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心雜誌--妙心法雨﹛第 35 期〔87('98).11.01〕﹜


論「僧」「僧伽」與「皈依」

■主講:傳道法師◎1990年9月9-10日講於高雄佛教堂
■紀錄:周 順 章

壹、前言 面對這次的颱風警報,大家都十分謹慎的全面加強防範。實際說來, 外面的颱風還可以預測的方式防患未然,而使災害減至最低;但是從人內 心所起的無明風,則是說來就來,毫無預警,而且一來,其暴風威力可能 樓上樓下,乃至地下室都無處躲藏。 《普門品》上說:「假使黑風吹其船舫,飄墮羅剎鬼國,其中若有乃 至一人,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剎之難。」不知各位 可曾見過黑色的風?恐怕是聞所未聞吧!其實,黑風就是比喻無明風,船 是喻指我們,當我們內心的無明風起,且攬鏡自照,定會驚覺自己的臉就 好像羅剎鬼臉。經上說:此時如果能夠平心靜氣,恭敬慈和地稱念「南無 觀世音菩薩」,羅剎鬼臉立時就消失不見! 但一般人憂心的,多半只是外界的變動與災害,對於內心的癡風,卻 往往視而無見。你看!這次颱風都還未到,本來一斤一、二十元的蔬菜, 就已經飆漲到五十元,甚至一百多元。是菜農趁機會發颱風財嗎?不!菜 農及消費大眾,其實都是受害者,真正獲暴利的是中間商人──這也是內 心的黑風在吹所致。所以,在觀念上,每個人如果都能夠調和自心,使心 理清淨、安祥、柔和,那我們的事業及家庭必能安定、溫暖,社會也定能 更祥和。 今晚,我本來準備了三個題目,每一個題目如果時間許可的話,可持 續講二天,甚至二個月;但由最近的颱風,不禁聯想到與颱風有關之事。 那就是台灣最近興起了一股「旋風」,佛教界及社會一般受到這股「旋風 」所襲,動不動就你稱我大師,我稱你大師,好像演戲一般。《佛遺教經 》上說:「白衣受欲,非行道人,無法自制,瞋猶可恕。……」社會人士 為了生活及名利的馳求,常常是不由自主地在貪瞋癡中打滾,這說來尚情 有可原;如果捨俗出家修道,還懷著貪名利、貪面子、貪速成的想法,而 懷瞋恚,便不正常!《佛遺教經》說得好:「譬如清冷雲中,霹靂起火, 非所應也。」通常要滿天烏雲,才會打雷下雨,以社會人士來講,打雷下 雨無可厚非;如果出家人也打起雷、下起雨來,那就不應該了!內心應該 追求如何淨化的,卻反倒烏雲密布(充斥貪、瞋、癡),這是很悲哀的事 情!有人長久以來,為了講究包裝、廣告,用盡了種種手段,所以互相吹 捧、標榜,簡直忘了自己是誰,又身負何種責任? 最近發行的第六十期《佛教新聞週刊》,有很多篇文章寫得很精彩, 這有時代性及時效性,所以選了昭慧法師的〈軀殼非障,驕慢成障──論 「僧」「僧寶」與「皈依」〉一文,來與大家共同探討。 貳、少數僧俗的相處問題 昭慧法師在該文中說:「長久以來,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 少數的出家眾會排斥少數居士?又為什麼少數居士會排斥(甚至輕蔑、敵 視)僧尼?又為什麼這種相互的排斥,會被誇大地類化為出家在家二眾的 對立?這種對立的障礙是否能夠消弭?」 本堂(高雄佛教堂)有出家人,也有在家居士,而以在家居士為主; 其中也有如永捷法師和傳道等,先是本堂的會員而後出家的,很多人私交 良好,平時同心為佛教做事,也互相支援,所以並非所有的在家居士,看 不起所有的出家人;更不是所有的出家人,都看不起所有的在家居士。  或者是不平則鳴吧!相信大家也有遇到過不理想的出家人,而心起反 感的經驗。我自己也是出家人,當看到某一部分的出家人耀武揚威,不學 ──然非無術,而是有邪術;因為有邪術,所以可以迎合市場需要,以得 到個人的私利。一旦得了名利、權位,那種趾高氣揚的驕態與不可一世, 看了真會令人作嘔!