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注釋表(靜心之流)
A.
阿毗達摩 (巴利語 [t-1] :Abhidhamma) 對《經藏》中所闡述的核心原則進行重新闡釋與系統化整理。
阿姜 (泰語 [t-2] :Ajahn) 來自 ācariya(巴) ,直譯 : “老師”。在寺院中用於稱呼超過十年戒齡的資深僧人或戒尼。
阿姜連·提塔達摩 ( 泰 / 巴:Ajahn Liem Ṭhitadhammo, 1941-) 巴蓬寺現任住持。 阿姜蘇美多 ( 泰 / 巴:Ajahn Sumedho ,1934 -) 於1967年受戒出家,為隆波查最資深的西方弟子。1975年,他在巴蓬寺附近建立了巴那納恰寺 ( 國際森林寺院 ),並於 1977 年接受邀請,在英格蘭的漢普斯特建立了第一家海外分寺。
阿羅漢 ( 巴:arahant) 直譯 : “值得(供養)者”、“應供”。通過洞徹四聖諦 以及摒棄一切心智束縛,已經證得第四級即最高水平覺悟(四果,亦即佛陀訓練的終極目標)的證悟者。這樣的證悟者永遠不會再出生。這也是對佛陀本人和他最高級別的聖弟子們的一個稱號。
安止定 ( 巴:appanāsamādhi) 全然或“穩固”的定。在禪那中經驗到的三摩地(定)的一種程度。
B.
巴那納恰寺 (泰:Wat Pah Nanachat) 直譯 : “國際森林道場”(“國際森林寺院”)。做為訓練外國僧人的中心,該寺於 1975 年在隆波查的授意下,由阿姜蘇美多在泰國烏汶府創立。
八戒(Eight Precepts [t-4] ) 這些戒律包括禁止: 這些戒律包括禁止:1) 殺生,2) 偷盜,3) 任何性行為,4) 妄語,5) 使用麻醉劑,6) 過午進食,7) 娛樂、打扮及妝飾, 娛樂、打扮及妝飾,以及 8) 坐臥高廣大床。在家佛弟子們通常會在齋戒日受持這些戒律,它們亦被稱作優婆塞 ( 在家男居士 ) / 優婆夷 ( 在家女居士 ) 八戒。
八正道 (Eightfold Path;巴:aṭṭhaṅgiko maggo) 四聖諦的第四諦,亦稱為“八聖道”,是佛陀講解的通向苦的止息的修行之道。它包括: 苦的止息的修行之道。它包括:1) 正見,2) 正志 ( 正思惟 ),3) 正語,4) 正業,5) 正命,6) 正精進,7) 正念,8) 正定。
巴利三藏 (Pali Canon;巴:Tipiṭaka;梵:Tripiṭaka) 直譯 : “三個籃子”。上座部佛教依據的三部經文匯編:1) 律藏—有關僧團紀律;2) 經藏—包含以講述及偈頌為形式 的教導,以及 3) 阿毗達摩論藏—經過系統化整理的教導。
巴利語 (Pali;巴 : Pāli) 上座部用來保存佛教典籍巴利三藏 ( 巴:Tipiṭaka) 的普拉克里特語 (Prakrit language,一種古印度土語 )。由於巴利語沒有書寫文字,在整個上座部地區保留下來的巴利文獻,一般都以每個國家的本國語言寫成 ( 如在斯里蘭卡,巴利文獻以僧伽羅文字保存;在泰國,以泰文字保存;在歐洲國家,以羅馬文字保存,等等 )。
本生經 ( 巴:Jātaka) 一部收錄了 520 個偈語的經集,涉及佛陀的前世生活和故 事。它們構成了上座部文化中許多大眾流行佛教(popular Buddhism)的基礎。
比丘 ( 巴:bhikkhu) 受具足戒的佛教僧人。年齡超過二十歲的男子,已受具足戒 ( 巴:upasampadā) 成為比丘僧團的一員。
比丘尼 ( 巴:bhikkhunī) 受具足戒的佛教女尼。女性修行者,已受具足戒 ( 巴:upasampadā) 成為比丘尼僧團的一員。
“遍知者”(“the one who knows”;泰 : poo roo) 泰文對“佛陀”的一個定義。一種內在的覺知力。在無明和染汙的影響下,此覺知(心)錯誤地認知事物。經過踐行八正道的訓練後,此覺知(心)是對事物真相的清醒了知。
波羅提木叉 [t-3] ( 巴:Pāṭimokkha) 僧人戒律的基本準則,在含四位(及以上)比丘的僧團中,每半月在寺中以巴利語原文背誦。波羅提木叉包含 227 條戒條,根據所犯之戒的性質歸類,比如強制還俗 ( 巴:pārājika,驅擯罪 ), (通過)僧團的正式集會(懺悔)( 巴:saṅghādisesa,僧殘 ), 捨墮 ( 巴:nissaggiya), nissaggiya), 懺悔 ( 巴:pācittiya 坦罪), 悔過 ( 巴:pāṭidesanīya), 或眾學法 ( 巴:sekhiya)。
波羅蜜 / 完美的品格 ( 巴:pāramī) 據信是菩薩經過許多世的培養而成就的十種品質。廣義地來說,這些是所有靈性修行者都要培養的不可或缺的美德。論注中將它們列為:1) 布施 (巴:dāna), 2) 持戒 (巴:sīla), 3) 出離 ( 巴:nekkhamma), 4) nekkhamma), 4) 般若智慧 ( 巴:paññā), 5) 精進 ( 巴:viriya), 6) viriya), 6) 忍辱 ( 巴:khantī), 7) 真實 ( 巴:sacca), 8) 決意 ( 巴:adhiṭṭhāna), 9) 慈心 ( 巴:mettā), 以及 10) 捨心 ( 巴:upekkhā)。
波逸提 ( 巴:pācittiya, 坦罪) 波羅提木叉中的一組共九十二個戒條 ( 學處,巴:sikkhāpada) 的名稱,要求違犯者向另一位僧人懺悔自己的不當行為。
般若智慧 / 辨別 / 洞見 ( 巴:paññā) 三學中的第三學,般若在於“看清事物的真相”,也就是觀察一切因緣所成的現象所具有的無常 ( 巴:anicca), 不圓滿 ( 苦,巴:dukkha) dukkha) 及非我 / 無我 ( 巴:anattā) 的本質。般若智慧亦被形容為對四聖諦或緣起的洞見。
不還者 / 阿那含 (non-returner;巴:anāgāmī) 通過斷除把心縛於投生之輪的五下分結 ( 巴:saṃyojana) 而成就了第三階段證悟的人,其死後永遠不會再投生人間。大多數阿那含在被稱為五淨居天 ( 巴:Suddhāvāsa) 的天界中完成其八正道的修行。
布施 ( 巴:dāna) 有功德的贈予性行為。
不一定 / 不確定 / 多變的 / 也許是 / 也許不是 ( 泰:mai nae) mai nae) 這個日常短語常常被隆波查用來描述萬物多變、不穩定及不可預見的本質。
不圓滿 / 苦 ( 巴:dukkha) dukkha) 一切因緣所成的現象中都具有的不圓滿、痛苦、內在的緊張壓力、以及不自在、不安定的特質。與無我 ( 巴:anattā) 和無常 ( 巴:anicca) anicca) 一同構成了存在的三共相。 一同構成了存在的三共相。
C.
