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皈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第十 說無色品 - 清淨道論(葉均)


第十 說無色品

(一)空無邊處業處

(空無邊處業處的修法)在四梵住之後,提示四無色(定)之中,先說希望修習空無邊處的人這樣的考察:「由於有色之故,才見得有取杖、取刀劍,吵嘴辯駁諍論;然而在無色界中則全無此等事情」 [1] ,他依於「為厭離、為離貪、為滅色而行道」 [2] 的說法,見此業生色中有取杖等的過患及眼耳之病等的數千病患,為了要超越那種過患,除了有限制的虛空遍之外,以其餘的地等九遍中的任何一遍而生起第四禪。他雖然已用色界的第四禪而超越了業生色,但是那遍的色也是(與業生色)類似的,所以連那(遍的色)亦欲超越。

何以故?譬如一個怕蛇的人,在林中為蛇所追逐,急速而逃,但在其所逃之處看到(像蛇皮的)花紋的多羅葉或藤或繩或裂地的裂痕,亦生怖畏而顫慄,所以連那種(相像的東西)也不願見 [3] ,又譬如一位和加害他的敵人共住在一村的人,為敵人的殺縛與放火燒房等所惱亂,因此便去他村而住,但在那裡看到(與敵)相似的面容、聲音及行動的人,亦生恐怖的顫慄,所以也不願見他。

這譬喻與前說的結合如下:比丘以其所緣而具有業生色的時候,如那人為蛇或為敵所惱亂的時候。比丘以色界的第四禪而超越業生色之時,如那人的急速而逃及向他村而行。比丘考察遍的色也類似於彼(業生色),故亦欲超越那遍的色,如那人於所逃之處及他村看見有花紋的多羅葉等及與敵人相似的人亦生恐怖而顫慄,故亦不願見他們。

又被野豬所襲的狗及怕鬼的人的譬喻 [4] ,亦可引例於此處。

如是那比丘因厭離於第四禪的所緣的遍的色,且欲超越它,曾於(轉向、入定、在定、出定、觀察等的)五行相而得自在。從熟練了的色界第四禪出定之後,看見那禪有這樣的過患:「在那第四禪中是以我所厭離的色為所緣」,「這第四禪與喜之敵相近故」,「這(第四禪)較粗於(無色禪的)寂靜解脫故」。

然而論(第四禪的)支是沒有粗的,因為如色(界第四禪所具)的二支(捨,一境性),在無色(禪)也同樣的(具此二支)。

他看見這樣的過患之後,並盼望除去它,即於空無邊處的寂靜無邊而作意,擴大他的遍至於輪圍(世界)的範圍或者遂其所欲的遠大,以那(擴大了的)遍所觸的空間而「虛空!虛空!」或「虛空無邊」的這樣作意,而除去那遍。然而所謂除去,並不是像卷席子,也不是像從鍋子裡拿出燒餅一樣,只是對於那遍不念慮不作意不觀察而已。(即是說對於那遍)不念慮不作意不觀察而專以那遍所觸的空間「虛空!虛空!」這樣的作意名為遍的除去。除去遍時,不是增加,也不是減少,光是對遍的不作意及於「虛空!虛空!」而作意而名為除去。只是明了除去遍的虛空。「除去遍的虛空」或「遍所觸的空間」或「離遍的虛空」都是同樣的。他對那除去遍的虛空之相作「虛空!虛空!」的數數念慮思惟。由於他這樣數數念慮思惟,鎮伏他的五蓋,住於念,以近行而等持其心。他於那(虛空)相數數修習而多作。他如是數數念慮而作意時,如色界心之(安止)於地遍等(所緣),而空無邊處心則安止於虛空(所緣)。於此(空無邊)處,亦(如第四禪)以前分的三或四速行為欲界心並且是與捨相應的,其第四或第五(速行)為無色界心。

其餘的地遍中所說的同樣,但以下這些是其差別,即如是生起無色界心之時的比丘,譬如觀瞻以青布或黃或赤或白等任何的布所繫縛住的車門或袋或甕等的口的人,忽給疾風或任何人除去了布的時候,則他當見虛空,同樣的,先以禪眼而觀遍的曼陀羅而住,次以「虛空!虛空!」的遍作(準備)而作意急急地除去那(曼陀羅)相時,則僅觀虛空而住了。

