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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第二十三 說修慧的功德 - 清淨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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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

清淨道論--第二十三 說修慧的功德

六、修慧有什麼功德

其次我要說「修慧有什麼功德」? [23-001] 修慧實有數百的功德,欲詳說此等功德,縱經長時,也不容易;略而言之,當知有(一)摧破種種煩惱,(二)嘗受聖果之味,(三)可能入於滅定,(四)成就應供養者等等。此中:

(一)摧破種種煩惱

所說的區別名色而摧破有身見等的種種煩惱,是為世間修慧的功德。於聖道的剎那摧破等的種種煩惱,是為出世間修慧的功德。

如恐怖的迅雷擊於石山,
如疾風的吹火燒去野林,
如光熱的日輪照破黑暗。
這樣修慧,摧破長時的隨纏
以及給與一切不利的煩惱之網。
當知這是現世可得的功德。

(二)嘗受聖果之味

「嘗受聖果之味」,是說修慧的功德,不但是摧破煩惱,亦得嘗受聖果之味。 [699]「聖果」即須陀洹果等的沙門果。於二相而嘗此(聖果之)味:(1)於聖道的過程,(2)於果* [23-001] * 之轉起。此中:

(1)此(聖果的)轉起曾示於聖道的過程之中。對於那些說「只是斷結名為果,更無他法」的人(案達羅派),當示以此經: [23-002] 「如何由加行安息的慧而為果智?即於須陀洹道的剎那,以見之義的正見,從邪見而出起,從彼(邪見)隨轉的煩惱和諸蘊而出起,從那外在的一切相而出起;因為那(邪見的)加行的安息而生起正見,故說這是道的果」。尚有其他的例證: [23-003] 「四聖道及四沙門果等的諸法以無量為所緣」。「大(上二界)法對無量法依無間緣為緣」等。

(2)其次為示「於果定的轉起」而提出這些問題:(一)什麼是果定?(二)誰入彼定?(三)誰不入彼定?(四)為什麼入定?(五)是怎樣入定?(六)如何在定?(七)如何出定?(八)於果之後是什麼?(九)果在什麼之後?此中:

(一)「什麼是果定」?即彼以滅為所緣的聖果的安止(根本定)(為果定)。

(二)~(三)「誰入彼定?誰不入彼定」?是一切凡夫不入彼定,何以故?因為他們未證得(此果定)之故。唯一切聖者入於彼定。何以故?因為他們已證得(此果定)之故。可是上位(的聖者)不入於下位(的果定),因為他們已達於其他的聖者之位,(下位的果定)業已安息之故。而下位(的聖者)亦不入於上位(的果定),因未證得之故。但各各於他們自己的果入定。這是這裡的確定之說。

有人說:須陀洹及斯陀含亦不入定,唯上位(阿那含及阿羅漢)入定。他們的理由,是說此等(阿那含及阿羅漢)是定的完成者。可是凡夫亦得於他們自己獲得了世間定入定,所以這是沒有理由的。然而在這裡為什麼要考慮有理由無理由?因為聖典中說: [23-004] 「什麼十種姓法 [700]由觀生起?為了獲得須陀洹道,克勝了生起......轉起......乃至惱......外在的諸行之相,故為種姓。為了證須陀洹果定......斯陀含道......乃至為阿羅漢果定......為空住定......為無相住定,克勝生起......乃至外在的諸行之相,故為種生」。所以一切的聖者各各於他們自己的果入定,是這裡的結論。

(四)「為什麼入定」?是為了現法樂住。正如王享王樂,天受天樂,如是聖者道:「我將享受聖出世間之樂」,劃定期限,於自己所欲的剎那入於果定。

(五)「怎樣入定?如何在定?如何出定」?先說以二相入定。即不憶念於涅槃以外的所緣及憶念於涅槃。所謂: [23-005] 「朋友,於無相心解脫有二緣:即不憶念一切相及憶念無相界」。這是入定的次序:欲入果定的聖弟子,當至空閑處與寂靜處,依生滅等而觀諸行。他的觀智的次第轉起,在以諸行為所緣的種姓智之後,由入果定而他的心安止滅。因為他的心向果定,即在有學亦只生起果而非生起道的。

有的人(指無畏山住者)說:「須陀洹念『我將入於果定』而住觀之後,即成斯陀含,以及斯陀含成阿那含」。對於他們則應這樣說,那麼,阿那含將成阿羅漢,阿羅漢將成辟支佛,而辟支佛將成為佛了!所以決不如是,此說應以(前面所引的十種姓的)聖期而加否定不可接受。只能這樣說:「有學亦只生起果,非生起道」。如果他(有學)是證得屬於初禪的道,則生起的果也是屬於初禪的。如果所證之道是屬於第二等任何之禪,則果也是屬於第二等任何之禪的。這是先(於果定)入定。

