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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第十一 說定品 - 清淨道論


清淨道論--第十一 說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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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一)食厭想的修習 [11-001]

今在無色之後,再來解釋前面所提示的「一想」 [11-002] 的食厭想 [11-003] 的修習。

(食厭想的語義)這裡的「食」是取來的意思。有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的四種 [11-004] 。然而這四的中,是誰取來什麼?即(一)段食取來以滋素為第八的八種元素 [11-005] ,(二)觸食取來(苦樂捨的)三受,(三)意思食取來於(欲、色、無色的)三有中結生,(四)識食取來於結剎那的名色。

在此四食中,段食有貪求的怖畏,觸食有接觸(所緣)的怖畏,意思食有(諸有的)生的怖畏,識食有結生的怖畏。關於它們的怖畏,以(自己)兒子的肉的譬喻 [11-006] 而說明段食,以壞皮膚的牛的譬喻 [11-007] 而說明觸食,以火炕的譬喻 [11-008] 說明意思食,以劍戟的譬喻 [11-009] 而說明識食。

在此等四食之中,只是吃的、飲的、咬的、嘗的等類的段食是這裡的食的意義。由於對此食而取厭惡的態度所起的想為「食厭想」。

(食厭想的修法)欲求修習食厭想的人,(向阿闍黎)習取了業處之後,當對所學一句也不忘失,獨居靜處,對那吃的、飲的、咬的、嘗的等類的段食,以十種行相 [11-010] 而作厭惡的觀察。 [342]即(一)以行乞,(二)以遍求,(三)以受用,(四)以分泌,(五)以貯藏處,(六)以未消化,(七)以消化,(八)以果,(九)以排泄,(十)以塗 [11-011] 於此等中。

(一)「以行乞」是在這有大威力的佛教中出家的人,終夜讀誦佛語,或行沙門法,早晨起床之後,做過了塔園及菩提樹園的義務(掃除),叫人準備好飲水及沐浴的用水,洒掃僧房,調整身體,登上禪座,思惟業處二三十回,起來之後,拿了衣缽,捨離了無人憒鬧而有遠離之樂具備樹蔭和水的清淨清涼的地域的苦行之林,不觀其聖遠離之樂,為了獲得飲食而行向村落,猶如野干之趨向於棄屍的墳墓相似。像這樣的行乞者,自從下床或下椅之後,即踏上散滿從足落下的塵及家蜥蜴的糞等的敷地的東西。此後則須見屋前面有時為老鼠及蝙蝠的糞等所沾污之故而比內室更厭惡。而後又須見樓上有時為鵂鶹及鳩的糞 [11-012] 等所塗之故而比樓下更厭惡。而後又得見各僧房(的庭院)時時由風而吹來的落葉及枯草,由於有病的沙彌的大小便,及因為雨季時候的泥水所污,比較樓下更厭惡。又見精舍外的道路比僧房(的庭院)更厭惡。他次第的禮拜了菩提樹及塔廟之後,站在那裡思惟(今天到何處去行乞),便不注意了那像真珠所積集的塔廟,像一束孔雀的尾羽一樣美麗的菩提樹以及具有天宮的莊嚴的住所,為了獲得飲食,他必須去行乞,把這樣喜樂之處留在背後,自精舍出來之後,他步行於村落的路上,必須見諸樹樁與荊棘之道及為大水沖壞了的不平之道。那時他穿了內衣如包癤相似,捆了腰帶如扎繃帶相似,纏了外衣如包骸骨相似,取出缽來如拿出葯罐相似。 [343]他到達了村口之時,又要見象屍、馬屍、黃牛屍、水牛屍、人的屍、蛇的屍及狗屍等。不但要看,那些壞屍的臭氣撲鼻,亦得忍受。此後站在村門口時,為了避免惡象及惡馬等的危險,又要眺望村內的道路。上面所說始於敷地的東西而至於各種具臭屍等的厭惡的事物,為了飲食他必須踏、必須看、必須嗅。他必須這樣依行乞而觀察(食的)厭惡:「喂!多麼可厭的食啊」!

(二)如何「以遍求」而觀?既然這樣的忍受行乞的厭惡,他進入了村落,纏著僧伽梨衣(袈裟),必須步行於村落的道路,像普通的乞丐一樣的用手拿著缽一家一家的次第乞食。如果在村中碰到下雨的時候,他必須置足於泥濘,其所蹈之處,往往至於脛肉之上;此時他必須以一手拿缽,而以另一手提其衣襟。如果炎熱之時,他必須以滿身帶著由狂風吹起的塵埃和著末而行。既至各家的門前,他必須看見或涉過那滿是蛆蟲蒼繩而混雜著洗魚、洗肉、洗米的水及唾涕與犬豕的糞等的污穢池塘及泥沼。有時從那裡起飛的蒼繩,停歇於他的僧伽梨衣和缽及頭上。比丘進入人家乞食時,有的人給他,有的人不給他。給他的時候,又有的人把昨天所煮的飯、舊的糖餅及壞了的乳酥菜蔬等給他;不給他的時候,有的人說:「希望別一家,尊師」;有的人* [11-001] * 則粗惡地說:「滾出去,禿頭」!他這樣像乞丐一樣的行於村落中乞食之後,又必須回來。如是從進入村落以至歸來,為了獲得飲食,對於泥水等的厭惡事物,他必須踏過,必須看,必須忍受。所以他必須這樣的依遍求而觀察食的厭惡:「喂!多麼可厭的食啊!」

[344]

(三)如何「以受用」而觀察?這樣遍求了食物的比丘,在村外的一個適意的地方安坐下來之後,在他未曾伸手入缽取飯之時,若看見有尊敬的比丘或知恥的人,亦得招待他們吃,如果已伸手入缽欲取食時,則又恥於對那人說:「請你吃吧」!當他伸手捏拌飯食時,往往出汗而從五指流下把乾硬的食物而濕潤為柔軟。等到由捏拌而失去了原來的美淨而作成一團放入口裡之時,又得以下面的牙齒作臼用,以上面的牙作杵用,以舌頭作手用。放進了口裡的食物,好像放在大盂中的犬食,以齒杵搗過了,又以舌頭去拌轉,混以舌尖上的清淡的唾水,並混以舌中所出濃唾及楊枝所不及擦去的齒垢。到了這一剎那,那嚼碎及混雜而失去了色香之美的食物,實已到達了最厭惡的狀態,正如狗子吐瀉在狗盂中的東西相似。像這樣的狀態,因眼睛沒有看見,所以吞下去了。應依這樣的受用而觀食的厭惡。

(四)如何」以分泌」觀察?這樣把食物吃進體內之後,便成為非常的厭惡了,因為佛、辟支佛、及轉輪王只有在膽汁、痰、膿、血的四種分泌中的任何一種分泌,而其他福薄的人則有四種分泌,所以如果膽汁多的人,則他吃下的食物好像混雜了濃厚的蜜樹油 [11-013] 一樣的極其厭惡,如果痰多的人,則他的所食之物好像混雜了那伽婆羅 [11-014] 的葉汁,如果膿多的人,則他的所食之物好像混雜了腐爛了的酥乳,如果血過多的人,他的所食之物則成為好像混雜了染色中樣的可厭。他必須這樣的依分泌而觀察食的可厭。