剎那定 ( 巴:khaṇikasamādhi) 當心集中於專注對象時所經歷的初始和短暫的平靜與穩定。此階段的定生起於近行定 ( 巴:upacārasamādhi) 和安止定 ( 巴:appanāsamādhi) 之前。
禪那 ( 巴:jhāna) 心的專注安止。八個漸進的更加精純的深定狀態。
禪相 ( 巴:nimitta) 一種“心之相”,通常(但不限於)是視覺影像,可能於禪修深入時顯現。若處理得當且不執取的話,禪相能推動進入甚深的禪定和透徹的洞見。
常坐不臥者 ( 泰:nesajjik;巴:nesajjika) 直譯:“坐者的修行”。自願接受這種修習的修行者在他們發願期間不躺臥。這是佛陀准許的 13 種頭陀行之一,也是巴蓬寺僧團所有成員在每個齋戒日之夜的必修功課。
齒木(toothwood) 手工製作的一次性牙刷,用有澀味的木頭雕刻而成,一端有磨擦的鬃毛,另一端為逐漸變細的尖頭。今天泰國森林傳統的僧人們依舊在製作這種牙刷,他們在初抵寺廟、離開或請求寬恕的場合裡,會經常把一打左右的齒木做為禮物供養給自己的老師。
出家 (Going Forth;巴:pabbajjā) 沙彌受戒儀式。在儀式當中,試修生請求“出家至無家”,正式皈依三寶,持守十誡和依止老師而生活,後者將指導他五個基本的禪修對象。 慈心 (loving-kindness;巴:mettā) 祈願所有眾生快樂;為四無量心(巴:brahmavihāra)之首;在十種勝行 ( 波羅密,巴:pāramī) 中位列第九。
D.
大乘 (Mahayana;巴:Mahāyāna) 佛教三大主要流派之一(其餘兩大流派為上座部及藏傳佛教)。大乘佛教包括禪宗、淨土宗及日蓮宗等傳承,強調行菩薩道,為有情眾生的利益而證悟成佛。大乘佛教盛行於許多東北亞國家,如中國、日本和韓國。
大宗派 ( 巴:Mahānikāya) 泰國兩大佛教宗派中較古老且較大的一派,隆波查(由此也包括巴蓬寺及其分寺)隸屬於這一派。
定 / 三摩地 ( 巴:samādhi) 用作正定 ( 巴:sammāsamādhi) 時,這個詞意指靜定、心的合一、意識的穩定。做為三學中第二學的名稱時,定是個寬泛的用詞,涵蓋了旨在棄惡修善的所有努力。
E.
餓鬼 ( 巴:peta;梵:preta) 下界中的一類生靈,有時能在人類面前現形。
F.
乏郎 ( 泰:farang) 指代白種人。
法 ( 巴:dhamma) 1) 現象本身或自身。 2) 心智狀態。
法句經 ( 巴:Dhammapada) 從巴利三藏中選取的最廣為人知和最受歡迎的教導,包含依不同的主題而歸類的經文短句。
法-律 ( 巴:Dhamma-Vinaya) Dhamma-Vinaya) 直譯: “教義與紀律”。佛陀對自己的教導體系的稱謂之一。
法堂(Dhamma Hall) 通常是寺院中最大的建築,是講經說法、集體禪修和念誦的場所。在沒有單設齋 ( 食 ) 堂的寺院,也會在此用齋。
法宗派 ( 巴 / 泰:Dhammayut nikāya) 直譯 : “奉行法的宗派”或 “正義的宗派”。泰國兩大佛教派系中較為近代的一脈。法宗派於 19 世紀 30 年代,由蒙固國王在其繼承王位之前的出家時期創建,意在成為大宗(偉大或更偉大的)派中的一股新生力量。
法座 (Dhamma seat (Dhamma seat; 泰:tamaht 置於法堂中的一個高大木椅,僧人在作正式的佛法開示時,會端坐其上。
反省 / 檢視 / 探究 ( 泰:pijarana) 泰國森林傳統的老師們用這個詞來指代範圍甚廣的各種內省修習。
梵行 / 神聖的生活 (Holy Life;巴:brahmacariyā) 最常用於指代獨身出家生活的英文詞語。
訪客僧 ( 巴 / 英:āgantuka monk) 在泰國森林傳統中,這既指在寺院內短期停留的僧人,也指那些為了成為住寺僧團正式成員而尚在預備期的僧人。
糞掃衣 / 塵堆衣 ( 巴 / 英:paṃsukūla cloth) 被丟棄或遺棄的衣料,被僧人用來製作新衣或修補舊衣。自佛陀時期以來,火葬林就一直是這種衣料的常見來源。
佛法 ( 巴:Dhamma) 1) 萬事萬物的實相,以及導向證得那個實相的道路。 2) 基 於自然法則並總結在四聖諦中的佛陀教法。
佛律 / 戒律 (Discipline ;巴:Vinaya) 直譯:“那 ‘引導出離痛苦’的”。廣義上,佛律指所有為推助佛法修行而設立的規定、規則、準則以及傳統。佛律的頂層是僧人戒條,也經常被用作後者的同義詞。
佛陀(巴:Buddha) 直譯 :“覺醒者”。歷史上,這個詞是指公元前五世紀的印度王子悉達多·喬達摩,他通過自己的奮鬥獲得證悟,並將證悟之道傳授他人。他並非史上第一位佛陀。曾經出現過的諸多古佛,可以追溯到難以想像的遙遠過去。
佛陀 / 哺哆 ( 巴:Buddho) Buddho) “Buddho”是 Buddha( Buddha( 佛陀 ) 一詞的變體。在泰國,它被 一詞的變體。在泰國,它被解釋為:“知者、覺醒者、光明者”。 “Buddho”也做為一個禪修咒語被廣為教導和使用,經常與觀呼吸相結合:吸氣時內心默念“BUD-( 佛,音:哺 )”,呼氣時默念 “-DHO( 陀,音:哆 )”。
佛陀的教法 ( 巴:Sāsana) 直譯 : “信息”。佛陀的指示、教義和傳承;佛教。
佛塔 (stupa;巴:thūpa) 供奉佛陀及其聖弟子的舍利子的丘狀或半球形的建築 。
覆肩衣 ( 泰:angsa) 一塊長方形布條,披掛於僧人的左肩上,並在右臂下用小布條繫緊固定。 參見:附錄
G.
