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 說不淨業處品 - 清淨道論(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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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 說不淨業處品
在遍之後,再指示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 [1] 十種無意識者(死者)的不淨。
(十不淨的語義)(1)在命終之後漸漸地膨大,猶如吹滿風的皮囊,所以叫膨脹。膨脹即「膨脹相」,或以厭惡的膨脹為「膨脹相」。即與膨脹的屍體是同義語。
(2)破壞了的青色為青瘀。青瘀即「青瘀相」,或以厭惡的青瘀為「青瘀相」。在那肉的隆起處是紅色的,膿所積聚處則白色,其他多處則青色,在青的地方如為青衣所纏,和這樣的屍體是同義語。
(3)在諸破壞之處流出膿來叫膿爛。膿爛即「膿爛相」,或以厭惡的膿爛為「膿爛相」,和這樣的屍體是同義語。
(4)解剖為二而未離開的為斷壞。斷壞即「斷壞相」,或以厭惡的斷壞為「斷壞相」。即與從中央剖開的屍體是同義語。
(5)這裡那裡各各為犬和野干所食啖叫做食殘。食殘即「食殘相」,或以厭惡的食殘為「食殘相」。像這樣的屍體是同義語。
(6)種種離散為散亂。散亂即「散亂相」,或以厭惡的散亂為「散亂相」。即一處是手,另一處是腳,又一處是頭,這裡那裡散亂著的屍體是同義語。
(7)由斬斫而與上述同樣散亂的為「斬斫離散相」。像烏鴉的足迹,於肢體中以刀斬斫而如前述散亂的屍體是同義語。
(8)流出的血散布在這裡那裡為「血塗相」。即為流出的血所塗的屍體是同義語。
(9)諸蛆蟲為蟲,為蟲所散布叫「蟲聚」。即充滿於蟲的屍體是同義語。
(10)骨即「骨相」,或以厭惡的骨為「骨相」,即與骸骨是同義語。
其次,此等(十不淨)也是依此膨脹等生起的諸相的名字,又是於此諸相中證得諸禪的名稱。
(修習法)(一)(膨脹相的修習法)瑜伽者若欲於膨脹之身生起膨脹之相而修稱為膨脹之禪的,應該如地遍中所說的方法去親近阿闍梨而把取業處。那些對瑜伽者說業處的人,對於(1)為取不淨相而前行的處所,(2)四方諸相的考察,(3)以十一種法取相,(4)觀察(至墓場等)往返的道路,(5)乃至最後的安止規定,都應該說。那些瑜伽者應善學一切,到前面所說的住處,遍求膨脹相而住。
(1)(為取不淨相而前行的處所)如是修不淨者,若聽見人家說,在某某村口、林口、道路、山腳、樹下,或塚墓間有膨脹的屍體丟在那裡的時候,不要像在不妥當的渡頭而即跳去。為什麼呢?因為不淨的屍體可能有野獸光顧或非人覬覦,若往那裡走,則有生命的危險。或者所走的路要經過村口、浴場與田邊,那裡可能發現異性之色,甚至那屍體便是異性──即男子以女體為異性,女子以男體為異性。如果異性之體是新近才死的,可能生起淨想,所以對於他的梵行也是障碍。如果他能夠這樣的自覺:「這對於我是不足輕重的」,那麼他便可去。