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出家人都是這樣,在家居士切 莫以偏概全! 相對來說,有的在家居士能講、能寫,又有修行,去到寺院看到出家 人為了在家居士想學課誦、學維那、學打木魚,而晚一點課誦,便批評出 家人不修行,不知這位出家人本意是給機會讓在家居士學習的,所以有心 人若要曲解,就麻煩了! 我曾經在宏法寺遇到一位居士,這位大居士曾受菩薩戒,能說法、勤 修行,我想在座各位想必有人也認識他,他在寺院如果看到出家人沒來參 加課誦,就盡說些批評的話;如果看到出家人課誦,他就行九十度鞠躬禮 ,一面口念「阿彌陀佛」,一面還宣稱「你是菩薩,活菩薩」,不停地稱 讚!像這樣的居士,也是很奇怪! 有一次宏法寺舉辦觀音菩薩法會,適逢家師不在寺裡,那位居士剛巧 與我同桌用餐,話匣子一打開,又開始批評起北部某某出家人沒修行,南 部某某法師如何如何,某某師父又是如何如何……。我就想:他受的是菩 薩戒,講的話卻都在批評出家眾的是非,這實在是……。用餐後他請我開 示,他或者只是禮貌性地,而非真的虛心想這麼做,但我卻老實不客氣地 講了將近一個半鐘頭。 我告訴他:現在在家居士比較好修行,出家人卻難修,怎麼講呢?例 如初出家的人,什麼都不了解,應該上佛學院或靜修先自我充實,就有人 罵:「像『蛀米蟲』一樣!不去弘法利生,反而入山躲避,要度個什麼? 度蚊蟲、或是蒼蠅?」學了幾年,想下山開始教化,所謂教學相長嘛!又 有人說了:「出家人不在山上靜修,難道是耐不住寂寞,想念世俗的生活 ?」  與老菩薩談話,就被指責說:「不去度年輕人,專度老人!」如果有 年輕的小姐、先生來訪,又要懷疑人家在談情說愛;或者又批評「專講給 年輕人聽!」而明明是在客廳裡談話,談得稍微久一點,便硬給說成親眼 看到進了房間。……這樣存心的抹黑,使出家人的處境更加艱難了,所以 ,在家好修行!在家居士不會受到這些苛責,修多修少都自得。早上不參 加課誦,不會有人管你;不坐禪,亦沒人講話。……  自從對他講了這一席話之後,他老人家才不再任意批評出家人。其實 在家也好,出家也好,佛教所重的都是自我的內修自省,何必將精神耗費 在挑剔別人的過錯上呢?畢竟,我們只能為自己負責!在家修,有人開悟 證果,出家亦有修證解脫之人;在家有無修無證之人,出家同樣也有。任 何團體都有好的與壞的成員,所謂「善人是惡人之師;惡人是善人之資」 。看到好的,我們自當見賢思齊;看到壞的,也應當作為自己的借鏡,來 檢視自己是否犯了同樣的錯誤?有則改之,無則嘉勉之餘,更警惕自己不 可步其後塵。多數人如此,相信佛教四眾弟子必能團結,佛教定會興盛, 真理能夠普入人心,社會國家自會更加安寧祥和。 參、少數僧俗關係障礙的原因 昭慧法師在該文又說:在經律、佛教史與現世的佛教中,我認真地加 以觀察,仔細地加以研讀,最後歸納出,出家與在家彼此障礙(誤會)的 原因有三點: (一)對於制度內涵的詮釋差異使然,以致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僧 伽」是否包括在家居士?「皈依」之「僧寶」是否涵蓋在家居士?若不包 括,在家居士可否收出家生徒?能否代出家人授三皈依?這是解釋上的問 題,有的人認為可以,也有人認為不可以。不過,如果要享受權利時,就 說他是僧伽;要盡義務時,就說他是白衣,這就不免要遭人詬病了,此則 留待稍後討論。 (二)為私利計,不得不然。有的在家人打著佛教的旗幟舉辦法會, 由於參加的信徒並不多,不像出家人所辦的法會,有數千人參加,他因此 了解到在某些場合,在家人是無法替代出家人的。而這一點,恰好與他自 身的利益相衝突,於是,便有意無意地利用種種機會,醜化、抨擊出家人 ,形成一般人對出家師父的曲解、誤會,這實在不可原諒! (三)少數個人行為失當使然。