對於這樣的修行者,即如所說: [5] 「超越一切色想滅有對想,種種想不作意,(思)『無邊虛空』,空無邊處具足而住」。

(釋空無邊處業處的聖典文句)此中「一切」是一切行相,或一切無餘之義。

「色想」──是以想的首目而說色界禪及它的所緣。於「有色者見色」 [6] 等句則亦名色界禪為色;於「見外面的美醜之色」 [7] 等句則說色界禪的所緣(為色)。所以此處關於色的想為色想,及「以想的首目而說色界禪」的(色想)是同義語。(此色界禪)即色即想故色想,即指色是它的名而說。當知地遍等類及它的所緣是同義語。

「超越」──是由於離貪及滅。這怎麼說呢?即依(五種禪各有)善、異熟、唯作(三種) [8] 而稱為十五種禪的色想及依地遍等稱為九種(十遍中除了限制虛空遍)所緣的此等色想以一切的方法或無餘的離貪及滅故──即因為(此等色想的)離貪及因為滅的緣故,所以空無邊處具足而住。若不超越一切色想,那空無邊處具足而住是不可能的。

關於此(超越之)意,因為貪於所緣者是不能有想的超越,若超越了想的時候則超越所緣,所以不說所緣的超越,而在《分別論》 [9] 中只說想的超越,即:「此中什麼是色想?於色界定入定者的(善想),或生(色界)者的(異熟想),或現法樂住者的(唯作)想、想念、已想念,是名色想。因為這色想的超越之故,所以說『一切色想超越故』」。因為此等(無色)定是由於超越所緣而得,不像初禪等(色界定)可在同一所緣中而得,所以亦用超越所緣而解釋此意。

「滅有對想」──由於眼等事物(感官)對於色等所緣而生想為有對想。與色想等是同義語,即所謂 [10] :「此中什麼是有對想?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是名有對想」。善異熟的(色聲香味觸)五(有對想) [11] 及不善異熟的五(有對想)的此等一切十有對想的滅、捨斷、不起、不存續,故說「滅有對想」。

可是此等有對想在入於初禪等定的人也是沒有的──因為在入定之時不會由五(根)門而起其心故。(為什麼只在這裡說滅呢?)然而這正如已在他處捨斷的苦樂卻在第四禪中說(捨斷),亦如有身見等(在須陀洹道即已捨斷)卻在第三道(阿那含道)中說(捨斷),當知為了鼓勵於此(空無邊處)禪中而起精勤以及由於贊嘆此禪,故於此(空無邊處禪)而說此等之語(滅有對想)。或者說雖然入色界定者也無彼等有對想,但非因為捨斷而無──因為色界的修習是不生起離色貪的,而是色及有對想維持關係的;然而這空無邊處定的修習是由於離色貪而生起的,所以可說彼等有對想在此空無邊處定是捨斷的,不但只可以說,實可斷然接受。因為在此(空無邊處)以前未曾捨斷彼等(有對想),故世尊說 [12] :「聲是入初禪定者的刺」。此空無邊處業已捨斷有對想,故說入無色定者不動及寂靜解脫。如阿羅羅與迦羅摩 [13] 入無色定時,有五百輛車經過他的近旁,也不見及不聞其聲。

「種種想不作意故」──對種種境而起的想,或種種的想。這種種想的意義在《分別論》 [14] 中作這樣的分別:『什麼是種種想?即未入定者及具意界者或具意識界者的想,想念,已想念,故名種種想』,即未入定者的意界──意識界所攝的想,生起於色聲等類種種不同自性的境上(故名種種想)。其次有八欲界善想,十二不善想,十一欲界善異熟想,二不善異熟想,十一欲界唯作想 [15] ,如是有四十四種想,其種種自性互相不同,故名種種想。

種種想皆不作意故──不念慮故、不思考故、不觀察故──即是說不念慮、不思考、不觀察於彼等(種種想)故。

因此(色想、有對想、種種想)中,前面的色想及有對想,由於空無邊處禪所生的(無色)有中便不存在,更不必說在於這(無色)有中具足此(空無邊處)禪而住的時候了。因超越及滅於彼等(色想及有對想),故說彼等二者的無有。其次於種種想中,八欲界善想,九唯作想,十不善想 [16] 這二十七想則依然存在於(空無邊處)禪所生的(無色)有中,是故說「種種想不作意故」。蓋具此禪而於彼(空無邊)處住者,是因為彼等(種種想)不作意故具足此禪而住,若於彼等(種種想)作意者,則不得入(空無邊處)定。

