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 說修慧的功德 - 清淨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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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道論--第二十三 說修慧的功德
六、修慧有什麼功德
其次我要說「修慧有什麼功德」? [23-001] 修慧實有數百的功德,欲詳說此等功德,縱經長時,也不容易;略而言之,當知有(一)摧破種種煩惱,(二)嘗受聖果之味,(三)可能入於滅定,(四)成就應供養者等等。此中:
(一)摧破種種煩惱
所說的區別名色而摧破有身見等的種種煩惱,是為世間修慧的功德。於聖道的剎那摧破等的種種煩惱,是為出世間修慧的功德。
(二)嘗受聖果之味
「嘗受聖果之味」,是說修慧的功德,不但是摧破煩惱,亦得嘗受聖果之味。 [699]「聖果」即須陀洹果等的沙門果。於二相而嘗此(聖果之)味:(1)於聖道的過程,(2)於果* [23-001] * 之轉起。此中:
(1)此(聖果的)轉起曾示於聖道的過程之中。對於那些說「只是斷結名為果,更無他法」的人(案達羅派),當示以此經: [23-002] 「如何由加行安息的慧而為果智?即於須陀洹道的剎那,以見之義的正見,從邪見而出起,從彼(邪見)隨轉的煩惱和諸蘊而出起,從那外在的一切相而出起;因為那(邪見的)加行的安息而生起正見,故說這是道的果」。尚有其他的例證: [23-003] 「四聖道及四沙門果等的諸法以無量為所緣」。「大(上二界)法對無量法依無間緣為緣」等。
(2)其次為示「於果定的轉起」而提出這些問題:(一)什麼是果定?(二)誰入彼定?(三)誰不入彼定?(四)為什麼入定?(五)是怎樣入定?(六)如何在定?(七)如何出定?(八)於果之後是什麼?(九)果在什麼之後?此中:
(一)「什麼是果定」?即彼以滅為所緣的聖果的安止(根本定)(為果定)。
(二)~(三)「誰入彼定?誰不入彼定」?是一切凡夫不入彼定,何以故?因為他們未證得(此果定)之故。唯一切聖者入於彼定。何以故?因為他們已證得(此果定)之故。可是上位(的聖者)不入於下位(的果定),因為他們已達於其他的聖者之位,(下位的果定)業已安息之故。而下位(的聖者)亦不入於上位(的果定),因未證得之故。但各各於他們自己的果入定。這是這裡的確定之說。
有人說:須陀洹及斯陀含亦不入定,唯上位(阿那含及阿羅漢)入定。他們的理由,是說此等(阿那含及阿羅漢)是定的完成者。可是凡夫亦得於他們自己獲得了世間定入定,所以這是沒有理由的。然而在這裡為什麼要考慮有理由無理由?因為聖典中說: [23-004] 「什麼十種姓法 [700]由觀生起?為了獲得須陀洹道,克勝了生起......轉起......乃至惱......外在的諸行之相,故為種姓。為了證須陀洹果定......斯陀含道......乃至為阿羅漢果定......為空住定......為無相住定,克勝生起......乃至外在的諸行之相,故為種生」。所以一切的聖者各各於他們自己的果入定,是這裡的結論。
(四)「為什麼入定」?是為了現法樂住。正如王享王樂,天受天樂,如是聖者道:「我將享受聖出世間之樂」,劃定期限,於自己所欲的剎那入於果定。
(五)「怎樣入定?如何在定?如何出定」?先說以二相入定。即不憶念於涅槃以外的所緣及憶念於涅槃。所謂: [23-005] 「朋友,於無相心解脫有二緣:即不憶念一切相及憶念無相界」。這是入定的次序:欲入果定的聖弟子,當至空閑處與寂靜處,依生滅等而觀諸行。他的觀智的次第轉起,在以諸行為所緣的種姓智之後,由入果定而他的心安止滅。因為他的心向果定,即在有學亦只生起果而非生起道的。
有的人(指無畏山住者)說:「須陀洹念『我將入於果定』而住觀之後,即成斯陀含,以及斯陀含成阿那含」。對於他們則應這樣說,那麼,阿那含將成阿羅漢,阿羅漢將成辟支佛,而辟支佛將成為佛了!所以決不如是,此說應以(前面所引的十種姓的)聖期而加否定不可接受。只能這樣說:「有學亦只生起果,非生起道」。如果他(有學)是證得屬於初禪的道,則生起的果也是屬於初禪的。如果所證之道是屬於第二等任何之禪,則果也是屬於第二等任何之禪的。這是先(於果定)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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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在定)其次依此說而以三相在定: [23-006] 「朋友,在無相心解脫而有三緣:即不憶念一切相,憶念無相界及於事前的行作」。這裡「事前的行作」,是在入定之前預作(在定的)時限。因為直至未到他所作的「我將於某某時出定」的時限,他是在定的。這是說他的在定。