剛才說過,有某一部分的在家人,假 藉佛教的名義胡作非為,卻反而詆毀出家師父;事實上,也有少數出家人 的行為,確實可議!諸如房間佈置得像皇宮,對衣食住用過分講究,連所 用的上香,都起碼一斤一萬元以上……等等。出家原本就是要過著少欲知 足的生活,而今卻因為少數出家人的行徑,違背了佛陀的教誡,而惹來世 俗對出家人的譏毀與不滿,這未始不是一件憾事!持平而論,無論僧俗, 都不免有行事不如法的人,所以我們在批評時,應指出那是個人行為,而 不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甚至在家、出家互相攻訐,以免使人對佛教失去 信心。 不可否認地,人都會有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例如昭慧法師說:在他 年少時,因為看到隔壁的出家人沒修行,所以在他的印象裡頭,出家人是 很惡劣的。也難怪他有這樣的想法啦!因為以前廣東的出家人,一向酒色 葷腥統統不禁,住在寺院裡的,是一群有家室的人,所以廣東人看不起出 家人,以為全部的出家人都如此。三十年前,香港的出家人幾乎多是廣東 人,一到清晨時分,出家人門都不敢出,因為出門遇到人,會被吐口水。 到後來,漸漸有其他省份的出家人定居香港,他們辦學校(珠海書院、能 仁書院),辦育幼院、救濟院,以及公益文化事業等等,港人及香港政府 才逐漸明白,出家人並不全是那樣的。  當然有部分人因為自己的驕慢與偏執,而加深了在家、出家的對壘, 例如:有些在家居士因為懂得一些佛法,便目空一切,不將僧伽放在眼裡 ;甚或用自己所知的高標準,來衡量出家僧眾,這都是所知障在作祟!也 有些出家人自恃身分,認為自己是人天師範,理當受到在家信眾的恭敬供 養,而對自己的惡形惡狀毫無慚愧與懺悔!不管如何,我們都應當了解: 「各人吃飯各人飽,各人生死各人了」,別試圖扮演裁判,扮好自己吧! 對於少數在家眾或出家眾在外騙財騙色,傳統佛教總是教信徒不可宣 揚──因為「不說四眾過」;但大家是否想過:你不敢講,我不願意講, 這麼隱惡揚善、彼此掩飾下去,佛教界表面上看來似乎一片祥和興盛,而 其實大家都在做鄉愿、偽君子!日後佛教因這少數人的劣行,被擴大渲染 成糜爛的宗教,到底是誰之過?這是佛教的大問題!我們唯有對事不對人 ,鼓起道德勇氣將他揭發出來,才能對那些不肖分子起警示作用;倘若置 之不理,殊難解決問題! 又如台灣每年都有人提倡齋僧,供僧原是件好事,但若有人或團體藉 機斂財則不宜。有些人就動員了全省的居士四處化緣,甚至向社會人士說 :要供千僧實在不簡單,「千僧會」十分殊勝難得,所以在此時布施超度 最有效應,功德最大!……我們不妨靜下心來思考:出家人在這場「盛會 」之中,是不是就等同招牌在被人利用?然而年復一年,在家人出錢出得 歡天喜地,出家人也被供養得不亦樂乎!現在連城隍廟等民間宗教及道教 團體,都要組織念佛會來辦供僧了!可是卻鮮少有人去聞問:這些款項是 否都拿來供僧?供僧之餘,這些金錢到底流向何方?最重要的,出家人是 否真的有必要去吃這一餐?這些問題才值得我們深思! 我們如果真心想要護僧,這並不難,與其勞師動眾的齋僧供僧,倒不 如將這些錢匯集,成立一個類似護僧基金會的法人團體,使其成為正式的 組織,而有健全的管理及會計制度。然後將每年四方齋僧的善施存入銀行 ,再妥善地運用這筆基金,來護持出家僧眾。例如興建佛教醫院或安老院 ,目前不論在家、出家,尤其是出家眾,當年紀日漸老邁而不適合住在市 區的寺院時,倘能在鄉間建立安老院,讓這些人一起來共住,終日在山林 樹下念佛靜修,不但怡然自得,彼此也可有個照應。或者,亦可提出部分 基金,聘任專人照護,並請專科醫師定期健檢診治。