(關於這三句的)簡而說之:則「超越色想」一句是指一切色界法的捨斷而言,「滅有對想,不作意種種想故」二句是指一切欲界的心,心所的捨斷與不作意而說的。

「虛空無邊」──因不知這虛空的生的邊際或滅的邊際故「無邊」。「虛空」是說除去了遍(而現)的虛空。當知此處的無邊亦因作意的無邊。故《分別論》 [17] 說:「他於那虛空中,置心專注,無邊遍滿,所以說虛空無邊」。

「空無邊處具足而住」──在此句中,沒有它的邊際故「無邊」。虛空的無有邊際為虛空無邊,而虛空無邊即空無邊。即此空無邊是它的相應法的(空無邊處)禪的住處,故以住處之義為空無邊處,猶如諸天的住處為天處。

「具足而住」──是獲得了空無邊處的成就,以適合於空無邊處定的威儀住而住。

這是詳論空無邊處業處。

(二)識無邊處業處

(識無邊處業處的修法)欲求修習識無邊處(業處)者,曾以五種行相於空無邊處定修習自在,他看見了空無邊處有這樣的過患:「此(空無邊處)定依然近於色界禪之敵,不及識無邊處的寂靜」,欲求離去空無邊處,於識無邊處的寂靜作意,便對那遍滿虛空而起的識:「識、識」的數數念慮,作意,觀察與思惟。但不是「無邊、無邊」這樣的作意。

他這樣的運用其心於那(識)相之中,鎮伏了五蓋,安立於念,以近行定等持其心。他對於彼相數數修習而多作。當他如是行的時候,便得安止他的識無邊處心於那遍滿於虛空的識,如對虛空而安止空無邊處心相似。至於安止的方法如於空無邊處所說的同樣。

因此而說這(修行的)人為: [18] 「超越一切空無邊處,(思惟)『識無邊』,識無邊處具足而住」。

(釋識無邊處業處的聖典文句)此中「一切」已如前述。

「超越空無邊處」──此句如前面(空無邊處)所說的方法,以(空無邊處)禪及(空無邊處的)所緣為空無邊處。依前面所說的空無邊是所緣,因為它是初無色禪的所緣,故以住所之義為處,像諸天的住所為天處,故名空無邊處;又空無邊是(空無邊處)禪的生起之因,則以產生之處的意義為處,故名空無邊處。譬如劍蒲闍 [19] 是馬的(產)處等等。如是由於他不起及不作意於(空無邊處)禪與所緣,故得超越於二者,(換言之)即他具足此識無邊處而住,是故把此(禪與所緣)二者作為一起而說「超越空無邊處」。

「識無邊」──是說他對「虛空無邊」如是遍滿而起的識,而這樣「識無邊!識無邊!」的作意。或者以作意為無邊。因以虛空為所緣的識,為全部的作意,而彼比丘作意「(識)無邊」。

正如《分別論》 [20] 說:「識無邊,是他作意那遍滿虛空的識為無邊遍滿,所以說識無邊」,這句中的「識」字是用作對格的意義解釋。諸義疏師對於此義作這樣的解釋:「無邊遍滿,即是說他作意那遍滿虛空的識」。

「識無邊處具足而住」──此句中:沒有他的邊際故為無邊際。無邊際即無邊。本來識加無邊的合為「識的無邊」,但現在說「識無邊」 [21] ,就通俗的用法。那識無邊是它的相應法的(識無邊處)禪的住處,故以住所之義為識無邊處,猶如諸天的住處為天處。餘者如前所說。

這是詳論識無邊業處。

(三)無所有處業處

(無所有處業處的修法)欲求修習無所有處(業處)者,曾以五種行相於識無邊處定修習自在,他看見了識無邊處有這樣的過患:「此(識無邊處)定依然近於空無邊處之故,不及無所有處的寂靜」,欲求離去(識無邊處),於無所有處的寂靜作意,便作意那為識無邊處的所緣的空無邊處的識的無,空及遠離。如何(作意呢)?即不作意於識,卻對「無,無」,或「空,空」或「遠離,遠離」的數數念慮、作意、觀察與思惟。