感官防護 / 根律儀 (sense-restraint,巴:indriyasaṃvara): “眼見一物 ( 或經由其他任意感官之門認識一物 或經由其他任意感官之門認識一物 ),( 此人 ) 不痴迷於愉悅的,不排斥不愉悅的,保持身至念之正念,保持無上的覺知。” 三種“時刻緊密相連 ( 巴:apaṇṇaka)”的法之一,為佛陀所讚嘆,泰國森林傳統的老師們也經常闡釋它。
“剛剛好 / 正好”( 泰:por dee) por dee) 這個常用的泰語詞組意指適量,既不太多也不太少。隆波查把它用作中道的同義詞。
高麻布 ( 泰 / 英:khaoma cloth) 泰國男子使用的多功能布片,大約兩公尺長一公尺寬,通常帶有明亮的格子圖案。它可被用作紗籠、浴巾、手巾、披肩、頭巾、包袱甚至吊床。
各自證知 ( 巴:paccattaṃ) 泰國森林傳統的老師們以此簡稱法的一種特質——“paccattaṃ veditabbo vinññūhi” 一種只能由智者各自證知的現象。
功德 (merit;巴:puñña;泰:boon) 功德指具有振奮或淨化作用的身、語、意行為。積累功德的三個行動是 1) 慷慨的行為,2) 持守戒律,以及 持守戒律,以及 3) 培養內在的平靜及智慧 。
孤邸 (kuti;巴:kuṭī) 佛教出家人的單人住所,形式包括從小草屋到多房間等住所。在泰國森林寺院中,典型的孤邸有一個單人房間和小露台,並高出地面一到兩公尺。 這樣的設計具有雙重目的,既防止洪水以及大小森林動物的侵襲,同時又在孤邸下方創造出一個開放的生活空間。
古學處注釋 ( 巴:Pubbasikkhāvaṇṇanā) 直譯 : “基礎修行概述”。泰文佛律注釋 ( 簡稱為“基礎訓練”),於十九世紀,根據從斯里蘭卡傳到泰國的巴利語注釋編寫而成,被隆波查同時代的森林僧人們視為佛律修習的金科玉律。
觀 / 毗婆舍那 ( 巴:vipassanā) 直譯 : “清晰看見”。在身心現象生滅中,洞悉這些現象之三共相 ( 巴:tilakkhaṇa) 的根本實相,以及洞悉(四聖諦的)苦 ( 巴:dukkha)、苦因、苦滅和滅苦之道。
觀隨染 ( 巴:vipassanupakkilesa) 直譯 : “觀的雜染”。對深度禪修體驗的執取,會導致對修行進展的高估。 該染汙的基礎(如《清淨道論》中所列)共有十個:1) 光,2) 神通智,3) 喜,4) 寧靜 ( 輕安 ),5) 樂,6) 極度自信(勝解),7)策勵,8)現起,9)舍,以及10)渴求(欲)。
H.
“好的 ( 善哉 )”( 巴:Sādhu) 在巴利語和泰語裡常見的表示感激或贊同的感嘆詞。
合十 ( 泰:anjali ;巴:añjali) 一個傳統的手勢,雙手指尖向上在胸前合掌,以示尊重。這個手勢在佛教國家和印度至今仍然很流行。
護衛經 ( 巴:Paritta) 為抵禦疾病及給予祝福而念誦的護衛經文。上座部佛教國家的出家及在家佛弟子們,經常在吉祥的場合念誦這類由巴利三藏的段落以及讚頌三寶的傳統偈頌所組成的護衛誦文。
火葬林(cremation forest) 傳統上,在遍及東南亞和印度次大陸的村莊外,一塊專門用於火化屍體的區域。僧人居住在這樣的火葬林中,為佛陀所讚嘆,也一直被泰國森林傳統中包括隆波查在內的大師們所鼓勵。火葬林能夠激發熱切修行者的精進與勤奮。
J.
迦絺那 ( 巴:Kaṭhina) 在雨季的第四個月 在雨季的第四個月 (10 月,有時是 11 月 ) 舉行的一種儀式。 舉行的一種儀式。僧團成員接受在家護持者們供養的布匹,用供養的布縫製一件僧衣,把它供養給僧團中一位適宜的接收者。在泰國,每年的迦絺那儀式也已經成為向寺院供養資金支持的主要時機。
犍度 ( 巴:Khandhaka) 律藏(巴:Vinaya Piṭaka)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之一 ,其餘為“經分別(巴:Suttavibhaṅga)”和“附隨(巴:Parivāra) ”。“犍度”用於規範僧團共同生活的細節,因此包括了正式集會(含受戒和誦戒儀式)的流程、處理爭訟的步驟、與四資具(僧衣、缽食、住所、藥品)相關的規定以及對“十四應作(巴:kiccavatta)”的詳細說明。
教理學習 ( 巴:pariyatti) 通過聽聞、閱讀及學習而獲得的對佛法的理論性理解。理想情況下,它為將教導付諸實修 ( 巴:paṭipatti) 和徹見深刻的真相 ( 巴:paṭivedha) 提供了基礎。
近行定 ( 巴:upacārasamādhi) 直譯 : “鄰近的定”。清明靜定的狀態,心已經摒除了五蓋但還沒進入安止定(巴:appanāsamādhi)或禪那(巴:jhāna)。
結 / 結縛 (fetters ; 巴: saṃyojana) 由十種染汙組成,將心繫縛於投生的輪迴。實現四個階段的證悟,可被描述為逐步對這些結縛的摒棄。這些染汙包括:1) 自我認同之見 (我見),2) 疑, 3) 戒禁取 ,4) 感官欲望 (欲貪),5) 憎惡 (瞋恚),6) 色貪, 7) 無色貪,8) 自負 (慢), 9) 煩亂 (掉舉),以及 10) 無覺知 (無明)。
戒 / 美德 / 道德 ( 巴:sīla) 三學的第一方面。戒是道德及品行淨化的品質,它阻止不善的行為。戒也包括了戒條,對它們的憶念意在制止不善行為的出現。在八正道中,正語、正業及正命是與戒相關的方面。
戒堂 (Uposatha Hall) 寺院里特定的建築,是用來舉行正式的僧團集會以及諸如授戒 ( 巴:upasampadā) 和誦波羅提木叉戒等儀式的場所。
戒條 / 訓練要點 ( 巴:sikkhāpada) 佛陀為他的出家弟子們設立的波羅提木叉戒條。
金剛乘 ( 梵:Vajrayana) 佛教三大主要流派之一(其餘兩大流派為上座部及大乘)。這一佛教形式主要存在於不丹、西藏及蒙古。