(五)如何「以貯藏處」而觀察?食物混合了這四種分泌中的任何一種的分泌物而進入胃中,這不是把它貯藏在金器中,也不是貯藏在寶珠及銀所作的器皿中。如果吃了十歲飲食的孩子,則他的食物的貯藏處好像十年未洗的糞桶。 [345]如果吃了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乃至吃了一百歲的人,則他的食物的貯藏處好像一百年未洗的糞桶。他必須這樣的依貯藏處而觀察食的可厭。

(六)如何「以未消化」而觀察?那吃下去的食物,貯藏在那樣的地方,直至未曾消化的期間,停在前面所說的極黑暗猶如帶著各種臭屍的氣味的風的通路而極臭極可厭惡的處所(胃),把今天、昨天、前天所吃的一切飲食集在一起,蓋著痰的膜,由身火的熱力煮燒,生起了涎沫氣泡,現起極其可厭的狀態,正如旱熱之時,由於意外的密云驟雨,把草、葉、壞席葉、蛇屍、狗屍、人屍等都集中到旃陀羅村門前的池塘中,由於太陽的熱力所熏,生存著許多的涎沫氣泡一樣。他應該這樣的依未消化而觀察食的可厭。

(七)如何「以消化」而觀察?那食物由於身火的熱力而既然消化了的時候,不是變成像用金銀等料所作的金銀等器的狀態,但升起了涎沫氣泡,如放在磨石上磨碎了的黃泥而塞進管子裏一樣的變成了糞而充塞於熟臟(直腸),一部分變成了尿而充塞於膀胱。他應該這樣的依消化而觀察食的可厭。

(八)如何「以果」而觀察?如果飲食得以適當的消化,其結果產生了髮、毛、爪、齒等的種種污垢;假使不能獲得適當的消化,便會產生輪癬、疥癬、天花、癩疫、肺癆、咳嗽、痢疾等的數百種病 [11-015] 。這便是食的結果。所以他應該這樣的依果而觀察食的可厭。

(九)如何」以排泄」而觀察?吞下食物之時由一門而入,排泄之時,則由眼睛出睛垢,由耳朵出耳垢等的多門而排泄。吃的時候和許多眷屬們共同的吃,排泄的時候,則成為大小便等,由一個人單獨的排泄出去。 [346]第一天他吃得快快樂樂歡歡喜喜的,第二天他排泄時,則捏其鼻,歪其臉,而心生厭惡。在第一天雖然去食物染著貪愛迷戀地吃了下去,但過了一夜到第二天,他便不貪憎惡而厭嫌的排了出去。所以古人說: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
一門而入,九門而出。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
與諸親朋會食,一人潛伏排出。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
食時歡喜,排時厭棄。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
過了一夜,便成臭物。

他應該這樣的依排泄而觀察食的可厭。

(十)如何「以塗」而觀察?即在食時,而此飲食塗於手、唇、舌、顎等。因為給食物所塗而手等便成厭惡,縱使洗去了它們,但為了除去臭氣,還要再三再四的洗。譬如煮飯的時候,那滿上來的糠與米屑米皮等塗於鑊口鑊邊及鑊蓋等,同樣的,吃下的飯,由於全身的身火所煮沸(消化)而滿出的,以齒垢塗於牙齒,* [11-002] * 以眼垢、耳垢、涕、尿、糞等塗於眼、耳鼻、大小便道等,由於彼等所塗的此等諸門,雖然天天的洗,也不會清淨悅樂的。在這些裏面,有時你洗了一處,還用水來洗手,有時洗了一處,雖然二三次的用牛糞 [11-016] 粘士和香粉等洗了手,但依然是厭惡的。所以他應如是依塗而觀察食的可厭。

這樣以十種行相而觀察思惟食的可厭的比丘,以厭惡的行相而得明了段食。 [347]他再對那(厭惡的段食之)相數數修習而多作。他這樣做,便鎮伏了五蓋。由於段食的自性法(本質)及深奧之故,不達 [11-017] 安止定,只以近行定等持其心。由於習取厭惡的行相而得明了此(段食的可厭)相,所以稱此業處為「食厭想」。

(食厭想的功德)於此食厭想而精勤的比丘,則退縮回轉他的貪味之心。譬如欲渡沙漠的人,離去憍心而吃自己的兒子之肉,他只是為了要度脫苦海而取飲食。因為遍知段食之故,則他不難於遍知五欲之貪。由於他遍知了五欲,亦得遍知於色蘊。由於未消化等的厭惡的行相,他的身至念(業處)的修習亦得完成。他是行於不淨想的隨順的行道。依此(食厭想的)行道,現世他雖然不能得達不死(涅槃)而終,但來世必至善趣。

這是詳論食厭想。

(二)四界差別的修習 [11-018]

今在食厭想之後,來解釋前所提示的「一差別」 [11-019] 的四界差別的修習。

(四界差別的語義)這裡的「差別」是以辨別而確定之義。四界的差別為「四界差別」。界的作意,界的業處與四界差別(三者)是同一意義。

(四界差別的經典)來敘述這四界差別,經中有略與詳二種:略的如《大念處經》 [11-020] 所述;詳的如《大象跡喻經》 [11-021] 《羅(目+侯)羅教誡經》 [11-022] 及《界分別經》 [11-023] 所述。

(1)(大念處經說)那裡說 [11-024] 「諸比丘!譬如精練的屠牛者或屠牛者的弟子,殺了牛, [348]坐於四衢大道,把它割截成一片一片的。諸比丘!比丘也這樣的觀察此身如其所處,如其所置,從界而觀: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在大念處經中是為有利慧而修界業處的人這樣簡略地說的。

此文的全意如下:譬如善巧的屠牛者冶幫他工作的弟子,殺了牛,分剖之後,坐於稱為通達四方的大路中心處的四衢大道,把它的肉割截成一片一片。同樣的,比丘觀此依四威儀的任何行相而住為「如其所處」,或因如其所處即為「如其所置」的身,依界而如是觀察:「於此身中有地界乃至風界」。這畢竟作如何說?譬如屠牛者的飼牛,牽牛至屠場,捆好它放於屠場上,殺其牛,見牛的被殺而死,直至未曾割截它的肉成為一片一片之時,他的「牛」的想還沒有消失;但到了割截了它的肉(成為碎片)而坐下來的時候,便消失了「牛」的想,產生了「肉」的想,他決不會這樣想:「我賣牛,此人來買牛」,可是他想:「我賣肉,此人來買肉」。同樣的,比丘以前為愚痴凡夫時,在家時及初出家時,直至未作分析這具體之身如其所處如其所置及未曾依界而觀察之時,他的「有情」「人」「補特伽羅」的想未曾消失。但他從界而觀察之時,則消失了有情之想,並依於界而建立其心。所以世尊說:「諸比丘!譬如精練的屠牛者或......乃至坐;同樣的,比丘......乃至風界」。

