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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uddakanikāye Khuddakapāṭhapāḷi《小誦》巴漢對照 from Chaṭṭha Saṅgāyana Released by Dhammavassārāma 法雨道場 2550 B.E. (2006 A.D.) (UTF fo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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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uddakapāṭhapāḷi《小誦》巴漢對照 目錄
Abbreviations of grammar【文法略符】
References﹝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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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誦(巴Khuddaka-pāṭha)--南傳巴利聖典之一。《小部》十五經之一。係輯錄佛教誦文及短經而成。全經有四種誦文(pāṭha)及五種經典。
四種誦文為︰
(1)三歸文︰三度反覆歸依三寶之文。
(2)十戒文︰列舉殺生以及受領金銀等十戒。
(3)三十二身分︰列舉對頭髮以及頭腦等處所作的不淨觀。
(4)問沙彌文︰列舉食、名色、三受、四諦、五蘊、六處、七菩提分、八聖道、九有情居、十支等標目。
五種經典為︰
(1)吉祥經(Maṅgala-sutta)︰由序文及十二頌組成。述說與賢者交際以及證得涅槃等項最上吉祥事,內容與《經集》的〈小品〉第四經〈大吉祥經〉(Mahā-maṅgala-sutta)相同。
(2)三寶經(Ratana-sutta)︰計有十七頌。解說佛法僧三寶殊勝的緣由,內容與《經集》〈小品〉第一經的〈三寶經〉相同。
(3)戶外經(Tirokuḍḍa-sutta)︰計有十三頌。敘述施食予餓鬼及供養僧伽的果報,內容與《餓鬼事》的〈蛇品〉第五經〈戶外鬼事〉(Tirokuḍḍa-peta-vatthu)略同。
(4)伏藏經(Nidhikaṇḍa-sutta)︰計有十六頌。述說應尊重福業。
(5)慈悲經(Karuṇāmetta-sutta)︰計有十頌。述說慈悲及梵住,內容與《經集》的〈蛇品〉第八經〈慈經〉(Metta-sutta)相同。
本經之纂輯較晚,是在錫蘭從其他經典抄出而輯成的。被視為經典之一,則是在其註釋書問世以後。所以,藏外的巴利《那先比丘經》(Milinda-pañha)中未提及此經。至於本經是否屬於三藏教典,《長部經注》(Sumaṅgala-vilāsinī)載,長部經誦者(Dīghabhāṇaka)與中部經誦者(Majjhima-bhāṇaka)均抱持懷疑的態度。
本經纂輯的目的,雖然不能確定是為供沙彌等初出家者背誦之用,抑或是供各種儀式時所諷誦,然而,全經除了〈戶外經〉及〈伏藏經〉之外,其餘四誦三經,現在在錫蘭,每逢普請、葬儀、治病等禳災儀式時,皆常被讀誦。
本經註釋現存於《真諦光明》(Paramattha-jotika)一書中,相傳該書為覺音(Buddhaghosa)所撰。關於本經原文之出版及翻譯,英、德、日文皆早已行世。日譯本收在《南傳大藏經》第二十三卷。
〔參考資料〕 M. Winternitz《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e》;B. C. 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G. P.
Malalasekera《Dictionary of Pāli Proper Names》。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三)》p.844.2)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 sambuddhassa.
禮敬 那個 有幸者[1] 阿羅漢 已正確完全覺者
m.sg.nom. m.sg.dat. m.sg.nom. m.sg.nom. m.sg.nom. m.sg.nom.
禮敬那個有幸者[2].阿羅漢.已正確完全覺者
Khuddakanikāye 在小部
kuddaka(adj.微小的)+nikāye(.m.sg.loc.部、集錄)
Khuddakapāṭhapāḷi《小誦》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皈依佛
佛 皈依、庇護所 我去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皈依法
法 皈依 我去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皈依僧
僧 皈依 我去
Du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再皈依佛
第二遍 佛 皈依 我去
Du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再皈依法
第二遍 法 皈依 我去
Du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再皈依僧
第二遍 僧 皈依 我去
Ta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三皈依佛
第三遍 佛 皈依 我去
Ta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三皈依法
第三遍 法 皈依 我去
Ta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我三皈依僧
第三遍 僧 皈依 我去
◇
◇
◇
◇
◇
saraṇa(n.sg.皈依)+taya(n.sg.nom.三)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佛 )
佛
皈依、庇護所 我去
Buddha<√budh saraṇa gacchati<√gam
m.sg.acc. n.sg.acc. 1p.sg.pres.
buddha:budh(醒、知),加上過去被動分詞語尾 ta而成,dh + t同化為ddh。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法 )
法
皈依
我去
Dhamma
saraṇa gacchati<√gam
m.sg.acc.
n.sg.acc.
1p.sg.pres.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僧 )
僧
皈依
我去
Saṅgha saraṇa gacchati<√gam
m.sg.acc.
n.sg.acc.
1p.sg.pres.
Du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佛 )
第二遍 強調詞 佛
皈依
我去
datiyaṁ + pi
adv. ind.
Du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法 )
Du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僧 )
Ta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 比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佛 )
第三遍 語氣詞 佛 皈依 我去
tatiyaṁ + pi
adv. ind.
Ta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比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法 )
Ta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比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僧 )
~Saraṇattayaṁ niṭṭhitaṁ.(三皈依竟)~
◆
◆
◆ ◆
◆
1. Pāṇātipāt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殺生戒。
2. Adinnād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偷盜戒。
3. Abrahmacariy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非梵行戒。
4. Musāvād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妄語戒。
5. Surāmerayamajjapamād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飲酒戒。
6. Vikālabhoj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非時食戒。
7. 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跳舞、唱歌、奏樂、看戲戒。
8. 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離以花鬘、香水、塗油、化妝、裝飾戒。
9. Uccāsayana-mahāsay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坐臥)高床、大床戒。
10. Jātarūpa-rajatapaṭiggahaṇ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我受持離受持金銀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asa(adj.十)+sikkhā(f.sg.學)+pada(m.sg.nom.處、足)
1. Pāṇātipāt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巴那帝巴大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有呼吸者 殺 禁止、離 戒足、學處 我受持、我承擔
pāṇa + atipāta veramaṇī sikkhāpada samādiyāti √dā
m.sg. m.pl.abl. f.sg.acc. n.sg.acc. 1p.sg.pres.