[701]

(六)(如何在定)其次依此說而以三相在定: [23-006] 「朋友,在無相心解脫而有三緣:即不憶念一切相,憶念無相界及於事前的行作」。這裡「事前的行作」,是在入定之前預作(在定的)時限。因為直至未到他所作的「我將於某某時出定」的時限,他是在定的。這是說他的在定。

(七)(如何出定)其次依此說而以二相出定: [23-007] 「朋友,從無相心解脫出定有二緣:即憶念一切相及不憶念無相界」。這樣的「一切相」,是色相及受想行識之相。雖然他不一定把此等一切作一起憶念,但攝為一切而說。是故當他憶念於有分的所緣,便從果定而出定。當知這是他的出定。

(八)「於果之後是什麼?果在什麼之後」?先說於果之後便於果或是有分。

(九)(果在什麼之後)即果(1)在道之後,(2)在果之後,(3)在種姓之後,(4)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此中:(1)(果)於道的過程中為「在道之後」。(2)後後(的果)在前前的「果之後」。(3)於果定中的前前(之果)是「在種姓之後」。這裡的「種姓」,當知即是隨順智。即如《發趣論》中說: [23-008] 「阿羅漢的隨順,依無間緣為果定之緣。諸有學的隨順,依無間緣為果定之緣」。(4)從滅定出定(所得)的果是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

此中:除了於道的過程生起的果之外,餘者都是由果定轉起的。如是這為(此果)於道的過程或於果定的生起法:

不安者安,涅槃為所緣,唾棄世間樂,
是清淨寂靜最上的沙門果。
(沙門之果)甜如蜜,
以有食素淨樂可意極可意的甘露而滋潤。 [702]
這聖果之樂是無上樂,
因為是智者修慧的所得,
所將才能嘗此聖果的樂味。
這是修習毗缽捨那的功德。

(三)可能入於滅定

「可能入於滅定」,是說不但得嘗聖果之味,當知這修慧的功德,亦能入於滅定,這裡為了分別滅定而得提出這些問題:(一)什麼是滅定?(二)誰入彼定?(三)誰不入彼定?(四)於何處入定?(五)為什麼入定?(六)是怎樣入定?(七)如何在定?(八)如何出定?(九)出定者的心是向於什麼?(十)死者和入定者有什麼差別?(十一)滅定是有為或無為、世間或出世間、完成或不完成?

此中:

(一)「什麼是滅定」?是以次第而滅心及心所法之不轉起。

(二)~(三)「誰入彼定?誰不入彼定」?一切凡夫、須陀洹、斯陀含、乾觀的※23-001※ 阿那含及阿羅漢不入定。獲得八等至的阿那含及漏盡者(阿羅漢)入定。即如所說: [23-009] 「具二力故,三行安息故,以十六智行、九定行而得自在的慧,是滅定的智」。而此(滅定的(完成,除了獲得八等至的阿那含及漏盡者之外,餘者是沒有的。所以只是彼等(二者)入定,餘者不然。

這裡,什麼是「二力」?乃至什麼是......「得自在者」?在這裡我們可以不必說什麼,因為都已解釋其概舉(即上面的引文)中說過。即所謂: [23-010] 「二力,即止與觀的二力。 [703]什麼是止力?以出離而得心一境性及不散亂是止力。以不瞋恚......以光明想......以不散亂......乃至以捨遣隨觀的入息......以捨遣隨觀的出息而得心一境性※23-002※ 及不散亂是止力。止力是什麼意義?即以初禪而於諸蓋不動故為止力;以第二禪而於尋伺......乃至以非想非非想處定而於無所有處不動故為止力。於掉舉、與掉與舉相共的煩惱及諸蘊不動不搖不震蕩為止力。這便是止力。

「什麼是觀力?無常隨觀是觀力;苦隨觀......無我隨觀......厭離隨觀......離貪隨觀......滅隨觀......捨遣隨觀是觀力。對於色無隨觀......對於色捨遣隨觀是觀力。對於受......想......行......識......乃至眼......老死無常隨觀......對於老死捨遣隨觀是觀力。以什麼意義為觀力?以無常隨觀兩於常想不動故為觀力。以苦隨觀而於樂想不動故......以無我隨觀而於我想不動故......以厭離隨觀於喜不動故......以離貪隨觀於貪於動故......以滅隨觀於集不動故......以捨遣隨觀於取不動故為觀力。於無明、與無相相共的煩惱及諸蘊不動不搖不震蕩故為觀力。這便是觀力。