又如出家眾若乏人護 關,即可支用基金聘人護關;或者無力負擔出國留學的費用,亦可申請護 僧基金;諸如此類,只要是於出家僧眾的法身慧命有益者,基金會均當受 理護持。但是這個構想,到目前為止,尚無人肯去推動。個人也曾屢次向 主辦單位建議過,不過均無下文!大家依然熱衷於年年辦「齋僧」,處處 爭辦「齋僧」,真是不可思議! 肆、關於僧與僧伽 僧伽是梵語 samgha 的音譯。在釋迦牟尼佛所說的原始教典《阿含經 》及戒律裡頭,僧伽是指比丘僧伽與比丘尼僧伽,即出家的男女二眾,不 包括在家居士。所以在印順導師的《教制教典與教學》書中,他提到:「 釋尊的時代,毘尼 ( 戒律 ) 主要是為出家眾而建立的。『六合』僧制 ( 六和敬 ) 並不通於在家眾,這是時代使然。 」僧伽亦可意譯為和合眾, 即依理和與事和共住的出家團體;事理二諦融通,和合無礙,這才稱為僧 伽。此處所說的六和敬,是指出家眾事相上的和合,而不包括在家居士。 六和敬的內容,即戒和同遵、見和同解、利和同均、意和同悅、身和同住 、語和無諍: (一)戒和同遵──一般傳統,總將戒解釋成戒條;但並不是入廁所 換鞋,出廁所洗淨,或者用左手插香、持唸珠……,就叫做守戒持律。從 廣義的戒律來說,佛教中的一切,團體的、個人的,都依戒律的規定而生 活;所以戒律,是僧團生活的共同規約,包括實際生活的一切,所以僧團 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要共同遵守──這種法治、平等的制度,就叫做戒和 同遵。 (二)見和同解──這是僧團思想上的共同,如對於四諦、十二因緣 ,(戒定慧)三學、八正道,有深切的體認;知道唯有發菩提心、修菩薩 行,斷貪瞋痴,圓滿四弘誓願──度無量眾生、斷無盡煩惱、學無量法門 ,才能成就無上佛道。你的見解是這樣,我的見解也是如此,就叫做見和 同解。 (三)利和同均──就是經濟上的均等,一般人總希求自己得到比別 人優厚的待遇,但是釋迦牟尼佛在兩千五百多年前的印度,即注意到出家 眾應該在物欲上有所節制,才能夠安心辦道。待遇上的共同,對一般凡夫 的確是必要的;例如這座寺院住了五十位出家眾,有人供養了十個梨子, 那麼這五十位出家眾每一位都應該要有一份,而且每個人都要等分,這就 是經濟上的均權。 戒、見、利,這三項是和合的本質,一是制度,一是思想,另一則為 經濟。僧團唯有在此三種和合的基礎上,才能夠表現出意和同悅、身和同 住、語和無諍──和合的內容來,這就叫做六和敬。 六和敬在釋尊的時代,之所以不通於在家,而專指出家僧團,主要是 時代背景所使然;因為印度當時政治環境的考量,怕社會人士藉社團組織 圖謀不軌,所以佛陀時代只有出家僧團,而沒有居士團體,沒有念佛會, 也沒有居士林。就事實而論,在家團體要推行六和敬,也有他的難點,以 利和同均來說,出家眾不論沙彌、沙彌尼,或比丘、比丘尼,均遠離眷屬 ,沒有家庭親族的牽絆,所以自無對家庭親族的責任;但在家眾多數是有 家庭的,不是自己一個人吃飽就算了,還得為家庭親族設想。所謂「人生 不滿百,常懷千歲憂」,如果要他們撇開生活的重擔,而實行利和同均, 恐怕是很有問題的。況且,各人的才能不同,從事的職業不同,技術不同 ,收入當然不同;倘若要每一個人都拿出來平分,這便形同大陸的共產主 義,是行不通的!否則,共產主義就不會成為二十世紀的神話了。 其次,要在家眾實行身和同住,也有其困難,如大陸的人民公社和台 灣的眷村,嚴格說來,也只是大家住在一起而已,不能算是共住。必得大 家為了一個共同理想的實現,而願意住在一起,共同為這個目標而努力, 才能稱為共住。如學佛者的共同理想,是以「涅槃寂靜」作為終極的追求 目標,願意向著這個目標矢志追求而共同生活,方能稱為共住。這一點, 也較適宜於出家僧團中實現。 部分在家居士及學者專家認為:六和敬只適用於出家僧團,似乎並不 平等;個人倒覺得與其這樣看待,倒不如說這是佛陀通情達理的一種做法 。