( 我受持離殺生戒 )
2. Adinnād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阿地那他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不
給予 物品 離
學處
我受持
a + dinna + dāna
pp. m.pl.abl.
( 我受持離偷盜戒 )
3. A-brahma-cariy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阿巴拉媽喳里呀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非 梵、淨 行為 離
學處
我受持
a +
brahma + cariya
m.sg. n.sg.abl.
( 我受持離非梵行戒 )
4. Musā-vād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木沙哇他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虛妄 語、敍述
離
學處
我受持
musā + vāda
ind. m.sg.abl.
( 我受持離妄語戒 )
5. Surā-meraya-majja-pamād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穌拉 美拉呀
媽車
巴媽達 它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須羅酒 迷羅耶酒 烈酒 (令)放逸 (依)處
離
學處
我受持
surā + meraya + majja + pamāda
+ ṭhāna
f.sg. n.sg. n.sg. m.sg. n.pl.abl.
(我受持離飲酒戒)
6. Vi-kāla-bhoj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唯 卡了 婆喳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非 時 食
離
學處
我受持
vi + kāla + bhojana
m.sg n.pl.abl.
( 我受持離非時食戒 )
7. 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納這 吉得 哇地得 唯穌格 達色納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舞蹈 唱歌
奏樂 戲劇 看、見 離 學處
我受持
nacca +gīta
+ vādita +visūka +dassana
n.sg. n.sg. n.sg. n.sg. m.pl.abl.
( 我受持離跳舞、唱歌、奏樂、看戲。)
8.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媽拉 干得 唯累伯納 達臘納 曼他納 唯不色納他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花鬘 薰香 塗油 受持 化妝 裝飾、莊嚴 處 離 學處
我受持
mālā+gandha +vilepana + dhāraṇa + maṇḍana + vibhūsana + ṭhāna
f.sg. n.sg. n.sg. n.sg. n.sg. n.sg. n.pl.abl.
( 我受持離以花鬘、香水、塗油、化妝、裝飾戒。)
9. Uccāsayana-mahāsay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屋喳沙呀納 媽哈沙呀納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高
床
大 床
離
學處
我受持
uccā + sayana
+ mahā
+ sayana
adv. n.sg. adv. n.pl.abl.
( 我受持離(坐臥)高床、大床戒)
10. Jātarūpa-rajata-paṭiggahaṇ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者搭魯巴 拉者搭 巴低葛哈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金 銀 接受、拿取 離 學處
我受持
jātarūpa + rajata + paṭiggahaṇa
n.sg. n.sg. n.pl.abl.
(我受持離受持金銀戒)
~Dasasikkhāpadaṁ niṭṭhitaṁ(十戒竟).~
一般稱為「三皈依」(tisaraṇa)是皈依佛、法、僧三寶。三寶:佛(Buddha)、法(Dhamma)、僧(Saṅgha僧伽或僧團)。皈依 (saraṇa):是依靠、依止的意思。入佛門的男女信眾受皈依和五戒,才正式成為佛教徒。佛門稱呼受持皈依和五戒的在家男眾為「優婆塞、信士、近事男」(upāsaka),而女眾稱為「優婆夷、信女、近事女」(upāsikā)。
受戒前後應禮敬佛陀,禮敬授予戒法之出家眾。受戒文中,一個人或很多人受戒,唸ahaṁ(我)…yācāmi (我乞求);很多人受戒也可唸mayaṁ(我們)…yācāma(我們乞求)。
首先,求戒者向比丘唸求受三皈依、五戒文:
Ahaṁ (mayaṁ), bhante, tisaraṇena saddhiṁ pañcasīlaṁ dhammaṁ yācāmi (yācāma).
我 我們 尊者 三皈依 與 五 |
戒 法 我乞求 (我們乞求)
阿亨 (媽樣) 盤蝶 帝沙拉涅那 沙丁 般遮西囊 湯忙 亞遮咪
尊者,我(我們)乞求三皈依和五戒法。
Dutiyam’pi, ahaṁ (mayaṁ), bhante, tisaraṇena saddhiṁ pañcasīlaṁ dhammaṁ yācāmi (-ma).
第二遍 我 我們 尊者 三皈依 與 五 | 戒 法 我乞求 (我們乞求)
杜帝養比 阿亨 (媽樣)
盤蝶 帝沙拉涅那 沙丁
般遮西囊 湯忙 亞遮咪
尊者,我(我們)第二次乞求三皈依和五戒法。
Tatiyam’pi, ahaṁ (mayaṁ), bhante, tisaraṇena saddhiṁ pañcasīlaṁ dhammaṁ yācāmi (-ma).
第三遍 我 我們 尊者 三皈依 與 五 |
戒 法 我乞求 (我們乞求)
達帝養比 阿亨 (媽樣) 盤蝶
帝沙拉涅那 沙丁
般遮西囊 湯忙 亞遮咪
尊者,我(我們)第三次乞求三皈依和五戒法。
三皈依 (Tisaraõagamaõaü)
比丘(或出家眾)引導求戒者唸禮敬偈:
比 丘:Namo tassa …… (禮敬……)
歸依 彼 ……
(比丘只唸這小段,其餘的,求戒者整句唸完。)
求戒者: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歸依
彼 世尊 阿羅漢
等
| 正覺
南摩 達色 巴鵝瓦多 阿拉哈多 三媽三菩達色 (念三遍)
皈依世尊‧阿羅漢‧正等覺者 (三遍)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佛 皈依 我去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佛 )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法 皈依 我去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法 )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僧 皈依 我去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僧 )
Du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第二遍 ……
杜帝養比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佛 )
Du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法 )
Du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僧 )
Ta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第三遍 ……
達帝養比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佛 )
Ta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比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法 )
Ta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比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僧 )
授 五 戒
接下來,比丘每唸完一條戒求戒者跟著唸:
1. Pāṇātipāt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有息者 | 殺 離 學處 我受持
巴那帝巴大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殺生戒 )
2. Adinnād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不與 | 取 離 學處 我受持
阿地那他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偷盜戒 )
3. Kāmesu micchācār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淫欲 邪 | 行 離 學處 我受持
葛美舒 米恰遮拉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邪淫戒)
4. Musāvād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虛妄 | 語 離 學處 我受持
木沙哇他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妄語戒 )
5. Surā-meraya-majja-pamād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穀酒 | 果酒 | 烈酒 | 放逸 | 處 離 學處 我受持
穌拉 美拉呀 媽車 巴媽達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我受持離飲酒戒)
比丘則唸:
Tisaraṇena saddhiṁ pañcasīlaṁ dhammaṁ sādhukaṁ surakkhitaṁ
三皈依
與
五戒
法 善的 善 | 保護
katvā appamādena sampādetha.