經文 ( 巴:sutta;梵:sūtra) 直譯 : “經線”。源於佛陀或他的弟子們的開示或講法。佛陀離世後,佛經通過巴利語口述傳統傳承下來,最終大約於公元前在斯里蘭卡落於書面文字。經藏中收錄了超過一萬篇經文,是巴利三藏中這類經文的主要存儲庫。這些開示被廣泛地視為佛陀教導的最早記錄。
經藏 (Discourses;巴:Sutta Piṭaka) 直譯 : “經文的籃子”。巴利三藏中的第二部,包含佛陀對弟子們的大部分開示; 亦被稱為“經”或“開示集”。經藏由五部尼柯耶 經藏由五部尼柯耶 ( 集 ) 組成:長部 ( 長篇開示,巴: 長篇開示,巴:Dīgha Nikāya);中部 ( 中等篇幅的開示,巴:Majjhima Nikāya);相應部 ( 按主題分類的開示,巴:Saṃyutta Nikāya);增支部 ( 以升序數字排列的開示,巴:Aṅguttara Nikāya);以及小部 ( 收編其他各種更短篇幅的教導,巴:Khuddaka Nikāya)。
(對僧衣) 決意 (determine (a robe);巴: adhiṭṭhāna) 通過一個短小的儀式,正式宣告某些資具屬於或處於某位僧人名下。佛律要求對缽及所有布料的資具,都要“決意”。
覺音尊者(巴:Buddhaghosa) 公元五世紀的印度上座部僧人,他在斯里蘭卡居住期間,撰寫了《清淨道論》( 巴:Visuddhimagga) 以及諸多對巴利三藏經典各個重要部分所作的長篇評論。他的詮釋已經成為上座部教義正統理解的基礎。
K.
柯子 / 青橄欖 ( 泰:samor) 欖科植物中的致瀉劑,佛律允許在一天中任何時間均可 食用。
苦藤 / 薯蕷 ( 泰:borapet) borapet) 心形的蝙蝠葛或古杜奇。一種極苦的藤蔓植物,用作瘧疾的預防和治療。
L.
樂 ( 巴:sukha) 愉悅、自在、滿足。是一種在禪修中的三禪階段全面達至成熟的心靈品質,通常被描述成“喜樂”。終極之樂即涅槃。
隆波 ( 泰:Luang Por) 直譯 : “尊敬的父親”。對高僧的一個親切而尊敬的稱謂。
隆達 ( 泰:Luang Ta) 直譯 : “尊敬的外祖父”。傳統上,用來稱呼在經歷世俗生活後,於晚年出家受戒的僧人。
隆普 ( 泰:Luang Pu) 直譯 : “尊敬的祖父”。對年長高僧的一個親切而尊敬的稱謂。
隆普曼 · 布里達陀 (Luang Pu Mun Bhuridatto,1870-1949) 在他那個時代中最偉大的僧人。與隆普掃一起建立了泰國森林傳統,以強調嚴持戒律、常行頭陀以及密集禪修而廣為人知。隆波查視隆普曼為他的主要老師。
輪迴 ( 巴:Saṃsāra) 直譯 : “永無休止的流浪”。1) 生、老、病、死和投生的循環,無有可知的起始,亦無終結,直至通過修習八正道而抵達涅槃。2) 所有因緣所成現象的世界 所有因緣所成現象的世界 —— 包括精神的和物質的。
論本母 ( 巴:Mātikā) 由僧團在葬禮及火化儀式上念誦的經文。
律藏 ( 巴:Vinaya Piṭaka) 直譯 : “戒律的籃子”。巴利三藏中的第一部,包含了佛陀對比丘及比丘尼弟子們的許可、禁令、規則和制度。律藏依次由三部分組成 度。律藏依次由三部分組成 ( 通常分為六卷 ):經分別( 包含對每條比丘及比丘尼波羅提木叉戒條的解釋,巴:Suttavibhaṅga) ;犍度 ( 包含其他法規、禮儀、起因故事及許可,巴:Khandhaka);以及附隨 ( 為便利教學對前面兩個部分的總結和分析,巴:Parivāra)。
M.
美琪 ( 泰:maechee) 正式受持八戒的白衣戒尼。在巴蓬寺,美琪們被要求遵守許多與比丘相同的清規戒律,以便最大限度地為她們的修行提供支持性條件。
名法 ( 心智現象 ) ( 巴:nāmadhamma) 對受、想、行、觸及作意的統稱。有些老師也會用“名法”來意指構成五蘊的心智要素。
明智的慚羞 / 慚 ( 巴:hiri) 一種對行惡明智而健康的慚羞;一種內在的良知,阻止人去做危害自尊的事情。通常伴隨著對惡行後果明智的愧懼/ 愧 ( 巴:ottappa)。
明智的愧懼 / 愧 ( 巴:ottappa) 一種對惡行後果的明智而健康的畏懼。通常伴隨著明智的慚羞 ( 巴:hiri)。
魔羅 ( 巴:Māra) 邪惡、染汙及誘惑的化身,有時被擬人化為撒旦般的人物。在另一些語境中,這個詞指的是欲界內的一類邪惡的神靈。
摩那埵 ( 巴:mānatta) 戒律規定的一段懺罪期。在此期間,違犯了僧殘學處 ( 巴:Saṅghādisesa) 並承認其過失的僧人,被剝奪某些權利並必須履行某些義務。
N.
納探 ( 泰:Nak Tam) 直譯 : “法的專家”。一個分為三級的基礎佛法自選考試系列,泰國新出家的僧人可以在每年雨安居結束後參試。其內容涵蓋 4 個主題:1) 佛法,2) 戒律,3) 佛陀及其弟子的傳記,以及 4) 寺院儀式。
尼柯耶 ( 巴:nikāya) 直譯 : “團體”或 “部派”。這個稱呼被用來指泰國的兩大宗派:大宗派及法宗派。
念處 (foundations of mindfulness;巴:satipaṭṭhāna) 建立正念的四個基礎——身體(身)、感覺(受)、心以及心智活動(法) ——當其發生時,依其所是來觀照。
念 / 憶念 / 牢記 ( 巴:sati) 是一種與所有帶來善業 ( 巴:kusala) 的意識狀態不可分割的心智要素。其最完善的形式—— 正念,是八正道中的第七支,也是成就證悟的前提條件。
涅槃 ( 巴:Nibbāna 梵:Nirvāna) 覺悟 —— 佛教修行的目標。心從所有的苦 佛教修行的目標。心從所有的苦 ( 巴:dukkha) dukkha)中獲得最終的解脫;根除了心中所有的煩惱 ( 巴:āsava)及染汙 ( 巴:kilesa) kilesa);脫離了投生的輪迴 ;脫離了投生的輪迴 ( 巴:saṃsāra)。
農巴蓬寺 ( 泰:Wat Nong Pah Pong) 隆波查於 1954 年在泰國烏汶府建立的寺院。除了在最正式的場合,它通常被簡稱為巴蓬寺。
P.
