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很榮幸今晚能在此與大家共結法緣,尤其自己身為一位出家人,能與 大家共同探討佛法,這不但是本分,也是天職。今晚,且以「做一個佛教 徒如何護持佛教」為題,來與各位談談為佛弟子應如何善盡自己護法的責 任。 一、宗教的定義 在進入主題之前,我想首先對於宗教的定義,以及何謂正信的宗教, 敘述一下。我們信仰宗教,若對宗教的意義不了解,當別人奚落你信的是 木頭偶像,你也只好啞口無言,說不出個道理來。所以這不只佛教徒,而 是一般人都應該具備的認知。 在《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上說,構成宗教的三個必要條件是:一、有 教主;二、有教理;三、有教徒。充要條件是:教主乃萬能的、全知的, 一切都是祂創造的,只有祂才是唯一的真神,其他都是假的。但此說是造 成宗教紛爭的禍端,中東戰爭就是肇因於此,基督教與回教都宣稱自己的 教主是真神,其他都是撒旦、魔鬼,於是才戰禍連綿。 以上是狹義的宗教定義,但這卻不能涵蓋所有的宗教;因為有的宗教 並沒有創造神之說。至於廣義的宗教:宗,就是對宇宙人生真理的特殊體 驗;教,就是用語言、文字或動作,將內心的體驗表達出來,讓人聽了、 看了之後能夠學習,並能達到其特殊體驗的境界。這樣的定義,就比較沒 有爭議,因為每個人的體驗不同,各人發表自己的體驗,比較之後再取長 補短,人類社會即慢慢向上提升,而愈來愈淨化、愈來愈理想。 二、何謂正信 其次,我們來探討何謂正信?正信的宗教必須具備那些條件? (一)所信仰的對象有實人:實人也就是歷史人物,是曾經在地球上 出現過的,例如我們信仰關公、五府千歲,這些都是歷史上真實的人物, 都對社會國家曾經有過貢獻。又如釋迦牟尼佛、耶穌基督,也是歷史人物 ;但阿彌陀佛、耶和華上帝和一貫道的老母娘等,則為宗教人物,並不曾 存在我們這個世間。 (二)所信仰的對象有實德:若所信仰的對象沒有德行,那我們信他 就沒意思了!必得所信的對象有實德,我們信他,進而從他學習,才能達 到宗教提升淨化的目的,這尤以高級、自力的宗教為然。否則,倒像是投 效於黑社會老大的手下,不過是懾於其淫威罷了! (三)所信仰的對象有實能:光有實人、實德還不夠,還必須有能力 ,此三者缺一,即不名正信;必須有實人,且有實德、實能,才稱為正信 。 (四)就能信的人來說:對於所信對象之實、德、能一無所知,卻深 信不疑,這當然是迷信中的迷信者。倘所信對象無實、德、能,而自以為 是,那也是迷信。如果所信仰的對象有實、德、能,而能信者並不了解, 這就如同病患不知醫生的處方內容,卻能按時服藥而痊癒一般,雖屬正信 ,然不理想。若能信者對所信對象的實、德、能,均能經由理性思考、明 辨、抉擇而後信仰,那才是正信者。 貳、佛教徒的定義與類型 佛(佛陀),梵語 Buddha,意為「覺者」, 即自覺、覺他、覺行圓 滿的聖者。自覺是自我教育,覺他是教育別人,覺行圓滿是教學相長至最 圓滿的境地;換句話說,即真善美的圓滿體現,不論從個性、認知及行為 方面,都達到至真至善至美,也就是佛法所講的「淨」──貪、瞋、癡等 煩惱永滅的境地。 信佛就是以佛陀的人格、志節、修養及信願、慈悲、智慧,作為信仰 學習的目標。但只有信仰,這並不符合宗教的定義(如前說),必得付諸 實踐,才能充分表露宗教的特質。佛教徒一旦信佛,必然要進一步去了解 佛教的整體內涵,了解之後還得實踐,經由實踐,體悟出佛陀所說的境界 ,如此,我們的信心才會堅固,理解力才會深刻,實踐才會更積極,所體 證的也才能更上層樓,以致展現充滿歡喜、充滿信心、充滿幸福的人生; 也就是說,宗教的體驗才會呈現。否則,只是信得癡狂,宗教的狂熱是並 不長久的,必須有理智作為後盾,才會久長。