做了之後 與不放逸 你們努力
你(們)應當好好地守護三皈依和五戒法,並且應當不放逸地努力。
求戒者:
Āma, bhante. 是的,尊者。
是的 尊者
阿罵 盤蝶
回向 (Paṭṭhāna)
接下來,比丘唸發願文,求戒者跟著唸:
Idaṁ me puññaṁ āsavakkhayāvahaṁ hotu. 願以此功德,滅盡諸煩惱。
這 我的 功德 諸煩惱 | 滅盡 我
願他
衣湯 咩 布良 阿沙哇 葛亞 哇航 何杜
Idaṁ me puññaṁ nibbānassa paccayo hotu. 願以此功德,成為涅槃因。
這 我的 功德
涅槃的
因緣 願他
衣湯 咩 布良 尼巴那沙 巴恰幽 何杜
Idaṁ me puññaṁ sabbasattānaṁ dema. 願以此功德,與眾生分享。
這 我的 功德
一切 |
有情 我們布施
衣湯 咩 布良 沙巴 沙達囊 爹馬
說 明 如果違犯任何一條戒,違犯者需要重新求受戒。除了一般的五戒之外還有兩種五戒即: 一、梵行五戒 : 與一般五戒不相同的是,梵行五戒的第三條戒是不淫戒,而一般五戒的第三條戒是不邪淫。 二、一食梵行五戒:在此「 一食 」是指一天中只在早上吃一餐。如果在家人要受持此戒,他們可以受了梵行五戒之後,再受持「過午不食戒」。如果是受持整體的五戒,他們可以說:「我受持一食梵行五戒。」 戒文裡的ßkāmesuû意思是指「在於淫欲」;而ßmicchācārāû 的意思是指「不正當的行為」。不邪淫戒與不淫(不性交)戒的差別是:不邪淫是指禁止夫妻以外的性行為;不淫是指完全禁止男女性行為。 構成違犯不邪淫戒的四種條件是: 一、1. 如果男人與二十種女人其中的一種女人性交。這二十種女人可歸納為三類,即: 1) 九種被守護的女人即:(1)母親守護;(2)父親守護;(3)父母親守護;(4)兄弟守護;(5)姐妹守護;(6)親戚守護;(7)家系守護;(8)法守護;(9)有(丈夫)守護。 2) 十種已婚的女人即:(1)買得婦:以財物買之令住;(2)樂住婦:愛人令愛人住;(3)雇住婦:與物而令住者;(4)衣物住婦:與衣物而令住者;(5)水得婦:觸水缽而令住者。共取缽水灌手,共誓說:「願此水和合不離」,而為夫婦,為最正當的結婚儀式;(6)鐶得婦:取去花鐶而令住者。如取薪等以鐶置頭上而載物。取女鐶擲取而說:「妳來住我家為我婦。」如此卻成為夫婦。(7)婢取婦:卻是婢又為婦;(8)執作婦:卻是作務者又為婦;(9)俘虜婦:俘虜中取來者;(10)暫住婦:一時之婦。 3) 罰護女:有人準備處罰的器具說:「凡是到某某處和某某女子做不當的行為,我將處罰他。」《律藏.經分別》(Vin. S. Vibh.) 2. 如果女人與十二種男人其中的一種男人性交。這十二種男人可歸納為三類,即:
1) 九種被守護的男人,即:(1)母親守護;(2)父親守護;(3)父母親守護;(4)兄弟守護;(5)姐妹守護;(6)親戚守護;(7)家系守護;(8)法守護;(9)有(妻子)守護。
2) 兩種已婚的男人;
3) 罰護男:有人準備處罰的器具說:「凡是到某某處和某某男子做不當的行為,我將處罰她。」《中部義釋書.1.199》 (M. Ak. 1.199) 二、清醒地覺知要和上面的任何一種女 ( 男 ) 人性交; 三、以種種方法行性交; 四、如果男人與女人的口、 陰道和肛門這三道的任何一道行性交。如果女人與男人的口、陰莖(男根)和肛門這三道的任何一道行性交。 (錄自:Dhammasiri Sāmaṇera:《受戒儀規》) |
/明法比丘
自覺自願受持三歸五戒,並認真行持,關閉諸惡、不善法,必將是社會的道德楷模,而紮實地立足於實踐解脫的第一個重要階位,將生出諸定慧,直趨涅槃城。佛陀的成道也是受持五戒、十善,而成就道業,佛陀說:「吾今成佛由其持戒,五戒、十善,無願不獲,諸比丘,若欲成其道者,當作是學。」(《增一阿含經》卷十六,大正藏第二冊、第626頁上)所以,修學佛法者應當重視五的受持與行持,身語意將增強正念,滅絕懊悔,而得精進、輕安、喜樂、寂止、如實知見、厭離、解脫,就像護養樹根,則莖幹、枝葉、華果就能成長。而若有因緣者,則應受持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加強脫離煩惱繫縛的能力。
若有居士欲受持三歸五戒者,可向當地的比丘(或出家眾)求受,若無出家眾作證,則可自誓受三歸五戒,若無出家眾作證,則可自誓受三歸五戒。歸依三寶、受持五戒就成為佛門弟子,當護持三寶,不應狹隘的以為只是某師的歸依弟子。
居士乞求受三歸五戒的程序如下:
大德,我乞求三歸依及五戒。
第二遍,大德,我乞求三歸依及五戒。
第三遍,大德,我乞求三歸依及五戒。
接下來,隨著比丘唸三皈依文:
我歸依佛,我歸依法,我歸依僧。
第二遍,我歸依佛,我歸依法,我歸依僧。
第三遍,我歸依佛,我歸依法,我歸依僧。
接下來,比丘說:「三歸依已竟。」
歸依者答:「是大德。」
接著跟著比丘唸誦五戒:
‧我學習受持離殺生。
‧我學習受持離偷盜。
‧我學習受持離邪淫。
‧我學習受持離妄語。
‧我學習受持離飲酒。
接著比丘說:「這是五項學戒。持戒能引導你得到安樂,持戒能為你帶來財富,持戒能引導你得到涅槃,因此,應該嚴持此淨戒。」即完成受持五戒的儀式。戒子應熟悉五戒的戒相,以免違犯戒律,並應實踐五戒的積極面:愛護生命,布施,護持家庭安樂,實語、愛語、柔軟語,養護身體等。(《嘉義新雨雜誌》第22期﹐19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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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比丘 整理