因為出家人沒有家眷的繫累,可以較無後顧之憂地專心為大眾服務,這 也是為什麼寺院由出家人住持,信徒較為安心的理由。考量出家、在家二 眾生活環境的差異,顧及在家人以家庭為本位的社會體制,與出家眾以僧 伽為本位的毘尼(戒律)精神,「六合不通在家」,不但不是瞧不起白衣 ,反而是尊重在家居士生活環境的差異性。 伍、出家與在家,皆在「眾」列 昭慧法師在其文中說:「在大乘佛教開展的機運當中,曾有菩薩僧團 的理想出現,但至少在佛教史上,還看不出有依於菩薩戒律而獨立存在的 事和僧伽──出家菩薩仍在聲聞毘尼的基礎上,依六合原則而共住。」印 順導師說過:佛教的不興盛有很多原因,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菩薩僧團 的不發達。菩薩僧團分二類:一為出家菩薩僧團,一為在家菩薩僧團。「 在家菩薩有其個人的傑出事行」者,如維摩詰居士和其他長者,均是獨來 獨往地度眾生;「卻沒有組成依六合原則及菩薩律儀而共住的僧團。」至 於部分出家的菩薩僧,仍住在聲聞僧團裡,依六和敬而共住,發菩提心廣 度眾生,即「外現聲聞身,內祕菩薩行」者。   近代中國佛教有居士會、居士林、蓮社等在家佛教的組織,他們儘管 可以做到見和同解,戒和同行,語和無諍,意和同悅,但是「利和同均」 與「身和同住」,卻是沒辦法徹底實行。其實居士團體只要制度健全,人 事民主而公開,帳目清楚,有會計制度,這樣就沒問題了。若能做到公私 分明,人人信任,那也可以在弘法利生方面,有一定的貢獻。   現在有一些居士團體,也自名為「僧伽」,這和《阿含》及律藏裡的 僧伽原義不同,頗有待商榷之處;不過從廣義的解釋來看,倒是可以理解 。在印度,「一般的宗教團體」都可叫做「僧伽」,佛教僧團當然也不例 外;佛法傳到中國,僧伽則專指佛教的出家人。如果在家居士要說,在梵 文、巴利文,僧伽的意思就是「團體」,為什麼不可以用「僧伽」?從前 每一部落,都有一個部落的僧伽,這在印度的《摩奴法典》和《實利論》 裡多有記述,所以居士團體也可以稱為僧伽。照這麼說來,中華民國商業 公會也可以名為中華民國商業僧伽,國民黨就稱作國民僧伽,民進黨就稱 作民進僧伽嘍?恐怕有人不免會懷疑:這是不是佛教的團體吧!因為一般 人直覺就認為僧伽是佛教的出家人。在家居士若要用「團體」的同義詞, 有很多可以用,不一定非用「菩薩僧伽」這個專稱不可吧!   或說佛教裡面有四眾,也有五眾、七眾,出家人是「眾」之一,在家 人也是「眾」之一,所以在家人也可以稱作「僧伽」。但「眾」與「僧伽 」,是不同的。「眾」是很多人聚合在一起,「聚合」與「僧伽」的意思 ,顯然不同吧!   又,現在自稱「僧伽」的居士團體,強調「僧伽」包括在家眾;但那 是專指破我、我所見的初果以上的聖者──「理和」的勝義僧的特例,而 非泛指一般「事和」的世俗僧伽(六合僧伽)!他們表面上是主張「僧伽 」及於白衣(在家眾),當然可以弘法利生;然而,實質上是否白衣要替 代出家眾收出家生徒、受供養呢?若然,請務必同時遵守「僧伽」六合的 律制,而住持正法。否則,一下子強調「僧伽」及於白衣,在家居士可收 出家生徒、受禮拜供養;一下子又表示我們是白衣,何必遵守僧尼律制? 這豈非雙重標準!   佛教之不同於其他宗教,就是以「無我」為宗旨,所以若要消除個人 和別人的煩惱,就要去掉人我的私心分別。各人有各人的因緣,努力幾分 就有幾分的成就,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毋須羡慕別人,所謂「欲除煩惱須 無我,各有因緣莫羡人」。 陸、皈依的意趣   皈依,是皈依(佛、法、僧)三寶的略稱。印順導師在其《成佛之道 》〈歸敬三寶〉章,有著精要的介紹:「學佛,就是向佛學習。