所以信佛所信、解佛所解後 ,由於深刻的信解,便會自內心油然生起一種見賢思齊、見聖思齊的嚮往 ,從而立信願希求圓滿菩提,於是行佛所行,最後而能證佛所證。 印順導師在《佛法概論》〈佛法的信徒〉一章中說:「佛法的中道行 ,不論淺深,必以皈戒為根基。皈依、受戒,這才成為佛法的信徒──佛 弟子,從此投身於佛法,直接間接的開始一種回邪向正、回迷向悟的,革 新向上的行程。」所以皈依三寶、受持五戒,在內心上、行為上,展現為 一佛化的新人,才成為佛法的信徒。 由於根性習尚的不同,佛教徒大致可分為兩類,即在家與出家。若再 詳分,可別為在家的男女二眾──優婆塞(近事男)、優婆夷(近事女) ;出家的五眾──沙彌、沙彌尼、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尼(學法女) ,一共七眾。有人認為講經一定得出家人講的才聽,這是錯誤的觀念;出 家人如果講錯,一樣聽信不得的。在家人或外道只要講得合理、合法,同 樣值得採納,此即四依中的「依法不依人」。佛經不一定都是佛說,也有 菩薩說、佛弟子說、變化人說、外道說,舉凡合乎真理,不管法說、義說 ,直接說、委婉說,均可視同真理,信受奉行;否則無論誰說,都不足信 ──此乃佛陀教導我們的第一步,要有分辨抉擇的智慧。 參、佛教徒如何護持佛教 皈信三寶的佛弟子,自有護持佛教的責任與使命;但如果對佛法沒有 正確的認識,無智慧、不如法的護持,反而會將佛法引至相反的方向── 我想,那都不是我們所樂見的。 佛教,是二千五百多年前,印度的釋迦牟尼佛所創,我們在今日的臺 灣,之所以還能夠領受佛法的薰陶,其中確有不可輕忽的時、地、人等因 素。一個真誠護法的佛弟子,實應探究並掌握這些因緣,才能使純正的佛 法傳之久遠,而生生不息! 依佛教的內容──佛、法、僧三寶而言,佛,是證悟緣起法性而成佛 的,這是佛的法身;法,是佛陀與佛弟子追求覺證的真理;僧,是奉行佛 陀教法的和樂大眾,這是佛陀的慧命所寄,所以三寶實以法為核心。佛法 能持續地留傳世間,絕不因為莊嚴華麗的寺院建築,或者汗牛充棟的教理 經典;而實繫賴於佛弟子──不論出家、在家的行踐而定。唯有一分精勤 實踐的佛弟子,佛的法身才於焉長存世間而不墜!以下就分兩方面來敘說 :做一個佛教徒應如何護持佛教。 一、力行中道的生活 《佛遺教經》上說:「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 也。」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佛法的流行與否,主要還是在於人的因 素,「人能弘道,非道能弘人」。所以佛教徒護持佛教最佳的方法,就是 依佛教法信受奉行,將所信、所學的佛法,應用於日常生活,淨化自己、 關懷社會,這才是真誠護法的最佳途徑。但一般佛教徒最常有的困惑,往 往是佛法那麼高深,法門那麼廣大,到底該從何入手才好呢? 佛教是理智與德行的宗教,而佛化的道德更有其超越世俗一般道德的 殊勝處,綜合佛說的種種德行的項目,實不出八正道的範疇。所以佛臨滅 前,才會對最後的弟子須跋陀羅說:「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則無第一沙 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以諸法中有八聖道故,便有第一沙門果 ,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長阿含》《遊行經》)故知八聖道─ ─中道的德行,實為佛法的主要內容;八正道不但是合乎道德的常道,更 可由之向上、向解脫,而達究竟。 佛曾說八聖道,即「古仙人道」,是具有永久性、普遍性,且是出家 、在家佛教徒,皆應遵行的唯一正道。