(七)(如何出定)其次依此說而以二相出定: [23-007] 「朋友,從無相心解脫出定有二緣:即憶念一切相及不憶念無相界」。這樣的「一切相」,是色相及受想行識之相。雖然他不一定把此等一切作一起憶念,但攝為一切而說。是故當他憶念於有分的所緣,便從果定而出定。當知這是他的出定。
(八)「於果之後是什麼?果在什麼之後」?先說於果之後便於果或是有分。
(九)(果在什麼之後)即果(1)在道之後,(2)在果之後,(3)在種姓之後,(4)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此中:(1)(果)於道的過程中為「在道之後」。(2)後後(的果)在前前的「果之後」。(3)於果定中的前前(之果)是「在種姓之後」。這裡的「種姓」,當知即是隨順智。即如《發趣論》中說: [23-008] 「阿羅漢的隨順,依無間緣為果定之緣。諸有學的隨順,依無間緣為果定之緣」。(4)從滅定出定(所得)的果是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
此中:除了於道的過程生起的果之外,餘者都是由果定轉起的。如是這為(此果)於道的過程或於果定的生起法:
(三)可能入於滅定
「可能入於滅定」,是說不但得嘗聖果之味,當知這修慧的功德,亦能入於滅定,這裡為了分別滅定而得提出這些問題:(一)什麼是滅定?(二)誰入彼定?(三)誰不入彼定?(四)於何處入定?(五)為什麼入定?(六)是怎樣入定?(七)如何在定?(八)如何出定?(九)出定者的心是向於什麼?(十)死者和入定者有什麼差別?(十一)滅定是有為或無為、世間或出世間、完成或不完成?
此中:
(一)「什麼是滅定」?是以次第而滅心及心所法之不轉起。
(二)~(三)「誰入彼定?誰不入彼定」?一切凡夫、須陀洹、斯陀含、乾觀的※23-001※ 阿那含及阿羅漢不入定。獲得八等至的阿那含及漏盡者(阿羅漢)入定。即如所說: [23-009] 「具二力故,三行安息故,以十六智行、九定行而得自在的慧,是滅定的智」。而此(滅定的(完成,除了獲得八等至的阿那含及漏盡者之外,餘者是沒有的。所以只是彼等(二者)入定,餘者不然。
這裡,什麼是「二力」?乃至什麼是......「得自在者」?在這裡我們可以不必說什麼,因為都已解釋其概舉(即上面的引文)中說過。即所謂: [23-010] 「二力,即止與觀的二力。 [703]什麼是止力?以出離而得心一境性及不散亂是止力。以不瞋恚......以光明想......以不散亂......乃至以捨遣隨觀的入息......以捨遣隨觀的出息而得心一境性※23-002※ 及不散亂是止力。止力是什麼意義?即以初禪而於諸蓋不動故為止力;以第二禪而於尋伺......乃至以非想非非想處定而於無所有處不動故為止力。於掉舉、與掉與舉相共的煩惱及諸蘊不動不搖不震蕩為止力。這便是止力。
「什麼是觀力?無常隨觀是觀力;苦隨觀......無我隨觀......厭離隨觀......離貪隨觀......滅隨觀......捨遣隨觀是觀力。對於色無隨觀......對於色捨遣隨觀是觀力。對於受......想......行......識......乃至眼......老死無常隨觀......對於老死捨遣隨觀是觀力。以什麼意義為觀力?以無常隨觀兩於常想不動故為觀力。以苦隨觀而於樂想不動故......以無我隨觀而於我想不動故......以厭離隨觀於喜不動故......以離貪隨觀於貪於動故......以滅隨觀於集不動故......以捨遣隨觀於取不動故為觀力。於無明、與無相相共的煩惱及諸蘊不動不搖不震蕩故為觀力。這便是觀力。
以三行安息故──是以什麼三行安息的呢?於第二禪入定者則尋伺的語行安息。於第四禪入定者則入息出息的身行安息。於想受滅定入者則想與受的心行安息。即以此等三行的很息之故。
以十六智行──是以戎麼十六智行呢?(1)以無常隨觀智行,(2)苦,(3)無我,(4)厭離,(5)離貪,(6)滅,(7)捨遣,(8)以還滅隨觀智行, [704](9)以須陀洹道智行,(10)以須陀洹果定智行,(11)斯陀含道......乃至(16)以阿羅漢果定智行。即以此等十六智行。