在出發的時候,應該告訴僧伽的長老或其他通達的比丘。何以故?假使他在塚墓之間,為非人、獅子虎豹等的形色和聲音等不順的所緣所威脅而肢體戰慄,或食物不消化而嘔吐,或其他意外的病發生時,則寺內的長老比丘既能善護其衣鉢,亦將派遣青年比丘及沙彌去看護那比丘。還有些盜賊認為「塚墓是一個不被人懷疑的地方」,故在已盜和未盜的時候,往往在那裡集合,或者給人們追逐的盜賊,跑進比丘的地方,把贓物丟在那裡逃走了。追的人來到這裡便說:「我們被盜的東西和賊都找到了!」即捕此比丘及傷害他。此時則僧伽長老即可阻止他們說:「莫傷害他,他行前曾經對我說過,是來這裡行道的」,人們既得瞭解,便可安全了。這便是行前要先告知的利益。所以欲見不淨相者,依照前述的方法告知比丘之後,應如剎帝利到灌頂的地方去,又如祭祀者到祭壇去,貧者到寶藏處一樣的生起喜悅心而行,既生喜悅心後,當依諸義疏所說的方法去行。即所謂:
「攝取膨脹不淨相者,置念不忘,內攝諸根,意不外向,觀察往返的路,不與他人作伴單獨而行。在棄有膨脹不淨之相的地方,那裡並有岩石、蟻塔、樹、灌木、蔓草等相及所緣,對於所有的相及所緣既作注意之後,再觀察其膨脹不淨相的自性、狀態。即是對於顏色、性別、形狀、方位、空間、界限、關節、孔隙、凹部、凸部與周圍等相,他得深深的習取,善能把握,善能確定,他對於那些相既善習取、把握及確定之後,置念不忘,內攝諸根,意不外向,觀察往返的路,不與他人作伴單獨而行。他經行時當於不淨相作意而經行,坐時亦當於不淨相作意而打坐。
對於考察四方諸相有什麼作用?有什麼功德?考察四方諸相有不迷惑的作用,有不迷惑的功德。以十一種法取相有什麼作用?有什麼功德?以十一種法取相是為了令心與不淨相密切的連結,有密切連結的功德。觀察往來的路有什麼作用?有什麼功德?觀察往來的路是為了給與(業處的)正當路線,有給與正路的功德。
他見不淨相的功德之後,作珍寶想,起恭敬而生喜愛置心於所緣中:『誠然依此行道,我將脫離生死』,因彼離欲……得於初禪具足住。他證得色界的初禪,得天住及由修行所成的福業之事」。
如果他只為調心而去墓場看屍體的,則應鳴鐘集眾同行。若以業處為首要之目的,則應不捨其(念佛等的)根本業處,於彼作意,為了避免塚間的犬等的危險,須拿手杖或棍,堅住(於念佛等的根本業處),作念不忘,內攝第六意及諸根令不外向,無雙單獨而行。從寺院出來的時候當注意觀察:「我是從某方,某門出來的」。此後行路之時,當觀察那道路「這路是向東方走的,或向南、西、北方,或向四維」。又「這裡向左折,這裡向右走,在什麼道路的地方有岩石、蟻塔、樹林、灌木、蔓草」等,在路上都應一一確定,趨向於(不淨)相處而行。不要逆風而行,因逆風則屍體的臭氣撲鼻,令腦昏亂,或使嘔吐,而生後悔:「為什麼我要來這樣的屍體之處!」所以應避逆風而順風行。如果途中有山,或峭壁、岩石、籬笆、荊棘、流水、沼池,不可能順風而行,則用衣角捫鼻而行,這是他的行的方法。」
(2)(四方諸相的考察)這裡走去的人,不應即刻去看不淨相,須先確定方位;因為所站的一方,若對於所緣不明顯,則心亦不適於工作;所以應該避免那一方。如果所立之處對於所緣很明顯的,則心亦適於工作,故應站在那裡。對於逆風和順風都應避免,站於逆風者未免為屍體的臭氣所惱而散亂於心;站在順風者,如果那裡有非人居留,則未免觸怒他們而致災害。所以應該稍微避開而在不很多的順風處站立。如是注意站立,亦不應離屍體過遠與過近或在正頭方及正足方站立,因為站得過遠對於所緣不明顯,過近則生恐怖。若站在正頭方或正足方,則對一切不淨相難得平等的認識。所以不過遠過近而視,當在屍體的中部適當的地方站立。
