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法師 口述
法心法師 整理
也許有人會說沒有消費者的消費,就不會有產銷者屠殺眾多的牲畜供消費者選購。但,仔細地想想,消費者和產銷者的關係真的只有這樣嗎?顧名思義「消費者」,只是負責消費而已。假若今天沒有消費者所需購買的物品時,這消費的動機即不被成立,相對的消費者不消費的話,產銷者即沒有利益可得,沒有利益可得的產銷者願意作嗎?在分工精細的商業社會裡,講究的只有「利益」二字,所以產銷者最終的目地只是為了「賺錢」。
這種買賣行為早在古老的印度時代就有,遠在佛陀時代,就曾有信眾購買魚肉等等的食品去供養佛陀及比丘僧團。不論是古代或現代、發達或不發達的國家,只要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會有『買賣』。有了買賣的行為就會牽連到「利益」。因此不能說是消費者的錯。
所謂的不殺生就等於是不食用魚肉嗎?佛陀極其反對過於極端的思想。所以當提婆達多對僧團提出了五項要求:1.比丘應住山林;2.比丘應以乞食為主;3.比丘應著糞掃衣;4.比丘應憩息於樹下;5.比丘一生不得食用魚肉。當時佛陀極其反對,並對提婆達多說:「你不能將這一極端的思想帶入僧團。」佛陀教導我們,要止息一切苦的根源,乃至於解脫。針對「素食」這一項來說,佛陀制定「不殺生」,並不是要我們只食用蔬果類或只食用魚肉類。
佛雖沒有制定不能食用魚肉,但也有制定只准食用「三淨肉」:1.不見殺(沒有親眼看見牠被殺);2.不聞殺(沒有聽到牠被殺的聲音);3.不為我殺(沒有指定為我而殺)。以及十種肉不可食用: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獅子肉、虎肉、豹肉、熊肉、鬣狗肉。
不論是食用蔬果類或食用魚肉類,這都只是一種食物和元素。佛陀教導弟子們,修習沙門法是為了解脫痛苦,飲食不管是素食或葷食,僅僅只是為了滋養色身,利益修持梵行而已。若只食用蔬果類(吃素)或只食用魚肉類(吃葷),都不能夠解脫。因為不論只執取那一邊都落入「戒禁取」的邪見,這也是佛陀所不允許的三見。如果一個人的思想不正確、存有邪見,不要說是解脫,連想要證入最初的預流果都是不可能。
生活在這個地球上,無論是人類、動物或植物都有其生存的權力,人類食用動植物,草食性動物食用青草,肉食性動物再食用草食性動物,這種以大欺小、以強欺弱的自然生態循環,是無法避免的,也是大自然界中無法止息的苦和貪欲。但若就形體的大小來定奪其生存的權力,是不夠客觀的。一個人是一個生命體,一頭牛是一個生命體,一隻蟲也是一個生命體,他們的生存權力都應該被尊重。
同樣的,就以消費者的刺激而帶動生產的話,那麼青菜的生產也是由消費者的刺激所引起。人們說吃青菜不吃肉是慈心不殺的表現,殊不知為了吃一棵青菜,殺害了多少生命--當農夫們為了種植青菜,從最初的翻土、整地已不知殺害了多少的生命,為了防止菜蟲的生存而濆灑農藥,到最後的採收的整個過程中,在消費者還未吃到青菜,早已斷送數不清的生命。若以產銷者販賣魚肉,是為了消費者而殺,這樣的論點是不客觀的。吃一隻雞和吃一棵青菜兩者所傷害的生命,何者過失重?所以我們不能說吃素就是不殺生,吃肉就是殺生。
當我們了解事情的真相時,應當以佛陀所教導的正見來支持我們的修行,而不是執取我所想的或我認為的見解來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