以九定行──是以什麼九定行呢?(1)以初禪定行,(2)以第二禪定行......乃至(8)以非想非非想處定行。(9)以為了獲得初禪而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近行定)......乃至以為了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而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近行定)。
自在──即以(1)轉向自在,(2)入定自在,(3)在定自在,(4)出定自在,(5)觀察自在的五自在。(1)遂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而得轉向於初禪,因為轉向無滯故禪轉向自在。(2)遂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得於初為入定,因為入定無滯故為入定自在。(3)......在定......(4)......出定......(5)......觀察,因為觀察無滯故為觀察自在。於二禪......乃至遂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而得轉向於非想非非想處......乃至觀察,因為觀察無滯故為觀察自在。這便是以五種自在」。
此中:「以十六智行」,是依最多的智行而說。在阿那含則只以十四智行。如果這樣,豈非在斯陀含只十二(智行),而在的須陀洹只十(智行)了嗎?不然,因為(在斯陀含及須陀洹)是未斷定的障礙的五種欲貪的;即是說他們未此貪,故未得止力圓滿,當此(止力)、未得圓滿,因為力弱,欲入當以(止觀)二力而入的滅定是不可能的。可是在阿那含則已斷彼(貪),所以此(止觀二)力是圓滿的。因為力圓滿,故可能(入滅定)。所以世尊說: [23-011] 「從滅定而出定者的非想非非想處的善,依無間緣為果定之緣」。這是在發趣大論中只說關於阿那含的從滅定之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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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於何處入定」?是於五蘊有。何以故?因由次第定生故。於四蘊有(無色)是沒有初禪等生起的,所以在彼處(四蘊有)不能入(滅)定。亦有人說(於四蘊有)是沒有心所依的(故不能入滅定)。
(五)「為什麼入定」?因為厭惡諸行的種種生滅轉起,想道:「即於現世而成無心,我將至於滅的涅槃而住於樂」,這樣便入定了。
(六)「如何入定」?即曾行預備的工作,依止觀的努力,滅非想非非想處者,如是入(滅)定。因為以止努力者,則只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為止;若只以觀努力者,則僅得果定為止。然以止觀的努力,已作預備的行為,而滅非想非非想處者,則他入於(滅)定。這是備說。
其次為詳說:茲有比丘,欲入滅定,食事已畢,善洗手足,於遠離處,坐於善敷的座上,結跏趺已,持身端正,置念面前,入初禪已,出定之際,而觀諸行為無常苦無我。
觀有三種,即(1)行把握觀,(2)果定觀,(3)滅定觀。此中:(1)行把握觀是或鈍或利,然而必為道的近因。(2)果定觀當唯是利,猶如修道。(3)滅定觀當不過鈍亦不過利。是故他應以不過鈍及不過利的觀而觀彼等諸行。
此後入第二禪而出定,這裡亦同樣的觀彼諸行。此後入第三禪......乃至入識無邊處定而出定,這裡亦同樣的觀彼諸行。其次入無所有處定而出定之後,作這樣的四種准備行為:(1)使無損害屬於諸人的資具,(2)僧伽的期待,(3)師(佛)召,(4)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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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無損害屬於諸人的資具」,即不是屬於這比丘一身的,是屬於眾人的衣缽床椅住屋或其他的任何資具。他應決意使此等資具不受火水風盜及鼠等的損失。其決意的方法如下:「某某等物,於此(入定的)七日之內,不為火燒,不為水漂,不為風吹,不為盜賊所取,不為鼠等所嚙」!當他如是決定,則(此等資具)於七日之內沒有什麼危險。如果他不作這樣的決定,則未免受火等的損失,正如摩訶那伽長老的事相似:
據說,這長老入了他母親優婆夷的村落中乞食。那優婆夷施他一些粥,並請他在休息所中坐著。這長老便坐下入滅定。當他在坐時,這休息所失了火,別的比丘們都各拿了座具逃走。村人來集,見此長老說:「這懶惰的沙門,這懶惰的沙門」!火已燒了(屋的)蓋草及竹木等,並已包圍了長老。人們以水甕取了水,滅了火,除了灰,淨了地,向他散花禮拜。長老在預定之時而出定,看見了他們說:「我已被他們發現了」,便升空而去畢雲古島 [23-012] 了。