不論出家或在家七眾弟子,若能依 此八正道──正見、正志(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精 進)、正念、正定──而行,則佛法必因自己的正信、正知、正行,而影 響及於周遭;假使社會上多數的佛教徒如此,那必會蔚然成風,帶動社會 國家趨於淨化美善,那麼,人間淨土的完成將指日而可期! 「八正道行入涅槃」,欲得究竟解脫樂者,須依八正道而行;欲得後 法樂者,須依八正道而行;欲得現法樂者,亦須依八正道而行。八正道是 世間法,也是出世間法,所以佛教徒能依八正道而行,使自己的身語意行 向上、向善、向光明、向淨化,即堪為佛徒的模範。 八正道的內容包括:正見──正確合理的人生觀;正志(正思惟)─ ─正確高尚的志願,這兩者屬於慧增上學。有了正見作前導,進而起信願 希賢希聖,淨化身心,便會有見於實際的行為表現,那就是正語──正當 合理的言語;正業──正當合理的身行;以及正命──正當合理的職業及 經濟生活,這三者屬於戒增上學。之後的正方便(正精進),即四正勤─ ─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這是一種涓 涓不已的向上努力,而非一曝十寒式的急進急退;此正方便的四正勤,通 於戒、定、慧三增上學。正念──即四念處,為修定的前方便;正定的內 容即四神足,末後這二者屬於定增上學。 八正道之中,出家、在家不同之處在於正命。出家眾的正命,是依信 眾的樂施為生,《遺教經》上佛陀殷殷垂示:「不得合和湯藥,占相吉凶 ,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 得參預世事,通致使命,咒數仙藥,……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 供養,知量知足,……」隨佛出家的佛子們,能不深自惕勵! 在家眾的正命,除了必須是社會國家所認為合理而正當的職業,依佛 法,還必須不傷眾生、不害眾生,而且不麻醉眾生才行。一個正信正知的 佛教徒,是寧願短期失業來謀求合理合法的職業,而不願意長期悖離佛法 而造惡業的。正命,不僅職業要合法合理而不傷害生命,且要將經濟、所 得,蓄用兼顧,如《善生經》所說的經濟四分法,可作典範。一般人對於 合理合法的職業、經濟取得及運用,常常或者刻意的忽略,或者心存僥倖 的認為:雖然職業不如法,將來頂多拿一些賺來的錢做做功德就好了,這 種功過相抵的觀念,正突顯出中國佛教徒的功利和取巧,實在有待吾人澄 清更正之! 印順導師在《佛法概論》中說:「佛法以八正道為總綱,這不是孤立 的、片面的,是完整的、關聯的,是相續發展,相依共存的,是知與行、 志向與工作、自他和樂與身心清淨的統一。」所以,佛法不單是理論的、 個人的,更注重實際的事行和自他的共處,「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 的佛弟子,當以身心的躬行踐履,為法作證,護法常存! 二、如法護持佛法的奉行者──僧伽 佛陀是將「正法久住」的重任,託付於和樂共住的僧團之中的,那麼 ,在家的佛教徒對於僧眾應如何護持,才不致障礙其求法的道心,而能住 持佛法、自利利他呢?在此,我提出兩點: (一)以平等心護持:現代的佛教徒要他信佛、信法容易,信僧可就 難了!他可以敬佛、敬法,但對於僧眾,恐怕只敬少數大德或自己的皈依 師父,所以對僧眾的態度常常會流於兩極化:一面是恭敬謙下,如臨深淵 、如履薄冰,簡直將對方當作偶像,甚至皇帝一般在呵護著;而另一面則 又仗恃著自己少少的世智辨聰,倨傲無禮、目中無人! 一般的佛教徒,大多是皈依自己的師父,或皈依有學問、有道德的出 家眾,這並不理想。是以,個人才提出應以平等心護持僧眾,只要對方是 善心出家而受具足戒者,都是所皈依、所護持的對象。