中,有一種永恆不變之原則,即是: 「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 老子觀察物理,歸納經驗,由萬物生死變化之現象中,發現此一普遍之 共理,乃指示吾人處弱守柔,曰: 「守柔曰強。」(第五十二章) 「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第四十三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 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第七十六章) 此皆為「柔」能勝強,故能「守柔」乃為真「強」。 其理則以水喻之: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第七十八章) 河上公曰:「圓中則圓,方中則方,擁之則止,決之則行。水能懷山襄 陵,磨鐵消銅,莫能勝水而成功也。」 故人若欲勉強鬥力,則不論擁有如何龐大之力,其運用結果必然由盛而 衰。故曰: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第七十八章)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第七十六章) 老子顯露此一精透之觀察,用之於人事,則持「守柔」而「不敢為天下 先」之態度。更就「不爭」以言柔弱之義。
2.不爭─接世之原則。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夫唯 不爭,故無尤。」(第八章) 上善謂上德之人與有道之士也。河上公曰:「上善之人,如水之性。」 水既有滋潤萬物之「用」,柔順服從之德,居卑處下之「性」,故能幾乎近 於「道」。唯其「不爭」,故能「無尤」。人有所爭則必有所為敵者,有敵 則難言必不敗。唯「不爭」則無所為敵,亦可無尤。
「江海之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致能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 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是以聖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 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第六十六章)
老子以江海喻君德,江海居卑處下,故眾流歸之。釋憨山曰:「百川之 水,不拘淨穢,總歸於江海,江海而能容納之,以其善下也。此喻聖人在 上,天下歸之,以其無我也。」至公無私則兼容並蓄,無不包容,此不爭之 德也。
德愈盛而道愈柔,則「天下莫能與之爭。」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下,是謂不 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第六十八章) 此言修道有德者內謙而外柔,不好剛強。善戰者必然心沈著、氣穩重, 能以靜制動。善勝敵者,不與敵爭,能「不戰而屈人之兵」。所謂「不武、 不怒、不與」即是「不爭之德」,「不爭」而「善下」乃深合於自然之道與 聖人之道之極致也。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第七十三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第八十一章) 天道表現於人為之活動上,即是以「柔弱」為用,以「虛靜」為體。不 與物爭於一時,終能「無為而無不為」也。聖人之「為而不爭」乃法天道之 「利而不害」。天道自然之於萬物是「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 (第五十一章)聖人則是「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二章)
3.小國寡民─老子之政治理想。 由於「無為」及「反」等基本觀念,老子祇以「把握萬物所依之道而處 萬物」為其人生主張,因此,對政治秩序亦持一退歛之觀點。他反對當時的 社會進步,反對先進的法治。故曰: 「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 有。」(第五十七章) 老子也反對尚賢政治,曰: 「不尚賢,使民不爭。」(第三章) 更進而反對一切社會文明,曰: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 有。」(第十九章) 老子既抱持自然主義之立場,則根本否定一切人文之活動與文明之創 造,甚至也反對社會傳統的禮義制度,曰: 「禮者,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第三十八章) 他主張實行「無為」而治,提倡返回初民時代上古之自然,於是提出 「小國寡民」,作為其所憧憬嚮往之理想社會: 「小國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徒。雖有舟輿,無 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 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第八十 章)
在老子「小國寡民」之理想國裡,舟車之利無所用,戰爭之事無所聞, 宇宙是天清地寧的自然,人類是單純樸素的社會,生活能夠免於匱乏而享有 安適,精神能夠獲得歡愉而免於緊張。人與人之間,或人與物之間,關係可 相對減至最低,故曰:「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老子之意以為一切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在本質上是無意義的,則國家 之發展亦為無價值之活動。因此,「小國寡民」之主張,乃「無為」觀念之 必然產物。 總之,老子之學起於觀變思常,萬象無常,常者唯道,於是「道」為老 子思想之中心。變逝之萬物皆無實性,不宜有所固執,因此老子主張「無 為」。「無為」觀念展開乃成「守柔不爭」之說,導出「小國寡民」之理想 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