這是名為「使無損害屬於諸人的資具」。對於屬於一己的衣服座具等是不需要作各別決意的。因為那是必然為定所保護的,如尊者僧祗婆的事相似。所以說: [23-013] 「尊者僧祗婆的神變是定遍滿的,尊者舍利弗的神變是定遍滿的」。
(2)「僧伽的期待」,是僧伽的等和期望。即直至這比丘來為止而不行僧伽羯磨的意思。在這裡,那期待並非他的(入定比丘的)預備行為,但顧念期待是他的預備工作,所以他應作這樣顧念:「如果當我坐於這裡在七日之間入於滅定之時,僧伽欲行白羯磨等的任何羯磨,則不等什麼比丘來召我時,我即出定」。 [707]先作如是決定而入定者,則必於那時而出定。若不這樣做,在僧伽集合而不見他之時問道:「某比丘在那裡」?答:「正在入滅定」。於是遣一比丘道:「你去!說僧伽召他」。此時這(使者)比丘去到入定者可以聽得聲音的地方站著說:「朋友,僧伽在等待你」,他便出定。這實在是因為僧伽的命令如是重大,所以他應預先顧念到它而入定,以能自動而出定。
(3)「師召」,這裡亦只顧念師召為他的預備工作。所以他應這樣顧念:「如果當我坐於這裡在七日之間入於滅定之時,或因發生了某些事故而師(佛)欲制學處(戒),或因必要而欲說法,則不等什麼比丘來召我時,我即出定」。先作如是決定而入定者,則必於那時而出定。若不這樣做,在僧伽集合而師不見他之時問道:「某比丘在那扭」?答:「正在入不定」。於是遣一比丘道:「你去!說我召他」。此時這(使者)比丘去到入定者可以聽到音聲的地方站著說:「師召尊者」,他便出定。這實在因師召是這樣的重大。所以他應預先顧念而入定,以能自動而出定。
(4)「壽限」,是壽命的時限。即此比丘應善巧而知其壽限。他當顧念自己的壽行「於七日之間延續或不延續」而後入定。如果他不顧念於七日之間要滅亡的壽行而入定,而他的滅定是不能抵抗死的;又因於滅定中是沒有死的,得於定的中途而出定。是故他必須先顧念(此壽限)而後入定。即是說對於餘者(三預備行)或可不顧念,但對於此則必須顧念。
他這樣入無所有處定而出定,作此預備的行為之後而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在那裡經了一或二心(剎那)而成無心 ,便與滅定接觸。然而為什麼不轉起二心以上的心呢?由於滅的加行之故。此比丘以止觀二法雙雙的結合,直至八等至都是 [708]次第滅的加行。因為不是非想非非想處定(的加行)而是滅的加行,故不轉起二心以上的。其次如果那比丘從無所有處定出定,不行這預備工作,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則此後不能成為無心,唯又退轉住於無所有處。這裡當說行於未曾行過的道路的人的譬喻:
據說一位行於未曾走過的道路的人,在中途來到了一個滿水的峽谷,或者一處在通過深深的泥沼中而被烈日晒得很熱的岩石,因為他的衣服沒有穿的適當,所以一下峽谷便怕打濕資具而再來此岸而立,或者一踏上岩石便因足燙而轉來此方而立。正如那人因為沒有穿好衣服,所以一下峽谷或只一踏熱石便回來此方而立。如是瑜伽行者亦因沒有做預備工作,所以只入非想非非想處定,便轉來住於無所有處。如果已經來過此路的人,到了這裡,穿緊一衣於身,另一衣拿在手上,便得涉過峽谷,或一踏熱石便至彼方。如是這行了預備工作的比丘,入了非想非非想處定,則此後必得無心接觸滅定而住。
(七)「如何在定」?如是入定者,若無中途壽盡,僧伽的期待及師召,則依此(滅定的)時限而在定。
(八)「如何出定」?在阿那含以生起阿那含果(而出定)在阿羅漢以生起阿羅漢果(而出定),如是有二種出定。
(九)「出定者的心是向於什麼」?是向於涅槃。即如這樣說: [23-014] 「朋友毗舍佉,從想受滅定而出定的比丘的心,向於遠離,傾於遠離,赴於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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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死者和入定者有什麼差別」?此義已在經中說過,所謂: [23-015] 「朋友,這死者命終者,是他的身行息滅。語行......乃至心行息滅,壽盡、暖消,諸根破壞。而此入於想受滅定的比丘,亦是他的身行息滅,語行......乃至心行息滅,可是壽未盡,暖未消,諸根未曾破壞」。