本文參考律藏比丘、比丘尼戒的四波羅夷法(滅擯,不共住)即四根本戒(淫、殺、盜、妄戒)(違犯此戒律必然要返俗,不可懺悔清淨),以及《優婆塞五戒相經》,使戒相清楚明白,以便利受持,受戒律的保護及獲得利益。若在家人受持五戒而違犯根本重戒,《優婆塞五戒相經》主張「不可悔罪」,但弘一法師主張可以懺悔,關於這一點,本人認為,不管違犯什麼戒,犯罪之後可以懺悔,可以重新受持五戒,但是犯罪之後業報已形成,以後的果報遇緣必然產生。受持五戒是提供五個煞車,防止在順習氣之外,不警覺地違犯戒律。除了本文所列重罪罪相之外,另有無數中罪、下罪可悔罪,請查閱律藏以釋疑。
一、殺戒
犯相:1. 對象是眾生 (註1)。
2. 認定是眾生。
3. 起殺心。
4. 有圖謀、行動 (註2)。
5. 彼眾生死。
無犯:1. 以為對方不是眾生(非人)。
2. 一切無殺心的誤殺。
3. 精神失常或情緒失控時殺。
註1:眾生包括:所有有呼吸者、生物、有生命、所有補(特)伽羅(puggala,梵pudgala,數取趣,數度往返五趣輪迴者)、天(deva)、人(manussa, 包括「似人」--受精卵在子宮著床四十九日中、胎兒)、非人(amanussa即非人類,天龍八部,即天人(勝過人間之果報)、龍(nāga蛇類,有神力,能興雲雨)、夜叉(yakka,
梵 yaksa,惡鬼)、乾闥婆(gandhabba, 梵 gandharva,樂神,以香氣資養身體)、阿修羅(asura, 由瞋、慢、疑三因而生)、迦樓羅(garuḷa, 梵 garuḍa,金翅鳥,以龍為食)、緊那羅(kinnara, 梵 kiṁnara,人頭鳥,樂神,頭上有角)、摩睺羅迦(mahoraga,樂神,大蟒神,人身蛇首))、聖者(ariya,指證聖人果位者)、非聖者(anariya)。
註2:1) 符合有「圖謀、行動」之殺罪,有以下各項:
2) 自手殺生,或對方因此墮死,或隔一段時間才死。
3) 唆教人去殺生,而自己在旁觀。
4) 遣使人殺生。遣使人去殺某人,或被遣者輾轉遣他人去殺。
5) 懸賞殺人,或唆使人懸賞殺人。
6) 自己勸人(眾生)去死,或教別人去勸人(眾生)去死,或寫書、撰文勸死。
7) 給人毒藥或殺具,此人(眾生)因此自盡;或下毒在眼、耳、鼻、身上、瘡中;或給墮胎藥;或以咒術殺生。
◆ ◆ ◆ ◆ ◆
二、盜戒
犯相:1. 有主物。
2. 認定是有主物。
3. 起盜心。
4. 偷盜有價物品 (註3)。
5. 有圖謀、行動 (註4)。
6. 舉離原處。
無犯:1. 以為是自己的東西。
2. 自信(註5)物主會樂意給予。
3. 暫時借用。
4. 棄物(註6)、畜生物(註7)。
5. 精神失常或情緒失控時的不與取。
註3:偷盜有價物品,包括逃漏稅在內,而在偷盜或逃漏稅後,會被當地法律處罪、罰款。佛陀時代摩揭陀國以偷五「摩沙迦」(māsaka)以上判處死刑。在律註中有人換算五摩沙迦等於20顆米粒大的黃金,約1/24英兩(ounce,約0.333錢)值台幣370元(1997年)。但今由於時代變遷,要考慮因素很多,難以換算。目前泰國比丘戒以偷1銖(約台幣1元),算是犯不可悔罪。
註4:對於非己物之有價值物品,未經同意,也非暫用心態,自手取、教人取、遣人取,然後據為己有,就是「不與取」(adinnadāna),等於偷竊。
註5:必須符合五個條件,才自信(vissāsagāha)物主會樂意給予:朋友,親戚,人還活著,已答應給予,或拿走後物主不會生氣。
註6:棄物:棄置於垃圾堆之物。若棄置路邊之物需小心辨識,如棄置之機車、汽車不可任意取用。
註7:畜生物:即在畜生巢穴發現的有價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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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邪淫戒
犯相:
1. 對象非配偶(註8)。
2. 有淫欲心。
3. 觸境(男之肛門、口及女之陰道、肛門、口)。
4. 與境合(乃至入一點點)。
5. 若為怨逼(註9),接納樂受(註10)。
無犯:
1. 睡眠或昏迷中無覺知。
2. 沒有淫意。
3. 沒有接納樂受。
4. 精神失常或情緒失控。
註8:《優婆塞五戒相經》主張付錢嫖妓無犯戒,但本人認為不甚合理。又現代人的婚姻觀較過去自由,故本人主張除了「配偶」之外,若未婚男女,應該要有感情基礎,才能有性關係,若分手,需等半年以上才能另有新伴侶。這是依照婚姻分居六個月後,無法再復合來判定。無感情對象包括妓女、非熟識之對象。淫欲對象不限於男女人類,包括黃門(paṇḍdaka閹人、沒有男性生殖器)、二形(具有男性及女性生殖器),未腐壞之屍體、動物、非人。
註9:怨逼,指強怨,如:王、賊脅迫;軟怨,指前妻、情侶愛染纏綿。
註10:接納樂受,如身動、配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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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妄語戒
犯相:1. 對象是人。
2. 認定是人。
3. 有欺騙心。
4.
自無實知、見、證上人法(註11)。
5. 騙說自知、自見、自證上人法。
6.