培育 / 修行 ( 巴:bhāvanā) 這個巴利詞最常被譯作“禪修”或“心的培育”。事實上,它的意思超出了禪修技巧的應用,可以被用在“八正道”的所有組成要素(道支)上。
辟支佛 ( 巴:Paccekabuddha) 直譯 : “獨居佛”。過著獨居生活且缺乏教導他人覺悟之道所必備之波羅蜜的佛陀。
婆羅門 ( 巴:brahmā) 印度教中祭司種姓的成員;信奉婆羅門教的人。
菩薩 ( 梵:bodhisattva) 為覺醒而奮鬥的人。在上座部傳統中,這個詞只用於稱呼佛陀——從他立誓成佛那一刻起,直到他最終證悟之前的所有階段(他都被稱為菩薩)。
Q.
七覺支 (seven enlightenment factors;巴:bojjhaṅga) 七種美善的心智狀態,它們是五種禪修障礙 ( 五蓋 ) 的解藥,也是為了獲得智慧和解脫 ( 巴:vimutti) 所需培養的品質:1) 念 ( 巴:sati), 2) 擇法 ( 巴:dhamma-vicaya), 3) 精進 ( 巴:viriya), 4) 喜 ( 巴:pīti), 5) 輕安 ( 巴:passaddhi), 6) 定 ( 巴:samādhi), 以及 7) 捨 ( 巴:upekkhā)。
清淨道論 (The Path of Purification;巴:Visuddhimagga) 上座部的首要論著。該書以巴利語寫成,於公元五世紀由(居住在)斯里蘭卡的覺音尊者從始於佛陀時代的釋義中編纂而成。
驅擯罪 ( 巴:pārājika) 直譯 : “打敗”。招致被立即驅逐出僧團的犯戒行為,包括:1) 性交,2) 偷竊,3) 故意殺人,以及 故意殺人,以及 4) 謊稱修行成就。 謊稱修行成就。違犯上述任何一條戒律的僧人,將被終生禁止重新受戒及加入僧團。
R.
染汙 (defilement;巴:kilesa) 遮蔽了心性內在光明的心智品質。染汙的三個根源是:貪、嗔、痴。它們會以各種方式顯現,包括:渴求、惡意、憤怒、怨恨、虛偽、傲慢、嫉妒、吝嗇、不誠實、自誇、固執、驕傲、自負和自滿。
如來 ( 巴:Tathāgata) 直譯 : “如去”或“如來”,佛陀用來稱呼自己的用詞。
入流 ( 英:stream-entry) 覺悟的第一階段,在這之後不再有出生在惡趣的可能,並將在最多七世之內證得阿羅漢——第四即最後階段的覺悟。
入流者 (stream-enterer;巴:sotāpanna) 通過斷除前三種結縛 ( 三結,巴:saṃyojana) 而證得第一階段覺悟的人,並由此踏入不可逆轉地導向涅槃之“流”。
S.
三寶 (Triple Gem,巴:tiratana) 對佛、法、僧的一個簡短而詩意的統稱,來指代其寶石般的特質,例如,極其珍稀、可貴且美好。
(存在的)三共相 (three characteristics (of existence);巴:tilakkhaṇa) ( 存在的 ) 三種特質。佛陀的基本教導之一;洞悉所有因緣所成的現象是:無常的 緣所成的現象是:無常的 ( 巴:anicca) anicca), 2) 不圓滿的 ( 苦,巴:dukkha) dukkha),及 3) 無我的 ( 巴:anattā)。對這些特質的深入禪修式觀照可以導向涅槃。
三皈依 (three refuges;巴:tisaraṇa) 對佛、法、僧這三大皈依處或安全之處的正式承諾,通常其外在的表達方式是,“我皈依佛…法…僧”。於內在層面,這些皈依可被理解為:佛,代表內在覺醒;法,代表事物實相;僧,代表通向覺醒的正確修行。
三十二身分(thirty-two parts of the body) 佛陀推薦的對治淫慾的禪修主題,探究身體三十二個部分中的三個共同特徵 中的三個共同特徵 ( 三共相 ) 及其不淨 ( 巴:asubha) asubha) 之本質。這些部位如下: 質。這些部位如下:1) 發,2) 毛,3) 爪,4) 齒,5) 皮,6) 肉,7) 筋,8) 骨,9) 髓,10) 腎,11) 心,12) 肝,13) 肋膜,14) 脾,15) 肺,16) 腸, 17) 腸膜,18) 未消化食物,19) 糞,20) 膽汁,21) 痰,22) 膿,23) 血,24) 汗,25) 脂肪,26) 淚,27) 油,28) 唾,29) 涕,30) 關節液,31) 尿,32) 腦。
三學 (threefold training;巴:tisikkhā) 1) 戒 ( 巴:sīla), 2) 定 ( 巴:samādhi), 及 3) 慧 ( 巴:paññā) 的培育。 八正道的簡略形式。
傘帳 ( 泰:glot) 一種手工製作的傘,頂部有一個鈎子,掛在綁於兩棵樹之間的一根繩子上。傘上懸掛圓筒狀的蚊帳,可形成一個臨時帳篷。
僧殘 ( 巴:saṅghādisesa) 佛律中的第二類重戒,在驅擯罪(巴:pārājika)之後。僧人觸犯了這十三條戒條中的任一條,都必須經歷一個由正式僧團開會決定的懺罪期 ( 巴:mānatta) 和別住期 ( 巴:parivāsa)。
僧伽 (Sangha;巴:Saṅgha) 佛教比丘 ( 巴:bhikkhu) bhikkhu) 和比丘尼 ( 巴:bhikkhunī) 的團體。僧伽可指全球範圍的佛教出家人組織或單個的出家人團體。在更高的意義上,僧伽特指佛陀的已證悟的出家或在家弟子們組成的“團體” ,他們至少已經證得入流果(巴:sotāpanna) ,即以涅槃為終點的超越之路上的第一果。
沙門 ( 巴:samaṇa) 隱居者或沉思者。為了尋找一種和事物的真實本性更“契合 ( 巴:sama)” 的生活方式,而擯棄了社會生活的世俗 的生活方式,而擯棄了社會生活的世俗義務之人。儘管這個詞早於佛陀出現,卻被佛陀採用並賦予更高的含義 —— “平定不善的人”。