(十一)「滅定是有為或無為」等的問題,這是不該說(滅定)是有為、無為、世間及出世間的。何以故?因為它的自性非有之故。然而此定是依入定者而說入定,故可以說這是完成的而不是不完成的。
(四)成就應供養者等等※23-003※
「成就應供養者等等」,不但是能入滅定,當知成就應供養者等等,也是這修出世間慧的功德。概而言之:因為他修此(出世間的道慧),所以這修慧者是人天世間的應供養者、應奉者、應施者、應合掌恭敬者、是世間的無上福田。
其次各別而言,(1)曾修初道慧的:(一)雖以鈍觀而來的鈍根者,亦名為「極多七翻」,於善趣有經過七次輪回之後而成苦之滅(般涅槃)。(二)以中等的觀而來的中根者,名為「家家」,於善(趣之)家經過二或三次流輪回之後而成苦之滅。(三)以利觀而來的利根者,名為「一種了」,生於人有一次之後而成苦之滅。(2)修第二道慧的,名為「斯陀含」(一來),經一次來此間後而成苦之滅。 [710](3)修第三道慧的,名為「阿那含」(不還),他們由於根的不同有五種而離此世終結:(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無行般涅槃,(四)有行般涅槃,(五)上流至阿迦膩吒行(色究竟)。
此中:(一)「中般涅槃」,即生於任何的淨居天中,未達於中壽而槃涅槃的。(二)「生般涅槃」,即生於中壽而般涅槃的。(三)「無行般涅槃」,無行,即不以加行而生於上道(阿羅漢道)的。(四)「有行般涅槃」,有行,即以有加行而生於上道的。(五)「上流至阿迦膩吒行」,即從其所生之處,流向上方,直至升到阿迦膩吒(色究竟),在彼處而般涅槃。
(4)修第四道慧的,(一)有的成為「信解脫」,(二)有的成為「慧解脫」,(三)有的成為「俱分解脫」,(四)有的成為「三明者」,(五)有的成為「六神通者」,(六)有的成為「獲得種種無礙解的大漏盡者」。有關於此(第四道)的曾說: [23-016] 「在道的剎那,此聖者名為解結;在果的剎那,他便名為曾解結者,是人天間的最勝應施者」。
的偈頌中以戒定慧三門所示的清淨道中的修慧的功德。
為善人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完成第二十三品,定名為說修慧的功德。
附註
[23-001] | (1, 2) 見底本四三六頁。 |
[23-002] | P.ts. I,p.71. |
[23-003] | cf.Dhs.§1403(p.239). |
[23-004] | P.ts. I,p.68. |
[23-005] | M.I,p.296. |
[23-006] | M.I,p.296-297. |
[23-007] | M.I,p.297. |
[23-008] | Tika.II,p.159(I,159). |
[23-009] | P.ts. I,p.97. |
[23-010] | P.ts. I,p.97-99. |
[23-011] | Tika.II,p.159(I,159). |
[23-012] | 畢雲古島(Pivangu-diipa),在大史中24,25,104等處都提到此島之名。據說此島即錫蘭的Jaffna附近。據《大史》英譯本的注說明,此島便是Panicum或Saffron島。 |
[23-013] | P.ts. II,p.212,參考底本三八O頁。 |
[23-014] | M.I,p.302;S.IV,p.295. |
[23-015] | M.I,p.296;S.IV,p.294. |
[23-016] | 見底本六七八頁。 |
校註
〔校註23-001〕 (2)於果定之轉起。
巴利文經典最突出的特點,同時也是缺乏同情心的讀者最感厭倦的特點,就是單字、語句和整段文節的重複。這一部分是文法或至少是文體所產生的結果。 …,…,…,
…,…,…, 這種文句冗長的特性,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長時期中三藏經典只以口授相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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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覆敘述不僅是說教記錄的特點,而且也是說教本身的特點。我們持有的版本,無疑地是把一段自由說教壓縮成為編有號碼的段落和重覆敘述的產品。佛陀所說的話一定比這些生硬的表格更為活潑柔軟得多。
(節錄自: 巴利系佛教史綱 第六章 聖典 二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