(2)(大象跡喻經說)次於大象跡喻經中說 [11-025] :「諸賢!什麼是『內地界』?那內自身的聖的,固體的,所執持的,即髮、毛(爪、齒、皮、肉、腱、骨、骨髓、腎、心臟、肝臟、肋膜、脾臟、肺臟、腸、腸間膜、胃中物)糞,或任何其他在內自身的堅的,固體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地界」。 [349]「 [11-026] 諸賢!什麼是『內水界』?那內自身的水,似水的(液體)所執持的,即膽汁(痰、膿、血、汗、脂、淚、膏、唾、涕、關節滑液)尿,或任何其他內身的水,似水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水界」。「 [11-027] 諸賢!什麼是『內火界』?那內自身的火,似火的(熱),所執持的,即以定而熱,以它而衰老,以它而燃燒,及以它而使食的飲的嚼的嘗的得以消化的,或任何其他內自身的火,如火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火界」。「 [11-028] 諸賢!什麼是『內風界』?那內自身的風,似風的(氣體),所執持的,即上行風,下行風,腹外風,腹內風,肢體循環的風,入息,出息,或任何其他內自身的風,似風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風界」。這是對於甚利慧而修界業處的人詳細敘述的,還有在羅候羅教誡經及界分別經也這樣詳述的。

下面來解釋(大象跡喻經中)一些不明了的句子:

先說「內的自身的」,這兩者與「自己的」為一同義語。「自己」即於自己中生而屬於自己的相續的意思。譬如世間中談論關於婦人的,稱為「婦女的(論)」,因在自己之內而生起故稱「內的」,因為是自己的緣而起故稱「自身的」。

「堅的」是硬的。「固體的」是粗觸的。此中第一句是說它的特相,第二句是說它的形相。因為地界是以堅為特相,卻以粗觸為形相,故說是固體的。「執持」是堅持,即如是堅執──執著我與我所之義。「即」是無變化的附屬詞,即說明那是什麼的意思。為了指示什麼是地界,故說是「髮毛」等。當知加上「腦」,共以二十種行相解說地界。「或任何其他」是說包攝於其餘(水、火、風界)三部分之中的地界。

[350]

以流動的狀態而到達各處故為「水」。在於由業而起等的各種水中故為「水態」(液體)。那是什麼?即水界的粘結的特相。

猛利故為「火」。在於前述的諸火之中故為「大態」。那是什麼?即火界的暖熱的特相。「以它(而熱)」即由於火界的激動而此身發熱,如由於一日的瘧疾等而發熱。「以它而老」即由於它而此身衰老,成為根壞力竭皮皺髮白等的狀態。「以它燃燒」即由於火界的激動而燒此身,那被燒者哀叫著「我燒!我燒!」並希冀塗以經過百次清洗的酥而混以牛乳和旃檀,並希多羅扇的風。「以它而使食的飲的嚼的嘗的得以消化」即由於它而使今的飯等,飲的飲料等,嚼的麥粉所作的硬食等及嘗的芒果蜜砂糖等得以消化──由(消化)液等的作用而分化(食物)之義。這裡前面的(熱、老,燃燒)三火界是(業、心、食、時節的)四等起 [11-029] ,最後的(消化──火界)只是業等起。

吹動故為「風」。在前面所述的諸風之中故為「風態」(氣體)。那是什麼?即(風界的)支持的特相。 [11-030] 「上行風」──是起嘔吐、打呃等的上升的風。「下行風」──是泄大小便等的下降的風。「腹外風」──是腸外的風。「腹內風」──是腸內的風。「肢體循環風」──是經過靜脈網而循環於全身的肢體及屈伸等而生的風。「入息」──是入內的鼻風。「出息」──是出外的鼻風。此中前五種(風界)是(業、心、食、時節)四等起,入息出息只是心等起。 [351]在(水火風界的)一切處都用「任何其他」之句,是說水界等已攝於其餘的三部分中。

如是詳述四界的四十二種行相,即在地界中有二十種,水界中十二種,火界中四壬,風界中六種。這是對經文的解釋。

(四界差別的修法)至於修習的方法:(一)利慧的比丘,若依「髮是地界,毛是地界」這樣的的詳細的而取,則未免感到太遲緩,故只依「堅硬相的是地界,粘結相的是水界,遍熟相的是火界,支持相的是風界」這樣的作意,他的業處便得明了。(二)不很利慧的人,若如前者的作意,則(他的業處)成黑暗而不明顯,所以要依前述的詳細方法作意才得明了。怎麼呢?譬如兩位比丘在念誦許多重復的經典,那利慧的比丘,只一回兩回詳述重復之處,以後便(省略重復之處)只誦其首尾而已。那不很利慧的人這樣說道:「此人怎麼誦的!連上下的嘴唇都不接觸一下。像這樣誦,那一天才會精通經典」?他自己則完全詳誦所有重復之處。那利慧的人說:「此人怎樣誦的!好像不讓它終結似的,像這樣誦,那一天才會誦完經典呢」?同樣的,利慧者若依髮等而詳細取界,則未免感到太遲緩。所以只以「堅硬相是地界」等的簡略方法而作意,他的業處更得明了。那不利慧者若這樣作意,則成黑暗而不明顯。所以他要依髮等詳細作意而得明了。

(利慧者的修法之一)是故先說欲業處的利慧者,獨居靜處,念慮於自己的全色身:「於此身中,堅性或固性的是地界,粘結性或流動性的是水界, [352]遍熟性或暖熱性的是火界,支持性或浮動性的是風界」。他這樣簡略地取了諸界,當數數地念慮作意及觀察「地界、水界」的僅是界而非有情非壽者的身。這樣精進,不久之後,取得照界差別慧,生起他的──以自性法為所緣的未達安止只是近行的──定。

(利慧者的修法之二)或者為示四大種而非有,如法將(舍利弗)所說的四部分 [11-031] 「因骨腱因肉因皮包圍空間而稱為色」。於它們(四部分)之間,用智手來一一分別。以前面「堅性或固性的是地」等的同樣方法而取了諸界,當數數地念慮作意及觀察「地界、水界」的僅是界而非有情非壽者的身這樣精進,不久之後,取得照界差別慧,生起他的──以自性法為所緣的未達安止只是近行的──定。

這是略說四界差別的修法。

(不很利慧者的修法) 其次詳述,當知如是四界差別的修法。即欲修習此業處而不甚利慧的瑜伽者,親近阿闍黎,詳細地習取了四十二種的界,住於如前面所說的適當的住所,作了一切應作的義務,獨居靜處,用這樣的四種方法修習業處:(一)以簡略其機構,(二)以分別其機構,(三)以簡略其相,(四)以分別其相。

1.(以簡略其機構而修習)如何「以簡略其機構」而修習呢?茲有比丘,確定二十部分之中的堅固行相為地界;確定十二部分之中而稱為水的液體的粘結行相為水界; [353]確定四部分之中遍熟的火為火界;確定六部分之中的支持行相為風。這樣確定,則那比丘的四界而成明了。他這樣的數數地念慮作意,如前所述的便得生起他的近行定。

2.(以分別其機構而修習)如果這樣修習,他的業處仍未成就者,當「以分別其機構」而修習。如何修?而彼比丘,第一不忘失三十二分身中所說的一切善巧──如身至念業處的解釋中所說的七的學習善巧 [11-032] 及十種作意善巧,然後當順逆的誦習皮的五種等,一切都依那裡所述的規定而行。

但有這樣的差異:那裡是以色、形、方位、處所及界限而作意於髮等,以厭惡而置其心這裡則以界(而置其心)。是故以色等五種的作意於髮等之後,當維持這樣的作意:

(I)(地界二十部分的作意)(1)「髮」──生於封蓋頭顱的皮膚上。譬如「公多草」 [11-033] 長於蟻塔的頂上,蟻塔的頂不知道:「公多草生於我上」,公多草亦不知道:「我生於蟻塔的頂上」,同樣的,封蓋頭顱的皮膚不知道:「髮生於我上」,髮亦不知:「我生於封蓋頭顱的皮膚上」。因此兩者沒有互相思念與觀察。此髮在此身上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2)「毛」──生於蓋覆身體的皮膚上。譬如草木長於無人的村落,無人的村落不知道:「草本長於我上」,草木亦不知道:「我生於無人的村落上」,同樣的,蓋覆身體的皮膚不知道:「毛生於我上」,毛亦不知:「我生本蓋覆身體的皮膚上」。因此兩者沒有互相思念及觀察。此毛在此身上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3)「爪」──生於指端上,譬如兒童用棒擲蜜果的核子作游戰※11-001※ ,棒不知道:「蜜果的核子放於我上」, [354]蜜果的核子亦不知道:「我放於棒上」;同樣的,指不知道:「爪生於我的指端上」,爪亦不知道:「我生於指端上」。因此兩者沒有互相思念與觀察。此爪在此身上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4)「齒」──生於顎骨上。譬如建築家家石柱置於礎石之上,用一種水泥結合它們,礎石不知道:「石柱置於我上」,石柱亦不知道:「我在礎石之上」,同樣的,顎骨不知道:「齒生於我上」,齒亦不知:「我生於顎骨之上」。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思念及觀察。這齒在此身上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5)「皮」──包於全身。譬如濕的牛皮而包大琴,大琴不知道:「以濕的牛皮包住我」,濕牛皮亦不知道:「我包住大琴」,同樣的,身不知道:「我為皮所包」,皮亦不知:「身為我所包」,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皮在此身上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6)「肉」──附於骨聚上。譬如以厚厚的粘土塗於墻上,墻不知道:「我為粘土所塗」,粘土亦不知道:「墻為我所塗」;同樣的,骨聚不知道:「我為幾百片肉所塗」,肉亦不知:「骨聚為我所塗」。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肉在身上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7)「腱」──聯結於身體內部的骨。譬如用藤結於柵木,柵木不知道:「以藤聯結我們」, [355]藤亦不知:「以我們聯結柵木」;同樣的,骨不知道:「以腱聯結我們」,腱亦不知:「以我們聯結於骨」。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腱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8)於諸「骨」中,踵骨支持踝骨,踝骨支持脛骨,脛骨支持大腿骨,大腿骨支持臀骨(腸骨),臀骨支持脊椎骨,脊椎骨支持頸骨(頸椎),頸骨支持頭骨,頭骨在頸骨上,頸骨在脊椎上,脊椎在臀骨上,臀骨在大腿骨上,大腿骨在脛骨上,脛骨在踝骨上,踝骨在踵骨上。譬如磚瓦、木材、牛糞重重堆積之時,下面的不知:「我等支持上面的」,上面的亦不知:「我等放在下面的上面」;同樣的,踵骨不知「我支持踝骨」,踝骨不知「我支持脛骨」,脛骨不知「我支持大腿骨」,大腿骨不知「我支持臀骨」,臀骨不知「我支持脊椎骨」,脊椎骨不知「我支持頸骨」,頸骨不知「我支持頭骨」,頭骨不知「我在頸骨上」,頸骨不知「我在脊椎骨上」,脊椎骨不知「我在臀骨上」,臀骨不知「我在大腿骨上」,大腿骨不知「我在脛骨上」,脛骨不知「我在踝骨上」,踝骨不知「我在踵骨上」。因為此等諸法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 [356]這骨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9)「骨髓」──在於各種骨的內部。譬如蒸了的竹筍放了竹筒中,竹筒不知「筍等放在我等之中」,筍亦不知「我等放在竹筒中」;同樣的,骨不知「髓在我等之中」,髓亦不知「我在骨中」。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骨髓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0)「腎臟」──從喉底由一根出發,下行少許,分為兩支的粗筋連結(腎臟),並圍於心臟肉而住。譬如連結於一莖的兩只芒果,果莖不知「由我連結兩只芒果」,兩芒果亦不知「我由莖結」,同樣的,粗筋不知「由我連結腎臕」,腎臟亦不知「我由粗筋連結」。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腎臕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1)「心臟」──依止於身內以胸骨所作的匣的中央。譬如依止於古車的匣內而放肉片,古車的匣內不知「肉片依我而住」,肉片亦不知「我依古車的匣內而住」;同樣的,胸骨所作的匣內不知「心臟依我而住」,心臟亦不知「我依胸骨之匣而住」。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心臟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2)「肝臟」──依止於身體之內的兩乳房的內部的右側。譬如粘在油炸鑊裏面的一雙肉團,油炸鑊的裏面不知道「一雙肉團粘在我內」,一雙肉團亦不知「我粘在油炸鑊內」; [357]同樣的,乳房內部的右側不知「肝臟依我而住」,肝臟亦不知「我依乳房內部的右側住」。因為此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肝臟在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3)「肋膜」──覆蔽肋膜圍於心臟及腎臟而住;不覆蔽肋膜則包於住身皮內之下的筋肉而住。譬如纏於繃帶之內的肉,肉不知「我為繃帶所纏」,繃帶亦不知「以我纏肉」;同樣的,腎臟心臟及全身的肉不知道「我為肋膜所覆」,肋膜亦不知「以我覆腎臟心臟及全身的肉」。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肋膜在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4)「脾臟」──在心臟的左側,依止於胃膜的上側而住。譬如依止米倉的上側而住的牛糞團,米倉的上側不知「牛糞團依止我住」,牛糞團亦不知「我依米倉的上側而住」;同樣的,胃膜的上側不知「脾臟依止我住」,脾臟亦不知「我亦胃膜的上側而住」。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脾臟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5)「肺臟」──在兩乳之間的身體的內部,蓋覆及懸掛於心臟與肝臟之上。譬如懸掛於古米倉內部的鳥巢,古米倉的內部不知「鳥巢懸於我內」,鳥巢亦不知「我懸於古米倉的內部」; [358]同樣的,身體的內部不知「肺臟懸於我內」,肺亦不知「我懸於這樣的身體內部」。因為此等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肺在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6)「腸」──住在以喉底、及大便道(肛門)為邊端的身體的內部。譬如盤繞於血桶之內而斬了頭的蛇 [11-034] 屍,血桶不知「蛇屍在我中」,蛇屍亦不知「我在血桶中」;同樣的,身體的內部不知「腸在我中」,腸亦不知「我在身體的內部」。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腸在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7)「腸間膜」──在腸之間,結住腸的二十一個曲折之處。譬如布繩所作的足拭(拭足的墊子),以線縫住其圓輪之間,布繩的足拭的圓輪不知「線縫住我」,線亦不知「我縫住布繩的足拭的圓輪」;同樣的,腸不知「腸間膜結住我」,腸間膜亦不知「我結住腸」。因為此等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腸間膜在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8)「胃中物」──是在胃中吃的飲的嚼的嘗的東西。譬如狗子嘔吐於犬盂中的東西,犬盂不知「狗子的嘔吐物在我中」,狗子的嘔吐物亦不知「我在犬盂中」;同樣的,胃不知「胃物在我中」,胃物亦不知「我在胃中」。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胃中物是此身內的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19)「糞」──在腸的尾端約長八指猶如竹筒而稱為熟臟(直腸)的裏面。 [359]譬如壓入竹筒之中的柔軟的黃土,竹筒不知「黃土在我中」,黃土亦不知「我在竹筒中」;同樣的,熟臟不知「糞在我中」,糞亦不知「我在熟臟中」。因為這兩者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糞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堅固的地界。