如是站立之人,「那裡並有岩石……蔓藤等相」,當依此說考察四方諸相。其考察的方法如次:若在不淨相的周圍看見有石頭,應該確定這石頭的高、低、大、小、赤、黑、白、長及圓等。此後應該觀察:「在這個地方是這個石頭,這邊是不淨相;這邊是不淨相,這裡是石頭。」如見蟻塔,亦應確定其高、低、大、小、赤、黑、白、長與圓等。此後應該觀察:「在這個地方是這個蟻塔,這邊是不淨相」。如見樹,則應確定它是阿說他(即菩提樹),或榕樹,或無花果樹,或迦毗他伽樹,及它的高、低、大、小、黑、白等。此後應該觀察:「在這個地方是這棵樹,這邊是不淨相」。如見灌木,則應確定它是醒提,或迦羅曼陀,或迦那維羅,或鼓輪達伽及它的高、低、大、小等。此後應該觀察:「在這個地方是這樣的灌木,這邊是不淨相」。如見蔓藤,應確定它是羅婆(葫蘆瓜)或俱盤提(南瓜)或沙麻、或黑葛、或臭藤。此後應該觀察:「在這個地方是這樣的蔓藤,這邊是不淨相;這邊是不淨相,這裡是蔓藤」。這便包攝「與相俱作,與所緣俱作」的意義。再三的確定名為「與相俱作」,這是石頭這是不淨相,這是不淨相這是石頭,往往這樣雙雙連結確定,名為「與所緣俱作」。
如是與相俱及與所緣俱作已,其次確定「自性的狀態」,即是說當時不淨相的自性狀態──不與他共的獨特的膨脹的狀態作意。膨脹是膨義,即以這樣的自性與作用而確定之義。
(3)(以十一種法取相)如是確定之後,次說「以色、以相、以形、以方、以處、以界限」 [2] 六法取相,怎樣取呢?①「以色」,即瑜伽行者當確定這屍體是黑的,或白的,或金黃的皮膚的色。②「以相」,並不是說確定其女相或男相,當確定這屍體是青年、中年或老年的。③「以形」,是只依膨脹的形而確定這是他的頭形,這是他的頸形,這是手形,這是腹形,這是臍形,這是腰形,這是股形,這是脛形,這是足形。④「以方」,即確定這屍體的兩方,從臍以下為下方,臍以上為上方;或者確定我是站在這一方,而不淨相則在那一方。⑤「以處」,當確定手在此處,足在此處,頭在此處,中部身體在此處;或者確定我是站在此處,而不淨相則在彼處。⑥「以界限」當確定這屍體下以足掌,上以髮頂,橫以皮膚為界,在其界限之內觀察三十二分充滿污穢的屍體,或者確定這是他的手界,這是足界,這是頭界,這是中部身體的界限。」
或者取得全體的任何部分,即以彼處為膨脹的界限。男子對於女體(屍),女子對於男體(屍)是不適宜的。在異性的屍體不能生起(不淨相的所緣),只是擾亂的緣而已。如中部義疏中說:「雖係腐爛的女人亦能奪去男子的心」。所以當對同性的屍體以此六法取相。
其次如已親近過去諸佛,曾習業處,行頭陀支,思惟(地水火風的)大種,把握(無常、苦、無我)諸行,觀察(緣起的)名色,除有情想,行沙門法,薰習其(善的)薰習,修其所修,得(解脫)種子,具上智而少煩惱的善男子,見其所見的屍體處,即得顯現似相。如果不能如是顯現,則以此六法取相而得顯現。假使這樣依然不能顯現,那麼,他們必須再以關節、孔隙、凹部、凸部、周圍 [3] 五法取相。
此中⑦「以關節」,是一百八十關節。然而在膨脹的相上怎麼能夠確定一百八十關節呢?所以他應觀察右手的三關節,左手的三關節,右足的三關節,左足的三關節,頭頸一關節及腰一關節的十四大關節。⑧「以孔隙」,即應觀察手脇之間,足與足間,腹的中間及耳孔的孔隙。對於閉眼的狀態,開眼的狀態,或閉口開口的狀態亦宜觀察。⑨「以凹部」,即應觀屍體的凹處,如眼窩、口腔及喉底等,或者觀察我站在低處,而屍體在高處。⑩「以凸處」,當觀屍體的高處,如膝、胸、或額等;或者觀察我站在高處,而屍體在低處。⑪「以周圍」,當觀察屍體周圍的一切。以智行於全屍體,那一處顯現明瞭的,即置心於彼處:「膨脹相、膨脹相」而念。如果這樣也不能顯現,則應置心於(上半身)直至腹端最膨脹之處:「膨脹相、膨脹相」作念。