以三行安息故──是以什麼三行安息的呢?於第二禪入定者則尋伺的語行安息。於第四禪入定者則入息出息的身行安息。於想受滅定入者則想與受的心行安息。即以此等三行的很息之故。

以十六智行──是以戎麼十六智行呢?(1)以無常隨觀智行,(2)苦,(3)無我,(4)厭離,(5)離貪,(6)滅,(7)捨遣,(8)以還滅隨觀智行, [704](9)以須陀洹道智行,(10)以須陀洹果定智行,(11)斯陀含道......乃至(16)以阿羅漢果定智行。即以此等十六智行。

以九定行──是以什麼九定行呢?(1)以初禪定行,(2)以第二禪定行......乃至(8)以非想非非想處定行。(9)以為了獲得初禪而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近行定)......乃至以為了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而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近行定)。

自在──即以(1)轉向自在,(2)入定自在,(3)在定自在,(4)出定自在,(5)觀察自在的五自在。(1)遂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而得轉向於初禪,因為轉向無滯故禪轉向自在。(2)遂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得於初為入定,因為入定無滯故為入定自在。(3)......在定......(4)......出定......(5)......觀察,因為觀察無滯故為觀察自在。於二禪......乃至遂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而得轉向於非想非非想處......乃至觀察,因為觀察無滯故為觀察自在。這便是以五種自在」。

此中:「以十六智行」,是依最多的智行而說。在阿那含則只以十四智行。如果這樣,豈非在斯陀含只十二(智行),而在的須陀洹只十(智行)了嗎?不然,因為(在斯陀含及須陀洹)是未斷定的障礙的五種欲貪的;即是說他們未此貪,故未得止力圓滿,當此(止力)、未得圓滿,因為力弱,欲入當以(止觀)二力而入的滅定是不可能的。可是在阿那含則已斷彼(貪),所以此(止觀二)力是圓滿的。因為力圓滿,故可能(入滅定)。所以世尊說: [23-011] 「從滅定而出定者的非想非非想處的善,依無間緣為果定之緣」。這是在發趣大論中只說關於阿那含的從滅定之出定。

[705]

(四)「於何處入定」?是於五蘊有。何以故?因由次第定生故。於四蘊有(無色)是沒有初禪等生起的,所以在彼處(四蘊有)不能入(滅)定。亦有人說(於四蘊有)是沒有心所依的(故不能入滅定)。

(五)「為什麼入定」?因為厭惡諸行的種種生滅轉起,想道:「即於現世而成無心,我將至於滅的涅槃而住於樂」,這樣便入定了。

(六)「如何入定」?即曾行預備的工作,依止觀的努力,滅非想非非想處者,如是入(滅)定。因為以止努力者,則只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為止;若只以觀努力者,則僅得果定為止。然以止觀的努力,已作預備的行為,而滅非想非非想處者,則他入於(滅)定。這是備說。

其次為詳說:茲有比丘,欲入滅定,食事已畢,善洗手足,於遠離處,坐於善敷的座上,結跏趺已,持身端正,置念面前,入初禪已,出定之際,而觀諸行為無常苦無我。

觀有三種,即(1)行把握觀,(2)果定觀,(3)滅定觀。此中:(1)行把握觀是或鈍或利,然而必為道的近因。(2)果定觀當唯是利,猶如修道。(3)滅定觀當不過鈍亦不過利。是故他應以不過鈍及不過利的觀而觀彼等諸行。

此後入第二禪而出定,這裡亦同樣的觀彼諸行。此後入第三禪......乃至入識無邊處定而出定,這裡亦同樣的觀彼諸行。其次入無所有處定而出定之後,作這樣的四種准備行為:(1)使無損害屬於諸人的資具,(2)僧伽的期待,(3)師(佛)召,(4)壽限。

[706]

(1)「使無損害屬於諸人的資具」,即不是屬於這比丘一身的,是屬於眾人的衣缽床椅住屋或其他的任何資具。他應決意使此等資具不受火水風盜及鼠等的損失。其決意的方法如下:「某某等物,於此(入定的)七日之內,不為火燒,不為水漂,不為風吹,不為盜賊所取,不為鼠等所嚙」!當他如是決定,則(此等資具)於七日之內沒有什麼危險。如果他不作這樣的決定,則未免受火等的損失,正如摩訶那伽長老的事相似:

據說,這長老入了他母親優婆夷的村落中乞食。那優婆夷施他一些粥,並請他在休息所中坐著。這長老便坐下入滅定。當他在坐時,這休息所失了火,別的比丘們都各拿了座具逃走。村人來集,見此長老說:「這懶惰的沙門,這懶惰的沙門」!火已燒了(屋的)蓋草及竹木等,並已包圍了長老。人們以水甕取了水,滅了火,除了灰,淨了地,向他散花禮拜。長老在預定之時而出定,看見了他們說:「我已被他們發現了」,便升空而去畢雲古島 [23-012] 了。

這是名為「使無損害屬於諸人的資具」。對於屬於一己的衣服座具等是不需要作各別決意的。因為那是必然為定所保護的,如尊者僧祗婆的事相似。所以說: [23-013] 「尊者僧祗婆的神變是定遍滿的,尊者舍利弗的神變是定遍滿的」。

(2)「僧伽的期待」,是僧伽的等和期望。即直至這比丘來為止而不行僧伽羯磨的意思。在這裡,那期待並非他的(入定比丘的)預備行為,但顧念期待是他的預備工作,所以他應作這樣顧念:「如果當我坐於這裡在七日之間入於滅定之時,僧伽欲行白羯磨等的任何羯磨,則不等什麼比丘來召我時,我即出定」。 [707]先作如是決定而入定者,則必於那時而出定。若不這樣做,在僧伽集合而不見他之時問道:「某比丘在那裡」?答:「正在入滅定」。於是遣一比丘道:「你去!說僧伽召他」。此時這(使者)比丘去到入定者可以聽得聲音的地方站著說:「朋友,僧伽在等待你」,他便出定。這實在是因為僧伽的命令如是重大,所以他應預先顧念到它而入定,以能自動而出定。

(3)「師召」,這裡亦只顧念師召為他的預備工作。所以他應這樣顧念:「如果當我坐於這裡在七日之間入於滅定之時,或因發生了某些事故而師(佛)欲制學處(戒),或因必要而欲說法,則不等什麼比丘來召我時,我即出定」。先作如是決定而入定者,則必於那時而出定。若不這樣做,在僧伽集合而師不見他之時問道:「某比丘在那扭」?答:「正在入不定」。於是遣一比丘道:「你去!說我召他」。此時這(使者)比丘去到入定者可以聽到音聲的地方站著說:「師召尊者」,他便出定。這實在因師召是這樣的重大。所以他應預先顧念而入定,以能自動而出定。

(4)「壽限」,是壽命的時限。即此比丘應善巧而知其壽限。他當顧念自己的壽行「於七日之間延續或不延續」而後入定。如果他不顧念於七日之間要滅亡的壽行而入定,而他的滅定是不能抵抗死的;又因於滅定中是沒有死的,得於定的中途而出定。是故他必須先顧念(此壽限)而後入定。即是說對於餘者(三預備行)或可不顧念,但對於此則必須顧念。

他這樣入無所有處定而出定,作此預備的行為之後而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在那裡經了一或二心(剎那)而成無心 ,便與滅定接觸。然而為什麼不轉起二心以上的心呢?由於滅的加行之故。此比丘以止觀二法雙雙的結合,直至八等至都是 [708]次第滅的加行。因為不是非想非非想處定(的加行)而是滅的加行,故不轉起二心以上的。其次如果那比丘從無所有處定出定,不行這預備工作,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則此後不能成為無心,唯又退轉住於無所有處。這裡當說行於未曾行過的道路的人的譬喻:

據說一位行於未曾走過的道路的人,在中途來到了一個滿水的峽谷,或者一處在通過深深的泥沼中而被烈日晒得很熱的岩石,因為他的衣服沒有穿的適當,所以一下峽谷便怕打濕資具而再來此岸而立,或者一踏上岩石便因足燙而轉來此方而立。正如那人因為沒有穿好衣服,所以一下峽谷或只一踏熱石便回來此方而立。如是瑜伽行者亦因沒有做預備工作,所以只入非想非非想處定,便轉來住於無所有處。如果已經來過此路的人,到了這裡,穿緊一衣於身,另一衣拿在手上,便得涉過峽谷,或一踏熱石便至彼方。如是這行了預備工作的比丘,入了非想非非想處定,則此後必得無心接觸滅定而住。

(七)「如何在定」?如是入定者,若無中途壽盡,僧伽的期待及師召,則依此(滅定的)時限而在定。

(八)「如何出定」?在阿那含以生起阿那含果(而出定)在阿羅漢以生起阿羅漢果(而出定),如是有二種出定。

(九)「出定者的心是向於什麼」?是向於涅槃。即如這樣說: [23-014] 「朋友毗舍佉,從想受滅定而出定的比丘的心,向於遠離,傾於遠離,赴於遠離」。

[709]