(II)(水界十二部分的作意)(1)「膽汁」之中的流動膽汁,與命根結合,遍滿於全身;停滯膽汁則儲於膽囊之內。譬如遍滿了油的炸餅,炸餅不知「油遍滿於我」,油亦不知「我遍滿於炸餅」,同樣的,身體不知「流動膽汁遍滿於我」,流動膽汁亦不知「我遍滿於全身」。又如絲瓜的囊滿裝雨水 ,絲瓜的囊不知「雨水在我中」,雨水亦不知「我在絲瓜的囊中」;同樣的,膽囊不知「停滯膽汁在我中」,停滯膽汁亦不知「我在膽囊中」。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膽汁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2)「痰」──約有一杯的分量,在胃膜中。譬如污水池的面上生起了水泡膜, [360]污水池不知「水泡膜生於我上」,水泡膜亦不知「我在污水池上」;同樣的,胃膜不知「痰在我中」,痰亦不知「我在胃膜中」。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痰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3)「膿」──沒有固定的處所,在身上那些為樹樁、荊刺、打擊、火焰等所傷的部分,血被停滯在那裡而化為膿,或者生了膿皰和瘡等,膿便在那些地方。譬如樹木的為斧所傷之處而流出樹脂,那樹的傷處不知「樹脂在我們的地方」,樹脂亦不知「我在樹的傷處」;同樣的,身上為樹樁荊棘等所傷之處不知「膿在我等之處」,膿亦不知「我在彼等之處」。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膿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4)在「血」中的循環血,猶如膽汁而遍滿於全身;積聚血充滿於肝臟所在之處的下方,約有一杯之量,而在滋潤於腎臟、心臟、肝臟及肺臟。關於循環血,猶如流動膽汁中所說明的。其他的(和聚血),譬如漏的缽,降下雨水時,潤濕了下面的土塊的碎片等,土塊的碎片等不知「我等為水所潤」,水亦不知「我潤土塊的碎片等」;同樣的,肝臟所在之處的下方或腎臟等不知「血在我中」或「血在潤於我等」,血亦不知「我充滿於肝臟的下方及在潤於腎臟等」。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血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5)「汗」──在火熱等的時候,充滿於髮毛等的孔隙及流出來。 [361]譬如一束從水裏拔起來的蓮的須根及白睡蓮的莖,蓮等的束的孔隙不知「由我等流水」,由蓮等的束的孔隙所流出的水亦不知「我由蓮等的束的孔隙所流出」;同樣的,髮毛等的孔隙不知「由我等出汗」,汗亦不知「我由髮毛等的孔隙而出」。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汗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6)「脂肪」──凝固的脂膏,遍滿於肥者的全身,依止於瘦者的脛肉等處。譬如覆以郁金色的布片的塊,肉塊不知「郁金色的布片依於我」,郁金色的布片亦不知「我依於肉塊」;同樣的,在全身或脛等的肉不知「脂肪衣於我」,脂肪亦不知「我依於全身或脛等的肉」。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脂肪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7)「淚」──生起之時,充滿於眼窩或滲出眼窩之處。譬如嫩的多羅果的核子的孔內充滿了水,嫩的多羅果核的孔不知「水在我中」,在嫩的多羅果核的孔內的水亦不知「我在嫩的多羅果核的孔內」;同樣的,眼窩不知「淚在我中」,淚亦不知「我在眼窩中」。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淚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8)「膏」──在火熱等的時候,在手掌、手背、足蹠、足背、鼻孔、額及肩等地方溶解的脂膏。譬如倒油於飯的泡沫上,飯的泡沫不知「油散布於我上」,油亦不知「我散布於飯的泡沫上」, [362]同樣的,手掌等處不知「膏散布於我等上」,膏亦不知「我散布於手掌等處」。因為此等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膏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9)「唾」──由於某種生唾之緣,從兩頰之側流下而止於舌面上。譬如在河岸的井,不間斷的滲出水來,井面不知「水在我中」,水亦不知「我在井面中」;同樣的,舌面不知「從兩頰之側流下的唾而止於我上」,唾亦不知「我從兩頰之側流下而止於舌面上」。因為此等法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唾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10)「涕」──生起之時,充滿於鼻孔,或流出(鼻外)。譬如牡蠣殼充滿腐敗的凝乳,牡蠣殼不知「腐敗的凝乳在我中」,腐敗的凝乳亦不知「我在牡蠣殼中」;同樣的,鼻孔不知「涕在我中」,涕亦不知「我在鼻孔中」。因為此等法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涕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11)「關節滑液」──在一百八十的關節中,行滑潤骨節的作用。居如注油於車軸,車軸不知「油滑潤我」,油亦不知「我滑潤車軸」;同樣的,一百八十的關節不知「骨節滑液在滑潤於我等」,骨節滑液亦不知「我在滑潤於一百八十的關節」。因為此等法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關節滑液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12)「尿」──在膀胱的內部。譬如投入污池而口向下 [11-035] 的羅梵那甕,羅梵那甕不知「污水在我中」,污水亦不知「我在羅梵那甕中」; [363]同樣的,膀胱不知「尿在我中」,尿亦不知「我在膀胱中」。因為此等法沒有互相的思念和觀察。這尿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液態及粘結行相的水界。

(III)(火界四部分的作意)既已如是於髮等而起作意,次當本火風而起如是的作意:

(1)以它而熱。這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以遍熟為行相的火界。

(2)以它而老。

(3)以它而燃燒。

(4)以它而吃的飲的嚼的嘗的得以適當的消化。這在此身中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以遍熟為行相的火界。

(IV)(風界六部分的作意)其次對風的部分如是作意:

(1)於上行風而知曉其上行,

(2)於下行風知曉其下行,

(3)於腹外風知曉其腹外,

(4)於腹內風知曉其腹內,

(5)於肢體循環風知曉其肢體循環,

(6)於入息出息知曉其入息出息之後,他當作意上行風於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而以支持為行相的風界。

如是下行風,腹外風,腹內風,肢體循環風,乃至入息出息風,在此身內是單獨部分,無思,無記,空,非有情,而以支持為行相的風界。

他起這樣的作意,則他的諸界而成明了。因他對彼等諸界數數的念慮和作意,便得生起如前所說的近行定。

(3)(以簡略其相而修習)如果這樣修習,他的業處依然未能成就,則他應「以簡略其相」而修習。如何修呢?