明白地說。
7.
對方清楚明白。
無犯:
1. 增上慢(註12)。
2.
說是業報因緣,不說修得。
3. 實得上人法(註13)。
4. 說上人法,不自稱已得。
5. 開玩笑。
6. 獨處時自言自語。
7. 夢中說。
8. 說溜嘴。
9. 向非人或畜生妄言。
註11:上人法(uttarimanussa-dhamma)是超越凡夫境界,即禪定(jhāna,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解脫(vimokkha,離繫縛,得自在)、三摩地(samādhi,等持,心離掉舉、不散亂)、三摩缽底(samāpatti,至,伏昏沈、掉舉,致力於身心安和)、見道(ñāṇadassasana,三明,即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修道(mahābhāvanā,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證果(phalasacchikiriyā,證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斷煩惱(kilesapahāna,斷貪、瞋、痴)、心解脫(vinīvaraṇatā cittassa,心離貪、瞋、痴而解脫)、樂靜處(suññagāra,樂獨居於無人靜處)。
註12:增上慢(adhimāna):高估自己,未實證自以為已實證。增上慢是一種不善心。
註13:若實得上人法,妄說不得,犯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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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酒戒 (註14)
犯相:1. 酒(註15)。
2. 無重病。
3. 飲入咽喉(註16)。
無犯:1. 以酒調藥治病(註17)。
2. 以藥酒塗抹皮膚或傷口以療傷。
註14:飲酒於比丘、比丘尼戒中犯一咽一波逸提罪,可懺悔。而受持五戒之居士,犯酒戒,亦可懺悔。律中說,酒有十過:一、顏色惡。二、少力。三、眼視不明。四、現瞋恚相。五、壞業資生。六、增疾病。七、益鬥訟。八、無名稱(聲譽)。九、智慧少。十、命終墮三惡道。故應努力受持此戒。
註15:酒包括酒糟、酒麴(含酵素、釀酒用),有酒精成份,飲入喉能醉人,無論是否有酒色、酒香、酒味。若不是酒,雖有酒色、酒香、酒味,而無酒精成份可飲。
須羅酒(surā): 小麥酒﹑餅酒﹑米酒﹑酵母酒﹑上述諸酒的調和酒。)
迷羅耶酒(meraya發酵品):花酒﹑果酒﹑蜜酒﹑甘蔗酒﹑上述諸久調和酒。 (參見《律藏》Vin. Suttavibhaṅga ii.110)
註16:飲酒時,作無酒想、空想、或其他名目想(如:般若湯),皆犯。
註17:若有病,以酒和合湯藥,只為增強藥效,無犯。
(《嘉義新雨雜誌》第22期﹐1997.11.) (2006.9.訂正)
首先,求戒者向比丘唸求受三皈依八戒文:
Ahaṁ, bhante, tisaraṇena saddhiṁ uposatha-aµµhaṅgasīlaṁ dhammaṁ yācāmi.
我 尊者 三皈依 與 布薩 八 | 支 | 戒 法 我乞求
阿亨 盤蝶 帝沙拉涅那 沙丁 烏婆沙它
阿它葛西囊 湯忙 亞遮咪
尊者,我乞求三皈依和八戒法。
Dutiyam’pi, ahaṁ, bhante, tisaraṇena saddhiṁ uposatha-aµµhaṅgasīlaṁ dhammaṁ yācāmi.
第二遍 我 尊者 三皈依 與 布薩 八 | 支 | 戒 法
我乞求
杜帝養比 阿亨 盤蝶
帝沙拉涅那 沙丁
烏婆沙它 阿它葛西囊 湯忙 亞遮咪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皈依和八戒法。
Tatiyam’pi, ahaṁ, bhante, tisaraṇena saddhiṁ uposatha-aµµhaṅgasīlaṁ dhammaṁ yācāmi.
第三遍 我 尊者 三皈依 與 布薩 八 | 支 | 戒 法
我乞求
達帝養比 阿亨
盤蝶 帝沙拉涅那 沙丁
烏婆沙它 阿它葛西囊 湯忙 亞遮咪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皈依和八戒法。
三皈依 (Tisaraõagamaõaü)
比丘引導求戒者唸禮敬偈:
比 丘:Namo tassa …… (禮敬……)
歸依 彼
(比丘只唸這小段,其餘的,求戒者整句唸完。)
求戒者: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歸依
彼 有幸福者、世尊 阿羅漢
等
| 正覺
南摩 達色 巴鵝瓦多 阿拉哈多 三媽三菩達色 (念三遍)
皈依世尊‧阿羅漢‧正等覺者 (三遍)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佛 皈依 我去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佛 )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法 皈依 我去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法 )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僧 皈依 我去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皈依僧 )
Du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第二遍
杜帝養比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佛 )
Du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法 )
Du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杜帝養比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再皈依僧 )
Tatiyam’pi budd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第三遍
達帝養比 菩湯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佛 )
Tatiyam’pi dhamm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比 湯忙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法 )
Tatiyam’pi saṅghaṁ saraṇaṁ gacchāmi.
達帝養比 三康 沙拉曩 鵝恰密 ( 我三皈依僧 )
正 授 八 戒
接下來,比丘每唸完一條戒求戒者跟著唸:
1. Pāṇātipāt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有息者| 殺 離 學處 我受持
巴那帝巴大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殺生戒 )
2. A-dinnā-d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不 給予 贈品 離 學處 我受持
阿地那他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偷盜戒 )
3. A-brahma-cariy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非 梵、淨 行為 離 學處 我受持
阿巴拉媽喳里呀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非梵行戒 )
4. Musā-vādā veramaṇī 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虛妄 語 離 學處 我受持
木沙哇他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妄語戒 )
5. Surā-meraya-majja-pamād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須羅酒 迷羅耶酒 烈酒 (令)放逸 (依)處 離 學處 我受持
穌拉 美拉呀 媽車 巴媽達 它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我受持離飲酒戒)
6. Vi-kāla-bhoj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非 時 食 離 學處 我受持
唯 卡了 婆喳那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非時食戒 )
7.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ā 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舞蹈 唱歌 奏樂 戲劇 看、見 花鬘 薰香 塗油 受持 化妝 裝飾、莊嚴 處
納這 吉得 哇地得
唯穌格 達色納 媽拉
干得 唯累伯納 達臘納
曼他納 唯不色納
他那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離 學處 我受持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跳舞、唱歌、奏樂、看戲,及離以花鬘、香水、塗油、化妝、裝飾戒。)
8. Uccā-sayana-mahā-saya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ṁ samādiyāmi.
高 床
大 床
離 學處
我受持
屋喳沙呀納 媽哈沙呀納 唯臘媽尼 昔卡巴當 三媽地呀密
( 我受持離(坐臥)高床、大床戒。)
比丘則唸:
Tisaraṇena saddhiṁ uposatha-aṭṭhaṅgasīlaṁ dhammaṁ sādhukaṁ su-rakkhitaṁ
三皈依 與 布薩 八 | 支 | 戒 法
善的
善 保護
帝沙拉涅那 沙丁 烏婆沙它
阿它葛西囊 湯忙 沙杜康 施 拉 ㄎㄧ 當
katvā a-ppamādena sampādetha.