沙彌 (novice;巴:sāmaṇera) 直譯 : “小沙門”。正式接受出家儀式並立誓依十誡生活的人。由於僧人受具足戒要求候選人至少已滿 20 歲,受沙彌戒在傳統上就成了男童 ( 至少“大到能趕走烏鴉”)及青少年的專屬。然而,隆波查把沙彌戒做為具足戒前的試修期,不論試修生有多大年齡。
善 ( 巴:kusala) 善的、善巧的、好的、有功德的。
善友 ( 巴:kalyāṇamitta) 直譯: “善良高貴的朋友”。佛教理想中的心靈道友和老師。
上衣 (upper robe;巴:uttarāsaṅga;泰:jiwon) 佛教僧人三衣之一,為大塊的長方形僧衣 ( 在泰國,常見尺寸為 3 公尺長 2 公尺寬 ), 用於遮蓋僧人的軀幹和雙腿。此用於遮蓋僧人的軀幹和雙腿。此僧衣在所有正式場合及僧人離寺時穿著。見:附錄
上座部 (Theravada,巴:Theravāda) 直譯 : “長老的教義”。東南亞 ( 泰國、斯里蘭卡、緬甸、柬埔寨及老撾 ) 佛教的主要形式,上座部奉巴利三藏為其主要經典,奉阿羅漢為其修行典範和精進的目標。
十誡(Ten Precepts) 十條沙彌(巴:sāmaṇera)的戒律,即斷離:1) 殺生,2) 偷竊,3) 任何性行為,4) 妄語,5) 使用(酒等)麻醉品, 使用(酒等)麻醉品,6) 過午進食,7) 娛樂(包含歌舞倡伎及故往觀聽),8) 身體的美化裝飾,9) 坐臥高廣大床,以及 10) 使用金錢。
十善業道 (ten wholesome paths,巴:kusala-kammapathā) 十項身、口、意美德,有些地方稱其為在家戒律(巴:agārika-vinaya)。它們是,斷離: )。它們是,斷離:1) 殺生,2) 偷竊,3) 不當性行為,4) 妄語,5) 粗惡語,6) 離間語,7) 雜穢語,8) 貪婪,9) 瞋念,以及 10) 邪見。
色法 ( 巴:rūpadhamma) 直譯 : “物質現象”。物質形式 “物質現象”。物質形式 —— 通常帶有身體的含義, 通常帶有身體的含義,與心智 / 精神現象 ( 名法,巴:nāmadhamma) 並列。
捨墮 ( 巴:Nissaggiya Pācittiya) 直譯 : “應捨及懺悔”。波羅提木叉中一組共三十個戒條 ( 學處,巴:sikkhāpada) 的名稱,包含捨棄某些不當的物品,然後再懺罪。這些違規物品包括:金、銀、現金、多餘的衣物資具以及第二個缽。
聖僧團 ( 巴:Ariya Saṅgha) 直譯 : “神聖的群體”。“僧團”在最高的意義上,是指一群出家或在家的聖者,他們至少已經證得了第一階段的覺悟。
十四應作 ( 巴:kiccavatta) 直譯 : “奉行職責”。禮儀,在“犍度”中出現的一組共十四個禮儀,它們是巴蓬寺及分寺戒律訓練中的重要部分。
世間法 (worldly dhammas;巴:lokadhammā) 與人類生活密不可分的四組對立的狀況。佛經中列出了這些轉瞬即逝且終究無法圓滿的狀況:讚與諷、得與失、譽與毀、樂與苦。
試修生 / 預備出家者 (postulant;巴:anāgārika; 泰:pakhao) 在允許受戒成為沙彌(之後成為僧人)前,他們要受持八戒並身著白衣度過一段預備期,時間從幾小時到一年甚至更久,視所在寺院及特定情況而定。
受戒儀式 (Ordination;巴:Upasampadā) 接納或受戒加入僧團的儀式。
伺 ( 巴:vicāra) 持續的評估或鑑別。在禪修中,伺是一種安住在所選禪修對象上的心智要素。它是初禪的一個要素,與尋 ( 心拾起禪修對象的心智要素, 巴:vitakka) 密切相關。伺,通常被翻譯成“持續的念頭”。
四神足或四如意足 (four roads to success;巴:iddhipāda) 直譯 : “心靈力量的根基” “心靈力量的根基” 或 “心靈成就的途徑”。包括: “心靈成就的途徑”。包括:1) 熱忱 ( 巴:chanda,善法欲 ),2) 精進 ( 巴:viriya,勤 ),3) 心智的運用 (application of mind (application of mind;巴:citta,心 ),以及4) 探究 ( 巴:vīmaṃsā,觀 )。
四聖諦(Four Noble Truths) 佛陀獨特的、根本的和涵蓋一切的教導: 1) 苦(在一切物質和心靈層面的顯現,即一切名、色中的顯現),2) 苦的成因 (譬如,對感官欲樂的貪求,想要成為什麼,或不想要成為什麼,即欲愛、有愛、無有愛),3) 苦的止息,以及 4) 滅苦之道 ( 八正道 )。全面理解苦,摒棄苦的成因, 。全面理解苦,摒棄苦的成因,並通過全面開發滅苦之道而實現苦的止息,就等同於成就了涅槃 ( 巴:Nibbāna)。
四資具 (Four requisites;巴: paccaya, nissaya) 佛經中經常以標準清單出現的四種生活必需品:1) 衣服,2) 食物,3) 住所,以及 4) 藥品。對於僧人來說,這些必 藥品。對於僧人來說,這些必需品最基本的實例有:1) 碎布製作的僧衣(糞掃衣),2) 托缽集來的食物(常乞食),3) 居住於樹下(樹下宿),以及 4) 做為藥物的發酵尿液(腐爛藥)。
寺童 ( 泰:dekwat) 生活在寺院中的男童或少年。
寺院 ( 巴:ārāma;泰:wat) 這個詞原本指公園和遊樂場,被佛陀用來指代出家修行的處所。
誦戒 / 布薩(日)( 巴:Uposatha (Day)) 佛教出家眾集會背誦波羅提木叉戒的滿月和黑月日。
T.