他這樣的運用其心於那相中,鎮伏了五蓋,安立於念,以近行定等持其心。他對於彼相數數修習而多作。當他這樣行的時候,便得安止他的無所有處心於那遍滿於虛空而起的廣大的識的空、遠離、及無等(所緣),如對遍滿虛空的廣大的識而安止識無邊處(心)相似。

至於安止的方法當知已如前說。但這些是它的差別:當他的安止心生起之時,譬如一人,看見了為些事情而集會於園堂等處的比丘眾,便到別的地方去,在比丘們終結了集會之事離座而去之後,此人又來(園堂處),站在門口,再看那集會之處,只見空,只見(人已)離去,此時他並不這樣想:「那些比丘都已命終或去諸方了」,但見此處空、離去、及無有。同樣的,這比丘以前是用識無邊處的禪眼而見依虛空而起的識而住,後來由於「無、無」等的遍作(準備)的作意而消除那識的時候,則他見被稱為(識的)離去的無而住。

因此而說這(修行的)人為 [22] :「超越一切識無邊處,(思惟)『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而住」。

(釋無所有處業處的聖典文句)此中「一切」如前所述。

「識無邊處」──此句亦以前述的方法,以「識無邊處」禪及所緣為識無邊空處。依前面所說的識無邊是所緣,因為它是第二無色禪的所緣,故以住處之義為處而名識無邊處,如諸天的住處為天處,又識無邊是(識無邊處)禪的生起之因,則以產生之處的意義為處,故名識無邊處,如說劍蒲闍是馬的(產)處等等。如是由於他不起及不作意於(識無邊處)禪及所緣,故得「超越」於二者,(換言之)即他具足此無所有處而住,是故把此(禪與所緣)兩者作為一起而說「超越識無邊處」。

「無所有」──是說他「無!無!」「空!空!」「遠離!遠離!」這樣的作意。正如《分別論》 [23] 所說:「無所有,是令那(空無邊處)識的無有,令成非有,令其消滅,見無所有,故名無所有」。雖然似乎是說滅盡識的思惟,但此義是這樣的:即不念慮不作意不觀察那(空無邊處的)識,單是作意那(識的)無的自性、空的自性及遠離的自性,而說為無有、非有及消滅,實無他義。

「無所有處具足而住」在此句中,沒有任何東西故無所有,是說連一點殘餘也沒有。無任何的有為無所有,和離去空無邊處的識是一同義語。那無所有是(無所有處)禪的住處,故以住處之義為無所有處,如諸天的住處為天處。餘者如前述。

這是詳論無所有業處。

(四)非想非非想處業處

(非想非非想處業處的修法)欲求修習非想非非想處(業處)者,曾以五種行相於無所有處定修習自在,他以為:「此(無所有處)定依然近於識無邊處之故,不及非想非非想處的寂靜」,或者以為「想是病,想是癤,想是箭 [24] ,而此非想非非想是寂靜,是勝妙」,他看見無所有處有這樣的過患並見上面(非想非非想處)的功德,欲求離去無所有處,於非想非非想處寂靜作意,便對以無(所有)為所緣而起的無所有處定「寂靜,寂靜」的數數念慮、作意、觀察與思惟。

他這樣的數數用意於那(無所有處定的)相中,鎮伏了五蓋,安立於念,以近行定等持其心,他於此相數數修習多作。當他如是行時,便得安止他的非想非非想處心於那稱為四蘊的無所有處定,如對識的離去而安止無所有處心相似。至於安止的方法當知已如前說。

因此而說這(修行的)人為 [25] :「超越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具足而住」。

(釋非想非非想處業處的聖典文句)此中「一切」已如前述。

「超越無所有處」──此句依前述之法,以(無所有處)禪及所緣為無所有處。依前面所說的無所有是所緣,因為它是第三無色禪的所緣,故以住處之義為處,名為無所有處,像諸天的住處為天處;又無所有是(無所有處)禪的生起之因,則以產生的意義為處,故名無所有處,如說劍蒲闍是馬的(產)處等等。如是由於他不起及不作意於此(無所有處)禪及所緣,故得「超越」於二者,(換言之)即他具足此非想非非想處而住,是故把此(禪與所緣)兩者作為一起而說「超越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一語,稱此禪為非想非非想,是因為實有那樣的想的存在之故。為了先示那行道者的想,《分別論》 [26] 提示為「非想非非想的人」,並說「他對那無所有處寂靜作意,及修習殘餘的行定,所以說為非想非非想的人」。