今對「善取彼相」等作如是的抉擇:諸瑜伽者對於這屍體當依前述的取相法而善取相,專心置念,如是數數善作把握與確定。離屍體不過遠不過近之處站立或坐,開眼觀看而取相。心念「厭惡的膨脹相、厭惡的膨脹相」,乃至百回千回的開眼觀看,閉眼專思。行者當如是數數取相而至善取。什麼時候為善取呢?即在開眼見相閉眼而思相亦同樣的顯現之時,名為善取。他如是取相而得善取善把握而善觀察已,如在那裡(塚墓)修習到最後仍不能得證(初禪),則他回來之時亦如前說的方法單獨無伴,於同樣的不淨業處上作意,置念專注,內攝諸根,意不外向,回到他自己的住所。當他從塚墓出來而在回轉的途中,應如是觀察:「我是從此路出來的,此路向東走,或向西、南、北走,或向四維走,此處向左轉,此處向右折,在這裡有石頭,這裡有蟻塔,這裡有樹,這裡有灌木,這裡有蔓藤」。如是觀察歸途而回來後,在經行時亦宜在結合於不淨相而經行,即是應該向不淨相那方面的地點經行的意思。坐禪的時候亦宜布置與不淨相結合的坐處。如果在那方面有深坑,或懸崖、樹木、墻圍、泥沼等,不可能向那方面去經行,而坐席也不可能布置在那樣的地點,所以他只得在望不見那方的不適合之處經行和打坐,然而他的心也應該傾向於那方面。
現在說「觀察四方諸相依什麼」等的質問及「為了不迷亂」等答覆的意義:如在(夜等的)非時往膨脹相的地方觀察四方諸相,為取相而開眼觀看時,即死屍好像起立,好像撲過來,好像追來等現起,他見到那樣恐怖的所緣,心起迷亂猶如狂人,怖畏昏迷,毛骨豎立。在聖典中分別三十八所緣裡面,沒有其他那一種所緣像這樣恐怖的。所以這不淨業處名為棄捨禪那者。何以故?因為於此業處中太恐怖故。所以瑜伽者必須堅持其念:「死屍決不會起立而追的,如果在那屍體旁邊的石頭或蔓藤能追來,屍體才可能追來,如果那石頭或蔓藤不能追來,而屍體亦不能追來。這是由你自己的想生想成。今天你的業處顯現了。比丘,莫恐怖吧!」於是除去畏懼而生歡笑,當置其心於相中。如是得證於超勝的境地。所以如是說:「觀察四方諸相是為了不迷亂故」。
次以十一種法取相成就令心與業處密切的連結:即是由於他的開眼觀看之緣,而得生起取相,由於置念於取相而得生起似相;置意於似相而成就安止定;在安止定中增大於毗鉢舍那(觀)而得證阿羅漢。所以說:「以十一種法相是為了令心與不淨相密切的連結」。
(4)(觀察往來的路)「觀察往來的路是為了給與(業處的)正當路線」,即是觀察去的路及回來的路,因此而得給與業處的正當的路線的意思。假使這比丘取了業處回來時,在途中碰到了什麼人問他:「尊師,今天是什麼日子?」或問是那一天,或提出什麼問題,或作問候的時候,他是不應該以為自己是行業處之人而默然地走過去的。他必須說是什麼日子及答覆其問題。如果他不知道,他說:「我不知道」,並得作如法的問候。因為這樣做,對於他所取得而尚幼稚的不淨相就要消失了。雖然消失,但也得答覆其所問的日子。若不知其所問,當說:「我不知道」。若知道則應簡單的說。問候也是必需的。如見作客的比丘,應向客僧問候。其他如塔廟庭院的義務,菩提樹園的義務,布薩堂的義務,食堂、火房、阿闍黎與和尚、客僧、髮足者的義務等,如在《犍度》中的一切義務都應操作。然而作了那些事情,他的幼稚的不淨相也消失了。