我們以佛 為理想,以佛為師範,不斷的向佛學習,如達到了與佛平等,那就是成佛 了。佛是大覺者,大悲者,功德圓滿者,究竟無上的大聖者。」法,是佛 陀所覺證、宣說的宇宙真理,以善、淨、常、安樂為正法歸趣。僧伽,「 是依法而組合的僧眾,以和、樂、淨三者為根本特色。」   「三寶,是佛法的總綱。歸敬三寶,是進入佛門的初基。三寶的功德 ,真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但如不能歸向三寶,就不能得到,無緣受用 ,正像不能進入公園的大門,就不能領略林園花木的幽勝一樣。所以發心 學佛,首先要皈依三寶。」 柒、對居士團體的建言   昭慧法師說:他不認為在家居士只能財施;除了財施,應該也可以法 施,只要對道理有所理會,即可以寫文章或演說的方式,將自己的體驗分 享出來,像林清玄先生的菩提系列文集,就度了不少人。對於在家居士團 體,昭慧法師提出四點建言:   (一)不要在群眾當中,公然散布輕視出家眾的語言、觀念或是訊息 ,以免導致僧俗二眾的不和。昭慧法師說:他曾經在某佛教報紙(七十八 年五月十一日)的副刊上,看過署名葉維正所寫的一篇文章:〈道理不必 在禪公──大乘佛教的一番思概〉,該文裡頭說:「剃除鬚髮,披上袈裟 ,就成佛了嗎?恐怕只是著相了吧!」又說:「《優婆塞戒經》中說:十 方諸佛沒有一位是和尚,『居士方能名佛』。所以僧寶不如法寶,法寶不 如佛寶。當然,三寶就因此只是戲論了。……作為佛教徒,我盡了『凡夫 』的本分沒有?欠人的債,還了沒有?食君俸祿,盡忠了沒有?父母教育 ,孝順幾分?得人信施,功德若干?」這是充滿過去迂儒排佛的口號,那 裡是佛教徒應有的態度?他是故意將事實扭曲了,因為《優婆塞戒經》裡 面根本沒有「居士方能名佛」之句;反而出現了十幾次「出家菩薩得解脫 分法,是不為難,在家得者,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 纏繞故」的類似文句。像這樣的故意曲解,就不應該!   還有一種人本身就當老師,他很會講經,不過都專講一些豆腐禪,還 有老虎被化緣簿嚇跑的故事,像這類故事,都是世人刻意編出來諷刺出家 人的。也有居士在講經時,一味地數落出家人的不是,教信徒別的地方都 不用去,只到他的道場就好了的。這樣的居士或居士團體,其心態及動機 可見都不純良!   當然,居士團體之中也有很好的,幾年前,我每年都到馬來西亞去弘 法(昭慧法師也去過),像「馬佛青」──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就辦 得非常好。孤陋寡聞如我,倒覺得在參訪過的國內、外各佛教團體中,馬 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的做法,是頗值得我們作為借鏡的。他們僧俗團結, 無論身分、地位,講究的是適才適用,而他們所辦的各種弘法利生事業, 也頗受當地政府的肯定與華僑的尊重。我相信,如果從法義與修養方面來 充實和提升,在家居士團體與出家僧團,必能因彼此的砥礪而日益增上, 這才是真正的社會之福、佛教之幸。   (二)請多體諒出家人,出家眾雖然未必每位都具有高深的學問與超 凡的德行,但是釋迦牟尼佛說過:僧團的可貴,不在證得阿羅漢的高僧, 而在於現前僧──不論是凡夫僧,亦或聖賢僧。   聖嚴法師所召開的某次國際佛教學術會議,會中就有位學者談到破戒 的問題,他舉弘一律師為例,而概括成為「人人破戒」的誇謗結論。一般 人總以為破戒就是行為非常惡劣;事實上,戒有根本大戒以及因應當地風 俗民情而定的「小小戒」,所以在講到破戒的問題時,應該考量到對方破 的是什麼戒,因佛陀曾說過「小小戒可捨」。例如:佛制出家弟子應托缽 乞食,這是按照印度當時的習俗而定的。