前面引文中的「寂靜作意」,是(作意)這(無所有處)定實為寂靜;即以無所有為所緣而安立,因有這樣寂靜的所緣,故作意那(無所有處)為寂靜。如果作意為寂靜,怎麼能夠超越它呢?因為他不欲再入定故。即他雖然作意那(無所有處)為寂靜,但他沒有「我要於此(無所有定)轉向,我要入定,我要在定,我要出定,我要觀察」等的思惟、念慮及作意。何以故?因為非想非非想比較無所有處,更寂靜更勝妙之故。

譬如一大威勢的國王,乘大象之背而巡行於都城中的街道上,看見雕刻象牙等的技工,緊著一衣,另以一布纏於頭上,四肢沾滿象牙的粉,製造各種象牙等的工藝品,並對他們的技藝感覺滿意地說:「諸位呀!此等技師能製造這樣的工藝品,多麼技巧啊!」但他不會這樣想:「啊!如果我成為這樣的技工,我將放棄我的王位」。何以故?因為光輝的王位有更大的功德,而(他)已經超越技工的緣故。同樣的,此瑜伽者雖對這(無所有處)定而作意為寂靜,但他不會這樣的思惟、念慮與作意:「我要於此定轉向入定,在定,出定及我要觀察」等。

如前面所述的瑜伽者,因對無所有處定作意為寂靜,得達那最細妙的安止定的想(即非想非非想),即以那樣的想而名為非想非非想者,並稱他為修習殘餘的行定。「殘餘的行定」便是到達究竟細微的狀態的行的第四無色定。

現在為示到達了這樣的想而稱為非想非非想處的意義說 [27] :「非想非非想處是非想非非想處入定者的(善的心、心所法),或生者的(異熟的心、心所法),或現法樂住者的(唯作的)心、心所法」。在這裡,是指(入定者、生者、現法樂住者)三者之中的入定者的心、心所法的意義。

次說(非想非非想處的)語義:因為沒有粗的想而有細妙的想,故不是與其他的相應之法共的禪的想亦非無想,故言「非想非非想」;而非想非非想是屬於意處及法處的處,故名「非想非非想處」。或者此(非想非非想處的)想不能有利想的作用故「非想」,因有殘餘的諸行的細妙的狀態的存在故「非非想」,是名「非想非非想」。非想非非想是那其餘諸法的住處之義而為「處」,故名「非想非非想處」。不僅這(非想非非想處的)想是這樣的,但那受亦為非受非非受,心亦為非心非非心,而觸亦為非觸非非觸,當知那說法是由想而代表其餘的諸相應法的。

這個意思可以用塗鉢的油等的譬喻來辨明:據說一位沙彌用油塗了鉢而放在那裡,到了飲粥的時候,長老對那沙彌說:「拿鉢來!」他說:「鉢內有油,尊師。」「那麼,沙彌,拿油來,把它倒在油筒裡面去。」沙彌說:「可是沒有油,尊師。」在這個譬喻,因為鉢中塗著油不適用於盛粥之義故說「有油」,然而又沒有油可以倒入油筒故說「無油」,如是而此(非想非非想處之)想不能有利想的作用故「非想」,因有殘餘的諸行的細妙狀態的存在故「非非想」。

然而什麼是想的作用?即想念所緣及(其所緣)成為觀境之後(而對那境)生起厭離。譬如溫水中的火界(熱)不能行燃燒的作用,而此(非想非非想)不能行敏捷的想念作用,此想亦不能如在其他諸定,對那成為觀境之後(的境)生起厭離。事實若對其餘,(色受等)諸蘊不作思惟的比丘,對此非想非非想處蘊既思惟而又厭離是不可能的。但尊者舍利弗可以那樣做,或者與生俱來而有觀及有大慧如舍利弗的人則有可能;然而他(舍利弗)也是用 [28] 「如是此等諸法實非有而後生,生已而後滅」這樣的總體思惟才可能這樣做,並非依各別法觀而生的。這是此定細妙的狀態。