(十)「死者和入定者有什麼差別」?此義已在經中說過,所謂: [23-015] 「朋友,這死者命終者,是他的身行息滅。語行......乃至心行息滅,壽盡、暖消,諸根破壞。而此入於想受滅定的比丘,亦是他的身行息滅,語行......乃至心行息滅,可是壽未盡,暖未消,諸根未曾破壞」。

(十一)「滅定是有為或無為」等的問題,這是不該說(滅定)是有為、無為、世間及出世間的。何以故?因為它的自性非有之故。然而此定是依入定者而說入定,故可以說這是完成的而不是不完成的。

因為智者修習了聖慧而入此──
聖者所行的寂靜而稱現法涅槃的定。
所以入此滅定的可能性,
說是在聖道中慧的功德。

(四)成就應供養者等等※23-003※

「成就應供養者等等」,不但是能入滅定,當知成就應供養者等等,也是這修出世間慧的功德。概而言之:因為他修此(出世間的道慧),所以這修慧者是人天世間的應供養者、應奉者、應施者、應合掌恭敬者、是世間的無上福田。

其次各別而言,(1)曾修初道慧的:(一)雖以鈍觀而來的鈍根者,亦名為「極多七翻」,於善趣有經過七次輪回之後而成苦之滅(般涅槃)。(二)以中等的觀而來的中根者,名為「家家」,於善(趣之)家經過二或三次流輪回之後而成苦之滅。(三)以利觀而來的利根者,名為「一種了」,生於人有一次之後而成苦之滅。(2)修第二道慧的,名為「斯陀含」(一來),經一次來此間後而成苦之滅。 [710](3)修第三道慧的,名為「阿那含」(不還),他們由於根的不同有五種而離此世終結:(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無行般涅槃,(四)有行般涅槃,(五)上流至阿迦膩吒行(色究竟)。

此中:(一)「中般涅槃」,即生於任何的淨居天中,未達於中壽而槃涅槃的。(二)「生般涅槃」,即生於中壽而般涅槃的。(三)「無行般涅槃」,無行,即不以加行而生於上道(阿羅漢道)的。(四)「有行般涅槃」,有行,即以有加行而生於上道的。(五)「上流至阿迦膩吒行」,即從其所生之處,流向上方,直至升到阿迦膩吒(色究竟),在彼處而般涅槃。

(4)修第四道慧的,(一)有的成為「信解脫」,(二)有的成為「慧解脫」,(三)有的成為「俱分解脫」,(四)有的成為「三明者」,(五)有的成為「六神通者」,(六)有的成為「獲得種種無礙解的大漏盡者」。有關於此(第四道)的曾說: [23-016] 「在道的剎那,此聖者名為解結;在果的剎那,他便名為曾解結者,是人天間的最勝應施者」。

修此聖慧有這樣多的功德,
智者應該好樂於修習。
至此,已經解說了在
有慧人住戒,修習心與慧,
有勤智比丘,彼當解此結。

的偈頌中以戒定慧三門所示的清淨道中的修慧的功德。

為善人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完成第二十三品,定名為說修慧的功德。

附註

[23-001](1, 2) 見底本四三六頁。
[23-002]P.ts. I,p.71.
[23-003]cf.Dhs.§1403(p.239).
[23-004]P.ts. I,p.68.
[23-005]M.I,p.296.
[23-006]M.I,p.296-297.
[23-007]M.I,p.297.
[23-008]Tika.II,p.159(I,159).
[23-009]P.ts. I,p.97.
[23-010]P.ts. I,p.97-99.
[23-011]Tika.II,p.159(I,159).
[23-012]畢雲古島(Pivangu-diipa),在大史中24,25,104等處都提到此島之名。據說此島即錫蘭的Jaffna附近。據《大史》英譯本的注說明,此島便是Panicum或Saffron島。
[23-013]P.ts. II,p.212,參考底本三八O頁。
[23-014]M.I,p.302;S.IV,p.295.
[23-015]M.I,p.296;S.IV,p.294.
[23-016]見底本六七八頁。

校註

〔校註23-001〕 (2)於果定之轉起。

※ 補註 ※

〔補註23-001〕 說明:乾觀的(sukkavipassakaa); 不修定,僅以(穩固的)剎那定進行觀禪者。Bare-insight workers; 純觀(suddha-vipasanaa)(行者),以其剎那定入觀。參閱《如實知見》(Ven. Pa-Auk) Pp.139 ~ 144.

〔補註23-002〕 說明:access concentration 近行定

〔補註23-003〕 說明:此段可參見《原始佛典選譯》( 顧法嚴 譯, 慧炬出版), Pp.18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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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