泰國森林傳統(Thai Forest Tradition) 傳承隆普曼和隆普紹法脈的老師及森林寺院,主要位於泰國東北部 ( 依善 Isan) 地區。這個傳統的特點是注重傳統的禪修方法,同時嚴格遵守佛律以及採納多種頭陀修行方式。隆波查視自己為這個傳統的一員。它也被稱為依善森 林傳統。
曇(尊稱)( 泰:Tan) 相當於巴利語中的“尊者”或英文中的“尊敬的”。稱呼僧人的常用方式。
提婆達多(巴:Devadatta) 佛陀的一位有神通天賦、試圖分裂僧團的堂弟。
天人 ( 巴:deva) 直譯 : “發光者” 。各天界中的居住者,有時被譯為“天神”或“天使”。
頭陀 ( 泰:tudong) 由巴利語 “dhutaṅga”衍生出的泰語。頭陀指出家人 ( 特別在泰國森林傳統的僧人當中 ) 常見的行走鄉野、露宿荒野並同時修習一些頭陀行的修行。那些以此方式生活的僧人稱為“頭陀僧”,他們的修行方式稱為“頭陀行”。
頭陀支 ( 巴:dhutaṅga;泰:tudong) 直譯 : “磨礪 ”。由佛陀允准的自發的苦修。修行者會不時或長期地進入頭陀行,以培養出離心、自足心及激發精進。論藏中列出十三種頭陀行:1)只著百衲衣(糞掃衣支),2) 只用一套三衣(三衣支),3) 外出托缽(常乞食支),4) 在托缽途中不繞過任何一個供養者(次第乞食支),5) 日中一食(一座食支),6) 只用缽進食(一缽食支),7) 拒受任何於托缽後供養的食物(時後不食支),8) 居於林中(阿練若住支),9) 住於樹下(樹下住支),10) 露宿戶外(露地住支),11) 居於火葬林(塚間住支),12) 樂受任何所予住處(隨處住支),及13)不躺臥(常坐不臥支)。
托缽 (alms-round; 巴:piṇḍapāta;泰:pindapat) 托缽僧獲得日常食物的方式。比丘和沙彌低垂眼簾在居民區穿行而過,沿途接受任何施主供養的食物。他們被禁止(開口)乞討食物。
托拉曼 ( 泰:toraman) 在現代泰語裡 , 這個詞的意思是“折磨”,但泰國森林傳 統的僧人用該詞時取其舊義——以抵禦欲望來訓練心。
W.
外衣 / 僧伽梨 (outer robe;巴 / 泰:saṅghāṭī) 佛教僧人的雙層外衣,尺寸大約 3 公尺長 2 公尺寬。在儀典和僧團正式集會時,通常被摺疊披掛在左肩。是僧人的三衣之一。見:附錄
衛塞節 (Vesakha Puja;巴:Vesākha Pūja) 每年農曆 5 月 ( 衛塞月 ) 的滿月日,紀念佛陀的誕生、覺悟和 的滿月日,紀念佛陀的誕生、覺悟和圓寂。
烏汶(泰:Ubon) 泰國東北部 ( 依善 ) 的一個省。這裡是隆波查以及與他同時代的許多泰國森林傳統高僧的出生地。
無常 ( 巴:anicca) 與“無我 ( 巴:anattā)”和“不圓滿 ( 巴:dukkha, 苦 )”一道,是“存在的三大共同特徵 ( 三共相 )”。
無我 / 非我 [t-5] ( 巴:anattā) 佛陀的根本洞見:在一切經驗當中或背後,沒有一個永久的代理人或自我。“無我”與“無常 代理人或自我。“無我”與“無常 ( 巴:anicca) anicca)”、“不圓滿 ( 巴:dukkha, 苦 )”一道,是“存在的三大共同特徵 ”一道,是“存在的三大共同特徵 ( 三共相 )”。
無戲論法 ( 巴:apaṇṇaka dhamma) 一組“永遠緊密相關”的三項美德,是隆波為僧團開示佛法時最鍾愛的主題,包括: 時最鍾愛的主題,包括: 1) 攝受感官 ( 巴:indriya-saṃvara), 2) 飲食適度 ( 巴:bhojane mattaññutā), 和 3) 專注於警醒 ( 巴: jāgariyānuyoga).
無有愛 ( 巴:vibhavataṇhā) 直譯 : “渴求不成為”。對我之不在的貪求,或自我毀滅的欲望。三種貪愛之一 欲望。三種貪愛之一 —— 與對感官欲樂的貪求 與對感官欲樂的貪求 ( 欲愛,巴:kāmataṇhā) 和對存在與成為的貪求 ( 有愛,巴:bhavataṇhā)一起 —— 被佛陀在第二聖諦中列為苦的起因。
五蓋 (five hindrances;巴:nīvaraṇa) 經典中所列出的五種經常出現的禪修障礙: 經典中所列出的五種經常出現的禪修障礙:1) 感官欲望 ( 欲貪 ), 2) 惡意 ( 瞋恚 ), 3) 懶散與萎靡 ( 昏沉睡眠 ), 4) 煩亂與焦躁 ( 掉舉 ),以及 5) 疑惑與優柔寡斷 疑惑與優柔寡斷 ( 疑 )。
五個基本的禪修主題 (five basic meditation topics;巴:mūlakammaṭṭhāna) 直譯 : “功課的根基”。在受戒儀式上傳授的五個基本禪修對象,包括: 1) 頭髮 ( 巴:kesā), 2) 體毛 ( 巴:lomā), 3) 指甲 ( 巴:nakhā), 4) 牙齒 ( 巴:dantā), 以及 5) 皮膚 ( 巴:taco)。以身體的這些部位 ( 三十二身分的頭五項 ) 為禪修對象,旨在引發對身體的醒悟和不執取。
五戒 (Five Precepts;巴:pañcasīlāni) 禁止 : 1) 殺生,2) 偷盜,3) 邪淫,4) 妄語,以及 5) 服用酒精等麻醉品。五戒構成了在日常生活中保持正念的基本對象。
五力 (five spiritual powers/faculties; 巴:bala/indriya) 1) 信力 ( 巴:saddhā), 2) 精進力 ( 巴:viriya), 3) 念力 ( 巴:sati), 4) 定力 ( 巴:samādhi),以及 5) 慧力 ( 巴:paññā)。
X.
