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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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梵Vajracchedika-pra-jnaparamita,藏Hphags-paces-rab
-kyi pha-rol-tu phyin-pa rdo-rje gcod-pa theg-pacheg-pachen-pohimdo)
備註:本測試版之梵、藏文拼字,因上、下等特殊符號未能解決;故僅供參考。
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略稱《金剛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為
我國佛教史上,極受歡迎,廣為國人所諷誦與研讀,且具有甚多靈異效驗傳說
的經典。
按『金剛』為寶石名,具、堅、利、明三義;『般若』即智慧,亦含實相
、觀照、、文字三義。亦即以金剛之堅,無可破壞,喻實相般若雖經多劫,流
浪六道生死之巷,猶未曾生滅,未曾虧損。以金剛之利,無物不摧,喻觀照般
若縱橫無盡,擘開塵世之迷妄,照破森羅萬象之正體正味,顯破雜然紛然之諸
法本體本性。以金剛之明能投光於闇夜,喻以文字般若縱橫表現實相與觀照之
理義。按此金剛般若,在佛不增,眾生不減。然就佛而言,其效用彰顯;就眾
生言,其用不彰,故生聖人與凡夫之差別。又,波羅蜜係梵語paramita之音譯
,意為到達彼岸。故古來譯為到彼岸、度或彼岸到。亦即乘般若智慧之舟,自
迷界之生死此岸,抵達悟界之涅槃彼岸。
此上之經題解釋,係就羅什所譯而解。若依梵語原典經名為《Vajracche-
dikaprajnaparamita》,則應譯如玄奘所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因此,自梵語文法看來,金剛與般若不能視為同格之名詞。換言之,Vajrach-
edika(能斷金剛)意為斷金剛或碎金剛。因而,玄奘曰:「菩薩以分別為煩
惱,而分別煩惱類如金剛。唯此經所詮無分別慧,乃欲明能除斷,故云能斷金
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本經一經之要旨,可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為例。相
傳禪宗六祖慧能即因此八字而徹底大悟。
此經與玄奘譯《大般若經》第九會第五七七卷<能斷金剛分>同本。又,
此經自羅什初譯以來,凡有五譯,即(1)《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魏.天竺三藏
菩提流支譯。(2)《金剛般若波蜜經》,陳.天竺三藏真諦譯。(3)《金剛能斷
般若波羅蜜經》,隋.大業年中三藏笈多譯。 (4)《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5)《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唐.三藏沙
門義淨譯。
註釋方面,在印度,除彌勒所造八十偈釋本之外,尚有無著《金剛般若論
》、世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功德施《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
名論》,以及未被漢譯的師子月、月官等人所撰的論釋。在中國,從東晉到民
初,各家撰述不絕,主要有後秦.僧肇《金剛經註》、隋.吉藏《金剛經義疏
》、隋.智顗《金剛經疏》、唐.慧淨《金剛經註疏》、唐.智儼《金剛經略
疏》、唐.窺基《金剛經贊述》、惠能《金剛經解義》、《金剛經口訣》、唐
.宗密《金剛經疏論纂要》等書。近人註釋亦有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等多種。
本經於西元1836年,始由喬馬.格洛斯(Csoma Korosi)藉由藏譯,將其大
意介紹予歐洲學界。翌年,史蜜特(Schmidt) 發表譯自藏譯之德譯本。其後,
於1864年,尚有英國比爾(Beal)將羅什譯本譯成英文。1881年,穆勒(F.M.Mu-
ller)出版梵文原典,氏更於1894年將之譯成英文。此外,1891年,德.阿列(
De.Harles)以穆勒出版之梵本為基礎,對校藏、漢、滿三本,加上法譯而刊行
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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