(1)於二十部分之中,確定其堅固相為地界,此(二十部)中的粘結相為水界,遍熟相為火界,支持相為風界。

(2)於十二部分中,確定其粘結相為水界;此(十二部)中的遍熟相為火界,支持相為風界。* [11-003] *

(3)於四部分中,確定其遍熟相為火界,與彼難分別的支持相為風, [364]堅固相為地界,粘結相為水界。

(4)於六部分中,確定其支持相為風;而此中的堅固相為地界,粘結相為水界,遍熟相為火界。這樣的確定,他的諸界便得明了。因對彼等諸界數數念慮與作意,便得生起如則所說的近行定。

4.(以分別其相而修習)如果這樣修習,他的業處依然未能成就,則他應「以分別其相」而修習。如何修習?即以如前面所說的方法,習取了髮等之後,確定髮中的堅固相為地界,此(髮)中的粘結相為水界,遍熟相為火界,支技相為風界。如是於一切(三十二)部分中,一一部分都應作四界差別。這樣的確定,他的諸界便得明了。於彼等四界數數念慮與作意,便得生起如前所述的近行定。

(十三行相的修法)其次亦當以此等行相而於諸界作意:(一)以語義,(二)以聚,(三)以細末,(四)以相等,(五)以等起,(六)以一與多,(七)以分別不分別,(八)以同分異分,(九)以內外差別,(十)以攝,(十一)以緣,(十二)以不思念,(十三)緣之分別 [11-036] 。此中:

(一)「以語義」而作意:廣佈故為地。流動故,可乾故,或增大故為水。熱故為火。動故為風。總括的(作意):保持自相故,領受苦故為界。當如是以別與總的語義而(於四界)作意。

(二)「以聚」──曾以髮毛等二十種顯示地界,及以膽汁與痰等的十二種顯示水界。故此中是:

色、香、味、食素及四界八法聚合,成為髮的名言,分析了它們, 便無髮的名言。 [365] 所以「髮」──只是八法的聚合 [11-037] ,「毛」等亦然。其次此(三十二身分)中,由業等起的部分,加命根和(男女)性共為十法聚 [11-038] 。但由於增盛之故,稱為地界、水界等。如是以聚而作意。

(三)「以細末」──在此身中,取其中的等的(身)量計算,若粉碎為極微與細塵,則地界有一陀那 [11-039] 的分量,此等(地界)由半(陀那)分量 [11-040] 的水界攝受(結合),由火界作保護,由風界來支持,故不致於離散及毀滅。因(地界)不離散不毀滅,故形成男性女性之別,呈現小、大、長、短、堅、固等的狀態。次於此(身)中,液態的粘結相的水界,依地而住,以火保護,以風支持,才不致滴漏流散,因不滴漏及流散,故漸漸呈示肥滿的狀態。於此(身)中,能令飲食消化,有暖相及熱性的火界,依地而住,攝之以水,由風支持,遍熱於此身,取來此身的美麗,並且由火而遍熟,故此身不呈現於腐敗。於此(身)中,彌漫於四肢五體,以運動及支持為特相的風界,依地而住,攝之以水,由火保護,支持此身。由於(以支持為特相的)風界的支持,故此身不倒而能直立,由於其他的(以運動為特相的)風界激動,故能表示於行住住坐臥的四威儀,能屈,能伸,手足能動。如是以男女等的狀態而誑惑愚人的,是如幻之物的四界的機巧作用。如是此界當以細末而作意。

(四)「以相等」──地界有什麼相(特徵)?有什麼味(作用)?有什麼現起(現狀)?既如是念四界已,當以相等這樣作意:「地界」有堅性的相,住立的味,領受的現起。「水界」有流動的相,增大的味,攝受的現起。「火界」有熱性的相,遍熟的味,給與柔軟的現起。「風界」有支持的相,轉動的味,引發的現起。

[366]

(五)「以等起」──為了詳細指示地界等,而示這髮等四十二部分:這裡面的胃中物、糞、膿、尿的四部分,只由時節(自然現象)的等起;淚、汗、唾、涕的四部分,由時節與心的等起;使飲食等遍熟(消化)的火,只由業的等起;出息入息,只由心的等起;其餘的一切(部分)由(時、心、業、食)四種的等起。如是此界當以等起而作意。

(六)「以一與多」──一切的界,依照他們的相等,故有多性──即地界的相、味、現起及水界等的(相味現起的)差異。雖然依相等及依業的等起等有多性,但是此等依色、大種、界、法及無常等則為一。一切的界都不能超越於惱壞(變壞)之相故為「色」,因有大的現前等的理由故為「大種」。

「以大的現前等」──此等之所以稱為大種,因有此等理由:即大的現前故,如大幻者之故,當大供養故,有大變異故,大故生存故。此中:

「大的現前故」──因為此等(大種)在於無執受(無生物)的相續及有執受(有生物)的相續中而大現前。「於無執受的相續」:

二十萬又四萬的由旬,
這大地有這樣的厚數。

依此等法而彼等的大現前,已如「佛隨念的解釋」 [11-041] 中說,「於有執受的相續」:依魚、龜、天、邪神等的身體而大現前。即如此等說: [11-042] 「諸比丘!在大海中,有一百由旬長的身體」。

「如大幻者之故」──因此等(大種),譬如幻師,能把本非寶珠的水而示作寶珠,本非黃金的石塊而作黃金;又如他自己本非夜叉亦非夜叉女,能現為夜叉及夜叉女的姿態。如是(大種)自己非青, [367]能現青的所造色,非黃、非赤、非白而能現(黃赤)白的所造色。所以說如幻師的大幻者之故為大種。

亦譬如那樣的夜叉的大種,既不能發現在他所占的任何人的內部,亦不能發現在那人的外部,但不是不依憑那人而存在;此等(大種)亦不能發現它們互相的在內或在外,但不是不相依而存在。因有這不可思議的關係和理由,如那類似的夜叉的大種,故為大種。

又譬如稱為夜叉女的大種,化為悅意的形色媚態,而蓋覆其自己的恐怖的形相,迷惑有情;此等(大種)亦然,於男女的身體,以悅意的膚色,以自己悅意的四肢五體和形相,用悅意的手指足趾及眉毛的媚態,蓋覆自己的堅性等的自性之相,迷惑愚人,不容許得見自己的自性。如假冒的夜叉女的大種等,故為大種。

「當大供養故」,因為要以大資具維持故。即此等(大種)每天都要供給大量的飲食和衣服等而存在,故為大種,或者因大供養而存在,故為大種。

「有大變異故」,因為此等(大種)於無執受(無生物)有執受(有生物)中而有大變異故。此中的無執受,在劫盡之時,其變異之大而成明了;有執受則在界的動搖(四大不調)之時而成明了。即所謂:

劫火燃燒世間的時候,
從地而起的火焰,上至於梵天。
世間為怒水亡沉的時候,
消滅了百千俱胝的一輪迴 * [11-004] * 界。
世間為怒風界所亡的時候,
消滅了百千胝的輪迴 * [11-005] * 界。
猶如給木口(毒蛇)所嚙,身成僵硬,
地界激怒之身,亦如為木口所嚙的那樣。
猶如給臭口(毒蛇)所嚙,身成腐爛,
水界激怒之身,亦如為臭口所嚙的那樣。
[368]
猶如給火口(毒蛇)所嚙,身成燃燒,
火界激怒之身,亦如為火口所嚙的那樣。
猶如給刀口(毒蛇)所嚙,身被切斷,
風界激怒之身,亦如為刀口所嚙的那樣。