做之後 不 放逸
努力
葛的哇 阿巴嘛爹那 三巴爹塔
( 你應當好好地守護三皈依和八戒法,並且應當不放逸地努力。)
求戒者:
Āma, bhante. 是的,尊者。
是的 尊者
阿罵 盤蝶
回向 (Paṭṭhanā)
接下來,比丘唸發願文,求戒者跟著唸:
Idaṁ me puññaṁ āsavakkhayāvahaṁ hotu. 願以此功德,滅盡諸煩惱。
這 我的 功德 諸煩惱 | 滅盡 我
願他
衣湯 咩 布良 阿沙哇 葛亞 哇航 何杜
Idaṁ me puññaṁ nibbānassa paccayo hotu. 願以此功德,成為涅槃因。
這 我的 功德
涅槃的
因緣 願他
衣湯 咩 布良 尼巴那沙 巴恰幽 何杜
Idaṁ me puññaṁ sabbasattānaṁ dema. 願以此功德,與眾生分享。
這 我的 功德
一切 |
有情 我們布施
衣湯 咩 布良 沙巴 沙達囊 爹馬
發心受戒者,可於出家眾前請求受戒;自己也可於佛前跪下合掌,再口誦心受八戒文。若於出家眾前受戒,先唸誦:
「大德!我乞求三皈依[4] 及八戒。」(三遍)
再跟著師父唸誦:
皈依 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三遍)
我皈依佛 我皈依法 我皈依僧
我再皈依佛 我再皈依法 我再皈依僧
我三皈依佛 我三皈依法 我三皈依僧
‧離[5]殺生,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偷盜,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婬欲,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妄語,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飲酒,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非時進食,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歌舞、倡伎及故往觀聽;不著花、香、粉等莊飾,我學習受持此戒。
‧離坐臥高、廣大床,我學習受持此戒。
唸誦後,再頂禮三寶三拜,及禮謝師父慈悲作證。
【說 明】
一、受持八關齋戒以一日一夜為限,持戒到次日早晨「天亮」(aruṇuggamana;dawnrise明相)。依天文學上說,太陽在地平線以下6度的黎明時分(Civil Twilight),約等於明相出時。此時曙光漸明,天空露白,周遭景物不必用人工照明可辨識人物、景象、顏色、掌紋、地上整排螞蟻等,此時空中一等星仍可見。每天明相出現的時間,依地方逐日略異。明相出現後,離日出還要還要半小時左右。(請見:中央氣象局http://www.cwb.gov.tw/V4/index.htm)。
二、齋戒期間應具足正念,多修止觀,少念世事,精進不放逸。
三、受戒後,為了避免犯戒,只須向一個聽得懂你的話的人講,而對方明白你的意思,說一次即成捨戒。
四、八戒中,離殺生,是離瞋;離偷盜、婬欲、飲酒、離非時進食、離歌舞、離坐臥高廣大床,是離貪;離妄語,是離貪、或瞋、癡。
五、略說受持八戒法:
(1) 離殺生,即離殺心殺人乃至殺害任何肉眼能見的動物,下至螞蟻(梵 kunta﹐巴
kuntha捃多)、蚊蚋等微小動物。自己殺、教人殺、遣使殺同罪。
(2)即離不取別人不予之物,包括不明盜、暗偷、詐取、賭博、惡心損毀他人物品或逃漏稅。
(3)離婬欲即斷絕一切性行為及肌膚之親。
(4)離妄語即不說謊、不惡口、不綺語(空泛無實,或不適當的時候講話)、不搬弄是非(說是非者,有時會自以為是說真實話)。
(5)離飲酒即不服用任何酒類及麻醉藥品。須羅酒(surā): 小麥酒﹑餅酒﹑米酒﹑酵母酒﹑上述諸酒的調和酒。)迷羅耶酒(meraya發酵品):花酒﹑果酒﹑蜜酒﹑甘蔗酒﹑上述諸久調和酒。 (參見《律藏》Vin.