雖然他希望「我再去取相」,但此時的屍體已為非人或野獸所占,故不可能再去塚墓,或者不淨相業已消逝,因為膨脹相放了一兩天,已經轉成了青瘀等的狀態。在一切業處之中像這樣難得的業處是沒有的,所以那失去了不淨相的比丘,當在夜住處或日住處中坐下:「我是從這扇門出寺,向某方面的道路走去,在某處向左轉,某處向右折,某地方有石頭,某處有蟻塔、樹、灌木、蔓藤,我在那條路步行時,在某處得見不淨相,在那裡向那方面站著,如此如此考察四方諸相,如是取得不淨相之後,由某方從塚墓出來,由這樣的路作如是如是的回來,在此處坐」,應如是在坐處中結跏趺坐,考察其往來的路。由於他這樣的考察,則不淨相依法顯現明瞭,如在目前,再得依照以前所行的業處的過程行道。所以說:「觀察往來的路是為了給與業處的正當路線。」
(5)(安止的規定)對於「見彼功德之後,作珍寶想,起恭敬而生喜愛,置心於所緣中」的句子,是說置意於厭惡的膨脹相中,得生禪那,以禪那為足處(近因)而增長毗鉢舍那(觀)者,便得見此「誠然依此行道,我將脫離生死」的功德。譬如一貧窮人,獲得了很名貴的珠寶,便作「我已獲得其實難得的」,起珍寶想,生尊重心,極其愛好而加保護;此人亦然:「我已獲得此難得的業處,如那窮人的名貴的珠寶。因為修習四界業處的人,可取他自己的四大,安般(出入息)業處者,可取他自己的鼻息,遍業處者,可以作遍而隨意修習,如是其他的業處也都是容易得的。唯有此(膨脹相)持續一二天後,便變成了青瘀等的狀態,實在沒有像這樣難得的」,故應起珍寶想,生尊敬心,愛好的保護彼相,在夜住所或日住所中,應該數數的把心密切地連結到「厭惡的膨脹相、厭惡的膨脹相」上面去,應該對那相再三考慮、作意與思惟。能這樣做,則他的似相生起。
關於(取相與似相)二相的各別作用:即「取相」的顯現是壞形的、可怕的、恐怖的景象。然而「似相」則如四肢五體肥滿的人隨其所欲吃飽了睡臥的樣子。在獲得似相的同時,因對外欲不作意之故而得鎮伏捨於愛欲。因捨於隨貪而他的瞋恚亦捨,猶如血除而膿亦除。同樣的由於勤精進故捨斷惛沉睡眠。因無追悔而作寂靜法的精勤,捨斷掉舉惡作。因得殊勝的現前,故對指示行道的導師(佛),對行道及行道的果而得除疑。如是捨除了五蓋,同時於似相中以心的攀緣為相的尋生起,成為相續思維作用的伺,獲得殊勝的證悟之緣故喜,由喜意而生輕安,因輕安而生樂,由樂而生心定,故因樂而成心一境性的五禪支現前。如是初禪的影像的近行禪亦在那一剎那生起。此後得證初禪的安止及五自在的一切,如地遍中所說。
(其餘的九不淨)以後的青瘀等相,也是依那「為取膨脹不淨相的人,專置其念、無雙單獨前往」等同樣的說法,從起初出發前往、取相等一切都用那「為取青瘀不淨相的人……」,「為取膿爛不淨相的人……」,如是依照前述的同樣方法,應知決擇在什麼地方當改換「膨脹」的句子。其次說他們的差別之處:
(二)(青瘀相)對於青瘀相,當起「厭惡的青瘀相、厭惡的青瘀相」的持續作意。在「取相」是顯現斑點的色,而「似相」則顯現滿是(青瘀色)的。
(三)(膿爛相)對於膿爛相,當起「厭惡的膿爛相、厭惡的膿爛相」的持續作意。在「取相」是顯現好像(膿的流出),而「似相」則顯現不動而靜止的。
(四)(斷壞相)斷壞相在戰場上,或盜賊盤踞的森林中,或國王令斬盜賊的塚墓間,或獅子、老虎嚙人的阿練若間,可得此相。若去這樣的地方,如果落在各方的斷壞相能夠一眼見到的,那是最好,如不可能見到,不應用自己的手去觸,因為親手去觸未免成為太親切了,所以應令寺役或沙彌或其他什麼人(把各自一方的斷壞相)聚集在一處。如果不得那樣的人去做,則應由自己用手杖或棍子把斷片堆放一處排列,中間相隔一指的斷縫。這樣放好之後,即起「厭惡的斷壞相、厭惡的斷壞相」的持續作意。這裡的「取相」是顯現中間斬斷似的,而「似相」則顯現圓滿的。