如是有大變異的存在故為大種。

「大故存在故」,因為此等(大種)應該以大努力而存在,所以大故存在故為大種。

如是此等一切界,以大的現前等的理由為大種。

因為能持自相故,領受苦故,亦即不能超越一切界的相故為「界」。由於保持自相,及保持自己於適當的剎那故為「法」。以壞滅之義為「無常」。以怖畏之義為「苦」。* [11-006] * 所以說一切(四界)依於色、大種、界、法、無常等則為一。如是此界當以一與多而作意。

(七)「以分別不分別」,在此等四界俱起時,若於每界的最低的純八法等聚 [11-043] 中,則無部分的分別,但依(四界的)相則有分別。如是以分別不分別而作意。

(八)「以同分界分」,此等四界雖無面所說的分別,但前二界(地水)重故為同分,同樣的後二界(火風)輕故(為同分),前二界與後二,後二界與前二界為異分。如是以同分異分而作意。

(九)「以內外差別」,內四界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事 [11-044] (身語的二)表,及(女男命的三)根的所依,有四威儀,及自(業心時食)四的等起。外四界則與上述的相反。如是以內外差別而作意。

(十)「以攝」,由業等起的地界與由業等起的其他(三界)為同一攝,因為它們的等起無異故。同樣的,由心等而等起的(地界)與由心等而等起的其他(三界)為同一攝。如是以攝而作意。

(十一)「以緣」,此地界,以水攝之,以火保護,以風支持※11-002※ ,是(水火風)三大種的住處及緣。水界,以地而住,以火保護,以風支持,是(地火風)三大種的結著及緣。火界,以地而住,以水攝之,以風支持,是(地火風)三大種的遍熟及緣。 [369]風界,以地而住,以水攝之,以火遍熟,是(地水火)三大種的支持及緣。如是以緣而作意。

(十二)「以不思念」,地界不知:「我是地」或「我是其餘三大種的住住處及緣」;其餘的三界亦不知:「地界為我們的住處及緣」。其餘的一切可以類推。如是以不思念而作意。

(十三)「以緣的分別」,四界有業、心、食、時的四緣。此中由業等起的界,只以業為緣,非以心等為緣。由心等而等起的界,亦只以心等為緣,而非其他。業為業等起的界的生緣,據經說是其餘諸界的近依緣(強因) [11-045] 。心為心等起的界的生緣,是餘界的後生緣、有緣及不離緣。食為食等起的界的生緣,是餘界的食緣、有緣、及不離緣。時節為時等起的界的生緣,是餘界的有緣及不離緣。

業等起的大種為業等起的諸大種之緣,亦為心等的等起的(諸大種以緣)。如是心等起,食等起,乃至時等起的大種為時先起的諸大種之緣,亦為業等的等起的(諸大種之緣)。

此中,由業等起的地界為業等起的其他(水火風三)的緣──是依照俱生、相互、依止、有及不離緣及依住處,但非依生緣。亦為其他(時、心、食)三(等起的)相續的諸大種之緣──是依照依止、有及不離緣,但非依住處,亦非依生緣。

由業等起的水界,為其他(業等起的地火風)三界的緣──是依照俱生等緣及依結諸止,有及不離緣,但非依結著,亦非依生緣。

由業等起的火界,為其他(業等起的地水風)三界的緣──是依照俱生等緣及依遍熟,但非依生緣。亦為其他(時、心、食)三(等起)相續(的諸大種)之緣──是依照依止、有、及不離緣,但非依遍熟,亦非依生緣。

由業等起的風界,為其他(業等起的地水火)三界的緣──是依照俱生等緣及依支持,但非依生緣。 [370]亦為其他(時、心、食)三(等起)相續(的諸大種)之緣──是依照依止、有、及不離緣,但非依支持,亦非依生緣。

關於心、食、時等起的地界等,以此類推之。

如是由於俱生等的緣的力量而起的此等四界之中:

以一界為緣而起三界有四種,
以三界為緣而起一界有四種,
以二界為緣而起二界有六種。

即是說以地界等一一界為緣而起其他的各各三界,如是故以一界為緣而起三界有四種。同樣的地界等的一一界以其他的各各三界為緣而起,如是故以三界為緣而起一界有四種。其第一第三(地火)為緣而起後二(火風界),以後二(火風)為緣而起前二(地水),以第一第三(地火)為緣而起第二第四(水風),以第二第四緣而起第一第三,以第一第四(地風)為緣而起第二第三(水火),以第二為緣而起第一第四,如是故以二界為緣而起二界有六種。

在彼等四界中,地界是舉步往返等時候的壓足之緣。由水界隨伴的地界,是立足之緣。由地界隨伴的水界,是下足之緣。由風隨伴的火界,是舉足之緣,由火界隨伴的風界,是運足向前或向左右之緣。如是以緣的分別而作意。

如是以語義等(的十三行相)而作意者,由一一門而得明瞭四界。於彼四界數數念慮作意者,依前述的同樣方法而得生起近行定,因為這(近行定)是由於四界差別的智方面生起,故稱為四界差別。

(四界差別的功德)勤於四界差別的比丘,洞察空低,滅有情想。因他滅了有情之想,不會去分別猛獸、夜叉、羅剎等,克服恐怖,克制不樂與樂,不於善惡報取捨,成大慧者,得至究竟不死(的涅槃)或來世而至善趣。

有慧的瑜伽者,
當常修習──
這有大威力的四界差別,
那也是勝師子的游戲。※11-004※

這是修習四界差別的解釋。

[371]

(論修定的結語)為了詳示修定的方法,前面曾經提出這些問題:「什麼是定?什麼是定的語義」 [11-046] 等。在那些問題中,(第七)「怎樣修習」的一句,曾以各方面的意義解釋完畢。

在這裏(的定)包括兩種,即近行定與安止定。此中於(除了身至念及安般念的八隨念而加食厭想及四界差別的)十業處中(的一境性)及於安止定的前分心的一境性為近行定;於其餘的(三十)業處中的心一境性為安止定。因為修習了彼等(四十)業處,亦即是修習了這(安止定和近行定的)兩種,所以說「怎樣修習」的一句,曾以各方面的意義解釋完畢。

八、修定有什麼功德

其次對於所說的「修定有什麼功德」 [11-047] 的問題,有現法樂住等五種修定的功德。即:

(一)(現法樂住)諸漏盡阿羅漢既已入定,念「我以一境心於一日中樂住」而修定,由於他們修習安止定,故得現法樂住的功德。所以世尊說 [11-048] 「周那?此等於聖者之律,不名為損減(煩惱),此等於聖者之律,稱為現法樂住」。

(二)(毗缽捨那)有學、凡夫,從定而出,修習:「我將以彼定心而觀察」,因為習安止定是毗缽捨那(觀)的足處(近因),亦因為修習近行定而於(煩惱)障礙中有(得利的)機會,故得毗缽捨那的功德。所以世尊說 [11-049] :「諸比丘!汝應修定,諸比丘!得定的比丘如實而知」。

(三)(神通)其次曾生八等至,入於為神通基礎的禪那,出定之後,希求及產生所謂 [11-050] 「一成為多」的神通的人,他有獲得神通的理由,因為修習安止定是神通的足處,故得神通的功德。所以世尊說 [11-051] :「他傾心於彼彼神通作證法,具有理由,必能成就於神通作證之法」。

[372]