印度的出家人靠乞食以養身命, 所以出家人又叫做乞士,是相當有志氣的人,所以十分受到尊重;但在中 國則不同。在中國,只有乞丐才乞食,所以目前臺灣的出家人,只有冬令 救濟或傳戒的時候才托缽,這就是國俗民風的差異,我們總不能據此就說 ,現在的出家人都破戒吧!   戒律上也說:不可以將食物留置隔夜,可是現在幾乎普遍都有電冰箱 ,東西吃不完,擺在冰箱並不會餿掉。像這樣,也不能說是破戒!又如印 度出家人,平常披著袈裟,偏袒右肩(今日南傳僧人所著即是),但這並 不適合中國的國情、氣候,以及中國出家眾的日常作息,所以中國有中國 的僧服。印度出家人是不必工作的,但在中國,不工作就會被譏為社會的 寄生蟲,所以百丈禪師遂創叢林、設「農禪」──出家人自給自足,「一 日不作,一日不食」,以免人們造口業。   有人又說了:嚴格講起來,這也是破戒,因為《遺教經》上說:「不 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這,難道又錯了不成?不!佛定的律制是有「 隨方毗尼」與「隨時毗尼」的彈性施設;換言之,戒律是可以隨著時空的 不同而改變的。佛所制的戒,除了殺盜淫妄之外,凡不符當時當地之民情 風俗,那個地方的人不那樣做的,就可以不必守;佛沒有制的戒,但是當 時當地的民情禁止的話,依然得跟著這麼去守。所以,戒律其實很有彈性 ,也很合理的,哪裡是僵化、不通情達理,不懂戒律根本精神的戒條主義 者,所隨便批評的那樣!   (三)昭慧法師認為:為教團服務的居士,憑他辛勞的付出,得到應 有的報酬以維持生活,是合理的。像一般寺院雇用負責庶務的在家人,給 付應有的薪資,也是應該的。另外如「消費者(使用者)付費」,這種觀 念也應該建立,如佛教堂常常邀請專業人士來演講,請的如果是法師,就 付「供養」;請的是在家人,就給「鐘點費」。想想看!吃一碗冰、聽一 場音樂會都得付費了,吸收別人寶貴的智慧經驗而不付費,這就如同對知 識不尊重。   (四)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心理,出家人行為若有不當,應當 直接告訴他的師長、他所住的寺院住持或者當地教會,較為理想,所謂「 僧事僧斷」,在家居士可別管過了界! 捌、僧俗二眾應如何看待   最後,關於在家眾與出家眾彼此應如何看待的問題,我講一個記載在 佛經裡頭,佛陀所講的譬喻作為結語。話說有一位老師,收了兩個學生, 這兩個學生對老師都很敬重。只是老師的兩隻腳,稍有麻痺,需要人為他 按摩。這兩人常常就為了要搶得為老師服務的機會而爭執不休,老師沒辦 法,於是分配甲負責左腳,乙按摩右腳。有一次,乙為老師按摩之後問說 :「您感覺如何?」老師說:「很好!」甲不認輸,也去問老師,「好! 你也不錯。」乙這下可嫉妒了,趁著甲不在,就拿了一根鐵鎚,將老師的 左腳打斷,讓甲無處表現。甲一回來發現老師的左腳斷了,心想這一定是 乙做的,「好!你不給我機會表現,我也不給你!」於是,也去拿了把鐵 鎚,將老師的右腳打斷。……   聽過這個故事,大家且靜下心來想想,這整個事件中,最倒楣的是誰 ?出家、在家原本只是生活方式及責任不同的佛弟子,至於修道解脫及效 法菩薩度生成佛方面,並無二致;儘管佛陀將「正法久住」的重任,託付 於出家的僧團之中,但在家信眾對於三寶,亦有信受奉行、恭敬護持的責 任。面對邪見邪說橫流的多元化社會,出家、在家七眾弟子更應攜手破邪 顯正,以佛法的正見自行化他──切記只要有一分奉行佛法的大眾在,佛 的法才於焉存在於世間──這一點,不論出家、在家,均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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