由於各人能力不同 ,僧眾之中或長於辦事,或長於公關,或以禪定為特色,或以講經、著書 立說為特色,或以德行為其特色,因此身為佛教徒,應以平等心,同等護 持,切莫妄生分別。 正因為僧眾各各不同,有聖僧、有凡僧,有持戒清淨的、也有毀戒不 淨的,在家佛徒應該「敬僧莫呵僧」,即使僧眾犯了過錯,亦應直接告訴 主事僧,交由他來處理,所謂「僧事僧斷」,切不可生輕慢心,或擅自衡 量對方是聖僧或凡僧。佛說「如折金杖,分分皆金」,即使對方破了戒, 只要他還身著袈裟,就還是人天福田,在家信眾即應以平等心如法供養, 一如持戒僧;若是對方毫無慚愧心,則應停止供養,以免助長歪風! (二)如法布施僧眾:如前所述,出家僧眾的衣食住用、醫藥等,皆 倚仗信眾的布施而來。但是一般佛教徒對於布施的真義,通常並不了解, 反正人家說供僧有功德嘛!於是以各種雜染心來布施的,也就層出不窮了 !這種濫布施的結果,只會造就出一群沒有道心、養尊處優、不知天高地 厚的出家師父而已,這對佛教僧才,反而是一種莫大的傷害!所以,布施 當真不可不慎啊! 印順導師在《成佛之道》書中,說到布施必須具備兩大要件:「施以 捨、以利」。布施主要是培養自己的捨心──損己利他,以積集現生來世 的福德資糧,供僧即應以不妨害對方的道心,甚至對其道業有所增益為主 要目的。但是部分的佛教徒,卻是不管對方需要與否,也不問是否超出自 己的能力,甚至上會、標會來布施,把一個家庭弄得苦哈哈的不說,連佛 教也被埋怨進去了,這就有違布施的精神和意義。所以布施必須以智慧為 前導,既要合乎佛法,合乎對方的身分和需要,增益道心,住持正法,更 要隨分量力而為之。 肆、宗教師與護法者應有危機意識 近十幾年來,佛教吸收了不少社會資源,而部分主事者卻僅用來蓋寺 、塑佛像,比大、比莊嚴、比華麗,日趨世俗、功利、腐化,而未善盡回 饋社會、教育社會的責任,這早晚會為時代所汰棄!難道身為宗教師與護 法者,不應有危機意識而反省、警惕嗎?像高雄佛教堂是高雄最早的佛教 居士道場之一,早期為了弘法、護法,常常和基督教、天主教及其他宗教 論辯,克盡心力。很多法師,如家師開證上人、星雲、煮雲、懺雲等大德 都曾住過,我自己則是佛教堂青年會的會員。我常想,佛教如果能夠學習 基督教會的組織化,寺院的建造由教會統籌規畫,然後在各社區設立布教 所,例如從林德官到這兒不方便,可以在該處租或買一個地方作據點,或 者在鹽埕區也可以,不必太大,如此就不必你蓋一間我蓋一間,還可將信 施用在佛教文化、教育及僧才的培育等軟體上,這豈不是對佛教的發展更 有助益! 佛陀說建寺院功德大,度人出家功德大,那都是有時代背景的方便說 。如果當時當地沒有寺院,而需要佛法的弘傳,建寺院當然功德大;如果 當時當地缺乏出家眾弘法利生,那麼度人出家,功德亦大。所以佛教徒應 依實際情形、依真正的需要來護法;若不需再另蓋新寺,我們勸他住到某 寺,這也是護法的一種。 伍、結語 我常常慨歎,目前佛教界充斥著各種異象,似乎只要會作怪,供養就 會滾滾而來,這固然因為信眾的需求取向,影響了出家僧眾的供給取向─ ─有什麼樣的信徒,就造就出什麼樣的師父;反之,有什麼樣的師父,也 會教育出什麼樣的信徒,兩者是彼此互動、相互影響的,但究其癥結,還 是在於佛法的義學不興。願意紮紮實實地下功夫探究佛法的佛弟子少了, 部分尚功利、求速成、重自了;部分則重在自己山頭的擴大,分院的眾多 ,徒眾的盈宇,供養的豐厚,甚至個人的享受,而毫不以佛法教化社會人 心為念!更遑論有心深入經藏,住持純正的佛法不使變質了!難怪佛教會 趣向偏頗發展,這實在是佛教界的一大隱憂!所以末了,我要鄭重呼籲真 誠護法的佛弟子,勿忘將此時、此地、此人的關懷與淨化,作為自己的責 任與使命,亦勿忘佛的遺教:「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 不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