Suttavibhaṅga ii.110)
(6)離非時進食即太陽過中午(約十二點)至翌日天亮時,不再吃須嚼咀的食物及不飲用牛奶、豆奶、豆湯等,但可飲用過濾無渣的果汁。台諺說:「敢死上介猛,敢餓上介閑」kann2si2\
siong7kai3bing2\ kann2go7\
siong7kai3ing5。
(7)離歌舞等,即不得跳舞,乃至手舞足蹈,也不得觀賞戲劇;不著花、香、粉等,即不以花、香、粉等裝扮、塗抹。
(8)離坐臥高、廣大床,「高床」是指其於橫木之下的腳部高過佛陀的八指長。根據註釋,該許可的高度最高是27英吋,但有一些傳承則認為最高是13英吋,一般以不高過膝之床椅。「大床」指其床墊裡有棉花、毛製的床墊厚過四指寬,或用有圖畫的毛製床單,或雕飾床椅等。(《嘉義新雨雜誌》第26期﹐1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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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比丘
有一日早上,毗舍佉沐浴後,穿白淨衣,帶領多位媳婦,去參訪駐錫在她供養的東園鹿子母堂的佛陀。
毗舍佉與媳婦稽首頂禮後,佛陀問:「今日沐浴嗎?」毗舍佉答:「我今日持齋。」
佛陀說:「持哪種齋?齋有三種,第一是放牛齋,第二是尼揵齋,第三是聖八支齋。
放牛齋是指放牛人求好水草飼養牛,明日也求好水草飼養牛,像有人持齋時,思念美食、在家欲樂。如此不得大利、大果、大功德。
尼揵齋是指在每月十五日布薩時,為了表現一無所有,脫衣裸體,拜神說:『我無父母,也非父母的;我無妻子,也非妻子的;我無奴婢,也非奴婢的。』這是妄語。如此不得大利、大果、大功德。
聖八支齋是指持齋時,一、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殺、斷殺,棄捨刀杖,有慚愧心,有慈悲心,饒益一切眾生,乃至昆蟲。我也如此受持與阿羅漢無異。二、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不與而取,斷不與而取,常好布施,心樂放捨,歡喜無吝,不望其報,不以盜覆心,能自制己。我今日也如此受持。三、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非梵行、斷非梵行,修行梵行,至誠心淨,行無臭穢。我今日也如此受持。四、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妄言、斷妄言,真實言,為人所信,不欺世間。我今日也如此受持。五、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酒放逸、斷酒放逸。我今日也如此受持。六、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高廣大床、斷高廣大床,樂下坐臥床或敷草。我今日也如此受持。七、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斷華鬘、瓔珞、塗香、脂粉、歌舞、倡伎及往觀聽,我今日也如此受持。八、思惟阿羅漢盡形壽離非時食、斷非時食,一食,不夜食。我今日也如此受持。
受持聖八支齋,也應當修習五法:
一、憶念如來各種聖號,如此憶念,若有惡、不善法,便得消滅,心靜得喜。
二、憶念法,此法為世尊善說,究竟、恒不變易,正智所知、所見、所覺,如此憶念,若有惡、不善法,便得消滅,心靜得喜。
三、憶念僧,此眾善趣向質直,行要行趣,如來眾中實有阿羅漢等四雙八輩聖者,成就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可供養、可奉事、可敬重,為人天福田,如此憶念,若有惡、不善法,便得消滅,心靜得喜。
四、憶念自戒,無破缺,無污穢,極廣大,不望報,智者稱譽,善受善持,如此憶念,若有惡、不善法,便得消滅,心靜得喜。
五、憶念天,天成就信、戒、聞、施、慧,於此命終,得生彼處。我也具有此法,如此憶念,若有惡、不善法,便得消滅。」
毗舍佉聽聞佛陀說後,合掌讚嘆說:「聖八支齋甚奇!甚特!大利、大果,有大功德,有大廣布。從今以後,自盡形壽受持聖八支齋,隨能力布施修福。」(譯自:《中阿含經》第 202 經《持齋經》)(《嘉義新雨雜誌》第26期﹐1998.9.)
佛說:「毘舍佉!如是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者,則有大果、大功德、大威光、大徧滿。 有幾何之大果耶?有幾何之大功德耶?有幾何之大威光耶?有幾何之大徧滿耶? 毘舍佉!譬如有人,有多七寶之十六大國,謂:鴦伽、摩竭陀、迦尸、拘薩羅、跋耆、末羅、支提、跋蹉、拘樓、般闍羅、婆蹉、戌囉西那、阿說迦、阿般提、乾陀羅、劍洴沙,君臨為王,不如八分成就布薩之十六分之一。何以故耶?毘舍佉!人之王權,若比之於天上之愉樂,則是微弱。…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則身壞命終而後,當生四天王之伙伴。…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則身壞命終而後,當生忉利天之伙伴。…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則身壞命終而後,當生夜摩天之伙伴。…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則身壞命終而後,當生兜率天之伙伴。…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則身壞命終而後,當生化樂天之伙伴。…若修行八分成就之布薩,則身壞命終而後,當生他化自在天之伙伴。毘舍佉!我於此意趣之故,說人之王權,若比之於天上之愉樂,則是微弱。」(《增支部》A.8.43. Visākhā毘舍佉)「八分成就之布薩」。請參考《增支部》A.3.70.、A.10.46. |
(大正藏2.297b)
(參考《增支部》十集‧第四.優波離品‧四十六‧釋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毘羅衛國尼拘律園。
時有眾多釋氏,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告諸釋氏:「汝等諸瞿曇!於法齋日及神足月[6],受持齋戒,修功德不?」
諸釋氏白佛言:「世尊!我等於諸齋日,有時得受齋戒,有時不得。於神足月,有時齋戒、修諸功德,有時不得。」
佛告諸釋氏:「瞿曇!汝等不獲善利,汝等是憍慢者,煩惱人,憂悲人,惱苦人,何故於諸齋日,或得齋戒或不得?於神足月,或得齋戒作諸功德或不得?諸瞿曇!譬人求利,日日增長:一日一錢,二日兩錢,三日四錢,四日八錢,五日十六錢,六日三十二錢,如是士夫日常增長,八日、九日,乃至一月,錢財轉增廣耶?」
長者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釋氏:「云何瞿曇!如是士夫錢財轉增,當得自然錢財增廣,復欲令我於十年中,一向喜樂,心樂多住禪定,寧得以不?」
釋氏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釋氏:「若得九年、八年、七年、六年、五年、四年、三年、二年、一年喜樂,心樂多住禪定以不?」
釋氏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釋氏:「且置年歲,寧得十月、九月、八月、乃至一月喜樂,心樂多住禪定以不?復置一月,寧得十日、九日、八日、乃至一日一夜喜樂,心樂禪定多住以不?」
釋氏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釋氏:「我今語汝:我聲聞中,有直心者,不諂、不幻,我於彼人十年教化,以是因緣,彼人則能百千萬歲一向喜樂,心樂多住禪定,斯有是處。復置十年,若九年、八年、乃至一年,十月、九月乃至一月,十日、九日乃至一日一夜。我(日暮)教化,至其明旦能令勝進,晨朝教化,乃至日暮能令勝進,以是因緣,得百千萬歲一向喜樂,心樂多住禪定,成就二果:或斯陀含果,阿那含果,以彼士夫先得須陀洹故。」
釋氏白佛:「善哉世尊!我從今日,於諸齋日當修齋戒,乃至八支;於神足月,受持齋戒,隨力惠施,修諸功德。」
佛告釋氏:「善哉瞿曇!為真實要。」
佛說此經已,時諸釋種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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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thi imasmiṁ kāye–
於此身有:
Kesā lomā nakhā dantā taco,
髮、毛、爪、齒、皮;
Maṁsaṁ nhāru aṭṭhi aṭṭhimiñjaṁ vakkaṁ,
肉、筋、骨、髓、腎;
Hadayaṁ yakanaṁ kilomakaṁ pihakaṁ papphāsaṁ,
心、肝、肋膜、脾、肺;
Antaṁ antaguṇaṁ udariyaṁ karīsaṁ matthaluṅgaṁ,
腸、腸間膜、胃、糞、腦;
Pittaṁ semhaṁ pubbo lohitaṁ sedo medo,
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
Assu vasā kheḷo siṅghāṇikā lasikā muttanti.