(四)(勝有)「不捨禪那,我等將生於梵天」──那些這樣希求生於梵天的人,或者雖無希求而不捨於凡夫定的人,修安止定必取勝有,而得勝有的功德。所以世尊說 [11-052] :「曾少修初禪的人生於何處?生為梵眾天的伴侶」等。修近行定,必得欲界善趣的勝有。

(五)(滅盡定)諸聖者既已生起八等至,入滅盡定,如是修習:「於七日間無心,於現法證滅盡涅槃我等樂住」,彼等修安止定而得滅盡定的功德。所以說 [11-053] :「以十六智行及以九定行得自在慧而成滅盡定之智」。

如是現法樂住等是修定的五種功德。

是故智者,
對於這樣──
多有功德能淨煩惱之垢的禪定,
當作不放逸之行。

以上是說明以「有慧人住戒」一偈中的戒定慧三門而示清淨之道中的定門。

為諸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完成了第十一品,定名為定的解釋。

附註

[11-001](1, 2) 食厭想(aahaarepa.tikuulasa~n~na),《解脫道論》:「不耐食想」。
[11-002](1, 2) 底本一一一頁。
[11-003](1, 2) cf.A.IV,46f;D.III,289,291.
[11-004](1, 2) D.III,228,276;M.I,48;S.II,11;A.V,52.
[11-005](1, 2) 滋養素第八(oja.t.thamaka),這八法名為純八法(suddha.t.thamaka)或八法聚(a.t.thadhammakalaapa),即地、水、火、風、色、香、味、滋養素,而滋養素為第八。
[11-006](1, 2) 子肉喻(Puttama.msuupama)S.II,98.《雜阿含》三七三經(大正二.一O二b)。
[11-007]壞皮牛喻(Niccammagaavuupama)S.II,99.《雜阿含》三七三經(大正二.一O二c)。
[11-008]火坑喻(A'ngaarakaasuupama)S.II,99.《雜阿含》三七三經(大正二.一O二c)。
[11-009]劍戟喻(Sattisuuluupama)S.I,128;M.I,130,364f.(日注:S.II,p.l00)《雜阿含》三七三經(大正二.一O二c)。
[11-010]十行相,《解脫道論》以五行相:一以經營,二以散用,三以處,四以流,五以聚。
[11-011]以塗(sammakkhanato),底本sammakkha nato分開誤。
[11-012]糞(vacca)底本pacca誤。
[11-013]蜜樹油(madhuka-tela)。
[11-014]那伽婆羅(naagabala),意為「象力」,是一種藤屬的藥草。
[11-015]數百種病(rogasataani),底本rogasatani誤。
[11-016]印度人以牛糞為清淨的東西。
[11-017]達(appattena),底本appanattena誤。
[11-018]四界差別(Catu dhaatuvavatthaana),vavatthaana 應譯為「安立」「評定」等,但古譯常用「界差別觀」等語,故這裏譯為「差別」。《解脫道論》「觀四大」。
[11-019]底本一一一頁。
[11-020]《大念處》(Mahaasatipa.t.thaana)D.II,290ff.《中阿含》九八.念處經(大正一.五八二b以下)。
[11-021]《大象跡喻》(Mahaahatthipaduupama)M.I,184ff.《中阿含》三O.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四b以下)。
[11-022]《羅(目+侯)羅教誡》(Raahulovaada)M.62(I,p.42lff)《增一阿含》卷七(大正二.五八一c以下)。
[11-023]《界分別》(Dhaatu-vibha'nga)M.140(III,p.237ff)《中阿含》一六二.分別六界經(大正一.六九Oa以下)。
[11-024]D.II,p.294;M.I,p.58.《中阿含》九八.念處經(大正一.五八三b)。
[11-025]M.I,p.185.《中阿含》三O.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四c)。
[11-026]M.I,p.187.《中阿含》三O.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五a)。
[11-027]M.I,p.188.《中阿含》三O.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五c)。
[11-028]M.I,p.188.《中阿含》三O.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六b)。
[11-029]物質的生起,有從業、心、食物及時節的四種。從業生起的,叫業等起,餘者亦然。
[11-030]下面幾種風,《解脫道論》譯為向上風、向下風、依腹風、依背風、依身分風、出入息風。
[11-031]M.I, p.l90.《中阿含》三0.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四a)※11-003※。
[11-032]見底本二四一頁以下。
[11-033]公多草(ku.n.tha-ti.na)。
[11-034]蛇,茲依錫蘭的僧伽羅字體本的dhammani譯為蛇,底本用dhamani,則應譯為靜脈。
[11-035]底本二四六頁用無口(amukhe),這裏用口向下(adhamukhe)。
[11-036]這十三行相與《解脫道論》中的十行大致相同。《解脫道論》的十行是:一以語言義、二以事、三以聚、四以散、五以不相離、六以緣、七以相、八以類非類、九以一義種種義、十以界。此中的一三四七九八五六的八種與本論一二三四六八十一十三的八種相似。
[11-037]八法聚見本品說食厭想中的第五條注。底本三四一頁。
[11-038]前八法聚加命根為命九法,再加男女根為性十法。
[11-039]一陀那(do.na)依注釋:l do.na=16 naa.li, 1 naa.li=4 ku.duva, 1 ku.duva=4 mu.t.thi。《解脫道論》把一陀那譯為一斛二升。
[11-040]《解脫道論》作「六升五合」。
[11-041]底本二O五頁。
[11-042]A.IV,p.200;p.207;Ud.P.54;Vin.II,p.238.《中阿含》三五.阿修羅經(大正,四七六b)。
[11-043]純八法等,參考底本三四一及三六四頁等的注。
[11-044]識事(Vinnanavatthu)即眼等六識所依的物質,如眼識事即眼根等。參考底本四四五頁以下。
[11-045]各種不同的緣,見底本五三二及五三六頁以下。
[11-046]見底本第三品第八四頁。
[11-047]這句從底本八四頁而來。
[11-048]M.I,p.41.《中阿含》九一.周那問見經(大正一.五七三b)。
[11-049]S.III,p.13.《雜阿含》六五經(大正二.一七a)。
[11-050]D.I,p.78;A.I,P.255.《長阿含》阿摩晝經(大正一.八六a)、寂志果經(大正一.二七五b)、《增一阿含》卷二九(大正二.七一二b)。
[11-051]A.I,p.254f.
[11-052]Vibh.P.424.
[11-053]Pts.P.97f.

校註

〔校註11-001〕 尊師」;有的人就好像沒有看見他一樣的保持沉默;有的人將臉轉向別處;有的人

〔校註11-002〕 塗於牙齒,以唾液和痰等(塗於)舌和口蓋,以眼垢、

〔校註11-003〕 風界,堅固相為地界。

〔校註11-004〕 一輪圍界。

〔校註11-005〕 一輪圍界。

〔校註11-006〕 以怖畏之義為「苦」。已無實之義為「無我」。所以

※ 補註 ※

〔補註11-001〕 蜜果的核子作遊戲 說明:簡體字版正確;簡體字轉繁體時之誤會。參英、日文版訂正。

〔補註11-002〕 以風支持 說明:二版已更正;簡體字版誤;依英、日文版及前、後文訂正。

〔補註11-003〕 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四b) 說明:簡體字及日文版(第六十三卷二九0頁”註22”)誤。

〔補註11-004〕 勝師子的遊戲 說明:簡體字轉繁體時之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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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