(五)(食殘相)於食殘相,即起「厭惡的食殘相、厭惡的食殘相」的持續作意。在「取相」時是顯現這裡那裡被取食了的樣子,而「似相」則顯現圓滿的。
(六)(散亂相)於散亂相,即用斷壞相中所說的同樣方法,令他人或自己把它們安排成一指的隔離,然後起「厭惡的散亂相、厭惡的散亂相」的持續作意。在「取相」時是顯現通常明瞭的隔離,而「似相」則圓滿的顯現。
(七)(斬斫離散相)斬斫離散相,亦能在斷壞相中所說的那樣的地方獲得,去到那裡以後,如前所說的同樣方法令他人或自己把它們安排一指的隔離,然後起「厭惡的斬斫離散相、厭惡的斬斫離散相」的持續作意。在「取相」時,是顯現可以認識的被斬斫的傷口似的,而「似相」則圓滿的顯現。
(八)(血塗相)血塗相,在戰場等處的受傷者,手足被斬的瘡口或癤疱等傷口流血的時候可以獲得。看見那血相後,即起「厭惡的血塗相、厭惡的血塗相」的持續作意。在「取相」時,顯現像風飄的紅旗的動搖的相狀,而「似相」則顯現靜止的。
(九)(蟲聚相)蟲聚相即是過了二三天之後的臭屍的九個瘡口 [4] 湧出蟲堆的時候。亦可在狗子、野干、人、黃牛、水牛、象、馬、蟒蛇等的屍體上發現聚蟲像一堆米飯似的。無論對於那些的那一處,即起「厭惡的蟲聚相、厭惡的蟲聚相」的持續作意。猶如小乞食者帝須長老對黑長池中的象的屍體而現起此相一樣。在「取相」中是顯現像動搖似的,而「似相」則如一塊靜止的米飯的顯現。
(十)(骸骨相)對於骸骨相,即依照「如果看見拋棄在墳墓附有血肉而結以筋及骨節連鎖著的屍體」等的種種說法。所以他依前面所說的同樣方法從住處出來及前往目的地,對周圍的石頭等作共相共所緣而念:「這骸骨」及觀察其自性的狀態,依色等十一種行相而習取於相。(1)如果於色中而見白色者,則不會現起(厭惡相),因為摻染了白遍,於是應該只以厭惡心而見骸骨。(2)在這裡的持相是指手等,故應觀察手、足、頭、腹、腕、腰、大腿、小腿等相。(3)須觀察長、短、圓、方、小、大等的形狀。(4)觀察方位及(5)處所,已如前說。(6)觀察骸骨周圍的界限,對於那一部分骸骨顯現得明瞭的時候,即取那一部直至證得安止定。(7)、(8)次當觀察那樣那樣的骸骨的凹處凸處及凹部凸部;於其所立之處亦當作「我在低處骨在高處或我在高處骨在低處」的觀察。(9)次當觀察兩骨銜接之處的關節。(10)觀察骨與骨間的有孔無孔。(11)以他的智行於一切處後,當知「在這裡是這樣的骨」,如是觀察於周圍。假使於此等相中依然不能顯現的時候,則應置心於額骨上。正如在此骸骨相所應用的這十一法取相,在以前的蟲聚相等亦得以此作適宜的觀察。於此骸骨業處,無論對全副連鎖的骸骨或對一骨都得成就。所以在那些骸骨裡面無論對那一部分,當以十一法相而起:「厭惡的骸骨相、厭惡的骸骨相」的持續作意。這裡的「取相」和「似相」,據義疏說是相同的。但對於一骨說是適合的。然而若對連鎖的骸骨,則在「取相」中是能認明孔隙的,在「似相」中乃顯現圓滿的。即於一骨亦得於「取相」為恐怖,而「似相」則應導入近行定而生喜悅。在這種場合對於在義疏中所說的(取相和似相同樣),那是容許我們作如上的各別說法的。如在義疏中先說「於四梵住及十不淨中是沒有似相的。於四梵住中其界線的混合為相,於十不淨中作正當的辨別而見厭惡的時候為相」,但於後面又說「這是取相和似相二種相」。所以說「取相」是顯現各異的恐怖等。如果經過思考之後,則我這裡的說法是適合的。同時摩訶帝須長老由於看見齒骨而顯現全女子的身體為骨聚等的故事,可引為這裡的例子。