油、唾液、涕、關節液、尿。
Atthi imasmiṁ kāye–
有 在此 身
atthi√as ima(ṁ) kāyo
於此身有:
Kesā lomā nakhā dantā taco,
諸髮 諸毛 諸爪 諸齒 皮
keso lomaṁ nakho danto taco
m.pl.nom. n.pl.nom. m.pl.nom. m.pl.nom. m.sg.nom.
髮、毛、爪、齒、皮;
Maṁsaṁ nhāru aṭṭhi aṭṭhimiñjaṁ vakkaṁ,
肉
筋 骨 髓
腎
maṁsa nhāru
aṭṭhi aṭṭhimiñja vakka
n.sg.nom. m.sg.nom. n.sg.nom. n.sg.nom. n.sg.nom.
肉、筋、骨、髓、腎;
Hadayaṁ yakanaṁ kilomakaṁ pihakaṁ papphāsaṁ,
心 肝 肋膜 脾 肺
hadaya yakana kilomaka pihaka papphāsa
n.sg.nom.
n.sg.nom.
n.sg.nom.
n.sg.nom.
n.sg.nom.
心、肝、肋膜、脾、肺;
Antaṁ antaguṇaṁ udariyaṁ karīsaṁ matthaluṅgaṁ,
腸 腸間膜 胃 糞
腦
anta
antaguṇa
udariyaṁ karīsa matthaluṅga
n.sg.nom.
n.sg.nom.
n.sg.nom.
n.sg.nom.
n.sg.nom.
腸、腸間膜、胃、糞、腦;
Pittaṁ semhaṁ pubbo lohitaṁ sedo medo,
膽汁 痰
膿
血
汗 脂肪
pitta semha pubba lohita seda meda
n.sg.nom. n.sg.nom.
m.sg.nom. n.sg.nom.
m.sg.nom. m.sg.nom.
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
Assu vasā kheḷo siṅghāṇikā lasikā muttanti.
淚 油 唾液 涕
關節液 尿
assu vasā kheḷa siṅghāṇikā lasikā mutta +ti.
n.sg.nom. f.sg.nom. m.sg.nom. f.sg.nom. f.sg.nom. n.sg.nom.
淚、油、唾液、涕、關節液、尿。
[Atthi存在(單.3.現在式)] [imasmiṁ此(陽.單.處格)] [kāye身(陽.單.處格)]
[kesā頭髮(陽.複.主格)] [lomā身毛(中.複.主格)] [nakhā指甲(陽.複.主格)] [dantā牙(陽.複.主格)] [taco皮(陽.單.主格)]
[maṁsaṁ肉(中.單.主格)] [nahārū腱(陽.複.主格)] [aṭṭhī骨(中.複.主格)] [aṭṭhimiñjā骨髓(陰.單.主格)] [vakkaṁ腎臟(中.單.主格)] [hadayaṁ心臟(中.單.主格)] [yakanaṁ肝臟(中.單.主格)] [kilomakaṁ肋膜(中.單.主格)] [pihakaṁ脾臟(中.單.主格)] [papphāsaṁ肺臟(中.單.主格)] [antaṁ腸(中.單.主格)] [antaguṇaṁ腸間膜(中.單.主格)] [udariyaṁ胃(中.單.主格)] [karīsaṁ糞(中.單.主格)] [matthaluṅgaṁ腦(中.單.主格)] [pittaṁ膽(中.單.主格)] [semhaṁ痰(中.單.主格)] [pubbo膿(陽.單.主格)] [lohitaṁ血(中.單.主格)] [sedo汗(陽.單.主格)] [medo脂肪(陽.單.主格)][assu淚(中.單.主格)] [vasā油脂(陰.單.主格)] [kheḷo唾液(陽.單.主格)] [siṅghāṇikā鼻涕(陰.單.主格)] [lasikā關節滑液(陰.單.主格)] [muttaṁ尿(中.單.主格)]
~Dvattiṁsākāro niṭṭhito.(三十二身分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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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kaṁ nāma kiṁ”? “Sabbe sattā āhāraṭṭhitikā”. 一者為何?一切眾生依食而住。
2. “Dve nāma kiṁ”? “Nāmañca rūpañca”. 二者為何?名與色。
3. “Tīṇi nāma kiṁ”? “Tisso vedanā”. 三者為何?三受。
4. “Cattāri nāma kiṁ”? “Cattāri ariyasaccāni”. 四者為何?四聖諦。
5. “Pañca nāma kiṁ”? “Pañcupādānakkhandhā”. 五者為何?五取蘊。
6. “Cha nāma kiṁ”? “Cha ajjhattikāni āyatanāni”. 六者為何?六內處。
7. “Satta nāma kiṁ”? “Satta bojjhaṅgā”. 七者為何?七菩提分。
8. “Aṭṭha nāma kiṁ”? “Ariyo aṭṭhaṅgiko maggo”. 八者為何?聖八支道。
9. “Nava nāma kiṁ”? “Nava sattāvāsā”. 九者為何?九眾生居。
10. “Dasa nāma kiṁ”? “Dasahaṅgehi samannāgato ‘arahā’ti vuccatī”ti. 十者為何?具足十支稱為阿羅漢。
kumāro(m.童子)+pañhā(m.pl.nom.問、質詢)
1. “Ekaṁ nāma kiṁ”? “Sabbe sattā āhāraṭṭhitikā”.
一 名叫… 為何 一切 眾生 食 靠…生活的
eka nāma kiṁ sabba sattā āhāro + ṭhitikā
adj. adv. interr. m.pl.nom. m.pl.nom. m.sg. adj.
一者為何?一切眾生依食而住。
◆ Satta(<sajjati‘執著’的【過分】),