喜 / 幸福 / 喜悅 ( 巴:pīti) 甚深禪定 ( 禪那,巴:jhāna) 的第三要素(禪支)。
下衣 (lower robe;巴:antaravāsaka;泰:sabong) 僧人的筒狀下裝,用一條布腰帶固定。僧人的三衣之一。參見:附錄
心 ( 巴:citta) 心智、心、意識、意識狀態。
新學 / 下座 ( 巴:navaka) navaka) 直譯 : “新的”。用來稱呼處在前五年訓練期的僧人。戒律規定,下座僧人必須在他的戒師或另一位合格的、戒齡 10 年以上的老師的指導 年以上的老師的指導 ( 直譯:“依賴或依止” 直譯:“依賴或依止”) 下生活。
信 / 確信 / 信任 (faith;巴 / 泰 : saddhā) 對佛陀教導的信心,能夠引發將這些教導付諸驗證的意願。證得初果後,信念會變得不可動搖。
行禪 (walking meditation;巴:caṅkama;泰:jonkrom) 在泰國森林傳統中,行禪通常是指在一條特定的長度在 20-30 步之間的徑道上來回行走,同時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禪修對象上。
醒覺 / 明覺 / 正知 (alertness (alertness,巴:sampajañña) 警醒,清晰的理解,自我覺知。經文中提到的四種明覺(正知): 1) 對目的清晰理解 對目的清晰理解 ( 有益正知 ),2) 對適宜性的清晰理解 ( 適宜正知 ),3) 對手段的清晰理解 對手段的清晰理解 ( 行處正知 ),以及 4) 對無謬的清晰理解 對無謬的清晰理解 ( 無痴正知 )。
“修行之道”( 巴:paṭipadā) 雖然該詞最初帶有中性的含義,指代任何善與不善的修行之道,但泰國森林傳統的老師們以此來指代“中道”;換句話說,指代八正道。
尋 ( 巴:vitakka) 直譯:“定向思考”。在禪修中,尋是將注意力集中運用在所選禪修對象上的心智要素。
Y.
“邀請”( 巴:pavāraṇā) 1) 在家佛弟子給僧人的正式邀請,請求僧人在需要資具時告知他或她。2) 請求或邀請給予反饋或建議。每年在三個月雨安居結束的儀式上,每位出家人正式請求或邀請同修對他們“看到的,聽到的或懷疑的”任何疏忽或不當行為作出批評指正。
業 ( 巴:kamma;梵: karma) karma) 通過身、語、意表達的意志性行為。
一來者 / 斯陀含 (once-returner;巴:sakadāgāmi) 通過斷除五下分結 ( 巴:saṃyojana) 中的前三結,並顯著削弱及至幾乎斷絕了第四和第五結而成就了第二階段證悟的人。一來者死後,只會再投生這世間一次。
依善(泰:Isan) 1) 泰國東北部,是大部分“泰國森林傳統”導師的出生地。 2) 這個地區的主要語言;老撾語中的一種方言。
依善森林傳統(Isan Forest Tradition) 是“泰國森林傳統”的同義詞。
依止 ( 巴:nissaya) 直譯 : “依賴於”。1) 低戒齡僧人必須在其老師指導下生活的 5 年期限。2) 僧人賴以續命的四種資具:食物、僧衣、住所及藥品。
雨安居 (Rains Retreat;巴:vassa) 由佛陀設定的僧眾靜修期,在印度整個雨季期間 ( 從 7 月的滿月到 10 月的滿月 ),除了最必要的旅行外,僧人們禁止一切出行。
欲樂 ( 巴:kāma) 感官欲望的對象以及感官欲望和性慾本身。並非只限於性欲,同時也包括了對於任何感官對象的欲望。
緣起 (Dependent Origination; 巴: paṭiccasamuppāda) 佛陀對因緣制約性的分析,緣起追溯無知(無明)如何導向痛苦,以及反之,洞見如何導向苦的止息。
蘊 ( 巴:khandha) 直譯 : “堆”、“組”、“聚合”。構成一切體驗的物質和精神要素,是執取 ( 巴:upādāna) 以及因執取而生出的虛妄自我感的基礎,包括: 1) 形 ( 巴:rūpa,色 ),2) 感覺 ( 巴:vedanā,受 ),3) 認知 ( 巴:saññā,想 ),4) 心智構成 ( 巴:saṅkhāra,行 ),以及 5) 意識 ( 巴:viññāṇa,識 )。
Z.
齋戒日 (Observance Day; 泰:Wan Phra 農曆的半月、滿月及黑月日。自佛陀時期就有這個習俗,在那些日子裡,在家信眾聚集在當地的寺院裡一起念誦經文,持守八戒,聽聞開示。巴利語“Uposatha(布薩)”表示只有滿月日和新月日,泰文 “Wan Phra”及其對應的英文 “齋戒日”,還包含了半月日 [t-6] 。
長老 ( 巴:thera) 戒齡至少 10 年的僧人被自動授予的尊稱。
昭坤 ( 泰:Chao Khun) 由泰國國王授予僧人的僧職頭銜。
正見 (Right View; 巴:sammādiṭṭhi) 八正道之八要素中的第一要素。正見,在最表淺 ( 世間法,巴:lokiya) 的層面上,包含接受佛陀的證悟及業力法則。在最深刻的層面,正見意為如實地洞見事物的本質,即觀察所有因緣所成的現象中無常 察所有因緣所成的現象中無常 ( 巴:anicca), anicca), 不圓滿 ( 苦,巴:dukkha) 及無我 ( 巴:anattā) 的本質;以及對四聖諦和緣起的洞見。
止 / 奢摩他 ( 巴:samatha) samatha) 寂靜,清明靜定的狀態。“止禪”指那些專注於靜止及平定心,而非省思和探究現象 ( 例如“觀禪”,巴:vipassanā) 的禪修技巧。隆波查不贊成將禪修練習生硬地劃分成這兩類。
中道 (Middle Way;巴:majjhimā paṭipadā) 佛陀的修行之道,它避免了沉迷感官欲樂和無謂苦行這兩種極端。這個詞等同於八正道。
中座 ( 巴:majjhima) 直譯 : “中間的 ”。中座僧人是指那些受戒超過 5 年而少於 10 年的僧人。中座僧人被認為完成了其最初的訓練,戒律不再要求他們必須在某個老師的指導下生活。
“住所”( 巴:vihāra) 居住場所,尤指僧人的住處,例如寺院。
資具 (requisite;巴:parikkhāra) 僧人使用的物品。這個名稱被用來描述僧人生存的必需品—— 如僧衣、食物、住所和藥品 如僧衣、食物、住所和藥品 —— 同時也指代僧人們 同時也指代僧人們可能持有的任何附屬用品。
尊敬的 ( 泰:phra) 1) 泰文中“比丘”( 巴:bhikkhu) 一詞。 2) 用於稱呼僧人正式頭銜的用語 —— 單獨使用,或做為一個較長頭銜的前綴 ( 如 Phra Ajahn Chah 尊敬的阿姜查 )。3) 用來修飾名詞以傳達一種神聖感 詞以傳達一種神聖感 ( 如齋戒日 Wan Phra ——直譯 “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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