雜論十不淨
這些為一一禪那之因的不淨,
是那千眼帝釋稱贊的淨德的十力者的演說。
既已知道了它們和他們修習的方法,
關於它們的雜論更應作進一步的認識。
在這些(十不淨)裡面證得任何一種禪那的人,因為徹底鎮伏了貪,故如離欲者(阿羅漢)的不貪行者。雖然已經說了各種不淨的區別,亦應知道(一)依屍體的自性轉變的區別及(二)依貪行者的區別。
(一)當屍體成為厭惡狀態的時候,即轉變為膨脹相的自性或青瘀等任何其他的自性。如果能夠獲得任何的厭惡相,即在那裡作「厭惡的膨脹相,厭惡的青瘀相」的取於不淨相,故知依屍體的(不淨)自性轉變而說十種不淨的區別。
(二)依貪行的差別說,即是由於膨脹相的顯示其屍體的壞形,故適合於貪外形的人。由於青瘀相的顯示其壞色的皮膚,故適合於貪身色的人。由於膿爛相的顯示其與身色連絡的惡臭的狀態,故適合貪於由花香等的裝飾而生的身香的人。由於斷壞相的顯示其中間的孔隙,故適合貪於身體堅厚的人。由於食殘相的顯示有肉的豐滿部分的破壞,故適宜貪於乳房等身體的肉的部分的人。由於散亂相的顯示四肢五體的散亂,故適宜貪於四肢五體的玩弄之美的人。由於斬斫離散相的顯示其整個身體的破壞變易,故適宜貪於身體完整的人。由於血塗相的顯示血的塗抹的厭惡狀態,故適宜貪於裝飾成美麗的人。由於蟲聚相的顯示普通都有的身體的無數的蛆蟲,故適宜貪於身為我所有的人。由於骸骨相的顯示身體的骨頭的厭惡,故適宜於貪完整的牙齒的人。如是當知依照貪行者的區別而說十種不淨的差別。
次於十種不淨之中,譬如在水不靜止而急流的河中,由於舵的力量可以停止船隻,若無有舵想止住它是不可能的;如是因所緣的力量弱,由於尋的力量,止住於心而成專一,若無有尋想止住他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十不淨中只能獲初禪,不能得第二禪等(第二禪等無尋故)。
(於厭惡的所緣怎麼會生喜悅呢?)雖然於此厭惡的不淨所緣中,因為他見到「誠然依此行道,我將脫離生死」的功德,並捨棄五蓋的熱惱,所以生起喜悅。譬如消除糞穢的人,雖在糞穢聚中工作,因為見到我將獲得更多的雇金的利益,亦生歡喜心;又如嚴重病苦的人,雖給以嘔吐及下瀉的診治,也歡喜的。
雖有十種不淨但其特相只是一個;即是十種的不淨,惡臭的厭惡的狀態為特相。這種不淨相不只依於屍體而起,猶如住在支提山的摩訶帝須長老的看見齒骨,又如僧護長老的侍者沙彌看見坐在象背上的國王一樣,亦可在生人的身上生起的。誠然屍體和生人的身體是同樣不淨的,但因生人的身體給外部的裝飾所遮蔽,不認識它的不淨相罷了。本來這個身體是三百多根的骨聚,一百八十關節的結合,九百腱的連結,九百塊肉所塗,濕的人皮(內皮)所包,外為表皮所遮,無數大小的孔隙如油壺一樣的上下漏流不淨,蟲聚的寄生處,諸病的住處,一切苦法的根據地,九個瘡口如潰破了的老膿疱一樣的常流不淨──即兩眼出眼眵,兩耳孔出耳垢,兩鼻孔出鼻涕,口出食物津液痰血,兩下門出大小便──,九萬九千的毛孔出不淨的汗汁,為蒼蠅的纏繞。假使他的身體不注意用齒木刷牙、洗臉、塗頭油、沐浴、穿衣等,或者如生來一樣的蓬頭散髮去從村至村的遊行,則於國王、清除糞穢者、旃陀羅等之間是同一厭惡之身,沒有什麼差異的。這裡國王或旃陀羅的身體,其不淨、惡臭、及厭惡是沒有不同的。只是在此身上用齒木和洗臉等清除其齒垢等,用各色的衣服遮蔽其羞部,塗以各種顏色的塗料,飾以花等各種裝飾品,然後執起「我」或「我的」,如是作成其形式而得其地位。