此義正如塗鉢的油的譬喻,可用道路的水的譬喻來辨明:據說一位行路而走在長老前面的沙彌,看見少許的水說道:「有水!尊師,脫掉你的鞋子吧。」長老說:「有水嗎?那麼,拿我的浴衣來,我要沐浴。」沙彌卻說:「沒有水,尊師。」在這個譬喻中,是僅足以濕鞋之義為「有水」,然不能作為沐浴之用故言「無水」。如是它(非想非非想)不能行敏捷之想的作用故名「非想」,因有殘餘的諸行的細妙的狀態的存在故為「非非想」。

不但可用此等譬喻,亦可應用其他的適當的譬喻來辨明此義。

「具足而住」已如前述。

這是詳論非想非非想處業處。

雜論

無等倫的主(世尊),

已說四種的無色,

既然知道了那些,

更當認識其雜論。

由於超越所緣而成無色定的四種,

然而慧者卻不希望超越此等定的支。

(超越所緣)此四無色定中,因色相的超越而成初(無色定),因虛空的超越而成第二(無色定),因超越於虛空而起的識而成第三(無色定),因超越於虛空而起的識的除去故成第四(無色定)。如是當知因為超越一切的所緣,故成為此等四種無色定。

(後後更勝妙於前前)其次關於賢者並不希望超越此等定的支。即不像於色界定,而於此等(無色界定)沒有支的超越,因於此等(無色界定)都只有捨與心一境性的二禪支。雖然如此:

但各各較後的更勝妙,

須知層樓衣服的譬喻。

即譬如有四層的大樓,在最下層雖可得有天的歌舞、音樂、芳香、花鬘、飲食、臥具、衣服等勝妙的五種欲(色聲香味觸),但在第二層(的五欲)可得較勝於下層,第三層更勝,第四層可得一切最勝妙。雖然這四層大樓,依層樓是沒有什麼差別,但依五種欲的成就而言差別,即愈上層而次第比較下層為愈加勝妙。

又譬如由一位婦人紡的粗的、軟的、更軟的及最軟的絲而製成四斤、三斤、二斤、一斤的四種衣服,其長度與寬度都是相同的。雖然就那四種衣服的相等的長度和寬度說,是沒有什麼差別,但根據其觸肌的舒服,細軟的狀態及高貴的價值,則愈後者次第的比較前者愈為勝妙。

如是雖然這四無色定中都只有捨與心一境性的二支,但依照其修習的差別則彼等(四無色定)的支成為一層勝一層,故知後後次第而較為勝妙。

此等(四無色定)有這樣次第的比較勝妙:

一人緊握不淨的草蓬,

另外一人靠著他而立,

一人不以靠近而在外,

另一人又靠著他而立。

正如這樣的四個人,

慧者當知四(無色定)的次第。

關於此頌的意義如次:在一個不淨的地方有一座小草蓬。有一個人來到此地,厭嫌那裡的不淨,以兩手搭掛於草蓬,好像貼緊在那裡而立。此時另有一人來,靠著那貼緊於小草蓬的人而立。又一人來想道:「那貼緊草蓬的人,這靠近他的人,兩者所站之處都很壞,誠然草蓬倒時則他們亦倒,我現在站在外面」。於是他便不靠近那前人所靠之處而站在外面。另有一人來想道:「那貼緊草蓬的人及靠近他的人,兩者都不安全,那站在外面的人很好」,他便靠近那人而立。

在前面的譬喻中:當知那除去了遍的虛空,如在不淨之處的小草蓬。因厭惡色相而以虛空為所緣的空無邊處,如厭惡不淨而貼緊草蓬的人。依那以虛空為所緣的空無邊處而起的識無邊處,如那依靠貼緊草蓬的人而立的人。不以空無邊處為所緣,卻以那(空無邊處的識的)無為所緣的無所有處,如思念那兩人的不安全而不靠近貼緊草蓬的人而站在外面的人。在稱為識的無的外部而立的無所有處而起的非想非非想處,如思念那貼緊小草蓬的及靠近他而立的不安全,並思那站在外面的為好的站處而靠近他而立的人。

(非想非非想處以無所有處為所緣的理由)然有這樣的意思:

這(非想非非想)以那(無所有處)為所緣,

因為沒有其他(所緣)的緣故。

譬如人民雖見國王的過惡,

但為了生活也只得來用他。

即此非想非非想處用那無所有處為它的所緣,雖然知道那(無所有)定有著近於識無邊處之敵的這樣的過患,但因為沒有別的所緣之故。這好像什麼?譬如人民雖然知道國王的過惡,但為了他們的生活亦得用他為王。即譬如一位具身語意的粗惡的行為而支配著全國的暴君,人民雖然知道他的粗惡的行為,但不能於他處獲得生活,故為生活只得依靠他。同樣的,這非想非非想處,雖見那(無所有處的)過失,但不得其他適當的所緣,故以無所有處為他的所緣。

同時(非想非非想處)也是這樣的:

譬如登長梯者而握該梯的橫木,

又如登山頂者緊望該山的山峰,

更如攀石山者靠著他自己的足膝,

此人則依這(無所有處)禪而生起。

※為諸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定的修習中完成了第十品,定名為無色的解釋。


[1]cf.D.III,289(IV);A.IV,400f.
[2]原注說不知引自何處。日注:cf.S.III,p.163.
[3]願見(dakkhitukamo)原文dukkhitukamo誤。
[4]被野豬(sukara)所襲的狗(sunakha)的譬喻:即一隻狗在森林中為野豬襲擊而逃遁,在黃昏時分,遠遠地看見了鑊,以為是野豬,遂生恐怖顫慄而逃遁。怕鬼(Pisaca)人的譬喻:一怕鬼人,某夜至一陌生地方,看見斷了頂的多羅樹乾,以為是鬼,心生恐怖顫慄,竟使氣絕而倒於地上。
[5]D.II,112;III,262;M.II,13;A.Ⅳ,306.《長阿含》十上經(大正一.五六a)、十報法經(大正一.二三八a)。
[6]D.II,111;III,161;M.II,12;A.Ⅳ,306.
[7]D.II,110;III,260;M.II,13;A.Ⅳ,305.
[8]「善」是指欲界的人從修定而入色界禪心。「異熟」是指過去世修習色界禪而得報為現在生於色界諸天的基礎的心。「唯作」是指脫離一切煩惱的阿羅漢而得遊往無碍現法樂住於色界禪心。
[9]Vibh.261.
[10]Vibh.261.
[11]善異熟的五想,即與善異熟的前五識相應的想。善異熟的五識見底本四五四頁,不善異熟的五識見底本四五六頁。
[12]A.Ⅴ,135.《中阿含》八四.無刺經(大正一.五六一a)。
[13]故事見D.II,130,參考《佛般泥洹經》下(大正一.一六八b),《大般涅槃經》中(大正一.一九七c)。
[14]Vibh.P.261.
[15]八欲界善想,即與八欲界善心相應的想。以下各種的說法一樣,八欲界善心,見底本四五二頁以下。十二不善心,見底本四五四頁。十一欲界善異熟心,即無因的三心(除前五識)及有因的八心,見底本四五五頁。二不善異熟心(除前五識),見底本四五六頁。十一欲界唯作心,即無因的三心及有因的八心,見底本四五六頁。
[16]九唯作想,即於十一欲界唯作心中除去最初的二無因唯作心的九唯作心相應的想,見底本四五七頁。十不善想,即於十二不善心中除去與瞋相應的二心的十不善心相應的想,見底本四五四頁。
[17]Vibh.p.262.
[18]D.II,112;III,262;M.II,13;A.IV,306.《長阿含》十上經(大正一.五六a)、十報法經(大正一.二三八a)。
[19]「劍蒲闍」(Kamboja)。
[20]Vibh.262.
[21]Vibbanaj(識)加anabcaj(無邊的)合為Vibbananab,今就通俗說為Vib-banabcan。
[22]D.II,112;III,262;M.II,13;A.IV,306.《長阿含》十上經(大正一.五六a)、十報法經(大正一.二三八a)。
[23]Vibh.262.
[24]cf.M.I,435ff;A.IV,422ff.
[25]D.II,112;III,262;M.II,13;A.Ⅳ,306.《長阿含》十上經(大正一.五六a)、十報法經(大正一.二三八a)。
[26]Vibh.263.
[27]Vibh.263.
[28]M.III,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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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