因為此身給外部的裝飾所遮蔽,不知道他的如實相的不淨相,所以男子喜愛女人,女人喜愛男人。依第一義說實無少許值得喜愛之處。的確,不論髮、毛、爪、齒、唾、涕、大便、小便等那一部分,若從身體落下之後,叫人用手去一觸也不願意,都是覺得那是憎嫌的厭惡的。其實遺留在身體的部分和落在外面的是同樣厭惡的,只因他為無明的黑暗所籠罩,自生貪染,執取其身體為喜、愛、常、樂、我而已。如果這樣執取的人,正如昏迷了的老野干一樣:一天它看見林間未曾落花的甄叔迦樹,便自想道:「這是肉塊!」所以說:
譬如林中的野干,
看見了開花的甄叔迦,
它想道:「我已得到了肉樹」,
急急的向前奔跳;
貪婪的野干,
嘗嘗繽紛的落花,
執著說:「這地上的不是肉,
掛在那樹上的才是啦。」
有智慧的人,
不但不執落掉的部分,
留在身上的,
也視為同樣的不淨。
昏迷的愚人,
執此身為淨,
由此而作惡,
苦惱不解脫。
所以有智慧的人,
在死人、或活人的身上,
除去淨性之想,
當見污穢之身的自性。
即是這樣說:
此身像糞一樣的臭,
像屍一樣的不淨,
為愚夫所喜愛,
為具眼者所呵棄。
這個臭穢之身,
那知是個濕皮囊,
有九門的大瘡傷,
常有不淨的奔放。
若把此身的內部
翻過外面來,
就要拿根棒,
把烏鴉和犬趕開。
是故有善德的比丘,無論在生人的身上或死人的身上,認識了不淨的行相,即取那相作為業處,直至證得安止定。
※為諸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定的修習中完成了第六品,定名為不淨業處的解釋。
[1] | 膨脹相(Uddhumataka)、青瘀相(Vinilaka)、膿爛相(Vipubbaka)、斷壞相(Vicchiddaka)、食殘相(Vikkhayitaka)、散亂相(Vikkhittaka)、斬斫離散相(Hata-vikkhittaka)、血塗相(Lohitaka)、蟲聚相(Puluvaka)、骸骨相(Atthika)。《解脫道論》「膨脹相、青瘀相、潰爛相、斬斫離散相、食啖相、棄擲相、殺戮棄擲相、血塗染相、蟲臭相、骨相」。 |
[2] | 以色(vannato)、以相(lingato)、以形(Santhanato)、以方(disato)、以處(okasato)、以界限(paricchedato)、《解脫道論》「以色、以男女、以形、以方、以處、以分別」。 |
[3] | 以關節(sandhito)、以孔隙(vivarato)、以凹部(ninnato)、以凸處(th-alato)、以周圍(samantato),《解脫道論》「以節、以穴、以坑、以平地、以平等」。 |
[4] | 九個瘡口(nava vanamukhani),兩眼、兩耳、兩鼻孔、口、大小便道。 |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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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